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的选择(3)

英国政府认为英国的能源政策虽然已取得一些成绩,但不足以应对各种挑战。首要的挑战就是环境问题,英国政府在应对和减缓气候变化方面一直比较积极,希望能够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其次,是英国本国的能源自给率将不断下降,因此英国需要多种能源进口渠道、更多的能源供应商和供应途径,在欧盟和全球范围内建设稳定和富有竞争性的市场对实现英国的能源供应多样化十分重要;第三大挑战,是在接下来的20年中,英国大部分的能源基础设施需要更新,投资和技术选择成为关键。

《能源白皮书》的显著特点是:围绕能源环境阐述英国本国的减排能力和贡献。白皮书强调可再生能源技术、热电联产、分散式发电、燃料电池和氢能技术对实现目标的关键意义,肯定了英国内部的排放交易对减排的意义。

由于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因此,其白皮书的内容及所引领的未来政策方向备受瞩目,也引起广泛的讨论。与欧盟单一的可再生能源计划或美国氢能经济相比,低碳经济的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广泛,不仅包括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而且涵盖了对矿物能源利用的技术改造和效率的提高,还涉及对整个经济系统的机构和技术改造等更加深入和广泛的层面。

2006年,受英国政府委托,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牵头做出的《斯特恩回顾:气候变化经济学》(Nicolas Stern,2006),对全球变暖可能造成的经济影响做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评估。《斯特恩报告》核心观点有三个:

(1)全球以每年GDP 1%的投入,可以避免将来每年GDP 5%~20%的损失。

(2)在2050年以前,要使大气汇总的温室气体浓度控制在550ppm以下,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必须在今后10~20年中达到峰值,然后以每年1%~3%的速率下降。

(3)到2050年,全球排放必须比现在的水平降低约25%。即发达国家在2050年前把绝对排放量减少60%~80%,发展中国家在2050年的排放与1990年相比增长幅度不应超过25%。《斯特恩报告》以气候科学为基础,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对欧盟明确提出的全球2℃升温上限加以论证,呼吁各国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行动,尽早向低碳经济转型,主要措施有:提高能源效率;对电力等能源部门“去碳”;建立强有力的价格机制,如对碳排放征税和进行碳排放交易;以及全球联合对去碳高新技术进行研发和部署等。斯特恩指出,走向低碳经济可以有各种发展方向,如开发风能、太阳能、核能和潮汐能等,或者发展CCS技术,具由各国根据国情做出体选择。

2007年12月3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印尼巴厘岛举行,大会正式通过一项决议,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新的安排举行谈判,并制定了世人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该路线图为2009年前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减排25%~40%。“巴厘岛路线图”为全球进一步迈向低碳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此后不久,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2008年“世界环境日”(6月5日)的主题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

2008年7月G8峰会上八国表示将寻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其他签约方一道,共同达成到2050年把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减少50%的长期目标。这意味着,在2050年减排的这一长期目标上,八大主要工业国做出了让步,即将自己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从先前的50%提高到了80%。不仅如此,八国峰会领导人还明确认可2℃温升目标。八国峰会的政治意愿对国际气候政治进程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2009年7月8日,八国集团领导人表示,愿与其他国家一起达到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减半,并且发达国家排放总量届时应减少80%以上的目标。7月9日,经济大国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论坛领导人会议发表宣言,强调将全力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2009年9月2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美国、马尔代夫、日本、法国等国领导人纷纷表达了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担忧,并就气候变化问题阐述了各自国家的立场。

2009年12月7日,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这是一次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会议通过了《哥本哈根协议》,该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做出了安排,但参加大会的各方代表并没有就2012年后的全球减排行动、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达成具体共识。

三、低碳经济的主要内涵

1.低碳经济概念的界定

低碳经济没有约定俗成的定义,现有的各种定义和解释还不尽一致。一种观点认为,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低碳经济是指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低的经济发展方式,尤其是对CO2(二氧化碳)这一主要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进行有效控制而推行的低碳经济,是避免气候发生灾难性变化、保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之一。这种观点称为“方法论”。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发展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下,低碳经济是经济发展的碳排放量、生态环境代价及社会经济成本最低的经济,是低碳发展、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生活等一类经济形态的总称,也是一种能够改善地球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新经济形态。这种观点称为“形态论”。第三种观点认为,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实质上是对现代经济运行的深刻反思,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能源经济革命,这种观点称为“革命论”。

所谓低碳,英文为“Low Carbon”,意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排放。对低碳的理解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形是温室气体排放的增长速度小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第二种情形是零排放;第三种情形是绝对排放量的减少。实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低碳发展的前提条件是经济的正增长。低碳经济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低碳经济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在内的社会再生产全过程的经济活动的低碳化,达到碳排放量最小化乃至零排放,获得最大的生态经济效益;二是低碳经济倡导能源经济革命,形成低碳能源和无碳能源的国民经济体系,真正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清洁发展、绿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低碳经济是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当前,国际上有关低碳经济研究的主要内容有:

(1)能源消费与碳排放,包括与碳减排有关的能源消费结构的转换和低碳排放能源系统的建立;

(2)经济发展与碳排放,主要探讨不同经济发展模式、阶段、速度与碳排放的关系;

(3)农业生产与碳排放,包括土地利用变化、农业土地整治、农业生产水平与结构的变化等;

(4)碳减排的经济风险分析与减排对策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