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逗号是怎么来的?

中国古代的句读符号中没有逗号(,),也没有分号(;),表示句中停顿主要是一种叫作“读”(、)的符号承担的。

清末王炳耀在《拼音字谱·句义表》(1897年)制定的新式标点方案中吸取了西文逗号的形式(,),叫作“一读之号”,用法大概和西文的逗号差不多。1908年,刘孟扬在《中国音标字书》的“附则”中规定,“凡书写时,凡一句,在句末加‘。';凡一读(音逗)在句末加‘, '”。胡适《论文字符号杂志二则》(1915年)称为“逗”,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节目》(1915年)称为“豆”,形状为“,”或“、”,后来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1916年)又称为“豆号”,形状仍为“,”或“、”。1918年,钱玄同在《句读符号》中说:“从四卷(指《新青年》)以来,有几个人的文章采用西文句读符号,这固然很好;但是同人主张,各有出入,所以四卷一号里所用,未能画一,玄同对于同人各种主张的去取,现在奉告如左。”文中说,《新青年》的句读符号有繁简二式:“繁式,用西文六种符号:‘, ’读、‘;’长读、‘:’冒或结、‘·’句、‘?’问、‘!’叹”。“简式,仍照以前用句读西号:‘、’读、‘。’句。”陈望道在《新式标点的用法》里详细论述了“逗点”(,)的用法。这里的“读”或“逗(豆)兼有逗号和顿号的两种功能,不过有人主张用西文的‘, ',有人主张用中文的‘、',不能统一,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凡例》(1919年)中说“、表一顿或一读”,“一顿”就是相当于顿号,“一读”就是相当于“逗号”。

所以,国语统一筹备会提出的《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修正案)》规定的点号有“,”或“、”两种形式,还没有考虑到他们的用法有什么分别。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人们发现用“、”表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的停顿是很合适的,一般的句中停顿都用“,”而不用“、”,这个实际上被弃而不用的符号似乎有了一种特殊的用途,于是这两个符号就有了分工。1922年,陈望道在《作文法讲义》等著作中提出了“顿号”的名称,主张让顿号(、)和逗号(,)各司其职。在这以前,逗号兼有逗号和顿号两种功能,形状也是两样,尽管人们实际上只用“,”而很少用“、”。

逗号还有其他一些别称,比如,有人称“读点”,“读号”,还有人称“撇”、“钩”,印刷工人习惯称“豆芽”、“豆芽儿”或“豆点”,也有称“卡码”的,“卡码”是英语Comman(逗号)的音译。

1951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正式把逗号和顿号分开,明确地让它们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逗号的使用频率最高,用法最为复杂,也最容易出错。1990年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规定:“逗号表示句子内部的一般性停顿。”这个“一般性停顿”包括的情况相当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