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为什么是奥巴马——解读奥巴马的光荣与梦想(2)

奥巴马童年的每一个进步,母亲都自豪地归结为奥巴马继承了父亲的智慧,是奥巴马沿着他父亲成功的道路在走。这种鼓励给了孩子极大的信心。在夏威夷普纳后私立学校念书的时候,奥巴马总是跟同学吹嘘,“生父是一个非洲王子”。在童年的奥巴马心中,他把父亲想象成非洲王子,他也要配得上这样的父亲。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就是一个美好的理想和信念,这个信念是母亲给奥巴马最好的人生礼物,他的外祖父母也很好地保护了这份“珍贵的礼物”。

因此,奥巴马虽然在两岁之后只见过父亲一次,却对父亲有美好的想象,并且有很深的感情。是宽容而有智慧的母亲给了奥巴马一个“好父亲”的信念,是“好父亲”的信念让奥巴马超越了童年家庭离异的负面影响,奥巴马的母亲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教育者。

即便是只做了他4年继父的苏托洛,也对奥巴马的成长帮助很大。继父是个很和蔼的人,对奥巴马很好,鼓励他与当地小朋友玩耍。有一次奥巴马问继父某人为什么被杀,继父说那个人是个弱者,给他讲强者与弱者的生存道理,继父问奥巴马:“你打算成为哪一类?”没等奥巴马回答,他就告诫奥巴马道:“最好成为强者,如果你不能成为强者,那么就成为智者,然后再去为强者出谋划策,使他们爱好和平。”

在许多人眼里,因为父母的多次离异,奥巴马有着一个被“抛弃”的不幸童年,黑色肤色的自卑则一直如影随形,学生时期的奥巴马也曾经有过沉沦,为什么奥巴马没有成为堕落的人渣?为什么他最终能健康成长,甚至雄心勃勃地进军总统宝座?

相信读完这节,你的心里已经有答案了:毁掉一个人的不是家庭,而是家庭教育。同样,成就一个人的也是家庭教育。在奥巴马的成长过程中,父母离异带给他的心理伤害并不大,家庭虽然破碎,但他在家庭教育上获得的心理营养一点不亚于完整家庭,可能比许多普通家庭还要优越。

奥巴马告诉你

“母亲告诉我,不要拒绝别人给予我的赞扬。”

▲梦想与希望赋予的力量

梦想不分国度,不分肤色,不分老幼,它需要每个人去奋力追寻。奥巴马正是从直面自己的身份,接纳自己的身世的过程中,开始寻梦之旅。与一开始对自己的父母为其带来的特殊身份深感懊恼不同,在母亲的开导下,奥巴马开始接纳自己的身份,与此同时,也开始去认识自己的父亲。

虽然父亲离自己很遥远,但从他人对父亲的描述中,奥巴马发现父亲的成长经历,就是一个改变命运的故事。老奥巴马出生在肯尼亚西部一个贫穷的小村庄,当过放牛娃,后来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去美国读书,经过哈佛的镀金之后,老奥巴马在肯尼亚政府担任经济学家。奥巴马在自己生父的经历中读到了坚定的信念,而这一点深深地影响了他。

◆寻梦与逐梦之路

正因为自己出身的贫寒,奥巴马的视野多集中在社会底层。大学毕业后,奥巴马到芝加哥的一个穷人社区做起了社区工作者,年薪只有1.3万美元。3年社区工作者的经历让奥巴马决心要从事公共事业,为下层民众争取权益。奥巴马真正找到了自己的梦想,明白了自己所要从事的人生之路,以及实现梦想将要选择的职业。

在梦想的驱使下,奥巴马来到哈佛大学学习法律。毕业后,奥巴马放弃《哈佛法律评论》的良好平台,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起了宪法学。之后,奥巴马选择从政,连任3届伊利诺伊州州参议员,并于2004年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脱颖而出,将知名度扩大到全美。当年,他赢得国会参议员选举,成为国会中唯一的一位黑人参议员,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第5位黑人联邦参议员。

