第一章 宋诗宋注的文献考察(上)
第一节 研究现状及检讨
1982年,张三夕教授完成了他的硕士学位论文《宋诗宋注纂例》(南京大学),第一次对宋诗宋注的存佚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指出宋人注宋诗,凡35种,涵盖了宋祁、欧阳修、王安石、陈师道、陈与义、朱淑真、陆游、朱熹及魏了翁等人的诗集。这一结论为学界普遍接受并沿用至今。[1]为叙述方便,现将张先生所作的《宋诗宋注总目》转录如下表[2]:

续表

① 按:此集之注者,《容斋续笔》在“注书难”一条中,曾言及其为蕲春人于政和初年杜门注苏诗。若从注释时间与注家籍贯两个方面看,“政和初”与“蕲春”两条线索指向的很有可能是苏诗五家注中的林子仁,然洪迈最后云蕲春士人尽焚其稿,又与事实不合。未知此条笔记所言,究竟是实录其事还是虚构加工,或者是合而有之?然后人援引此条,常作实事解,不加怀疑,如清俞樾《茶香室续钞》卷十四“注东坡诗蕲春士人”条,便信以为真,对其“姓名之不传”颇感惋惜。在没有其他证据的前提下,为稳妥起见,本书亦沿前人旧例,视其为宋诗宋注之一种。
② 张三夕教授在此条下加脚注云:“王楙在此条中引了赵次公注、程注、新添注,未知其与旧题王十朋集注是否同一系统。”
③ 张三夕教授在此条下加脚注云:“査慎行《补注苏诗》卷首《例略》第四条有云:‘绍兴中有吴兴沈氏注,见《吴兴备志·经籍类》中……今皆不传。’冯应榴注本卷首凡例第一条沿其说。案:陈思《海棠谱》卷上所引吴兴沈氏注,全同施顾注本卷二十《海棠》诗施顾注。疑陈思把吴兴施氏误作沈氏;或别有一沈氏注。查氏、冯氏未检出处,仅转引《吴兴备志》。”
续表

续表

张先生认为,在三十五种注本中,赵次公等《集注坡诗》与吴兴沈氏《注东坡诗》是否确实存在,尚有比较大的商榷余地,其余三十三种则似无可疑。其中,今存可见者共十四种,分别是李壁《王荆公诗笺注》(“庚寅补注”包括在内。按:此条著录有误,详见下文辨正);旧题王十朋《分类集注东坡先生诗》;施元之、施宿、顾禧《注东坡先生诗》;赵次公、李厚、程縯、宋援、林子仁等《苏诗注》残本;赵夔、师尹等《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残本;任渊《山谷内集诗注》《后山诗注》;史容《山谷外集诗注》;史季温《山谷别集诗注》;胡穉《增广笺注简斋诗》;蔡模《文公朱先生感兴诗注》;陈普《文公朱先生武夷棹歌注》;王德文《注鹤山先生渠阳诗》;郑元佐《注朱淑真断肠诗集》。其中,除了苏诗的三个残注本和王德文《注鹤山先生渠阳诗》残本,其余十种今皆存全帙。
以今天学界的积累来看,张三夕先生辑录的《宋诗宋注总目》(下文简称《总目》),正如其在文中自谦所言,“本系初编,粗疏失误,在所难免”。其中确实存在一些疏失和错误,现逐条辨正如下:
1.《王荆公诗笺注》在李壁注之外,另有“补注”与“庚寅增注”两种注释形态,而《总目》作者当时尚未能得见有关文献,故不免混淆。[3]
2.《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中,赵次公注文中所云之“旧注”,指的是产生时间略早于自己的程縯、宋援、李厚三家之注,非四家注之外的新注。[4]张先生据此著录《苏诗旧注》一种,乃失于详察。
