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核心概念厘定

与网络的文化交往相关的概念有:“交往”“文化”“文化交往”“网络文化”“网络交往”。“交往”是网络的文化交往这个概念中的要素核心。“交往”作为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范畴,它的界定直接关系到文化交往和网络的文化交往的建构。“文化”“文化交往”“网络文化”“网络交往”是相关核心概念。本研究的核心概念厘定就将从“交往”“文化交往”“网络的文化交往”展开。

(一)交往

“交往”一词来自拉丁语的communis,英语的communication,德语的Kommunikation和Verständigung都是来源于此,起初指的是“共同的”“通常的”,现在一般理解为分享和交流情感感受、思想观念与信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5—1846年写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使用的是 Verkehr,这个词在现代交往概念中不通用,他们认为Verkehr和Commerce的意义相同,意思是“交往”“交际”“交通”“交换”“贸易”“流通”等。

1844年,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指出,“我们看到,国民经济学把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作为本质的和最初的形式、作为同人的本性相适应的形式确定下来了。”[1]这是他第一次明确提到“社会交往”。接着,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与自然的交往”,并将它视为人生存的基本条件;还反复论及“同别人的实际交往”,但没有涉及交往概念的界定。然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使用了“交往”“交往形式”“交往关系”等概念达七十余次,并从全球交往的角度论述了“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在人类发展史中的作用,但是仍未对“交往”的含义给予具体的界定。直到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在写给安年柯夫(Annenkov)的一封信中才第一次明确地对“交往”予以界定。“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2] 马克思此处的“交往”指交互活动、交换和生产关系。马克思认为,“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我在这里使用‘commerce’一词是就它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就像在德文中使用‘Verkehr’一词那样。”[3]“Verkehr”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涵盖了一定历史阶段中的一切社会形式和社会关系。这是马克思唯一一处对交往范畴的概括,虽然还不是很清楚交往的本质,但至少提供了交往本质的界限。即交往是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关系及社会制度,不是虚幻永恒的人的关系。1848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交往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恩格斯指出,这里的交往是在“贸易关系”的层面上的。此外,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大量使用了“交往”这一概念。

纵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著作,马克思交往范畴的特点有:一是交往主体首先是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中“现实中的个人”,“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4] 现实中的个人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了家庭、民族、国家等共同体,于是就出现了人与人、人与共同体、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交往。二是马克思把交往与生产实践联系起来。他指出:“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Verkehr]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5]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交往”是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而辩证发展的过程。三是马克思第一次把交往分为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两大类型。其中物质交往决定精神交往,起基础和决定性作用。在1995年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中关于“交往”的注释中明确指出:“‘交往’[Verkehr]这个术语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含义很广。它包括单个人、社会团体以及国家之间的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部著作中指出:物质交往,而首先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交往,这是任何其他交往的基础。”[6] 马克思和恩格斯说:“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7]“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8]“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9]。可见,“‘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10]。物质交往关系是人们众多交往关系中最基本的。人们在社会生产和交换领域进行的交往如生产协作、商品交换以及日常生活中以物为媒介的礼尚往来等都属于物质交往;而精神交往则包括文化交流、情感表达、艺术欣赏等。这两种交往都要通过行为互动、语言符号、信息传达来实现。交往的类型多种多样,依据不同的标准和尺度对交往范畴进行分类,可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从而在内涵和外延上更为具体地理解和把握交往范畴。如依据交往的活动内容和领域,可以将交往区分为经济交往、政治交往、文化交往等。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的交往范畴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现实中的个人与共同体如家庭、民族、国家等在物质和精神上彼此约束与联系、相互作用与发展的活动,及在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的统一。作为最基本的交往活动,物质交往决定着包括精神交往在内的其他一切交往活动和交往形式。

