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的成功辩护,让我开始思考: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律师如何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在解决纠纷的时候,律师应当充当怎样的角色,发挥怎样的作用?如果多花一些心思,我们是不是可以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最佳方案呢?
这是一个执业理念的问题。我认为,法律服务的最高境界是“皆大欢喜”。律师的工作,如果不仅仅让自己的当事人满意,同时还能让对方当事人满意,办案单位也满意,这才是一流的法律服务。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不仅自己的当事人以后有事情会继续找我们代理,对方当事人遇到问题的时候,也会想起令他非常有好感的律师,办案单位当然欢迎帮助他们解决麻烦而不是“制造麻烦”的律师。这样做律师,不仅左右逢源,而且心情舒畅。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要达到这种“皆大欢喜”的效果却并不容易。如果不是矛盾尖锐到了一定的地步,双方当事人也不至于对簿公堂,尤其是刑事案件,双方的矛盾几乎上升到了“敌我矛盾”的层面。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是律师的职责,稍有懈怠,当事人就会对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产生怀疑。很多律师采取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在法庭上对案子就事论事,说完了开路,免得给自己找麻烦。这种做法固然省事很多,但做的是一锤子买卖。对于大多数案件,律师不妨多花一点心思在庭外,多疏导双方,尝试着将一个案件彻底解决,将纷争消弭于无形。即使最后没能获得成功,律师的努力也会被大家看到,这样的律师也会被大家记住,受到欢迎。我开始在案件代理中做一些尝试。觉得有可能和解的案件,我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开庭之前先跟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接触,了解对方的想法,看看能不能达成部分共识。如果谈得比较好,则加强联系,进一步磋商。如果开庭之前还没有解决好,但仍有缓和可能,那么在诉状或者答辩状中,在庭审中,我会比较委婉地表明立场,避免咄咄逼人的态度,激化矛盾。同时,我会一直向对方传递友好的信息,即使我方当事人态度比较坚决,我也要流露出作为代理人的一种无奈,以免对方认为是律师在挑拨离间、激化矛盾,从而迁怒于律师。
在法庭调解的时候,我认为即使我方胜券在握,也不必得理不饶人,而是要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当然,必须要对方知道我方是做了让步的,要领情。这就是“止戈为武”。就像谈判的最佳效果是“双赢”,法律服务如果最终只有一个赢家,那也说不上有多么成功。法律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那么,我们作为法律人,无论代理哪一方,最终的目标也是“定分止争”。有时候,我们为自己的当事人多争取了一些利益,表面看起来,律师成功地完成了当事人的委托。但是,对方当事人会甘心吗?这一次的胜利,也许就是埋下了仇恨的种子,总有一天还会有更大的矛盾出现,甚至可能会对我们的当事人造成更大的损害。所以,我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时,眼光不妨长远一些,为当事人长期的利益做一些考虑,尽可能不留下隐患。我曾经办过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标的才几万元,但是双方当事人却不简单,都是各自镇上的首富,都是经营矿山和工厂的乡镇企业家。案情非常简单,对方老板李总从我方购货,货款都是一个月结算一次。但是李总最后一个月的货款一直拖着没有支付。虽然几经催讨,李总以我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真正的原因是,双方经营同类产品,而且实力相当,一直在暗中较劲,市场竞争中也免不了互挖墙脚,嫌隙积累下来,酿成了矛盾。我方不肯示弱,向法院起诉对方,追要货款。当事人赵总对我说,就算是花费货款的十倍百倍,也要打赢这个官司,挣回这个面子。
我是开庭前一天临时接受委托的。了解案情之后,我知道获胜的把握很大。对方验货员在我方的出库单上已经签字验收,对其中不合格产品进行了相应的扣减,李总在收货后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对产品质量问题提出过异议。现在以此作为抗辩理由,显然不能得到支持。我想,李总也是一个实力雄厚的企业家,我该怎样妥善处理好这起案件,不仅让我的当事人满意,也能让双方冲突纠纷就此画上句号呢?