3.吴兴沈氏《注东坡诗》,实即施、顾《注东坡先生诗》。事实上,张先生在脚注中已对此条表示了充分的怀疑,但并未明确取舍。宋人陈思《海棠谱》卷上云:“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霏霏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更烧银烛照红妆。”先生常作大字如掌,书此诗,似是晚年笔札,与集本不同者,‘袅袅’作 ‘渺渺’,‘霏霏’作 ‘空蒙’,故墨迹旧藏秦少师伯阳,后归林右司子长。今从墨迹。”句末附小字注,云:“吴兴沈氏《注东坡诗》。”将此条与施、顾《注东坡先生诗》进行比对,文字完全吻合。而且,此条在施顾注中被系于题下。题下注出自施宿之手,施宿乃湖州长兴人,而吴兴即湖州之古称,故《海棠谱》中所记“沈氏”当为“施氏”之误。
4.据托名董其昌的伪书《玄赏斋书目》著录的《王状元注东坡七言律诗》[5],非宋人王十朋所作,而是明人赵克用将系有刘辰翁评语的《王十朋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中的七律抄录、摘编而成,共二卷,卷首有弘治十六年(1503)马廷用序。
5.据王楙《野客丛书》卷二十三“集注坡诗”条著录的赵次公等《集注坡诗》,张先生于此加尾注云:“王楙在此条引了赵次公注、程注、新添注,未知其与旧题王十朋集注是否同一系统。”今将此条所引及的《八月十五日看潮五绝》《次韵王定国南迁回见寄》《次韵定慧钦长老见寄八首》三诗句下注文与王十朋集注本进行比对,可以发现,在注文内容上,二者基本吻合,只是《百家注》稍有删减,而且,“新添”即是“林子仁”;在称呼上,二者风格迥异,王楙引文称“程”“赵”“新添”,《百家注》则云“縯”“次公”“子仁”,故知王楙所引当为《百家注》之前的五注、八注、十注或《集注东坡诗前集》中的一种,其与《百家注》确属同一系统,故不需重复著录。
6.张先生据王应山《闽大记》卷十二《书籍考》著录陈知柔《东坡和陶诗注释》一条,然今查《闽大记》卷十二《书籍考》“泉州府”部分,“《易本旨》《春秋义例》《诗话》《古赋杂著》《论语后传》”条下,附小字云“俱陈知柔著”[6],并未提及《东坡和陶诗注释》,故此条应为援引之误。检宋代文献,无论是王象之《舆地纪胜》、章定《名贤氏族言行类稿》,还是谢维新《事类备要》,皆云陈知柔“罢贺州,归留惠阳三年,暇日泛丰湖,登白鹤峰,追和东坡诗,陶写罗浮风物殆尽”,无一言及和陶诗注;之后的明清地志、史传、杂著等亦对其人多有述及,如(弘治)《八闽通志》《东越文苑》《大清一统志》等,但同样未言及其有《东坡和陶诗注释》。
7.张先生据佚存丛书本《文公朱先生武夷棹歌注》,著录其注者为宋元间的理学家陈普。《武夷棹歌注》由句中注和诗后注两个部分组成。诗后注出自陈普之手,而句中注则成分复杂,非陈普所为:其主要来自蔡正孙《唐宋千家联珠诗格》对所选录的七首《武夷棹歌》所作的评注,且将其编入《武夷棹歌注》的并非元人刘概,而是15—19世纪不知名的朝鲜文人。详细的考证过程见本书第二章第二节。
在存佚情况方面,张先生也有判断失误之处,如王德文《注鹤山先生渠阳诗》今存有影宋刊本全帙,非如其所云只有残本。[7]黄学皋《补注东坡诗》虽已无传本,然其借魏仲举《五百家注韩昌黎文集》的摘引,尚保留了7条注文。另在魏刻《增广百家补注唐柳先生文集》中,亦保留1条注文。
在失收、漏收方面,《总目》留下了一定的补充的空间,举其尤显者,如其收罗宋人苏诗注共17种,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可谓巨细无遗,然却漏掉了苏诗最早的集注本,即程縯、李厚、宋援、赵次公的“四注本”。其他可以补充的注本尚有多种,具体内容见本章第二节。