(二)文化交往

1.文化的含义

“文化”一词对应的英语是 culture,德语是 Kultur,它们都源于拉丁语cultura和colere,本义为“耕作”“栽培”“养育”等。在印欧语系中,kwel字根,则有翻动土地、运转与耕作之义。但是,“文化”不是外来语的意译,而是中国语言系统中古已有之的词语。“文化”一词最早出现在西汉刘向之《说苑·指武》中,“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11] 这里的“文化”是指文治为法,以礼乐典章制度为依据而教化臣民,已经跟当今“文化”的意思相当接近。文化具有与人类本身同样古老的历史,但是,虽然对于“文化”的定义目前已达到三百多种,却存在很大的差异,迄今为止没有获得公认的、比较令人满意的定义。在《辞海》中对于它的界定是:(1)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反过来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文化具有民族性。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每一种文化都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社会物质生产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文化的发展也具有连续性和历史继承性。(2)泛指文字能力和一般知识:学习文化/文化水平。

现在比较权威并系统归纳的“文化”的含义来源于《大英百科全书》中引用的美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A.L.克罗伯(A.L.Kreober)和K.克拉克洪(K.Rluckholn)在《文化:概念与定义的批判性回顾》(CultureA Critical Review of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中收集的166条关于文化的含义。它们被归为6组,分别是:

第一,描述性含义。代表人物是英国人类学之父泰勒,他认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12]。这组含义试图用列举的方式涵盖文化的所有内容,这是世界各国学者研究文化时最常用的方法。其不足之处在于,文化是一个相当抽象的概念,光靠列举的方式对其下定义是无法涵盖所有内容的,容易忽略构成文化的其他要素。

第二,历史性含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文化语言学奠基人萨丕尔(Sapir)的定义:“文化被民族学家和文化史学家用来表达在人类生活中任何通过社会遗传下来的东西,这些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13] 该含义的主要特点是把文化放到历史发展的层面上去认识,强调文化的社会遗传与传统属性。但是不足之处在于过分强调文化的稳定性和对人类发展的被动作用,误认为人类是“文化传统的被动搬运工”。

第三,规范性含义。(1)强调文化中的规则与方式。1929年,美国人类学家威斯勒(Wesley)认为:“某个社会或部落所遵循的生活方式被称作文化,它包括所有标准化的社会传统行为。部落文化是该部落的人所遵循的共同信仰和传统行为的总和。”[14](2)强调文化中的理想、价值与行为因素。美国社会学家、芝加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W.I.托马斯(W.I.Thomas)定义“文化是指任何无论是野蛮人还是文明人群所拥有的物质和社会价值观(他们的制度、风俗、态度和行为反应)”[15],指出文化的本质就是价值观。这组含义强调,在文化发展的进程中,规范化思想对行为所产生的动态作用。

第四,心理性含义。(1)强调调整与解决问题的方法的含义。美国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W.G.萨姆纳(William Graham Sumner)和美国社会学先驱亚尔伯特·凯勒(Albert G.Keller)指出:“人类为适应他们的生活环境所作出的调整行为的总和就是文化或文明。”[16] 这类含义的不足之处在于只关注文化存在的原因和形成过程,却忽视了文化是什么。(2)强调学习的含义。美国斯坦福大学社会学教授理查德·拉皮尔(Richard Lapiere)对文化的定义如下:“一个文化是一个社会群体中一代代人学习到的知识在风俗、传统和制度等方面的体现;它是一个群体在一个已发现自我的特殊的自然和生物环境下,所学到的有关如何共同生活的知识的总和。”[17] 这类含义强调文化中的学习因素的重要地位,却因此忽略了文化的其他特性。(3)强调习惯的含义。美国人类学家乔治·默多克(George Murdoch)定义“文化是行为的传统习惯模式,这些行为模式构成了个人进入任何社会所应具备的已确定行为的重要部分。这类含义是从心理学的角度阐释”[18]。 (4)纯心理性的含义。罗海姆(Roheim)对文化的定义是“对于文化我们应该理解为是所有升华作用、替代物,或反应形成物的总和”[19]。这类定义是从心理分析和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切入的。