让奥巴马在政治生涯上获得最终成功的,也是他对梦想的追逐。不管是从事律师职业,还是从政,奥巴马都力求通过这些职业形式,去为下层民众争取权益。复杂坎坷的逐梦历程,奥巴马特别关注的是美国社会底层的生存状态,并喊出了很多社会下层的呼声。作为“穷人的代理人”,奥巴马积攒起雄厚的民意资本,并成功地树立起清廉、为百姓着想的形象。从社会底层依靠一己之力奋斗出头的个人成长史,加上他雄辩的口才,灿烂的笑容,俘获了众多美国人的心。奥巴马在年轻人、少数族裔、底层平民和自由派中都有不少支持者。奥巴马还获得了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脱口秀女王”的奥普拉·温弗里以及众多奥斯卡明星的支持。凭借着对消除党派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的演讲,以及变革未来的信心,奥巴马最终赢得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的胜利。

2004年,当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以“无畏的希望”为题发表演说时,他表示,无畏的希望并不是指盲目的乐观,指的是某种更为深沉、更具实质的东西。他指的“是奴隶围坐营火高唱自由之歌时所怀抱的希望、是移民向远方异乡出发时所怀抱的希望、是海军少尉(指当年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凯瑞)勇敢巡逻湄公河三角洲时所怀抱的希望、是工厂工人之子勇于克服险阻时所怀抱的希望、是瘦巴巴又有个古怪名字的小孩认为美国必有其一席之地时所怀抱的希望”。

他今日的获胜所凭借的应该就是这个无畏的希望。其实奥巴马本身的经历就是“美国梦”最好的批注。多数美国选民能克服肤色的差别认同投票给他,应该也是受到他无畏的希望的鼓舞。

成长在一个国际关系的大家庭中,奥巴马的梦想是一个黑人青年在生存的挣扎中成就的。他也因此在大学选择了国际关系专业,做社工激发了从政的热情并考进哈佛大学攻读法学博士,这是奥巴马成长的内在需要,这种梦想的力量就极为惊人。

从奥巴马的成功中,我们看到了梦想的力量,而奥巴马所描绘的美国梦,已经带领美国逐步走入一个新的变革时代。以梦想跨越困境,是我们从奥巴马的成功中吸取的智慧,也是我们走上快乐的逐梦之路的最佳选择。

梦想的背后常常隐藏着不为人所知的艰辛。然而,这些艰辛在梦想成真的那一刻又会变得微不足道,这正是梦想的力量。这是一个需要改变的时代,一切都需要从新开始。每一个人都应该充满激情,找寻自己不一样的未来。在这个过程中,梦想会给我们力量。

◆梦想的力量

“妈妈,给我70块钱。”1998年的一天,6岁的瑞恩·希里杰克刚一放学,就迫不及待地冲进家,可怜巴巴地向妈妈伸出手,说,“我要给非洲的孩子修一口井,好让他们有水喝。”

原来,那天上课时,老师告诉他们,在非洲,孩子们没有玩具,没有足够的食物和药品。很多人甚至喝不上洁净的水,成千上万的孩子因为喝了受污染的水而死去了。6岁的瑞恩瞪大了眼睛。他根本不相信:这世上居然会有人没有洁净的水喝,而且会因此死去。他难过极了,没有人应该那样生活。老师说,每一分钱都能够帮助他们。一分钱可以买一支铅笔,25分可以买175粒维他命药片,60分就够一个孩子两个月的医药开销,一块钱够一顿丰盛的午餐,两块钱就能买一张毯子。如果有70块钱,就可以帮他们挖一口井。于是,一整天,瑞恩的脑子里被“70块钱一口井”的念头充斥着。他一定要为他们挖一口井。

听起来,这肯定是一个梦,一个6岁孩子的梦,一个毫无可能实现的梦……谁会认真对待这种胡思乱想呢?

