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政务公开现状评估与发展对策(2022)
- 李敏 戚元华 李刚
- 1975字
- 2025-04-28 19:13:49
第二章 总体评估结果与分析
第一节 政务公开亮点工作
一 法定内容依法依规发布,重点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以《条例》第二十条共性基础内容为主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是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依规主动发布的政府信息,评估结果显示,省直部门、单位,市政府,县(市、区)政府法定基础信息的平均得分指数分别为97.08%、96.82%和94.64%。这说明,各评估对象均能够按照《条例》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规范发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处罚强制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等。
重点领域信息主要选取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有效投资、疫情防控、社会救助、稳岗就业、义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评估结果显示,省直部门、单位,市政府,县(市、区)政府重点领域信息的平均得分指数分别为93.81%、95.97%和93.59%。虽然平均得分指数略低于法定基础信息,但是也均超过了90%,说明各评估对象年内通过建立专题专栏,多形式、多渠道及时准确公开了涉及本领域、本地区的重点政府信息,极大方便了企业和公众获取,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 申请受理渠道基本畅通,答复内容形式较为规范
2022年,山东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620件,同比增长9.7%。评估结果显示,在申请数量逐年增加情况下,互联网渠道总体畅通率仍然保持在100%,信函渠道总体畅通率也达到了99.49%;互联网渠道和信函渠道按时答复率分别为94.36%和89.23%。说明各评估对象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持续强化服务理念,重点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了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三 政策解读形式主体多样,解读内容质量有所改善
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是避免因政策内涵被扩大或外延被延伸而引发误解误读的重要措施。评估结果显示,各评估对象围绕激发市场活力、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稳就业保就业、优化营商环境、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等方面的政策文件,积极通过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形式开展解读。部分评估对象还成立了解读专家队伍,由政府主管部门和领导、专家、媒体等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重要政策进行多次解读。
在此基础上,政策解读质量也有一定的改善和提升,评估结果显示,省直部门、单位,市政府,县(市、区)政策解读质量指标的平均得分指数分别达到了95.56%、90.42%和87.51%。
四 公众参与决策持续加强,公共决策效率有效提升
重大决策方面,各级政府均发布了2022年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解读说明、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等信息,部分评估对象还关联展示了决策会议审定情况、决策执行情况、后评估、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信息。评估结果显示,63.64%的省直部门、单位,68.75%的市政府,91.18%的县(市、区)政府能够在重大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结束后,及时反馈意见征集结果,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采纳意见理由进行说明。
重大会议方面,所有评估对象均能够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和本部门办公会议的相关内容,其中,72.09%的省直部门、单位,100%的市政府,98.53%的县(市、区)政府提供会议速读版或一图读懂等相关图解,对相关会议精神进行解读。
五 监督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
渠道覆盖方面,所有评估对象均能够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说明本部门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渠道情况,其中,81.40%的省直部门、单位,100%的市政府,95.59%的县(市、区)政府所公开的咨询电话在办公时间内能够保持畅通;所有评估对象均提供了网站或专栏网址、新媒体平台和账号名称、客户端下载链接、政府公报专栏链接,以及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地理位置、联系方式、开放时间等详细信息。
平台建设方面,各评估对象不断优化政府网站站内检索功能,评估结果显示,90.70%的省直部门、单位,100%的市政府,100%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站内搜索结果实现了分类展现;87.50%的市政府和70.59%的县(市、区)政府能根据搜索关键词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67.44%的省直部门、单位,81.25%的市政府,86.76%的县(市、区)政府能够及时更新本机关政务新媒体的消息信息和视频号信息。所有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均能够定期出版发行政府公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中提供历史政府公报的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服务功能。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方面,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基本形成。评估结果显示,各评估对象均能够及时调整更新本年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并进一步明确各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方面,本次评估对于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除评估本级政府的年度报告以外,还抽取了部分部门的年度报告。评估结果显示,省直部门、单位,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年度报告平均得分指数分别为100%、99.19%和97.17%,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和发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