第五,结构性含义。以奥格本(Ogburn)和尼姆科夫(Nimkoff)为代表,认为:“一个文化包括各种发明或文化特性,这些发明和特性彼此之间含有不同程度的相互关系,它们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围绕满足人类基本需要而形成的物质和非物质特性使我们有了我们的社会制度,而这些制度就是文化的核心。一个文化的结构互相联结形成了每一个社会独特的模式。”[20] 该组含义强调文化的模式或结构层面,把文化的定义带入了一个更深层次,都明确指出“文化”是一个抽象概念。

第六,遗传性含义。(1)强调人工制品的含义。福尔瑟姆(Folsom)指出:“文化不是人类自身或天生的才能,而是人类所生产的一切产品的总和,它包括工具、符号、大多数组织机构、共同的活动、态度和信仰。文化既包括物质产品,又包括非物质产品,它是指我们称之为人造的,并带有相对长久特性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是从一代传给下一代,而不是每一代人自己获得的。”[21] 该类含义主要是社会学家强调文化是一个产品或人工制品,把重点放在了文化遗传性上。(2)强调“观念”的含义。美国社会学创建者沃德(I.F.Ward)认为,“任何人如果愿意的话,他可以把文化说成是一种社会结构,或是一个社会有机体,而观念则是它的起源之地。”[22] 这类定义强调文化的观念因素,试图把文化从过去比较粗糙的概念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上。(3)强调符号的含义。戴维斯(Davis)对文化的定义为:“文化包括所有的思维和行为模式,这些思维和行为模式是通过交际而相互作用的,即它们是通过符号传递方式而不是由遗传方式传递下来的。”[23] 该类定义强调文化中的符号因素,关注的人不多,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探究。

综合上述各种文化的定义,可见“文化”是一个非常广泛、多层次的概念,给它下一个严格和精确的定义是非常困难的。广义的文化与“文明”的概念相接近,指的是人类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了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种。狭义的文化仅指人类所创造的精神文化,包括人类精神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以及相应的制度和社会结构,包括哲学、艺术、宗教、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等。对文化的定义究竟应该是取广义还是狭义?陈先达先生在《关于文化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认为:“应该摆脱大文化观即把人的一切创造物都称之为文化的观点的束缚,把文化看成是由知识、信仰、哲学、法律、道德、艺术、风俗习惯等组成的观念形态。”[24] 黄枬森先生在《唯物史观与文化的共性与个性》中指出:“只有把文化看成人类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才有文化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而言;如果文化的外延同人类社会的外延是完全一致的,文化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就无从谈起了,那样,问题将变成文化中的几个组成部分: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对文化采取狭义的理解不仅是约定俗成,而且也是合理的,至于那种更狭义的理解往往是指文化中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只是为了行文或表述的方便,很难说是文化的确切的含义。”[25] 两位先生的观点是可取的,所以本书的文化指的是狭义文化观中的精神文化。

任何文化都是民族创造的,民族性是文化的最大特征。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中指出,“各个民族之所以不同,不仅在于它们的生活条件不同,而且在于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方面的精神面貌不同。”[26] 文化的民族性是指任何民族都有本民族特有的文化特性,如语言文字、生活方式、行为规范、风俗习惯、心理特征等方面,是特定民族全体成员所共有的精神形态的特征。事实上,文化以民族的形式存在。文化的发展离不开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往,纯粹的民族文化是不存在的。随着世界交往范围的扩大,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文化往来越来越频繁,各民族在展示自己独特文化的同时,又彼此借鉴和吸收优秀的外来文化,以彼之长补己之短,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形成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2.文化交往