5年过去了,这个梦想竟成为千百人参加进来的一项事业。这个普通的男孩儿,已被人称为“加拿大的灵魂”。2002年9月30日,他接受了加拿大总督克拉克森颁发的国家荣誉勋章,10月,他作为惟一的加拿大人,被评选为“北美洲十大少年英雄”。

这个普通的男孩儿,瘦瘦的,安静的,白白的脸透着红晕——怎么能有这样的力量?不,他的成功不是源自他的力量,而是梦想的力量。

就在瑞恩的第一口井修好后不久,2000年7月27日。瑞恩和爸爸妈妈坐着卡车,一路颠簸来到了安格鲁。安格鲁小学校长牵着一头小羊挤出人群,把这头惊恐的小动物放在瑞恩身边,深深地鞠了一躬,说:“这是安格鲁社区送给你的礼物,以表示我们的感谢。”

瑞恩牵着小羊,羞涩地说:“我感到自己很幸运。我生活在一个可以随时喝到干净的水的国家里。乌干达没有那么多水。但我很激动,现在你们有水喝了!……我要告诉所有的加拿大人来帮助你们。我梦想着有一天,非洲的人都能喝上洁净的水。这是个很大的梦想。但我知道,只要真心向往,并且努力奋斗,每个人就可以达成自己的梦想。”

瑞恩的妈妈苏珊说,她不会忘记踏上安格鲁土地时,看到那么多来感谢的人。瑞恩的梦想成为现实,并且真实地帮助了那么多人。“作为现代社会的成年人,也许免不了变得悲观和世俗。”她说,“但瑞恩让我刚刚了解,只要每个人都做出努力,就能够改变世界。”

她一再强调:“这是我11岁的儿子给他42岁的母亲上的最重要的一课。”

这也是我们学到的重要一课:永远不要忘记人类前行最伟大的动力——那就是梦想和坚持的力量。我们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会有什么成就,就在于先做什么样的梦。

奥巴马告诉你

“希望是我们心中坚守的一种东西:它告诉我们,不管遭遇多少艰难险阻,只要有勇气去争取,只要付出努力和艰辛,更好的东西就会等我们。”

▲清新形象带来人格魅力

“重要的是经济,傻瓜!”当年,46岁的克林顿用这句掷地有声的口号敲开了白宫的大门。16年后,有人说,金融风暴把47岁的奥巴马送进了椭圆办公室。然而,奥巴马,这位非裔美国人,究竟是如何登上了美国政坛的巅峰?

大选那天,奥巴马用事实成功证明了自己的魅力:美国媒体称此次大选大约有1.3亿选民投票,达到1960年以来最高水平。有评论指出,“奥巴马一代”(18岁至30岁的年轻人)是奥巴马获胜的关键因素。在参与今年美国大选投票的选民中,每10人中有1人是首次参与投票,他们大部分都是年轻和非白人选民,其中大约有2/3的新选民年龄在30岁以下。据悉,每5个新选民中就有1名黑人和1名西班牙裔美国人,而奥巴马成功吸引了2/3的西班牙裔选民以及几乎所有参与投票的黑人选民。此外,奥巴马还成功地吸引到女性选民过半数的选票,这是一些很令人兴奋的数字。

撇开其他政治原因不谈,我们必须承认,和对手麦凯恩相比,奥巴马独有的个人魅力更能抓住人心,他的形象和个人魅力为他增色不少。

◆关乎成败的外形

提起奥巴马,你首先想到什么?黝黑的皮肤,迷人的笑容,绅士般的风度,还是迷人而浅带酒窝的笑容?

