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超越快乐原则(3)
- 自我本我与集体心理学
- (奥)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 4214字
- 2015-09-28 16:34:50
但是,我们也观察到,强迫重复原则是和其他动机共同发生作用的。在研究儿童游戏动机的过程中,我们曾经将注意力集中在另外一些解释强迫重复的方法上。在这个过程中,似乎强迫重复是与获取快乐的本能紧密联系并共同发挥作用的。移情现象,明显是被自我的压抑作用所利用,而强迫重复——这个我们在治疗工作中力图加以利用的原则,却好像是被自我所裹挟(同自我一样遵循快乐原则)。这样,那些我们称之为“命运”的强迫重复现象,似乎就能得到合理的解释了。因此,我们就不必再考虑用一些别出心裁的神秘动力去解释这种现象了。
关于这种动力,最显而易见的例子就是创伤性神经症患者的梦了。但是,在经过更加严肃审慎的思考后,我们不得不承认,为我们所熟知的动力并不能解释其他所有的事例。在对强迫重复原则的合理性的证明上,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相比于它所超越的快乐原则,强迫重复原则似乎属于更为原始的东西,且更与本能相契合。如果人的精神世界中确实存在这样一种强迫重复原则,那么我们对它的一些情况将会很感兴趣:它对应什么功能?它出现的条件是什么?它与快乐原则有着怎样的关联?毕竟直到今天,我们还是认为,是快乐原则在主导着心理活动的兴奋过程。
四
本章的内容属于理论思辨,人们通常将它当作一种站不住脚的理论思辨,读者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来选择是否考虑它。这种思辨主要是一种出于好奇心的尝试,即希望看看前后贯通地彻底研究某一观点后,将会得出怎样的结论。
在研究无意识的过程中,我们获得了这样的印象:心理活动的本质属性并不是意识,它只不过是这个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的东西——精神分析的理论思辨正是以这种假设作为出发点的。这种假设用元心理学的术语来描述,就是:意识是Cs.(意识系统)这种特殊系统的功能。意识所产生的东西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对来自于外部世界的兴奋的知觉,另一种就是来自于内部心理器官的快乐与不快乐的情感。因此,我们有可能把Pcpt.-Cs.(知觉-意识)系统定位在一个介于外部与内部之间的空间位置上,它应当被推到外部世界,并且容纳着其他的一些精神系统。在这种假设中,人们完全看不到带有新意和创见的东西。我们不过是引用了大脑解剖学在意识的空间定位的研究中所持有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意识位于大脑皮层中,即包裹着中枢神经器官的最外一层。至于意识为何位于大脑皮层而不是居于最内部的位置这个问题,对解剖学来说是无须深究的。或许我们在Pcpt.-Cs.系统中来探究这个问题会比较容易。
我们纳入意识系统的各种过程之间的唯一的区别性特征并不是意识。根据在精神分析中所获得的经验,我们坚信,出现在意识以外的其他系统中的兴奋过程,必定会在这些系统中遗留下一些促使记忆发轫的痕迹。因此,这些记忆痕迹的形成与它们是否曾是有意识的东西毫无关系。实际上,这些从未进入意识的兴奋过程所形成的记忆痕迹往往最刻骨铭心。然而,我们注意到,人们很难相信在知觉-意识系统中也会形成这种难以磨灭的记忆痕迹。如果这些痕迹是有意识的,那么它们将会限制这个系统的感受兴奋刺激的能力。但如果它们是无意识的,又有这样一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这种无意识的过程,为何出现在一个被有意识的现象所充斥的系统中。即便我们把产生意识的过程划分在另一个特殊的系统中,也是毫无作用的。虽说这种观点并不是绝对严谨,但却让我们联想到:在同一种系统下,产生意识和形成记忆痕迹是两个完全独立、互不干涉的过程。有鉴于此,我们能够得出这样的观点:兴奋在意识系统中变为了有意识的东西,但不会形成长期的记忆痕迹。它被传递到意识系统下面的系统中,并留下了痕迹。这种观点也出现在《梦的解析》的理论环节中,并被我用图解的方式来进行过阐述。我们对于意识的产生的其他根源还是一知半解,因此,当我们提出“意识产生于对记忆的替代”这个假设时,还是很有价值的,因为,这一观点毕竟是通过极其精确的专业名词来表达的。
一旦这个假设成立,那么意识系统就会具备以下特征:它并不会在接受兴奋刺激过程中产生任何永久性的改变(与其他精神系统相反),兴奋刺激似乎在演变为意识的过程中逐渐挥发了。我们必须用这个系统的特征来对这种有悖常识的特例加以说明。这种其他系统所不具备的特征,很可能就是意识系统连接外部世界的状态。