综上所述,用今天的学术储备重新审视张三夕先生统计的《总目》,除去上文指出的误收、重收的注本,可确定无误的宋诗宋注实29种(若将李壁《王荆文公诗笺注》之“补注”与“庚寅增注”单独视为一种,则为30种)。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张先生三十年前即着手此工作,没有电脑检索工具和大型工具书如《全宋文》《全宋诗》《宋诗话全编》等为后盾,其穿梭于各大图书馆古籍部,遍览翻阅,检寻搜罗,为宋诗宋注的研究划定疆界,打下基础,后来者只能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无法对其进行整体上的超越,其筚路蓝缕之艰辛是绝不可忽视的。
2006年,南京大学姜庆姬以“宋诗宋注研究”为博士论文选题,在张三夕教授所拟《总目》的基础上,对今天可以考知的宋人的本朝诗、词、文、赋注进行了一次更加全面的考察,就宋诗宋注而言,补出了以下数种。
1.傅共注《和陶集》。今佚。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五云:“《和陶集》十卷。苏氏兄弟追和,傅共注。”[8]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四八亦有著录。
2.唐庚《苏诗注》。今佚。清人査慎行《补注东坡先生编年诗例略》云:“兹集旧有八注、十注,同时稍后者有唐子西、赵夔等注。”[9]唐子西即唐庚,卒于徽宗宣和二年(1120),故知此为北宋注本。
3.史会更《山谷内集诗注》。今佚。钱文子《芗室史氏注山谷外集诗序》云:“山谷之诗与苏同律,而语尤雅健,所援引者乃多于苏。其诗集已有任渊、史会更注之矣。”[10]
4.潘柄《感兴诗笺注》。姜氏据蔡模《文公朱先生感兴诗注》中所云“……寄示瓜山潘丈笺本,积日吟诵,犹或恨其笺注之间若有未尽者”[11],补入潘柄笺注本。
5《感兴诗》四家注。姜氏引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卷三十“《文公朱先生感兴诗注》一卷、《武夷棹歌注》一卷”条:“初有四家注,元胡炳文广之为十家,更参以己说别之为通,与《四书通例》同。十家者,长乐潘氏柄、杨氏庸成、建安蔡氏模、真氏德秀、詹氏景辰、徐氏几、黄氏伯旸、番禺余氏伯符、新安胡氏升、胡氏次焱也。”[12]据此补出《感兴诗》之四家注本,但因为文献之不足征,今于此四注本之编者与注者皆一无所知。丁丙在此条中,又提及了元代胡炳文《感兴诗通》所汇集的十家《感兴诗注》,除潘柄、蔡模二家外,另增杨庸成、真德秀、詹景辰、徐几、黄伯旸、余伯符、胡升、胡次焱八家,然姜氏仅引及,以之为宋诗宋注之遗珠,并未作进一步的考察。[13]
6.金履祥注《感兴诗》。金履祥《濂洛风雅》收录朱熹《感兴诗》并为之作注。今有《丛书集成初编》本。
7.何基《感兴诗解》。今佚。《浙江通志》卷二五二:“《感兴诗解》。何基撰。(《金华县新志》)”[14]
8.陈纪《朱子感兴诗考订》。今佚。《浙江通志》卷二五二:“《朱子感兴诗考订》。陈纪著。(《台州府志》)”[15]
姜庆姬在张氏《总目》的基础上,利用新的检索工具,吸收后来学者相关个案研究的成果,寻检挖掘,辩证补充,很是下了一番功夫,所补出的诗注虽多已亡佚,然对于宋诗宋注的整体认识和深入探讨,其价值自不可小视。然而,姜氏的考察虽然细致,但同样难免疏失,多有判断失误之处,现亦分疏如下:
1.关于“傅共注《和陶诗》”,据南宋李俊甫《莆阳比事》卷三“傅共注释东坡和陶诗解”条,知注本全称当为《注释东坡和陶诗解》。此条下附小字,云其为“仙游人,绍兴壬子(1131)奏名”[16]。姜氏云此书已佚,此言无误,然为其所不察的是,保存于韩国高丽大学的南宋遗民蔡正孙编《精刊补注东坡和陶诗话》一书中,保留了傅共注文37则,可使我们略窥其面貌。[17]