文化交往在人类文化发展史上源远流长,各民族之间的往来开启了文化交往的历程。就文化与文化交往的关系而言,文化随着文化交往的扩大和深化而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文化发展又带动了文化交往的拓展,也就是说,文化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文化交往的历史,文化交往的历史也是文化发展的历史。所以,文化交往的基本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第一,文化交往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实践存在,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交往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和生活方式,与人类同在的文化因为交往而不断丰富。文化交往作为交往的一种类型,将文化作为传播和交流的内容。不同个体或群体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会使文化各方面的内涵更加丰富。就普遍联系的角度来看,文化交往表现为人类各民族的联系是一个动态的相互作用的过程,这种动态的相互作用贯穿于个体或群体行为的全过程,表现为不同文化体系自身的构成和外部条件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

第二,文化交往的特性在于交往的内容——文化。前文界定的文化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以及相应的制度和社会结构。文化交往区别于经济交往、政治交往的主要表现:首先,经济、政治常是文化交往的现实载体;其次,文化交往的影响力更为内在和深刻;再次,文化交往主要是软实力领域的交流和互动,如文学、艺术、体育、教育等,其需求和潜力更大;最后,文化交往具有强烈的价值性和习得性,通过人的思维、情感、意识和行为等非确定性、主观性、非量化性的实践活动来理解和把握。

第三,文化交往是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相互作用与关系的表征,为属于不同文化体系的个体或群体提供了认识乃至认同的机会,为推进世界文化的形成提供了可能。虽然文化交往的主客体呈现出多元性、独特性和复杂性,但是在文化交往实践过程中不同文化体系相互碰撞、持续磨合、不断认同。在这一复杂的动态过程中,文化交往实现了对本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的整合和超越,最终实现融入世界文化的共同理想。

(三)网络的文化交往

1.网络文化

“在人类文化变迁中,如果说第一代文化是以语音为载体的语音文化,第二代文化是以文字为载体的文字文化,那么第三代文化则是以电子—电磁波为载体的电子—电磁波文化,电子—电磁波文化为人类文化样式的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7] 网络的出现,是人类文化传播历史上的一次空前的革命。网络展现的是一部科技文化史,网络文化的诞生,是文化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以数字化形式传输信息的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媒介,给人类文化带来了新的变革和发展。网络文化作为以网络、计算机技术和信息资源为基础和特征的新型文化,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新阶段。从字面上看,网络文化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在网络中生成的新文化,借助网络的媒介技术传输和人际交流互动形成的符号表意系统及其成果,属于网络文化的核心部分。二是指借助网络传播的文化,现成的各种文化产品传送到网络就成了网络文化的一部分。传统文化改变自己的既有形态,以数字的形式出现,就加盟了网络文化。

实际上,网络文化不是简单意义上网络中的文化,也不是传统文化的数字化,而是技术与文化的联姻,并由此达到文化的自我超越。首先,网络文化以网络技术为先决条件。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综合运用为载体,网络文化形成了开放性、平等性、共享性、多元化等独特特征。网络文化的出现既便于信息大量存储又便于迅速传播,加上多媒体技术使信息传播更形象、更生动。其次,网络文化中虚拟和现实并存。一方面,由于网络文化建立在数字技术上,具有了“去生理化”“身体缺席”等虚拟特征;另一方面,它的发展离不开现实物质技术的支撑,也离不开人的现实存在。网络文化因为现实而存在,承继着人类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因为虚拟而超越,使人类理想和追求更加充满希望。最后,网络文化对传统文化的整合。网络文化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的基本成分是传统文化的新表达,通过整合重构创造出不同于传统文化的新质文化。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文化是传统文化的促进,而不是替代。

综上所述,网络文化是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融合为物质基础,以网民为主体,以网络空间为传播领域,以发送和接收信息为核心,在工作、交往、学习、娱乐等活动中形成的行为方式及思想观念的总和。网络文化作为折射现实生活的精神世界,其形式和内容会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从而形成自身的鲜明特征。根据具体对象的不同,网络文化可划分为“屌丝文化”“微文化”“游戏文化”“色情文化”和“草根文化”等。多元又一体的文化共存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彼此竞争、相互依存、共同发展。