我们用一种最简单的生命形式来构架一个有机体,将它想象为一个未产生细胞分化的囊。它感受外部刺激的能力极其敏锐,它的表层,即与外部世界接触的那部分,正是以这种功能为目标而分化出来的,并最终形成了接受刺激的感觉器官。事实上,具有再现演化史的功能的胚胎学,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中枢神经系统来自于外胚层的进化,而有机体最原始的表层则最终演化为大脑灰质,并且,它的某些特征还保留了下来。这就很容易使人们联想到,来自外部的不断刺激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永久地改变了这个原始表层的成分和结构,这样一来,在这个表层中的兴奋刺激的传递路线,就与更深层次的结构中的兴奋传递路线产生了差别。于是,这个表层就演变为一个硬壳,它被刺激“炙烤”到了极致,不再产生任何变化,并能够最大程度地为接受刺激创造有利条件。借由意识系统的专业术语来说,就是它的成分在任何刺激下都不会再发生任何永恒的变化,因为,它已经达到了上限。然而,它有可能会产生出意识。关于这种兴奋过程和成分变化的本质,众说纷纭,但暂时都难以得到证明。或许某人会有这样的想法:兴奋在各部分之间的传递过程中,必须战胜某种阻力,而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一种兴奋痕迹并被永久性地保留了下来。换句话说,它起到的是在战胜阻力方面的一种逐渐进化的作用。因而,这种阻力将不会存在于意识系统的兴奋传递中。对于这个观点,我们可以联系布罗伊尔的下述理论来加以思考:在精神系统各部分中,存在着稳态的(或联合的)精力贯注和活跃的精力贯注这两种不同的方式。其中联合起来的能量不为意识系统的各部分所容纳,它们只容纳能够无限制地释放的能量。不过,我们不宜太过随意地对此类问题发表意见。虽说如此,但上文的理论思辨内容还是使我们了解到:有某种联系,存在于意识的起源、意识系统的空间位置以及产生于意识系统中兴奋过程的特点这三者之间。
不过,我们还得谈谈那个有机生命囊的表层的一些细节。这个有机生命体的微小结构,暴露在充满巨大能量的外部世界中。假如没有这个抵御外部刺激的表层,这个囊将会在强烈能量的刺激之下死亡。这个表层本身的结构已经不再具有生命特征,而是类似于无机物,于是,它就成为了过滤外部刺激的一层保护外壳。就这样,囊的保护层便形成了。它保证了进入有生命的内部皮层的能量只剩下原来的极少部分,而内部皮层将可以安全接收这种过滤后的刺激。这层保护结构以牺牲自身的方式来换取内部结构的存活,除非它受到的刺激的能量超过了它所能吸纳的极限——它被洞穿了。对有机生命体而言,抵御刺激比感受刺激更加重要。这个保护层自身具有能量,它最首要的任务就是保证它自身的那些特殊的能量转换活动的正常进行,避免来自于外部的强大能量对这些转换活动的干扰和破坏。机体感受刺激主要是为了得到关于外部刺激的位置和本质的信息,因此,保护层只须抽取少量的样品来对外部进行抽样统计就行了。虽然在高级形式的有机体中,原始的囊的那个保护皮层已经退隐于身体的内部结构中,但仍有一些遗留下来的部分还存在于普通防御刺激的保护层之下,这些部分被我们称为感觉器官。它们的主要包括:感受特定刺激的器官结构;进一步抵御过量刺激和过滤不利刺激的特殊组织。它们具备这样的特点:只考察外部世界的极少量刺激,并且只进行抽样调查。它们就像是接触外部世界的触角,不停地向外小心翼翼地试探着,一经触碰,立马收缩。
在这里,我鼓起勇气,希望能探讨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本应得到最彻底的探究。今天,精神分析理论的研究成果,使我们能够对康德提出的这个观点——时间和空间是“思想的必然形式”——进行讨论。无意识的心理活动“独立于时间之外”这一结论,是我们早已知晓的。这就表明:时间不能对它们产生任何影响,它们的运动也不以时间为轴,并且,任何与时间有关的概念,都不能用在它们身上。以上是无意识心理活动的负面特点,这些特点只有在与有意识的心理活动的对比下才能让人们一目了然。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对时间的抽象感知完全是通过知觉-意识系统的作用方式来形成的,而且这种抽象概念是与这个系统本身对这种作用方式的感知相吻合的。这种作用方式也许是另一种产生抵御刺激的保护层的手段。可以想见,人们必然难以理解以上观点,但我不能使自己的论述超出这些启示性的思想之外。
关于那个有机生命的囊获取保护层的方式,我们之前已经讲过了;我们还提到,一些感觉器官来源于保护层之下的皮层的分化。来自内部的兴奋,同样会刺激这个意识系统的前身,即敏感的皮层。这个系统介于内外之间,它在内部和外部这两种情况下接受刺激的条件的差别,以及它所处的空间位置,决定了这个系统与整个心理器官的功能。保护层将这个囊的外层组织与外界隔开,通过过滤作用来减弱外界刺激对它的负面影响,从而抵抗刺激。然而,这个囊的内部组织却明显不具备这样一个保护层,因为从那些来自最深处的兴奋刺激能够产生快乐——不快乐的情绪这一点来看,它们是径直地、完整地进入这个意识系统的。但与外部刺激相比,它们在强度上以及其他诸如幅度等本质属性上与这个系统的作用方式更为契合。这个不同点导致了下述显而易见的现象:首先,快乐与不快乐的情绪(表明心理器官深处发生了变化)凌驾于外部刺激之上;其次,一种特别的手段为人们所使用,借以应对所有可能导致不快乐的情绪大幅度增长的内部刺激。心理活动带有一种自欺的趋势,趋向于将内部刺激当作外部刺激。通过这个方法,内部刺激就能够为保护层所过滤从而抵挡伤害。此法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投射。在病理过程的机制方面,投射必然会产生这种保护层的强大作用。
上述的探讨,我认为已经将快乐原则的主导地位清晰地展现在我们眼前了,但仍有那些与此相冲突的现象遗留了下来。那么,我们就继续对此进行深入的探究。“创伤性”的兴奋,我们将它定义为足以洞穿保护层的所有外部兴奋刺激。我认为,创伤的形成与抵抗刺激的壁垒被出乎意料地突破的现象有着必然的联系。外部创伤必然造成有机体大面积的功能瘫痪,并且迫使有机体尽一切可能地调集体内所有的防御手段。而此时,快乐原则的作用将进入休眠模式,有机体唯一的目标就是:将入侵的巨大刺激稳定住,并将其纳入精神力量的范畴中,借此化解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