来到某乡镇派出法庭,等了一段时间,对方当事人李总开着奥迪车带着会计过来了。两位首富握手的时候,李总笑着说:“终于我们还是法庭上见面了。”赵总回答说:“虽然钱不多,但是你欠我的钱必须给我。你不给,我只有上法庭找你要了。”李总一笑,坐了下来。
法官还没来,气氛有点尴尬。赵总独自去法庭门外抽烟。我从法官办公室拿来开水瓶,给李总倒上茶水,掏出香烟递给他和他的会计,给他们点上火。李总有点意外,说道:“怎么还要你给我们倒水啊?”我笑着说:“您是著名的企业家,我们这些在外地工作的人都为你们骄傲啊,给你们倒水是应该的。”李总微笑着看我:“你这位律师看上去很年轻嘛。”我笑着说:“不年轻了,只是不怎么显老,不认识的人还以为我还是大学生呢。”
一阵寒暄之后,我说:“其实为这点小钱,没必要打官司啊。”
李总说:“是啊,我也觉得没必要。他要打我就奉陪啦。”
我嘿嘿一笑,说道:“我刚接到这个案子,情况还不是很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李总说:“我们在一起做生意好些年了。一直是一月结一次账的,那点小钱我为什么要耍赖啊?是他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嘛,害得我赔了客户不少钱,我总得扣他一部分货款吧。”
我问:“他的产品你们验收了吗?”
李总说:“验收是验收了,但是我的验货员被他收买了,所以把关不严。”
我说:“那您是不是有证据证明他收买了验货员呢?”
李总说:“还要什么证据啊。我的验货员现在都到他厂里上班去了。这就是证据啊。”
我笑着说:“这不算是证据啊。”
沉默了一下,我说:“我作为律师,照说巴不得你们打官司。但是说实话,我很不情愿看到你们两个企业家打官司,还是为了这么一点钱。我在市区工作,家乡也难得出几个人物,你们生意做得大、做得好,我们在外地工作的,说起家乡来,脸上也有光彩。我宁可不做你们这个案子,也不希望你们发生矛盾。”
李总脸色凝重,认真听我说话。
我接着说:“您看这件事情大家能不能坐在一起好好协商一下,妥善处理呢?”
李总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不希望人家打官司的律师。你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他给你多少律师费?”
我笑着说:“他给我多少律师费并不重要。如果你们能谈好的话,我不要律师费都行啊。”
李总也笑了:“这样吧,我可以考虑你的意见。”
这时候法官来了。开庭。
开庭之前,我走到门外,跟我的当事人赵总进行沟通。我说,如果能够调解的话,我们还是调解吧。赵总表示,看情况再说。
我尽量用一种比较低沉温和的声音宣读诉状,出示我方的证据。整个庭审过程中,我一直面带微笑注视李总,他在发言的时候,我时不时地对他点头示意,表示友好。
李总也出示了证据,是自己整理的一份不合格产品清单。我委婉地表示,这个是单方面作出来的材料,是难以被采信的。李总哈哈一笑:“我这个单子他肯定不会签字认可的啦。”
庭审中,李总一直坚持我方收买了验货员,导致把关不严。在发表代理意见的时候,我陈述了几点看法:首先,被告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被告方的验货员已经剔除了不合格产品,剩余的产品应视为合格;被告庭审中未出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质检报告,不能证明我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被告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面一直没有对我方产品提出异议,可以视为对我方产品质量合格的默认;如果被告认为验货员把关不严造成了自己的损失,可以向该验货员索赔;最后,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问题。进入法庭调解阶段。我征求了一下当事人的意见后,表明愿意调解。李总说:“刚才这个律师也一直在做我的工作,希望能够调解。我同意他的意见。”
双方在调解数额上僵持。我问李总可以支付多少货款,李总说,最多只能给一半。赵总火冒三丈,转身走出法庭。我立即追上去。
赵总问我:“胜算有多少?”
我说:“胜算很大,但是没有必要判决。因为对方还可以上诉,可以扯皮。”
赵总说:“那就打到底,玩死他。”
我苦笑着说:“何必撕破脸呢?这样的官司打到最后大家都筋疲力尽。最后无非是砸钱,你们还成了生死冤家。说出去丢人啊。”
赵总说:“他欠我的钱,还只肯给一半,哪有这样的道理啊。”
我说:“那我们这边适当让点步,看他怎么说?”