2.金履祥注《感兴诗》一条,与文献不符。事实上,金履祥《濂洛风雅》收录朱熹《感兴诗二十首》[18],诗后所附注释皆出自何基之手,金履祥本人并未有注。何基之注后又被单独辑出,编入《何北山先生遗集》中,独立一卷(第三卷),题作《解释朱子斋居感兴诗二十首》。[19]
3.由上一条,知其云何基《感兴诗解》今已亡佚,亦误。[20]
4.陈纪《朱子感兴诗考订》一条,亦与文献不符。此条据《浙江通志》卷二五二“文史”著录,其云:“《朱子感兴诗考订》,陈纪著。(《台州府志》)。”[21]然《浙江通志》此一部分颠舛杂乱,并未按时代先后依次排列;而且,查《台州府志》,共著录两个陈纪,分别入《孝友传》《文苑传》,一为明人,一为清人,皆非宋人。故此条非宋诗宋注,不当贸然录入。
另外,姜氏在补入《感兴诗》四家注的同时,借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中所提到的胡炳文《感兴诗通》,增入了杨庸成、真德秀、詹景辰、徐几、黄伯旸、余伯符、胡升、胡次焱八家《感兴诗注》,然仅一带而过,并未进行具体的考察,故本书于此处略作补充。[22]十人中,杨庸成与黄伯旸目前找不到任何资料。真德秀为南宋后期理学大家,与魏了翁齐名天下,亦无须赘论。余五家,基本情况如下:余伯符,字子节,号思斋,江西人,戴表元《剡溪文集》卷一《银峰义塾记》云:“思斋及游新安朱晦翁之门,居家注《感兴诗》及蔡氏《三问解》与夫《性理》诸书,悉行于世。”[23]胡升(1198—1281),字潜夫,号愚斋,婺源清华人,据(弘治)《徽州府志》卷八“宦迹”所载:“……所著有《四书增释》,又《注朱子感兴诗》及《丁巳杂稿》。”[24]胡次焱(1229—1306),字济鼎,号梅岩,晚号余学,婺源考川人。据(弘治)《徽州府志》卷八“宦迹”所载,“……或以宦进招之,作《媒嫠问答诗》以见志。所著有《四书注》《唐诗绝句附注》《文公感兴诗注》行于世”[25]。徐几,生卒年不详,字子舆,福建建安人。(嘉靖)《建宁府志》卷十八云其:“通诸经,尤精于《易》。自朱、真后,理学之传,惟几颇臻其奥。景定间,臣僚交荐,与何基同以布衣召,诏补迪功,添差建宁府教授兼建安书院山长,有经义行世。”[26]詹景辰,生卒年不详,名枢,字景辰,真德秀有《詹景辰字说》一文。[27]五人之中,现有文献中明确言及其著有《感兴诗注》的只有余伯符、胡升、胡次焱三家。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三十四有《跋晦翁感兴诗》,然未见《感兴诗注》。[28]结合宋代诗歌集注的特点,所谓集数家之注者,大多自壮其数,真正意义上的注本很少,相当一部分所谓的“注家”,其实都是对其个人文集、笔记杂著中相关讨论的零星摘录,并无注本之实,《感兴诗通》亦是如此。为稳妥起见,我们只取今有证据能够证明当时曾有注本问世的余伯符、胡升、胡次焱三家。
所以,姜氏补出的八种宋诗宋注,只有六种确实成立,即使是可以成立的这六种,也或多或少地存在文献上的疏漏。再加上《感兴诗通》中潘柄、蔡模之外的三家《感兴诗注》,姜氏所补,共计九种。[29]
综上所述,在整体的文献考察方面,目前学界对宋诗宋注存佚情况的掌握,即在此节所述范围之内,剔除各种文献上的疏误,张氏与姜氏所录之确可成立者,共计38种。
毫无疑问,二人的搜集整理为学界对这一领域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学术价值不必再予强调;但不能回避的是,二人的文献考察,无论是主观意识,还是实际操作,都存在模糊、缺漏之处,并未能还原完整的宋诗宋注的世界,所以还有较大的补充、挖掘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