我们看到的奥巴马,穿着高品质西装搭配时尚领带站在演讲台上的样子,高挑健康利落的身材,演讲时帅气又坚定有力的动作,还有他那极具亲和力的笑容,其实都是他赢得人心的最好基础。

对于奥巴马的魅力,我们还可从时尚圈大腕的追捧中得到见证,意大利著名服饰品牌范思哲公司掌门人、著名服装设计师多纳泰拉·范思哲称奥巴马是“当前红人”,并把她的2009春夏男装系列献给他。范思哲说,她设计的2009春夏男装受到奥巴马的启发,适合“不需炫耀肌肉、也能让人感受到他的力量的男人”。这无疑是在说奥巴马便是这样的人士!时尚圈大腕的追捧,使这位政治人物显得更具时尚意味。

奥巴马的个人魅力还体现在他与妻子间的爱情,这也是民众关注的焦点。人们看到奥巴马对妻子的眼神总是包含深情与含笑,看起来他们是那样的恩爱,而妻子不管在何时,只要需要,她都会站出来全力帮助自己的丈夫。有一份相互扶持的爱情和一个其乐融融的家庭,这自然也是奥巴马赢得民众欢心的原因之一。

在奥巴马和麦凯恩的末场辩论上,奥巴马深浅艳素的搭配,将他的优势充分展现给民众,红白条纹领带使奥巴马显得年轻、活力、时尚,充分展示出这位年轻政治家的个人魅力。奥巴马高大的身材,总可以把西装穿得潇洒帅气、干劲十足、充满活力。白色的衬衣与深色有光泽的面料结合很上档次,浅色而与西装同色系的格子领带,整体搭配时尚而又低调。黑黑的墨镜有些酷酷的感觉,随手拿起的公文包让他看起来帅气十足。如果不当总统,他甚至可以考虑去做模特。

奥巴马的成功似乎再一次向我们证明了:形象关乎成败。如果你的长相并非天生讨人喜欢,那么你至少要做到让人看起来赏心悦目,清爽怡人。不要忘记,微笑是个好办法。

◆个人魅力十足

如果你因为外形俊俏而觉得他是个华而不实的人,就大错特错了。要知道,美国总统候选阵营一向不缺乏帅哥。事实上,从肯尼迪到克林顿,一个赛过一个的风流倜傥,为何单单奥巴马的形象和魅力被捧到这样的高度呢?

奥巴马在支持他的选民眼里魅力无限,甚至有人专门写了首歌《我爱上了奥巴马》。他既然能成为年轻人的偶像,让那么多年轻人投票给他,其魅力绝对不容忽视。个人魅力是赢得美国总统大选不可或缺的因素,奥巴马是这方面的绝佳代言人。

奥巴马是个天才演说家,舆论总爱把他的演说,与同样能够用言语来激励人心的前总统里根和肯尼迪相提并论。而奥巴马自己也有意识地向这个形象靠拢:两人同样年轻英俊,同样哈佛毕业,同样参议员出身,同样一讲成名、口才卓绝。奥巴马曾刻意模仿肯尼迪,其努力得到了肯尼迪家族的认可:肯尼迪弟弟称他为肯尼迪最佳政治继承人,肯尼迪女儿则毫不犹豫地表示:“等了半辈子才等到和父亲如此相似的人。”于是,“第一家族”的荣耀温暖了奥巴马。

国际化身世,是他的魅力来源之一。他在一次演讲中特意强调了自己的非洲血统:“我的父母给我起了个非洲名字,巴拉克,意思是‘祝福’。他们相信在这个宽容的国家,这个名字不会成为通向成功的障碍。”

不过,聪明的奥巴马懂得小心翼翼地使用自己的背景。虽然身世让他赢得了美国许多移民的支持,但他不打少数民族的牌,坚持强调不同种族的团结与融合,这个一贯立场使他大受欢迎。他的非洲血统,他带有浓郁亚洲风情的夏威夷和印尼岁月,他做混混吸大麻的年少轻狂,他的哈佛法学院的精英教育背景等等,让他可以在面对不同人群时都能找到相通点,从而吸引了少数族裔,赢得了很多白人精英的支持,还调动了一向对政治漠不关心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