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金融风险的成因
1.3.1 金融制度风险因素
金融制度风险是指由于金融体制设计和实施上的问题引发的金融效果的不确定性。
1.缺乏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微观基础
国有资产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未能真正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监督机制,造成国有资产代理人在权利、收益、责任方面的高度不对称:企业家为国家创造再大的财富,收入也不会合理地同步增长;而他们给国家造成再大的损失,也往往会找出各种理由确保自己相安无事。而当企业处于高负债的风险资本结构时,无论它的经营状况如何,也不能说其公司治理结构是完善的。目前国内许多金融机构虽然进行了股份制的改造,但是国有股权仍然占有相当的比重,因而,这个问题依然存在。
2.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
中央政府仍将各大国有商业银行视为宏观调控的工具。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占有市场份额的优势,客观上为政府按照自己的偏好对其加以利用提供了便利。地方政府也在争夺金融资源的配置权。地方政府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干预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使市场参与者对政府政策的稳定性和合理性信心不足,也造成金融市场的种种寻租行为,加大了金融市场的机制风险。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体现为:银行负盈不负亏,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企业目标不明,资金没有真正按市场原则运作,许多投向了效益并不存在优势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结果形成严重的不良资产,资本充足率约束软化,刺激灰色金融及灰色金融机构的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