赵总说:“一分钱都不让,他要不给的话就让法院判。”
我说:“我再去做做他的工作看看。”
我和赵总一起走进法庭,给李总续上水,又散了一圈香烟。
我笑着说:“这个案子你们没有证据。我建议您还是再考虑一下。为这点小钱不值得啊。就您的身价,在这种小事上面浪费时间,真划不来。”
我接着讲了一个故事。一位亿万富翁在上班路上,看到地上有张百元美钞,想捡起来。有人给他算了一笔账,他每秒钟的收入是五百多美金,而他弯腰捡起这张钞票需要花费3秒钟。这么一算,他捡起这张钞票是非常不合算的,于是他就没有去捡。
我说:“你们两位都是身价最少几千万的老板。打这个官司,对你们非常不合算。有这个打官司的时间,不知道赚了多少倍的钱。你们无非是面子问题。但是你们为了这点钱打官司,别人都看你们笑话呢。不管谁赢谁输,你们都没有面子。你们还是冷静一下,想想值得不值得。”
双方都沉默着。法官面带微笑看我滔滔不绝,偶尔插上一两句话配合我。
我说:“这样吧,我提议,被告支付全部货款,诉讼费就算了。”
李总说:“这样一来岂不是你们一点都没有让步?”
赵总正准备说话,我知道可能要前功尽弃,于是拉着他走出法庭。
赵总说:“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你看看他那个态度!我要他承担诉讼费。”
我说:“那不就跟判决一样了吗?你们都是有身份的人,您总要给人家留点面子吧。人家以前也跟您做过那么长时间的生意,这一次也是因为您抢了人家生意啊。您已经占了上风,何必一点都不让步呢?”
赵总沉默了。
我说:“如果调解成功的话,等于是我们赢了。不就是几百块钱的诉讼费吗?要是人家上诉的话,您不知道又要花多少钱打官司,就算打赢了,也不一定能拿回货款。何必呢?”
赵总说:“好吧,听你的。货款他一分钱都不能少,诉讼费就算了。”
我回到法庭,笑着冲李总叹了口气。李总笑了:“我们两个人打官司,倒把你这位律师忙坏了啊。”
我说:“还不是希望你们两个大老板能够说合吗?我看啊,还是我刚才的意见,我已经做了最大的努力了。您看怎样?”
李总说:“那他岂不是一点都没有让步?”
我说:“怎么没有让步呢?诉讼费归他出呢。这个案子,如果调解不成判决的话,你们百分之百会败诉,不但要给货款,还要承担诉讼费。调解的话您省了几百块钱呢。”
李总说:“我看不一定败诉吧。不过看在你苦口婆心的份上,算了,不跟他斗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这样的律师。做律师除了要水平高,还要会做双方的工作。小伙子你不错。”
我来不及回味他的夸奖,赶紧追问:“您是同意我的调解方案了?半个月之内付款怎样?”
李总说:“好吧。”
法官笑着说:“你这个律师,可真是人民调解员啊。有你在,我省事多了。以后要多来啊。”我嘿嘿一笑。
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以后,我建议两个老板握握手。
赵总握着李总的手,笑着说:“我刚起步的时候,你还是帮过我很大忙的,我心中有数。如果不是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你借给我三万块钱,可能我当时就玩完了。我还是很感谢你的。就这个事情吧,我跟你打过多少电话啊,你不接电话,到处说我抢了你的生意。我也不是有意的啊。人家找到我这里来,我总不能赶人家走嘛。”
李总说:“这些年你生意越做越大,是好事啊。我们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
离开法庭的时候,李总要我留下名片,以后保持联系。
回来的路上,我问赵总:“这样的结果满意吗?”
赵总说:“今天幸好是你在。说实话,我也不想跟他结怨太深。毕竟以前他帮过我,人总要讲点良心的吧。今天的事情多谢你了。”
我开玩笑地说:“那你看我们什么时候签法律顾问合同啊?要是李总先跟我签了顾问,你们要是再打官司,我可不好帮您啊……”
后来,赵总又有一些事情找到我,让我帮他处理。而李总也时不时会给我打打电话,向我咨询一些法律事务,他还介绍他的朋友给我,让我为他们的公司处理纠纷。通过这样一个小案子,不但让两位大佬重归于好,还建立起他们对我的信任,是我刚入行时很大的一个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