2.网络交往

作为伴随互联网诞生和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交往方式,对于网络交往的定义,学者们至今莫衷一是。西方学者往往从Computer-Mediated Communication(简称CMC,计算机媒介沟通)、Internet Communication(互联网沟通)、Computer-Mediated Interation(计算机媒介互动)、Internet Use Behavior(互联网使用行为)等概念进行研究。从广义上来看,网络交往就是互联网使用行为,侧重强调信息的传递过程;从狭义上来看,网络交往则是互联网使用行为中的一种,侧重强调外在的行为表现,主要是指人与人之间借助网络平台进行的信息沟通,并在此基础上相互影响、相互理解。我国学者对于网络交往的界定比较少,在使用该概念时没有统一的内涵。2012年,陈秋珠在《赛博空间的人际交往——大学生网络交往与心理健康关系的研究》一书中指出:“广义的网络交往等同于互联网使用行为,二者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为网络空间首先是一个贮量丰富的信息资源库,一切互联网使用行为都以信息交换为基础而展开;而狭义的网络交往仅仅指网络人际交往,即在网络空间中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从而实现人与人之间信息、情感交流,达到相互影响、相互理解,并建立一定的人际关系的目的。”[28] 该定义按照西方学者对于网络交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比较全面地分析了网络交往的内涵,突出了网络交往中信息交换的特点。2008年,刘明合在《交往与人的发展:基于马克思主义的视角》中认为:“网络交往是以计算机为中介、与互联网为基础的交往方式,是人的社会本性在计算机互联网时代的拓展和延伸。”[29] 他的界定并没有明确指出网络交往的内涵,但是看到网络交往体现了人的社会性,是传统交往方式在网络空间的补充和扩展。

综合以往中西方学者的研究,本文将网络交往定位为一种新型交往形式,以计算机语言符号为主要交流介质,以实现物质、能量、情感、信息交换与沟通为主要目的的人际间符号性的精神互动。其主要形式有网上聊天、网络游戏、网络论坛、网上电话、电子邮件、由个人或单位主要构成的虚拟社区以及通过局域网进行的其他网上传输等,包括人—机交往和人—机—人交往两种基本类型。网络交往在内容上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的交往,即以获取信息、学习或通信为主的交往;以娱乐和情感沟通为主的交往和以获得经济利益为主的交往。

3.网络的文化交往

目前学术界尚无对“网络的文化交往”的明确界定,国内有少数学者对“文化交往”进行了研究。桂翔在《文化交往论》中认为,“文化交往在本质上又是各民族之间的活动交换或互换。”[30]

从字面上看,“网络的文化交往”可以理解为文化交往在网络中。从构词来看,“网络的文化交往”是由“网络”“文化”“交往”这三个词合成的复合词。从词性看,当“交往”被认为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中介和工具时,“网络的文化交往”是名词;当“交往”被认为是相互作用时,“网络的文化交往”是动词。从汉语构词习惯来看,“网络的文化交往”中的核心词是“交往”,“网络”和“文化”作为形容词或副词对“交往”进行一定的修饰,将“交往”限定在“网络”之中的“文化交往”。“网络”成为区别于其他“文化交往”的特殊之处。“网络的文化交往”侧重于“文化交往”,就需要明确“文化交往”是侧重于表征一种动态过程还是一种中介工具。本文侧重于前者进行研究,网络的文化交往是在网络时代出现的文化交往问题,交往的内容是网络文化。网络空间是马克思主义文化交往理论运用和指导的新领域。

“文化的本质是智慧,交往的实质是交换,那么文化交往的实质就是智慧的交换。”[31] 所以,网络的文化交往就是在计算机网络技术条件下,精神虚拟实践的交往与互换。网络的文化交往的本质是人的精神虚拟存在方式。隶属不同文化体系的主体在计算机网络技术条件下的交流与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