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勒庞《乌合之众》的得失(4)

幸运的是,勒庞在实践中继续将他从原则上给予肯定的观点否定了。他依托历史,从那些具有独特性的具体历史事件中,抽象出某些在一定程度上重复出现的方面,以此把人类行为中假定的相同因素找出来。不过在指出这一点时,我们不能对勒庞存在偏激,把事实上他没有表现出来的远见归在他的名下。读一下这书就能知道,勒庞显然并不是没有方法论的头脑。他的著作从来不会为了系统搜集证据而折腾,这让他自己的思想可以接受公正的客观的检验。他采用的方法是社会哲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和社会观察家都会用的,不但他那个时代很盛行,而且我们这个时代也还存在着:把历史上不可思议的事当成思想资源,错误地认为这种资源多少可以证明由此得出的解释是真实性的方法。他的方法虽然有缺陷,但是就像我们所见,他的某些观点却是对的。它仍然不精致,需要后来的社会科学家再付出更多普通无奇的艰苦工作,他们不想从一个观念高峰立马跳到另一个观念高峰,在认为他们已准备好攀登之前,先要在方法论研究的峡谷之中长途跋涉。

思想想要得到传播,如果作者没有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基础,让人可以鉴定正确成分和胡说八道,便很易于变成勒庞思想的传播。判断错误思想和创造性思想的标准,社会思想的领域和其他领域没区别,首先就是看那些能够站住脚的、整体(但不肯定)正确的思想占的比例有多大。就这点来看,勒庞似乎取得了相当高的打击率,这也是此书能有持久的影响的原因。有时,和弗洛伊德所暗示的那样,他的打击是无的放矢,而他自己却认为赢了比赛。不过就与社会哲学家的这个竞赛中,他确实经常得分,并能在关键时刻来上一个全垒打。

把勒庞同时说成是一项知识竞技中的英雄和一位社会学先知,本身就是一种新的错误:混乱的形象化比喻和迷恋时代错置的行为(棒球毕竟不是勒庞那个世界的一部分)。不过这个混乱的形象是可以保护防卫的。勒庞接触到一系列难办的问题,对于其中的每个问题他都想尝试一下,最后他做出了一系列社会学断言,使他的后来者在这些难题上能够做得比勒庞本人更好。除此之外,在勒庞的后来者中间,一些研究人类群体行为的人,也都使用过有关体育和科学的这个不合适的形容。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和社会哲学家奥尔特加·加塞特都曾同样这样做过,对于对手类似的犯规表现,他们都是完全清白的。拉扎斯菲尔德《社会研究的语言》一书中认为,奥林匹克运动上竞赛记录不断地提高,人类竞技能力发生了达尔文主义或拉马克主义意义上的进化并不是原因,对这种能力的训练在过去不断有所改进才是原因。所以,每一代人都可以看到有的人的表现得到了改进,但他们的能力和自己的前辈相比,不一定是更好。在《群众的反叛》(The ReVol of Masses)——一本通过学习勒庞而对勒庞进行改进的书中,针对体育记录不断提高,奥尔特加也提出了同样的看法,并且指出有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科学中。在人类文化的所有领域,应该是除了艺术和道德之外,这种一度过时的“进步”观很符合现实,按其严格的定义,指的是不断积累的知识以及优秀的思想与行为能力的提高。所以可以说,勒庞《乌合之众》中的观点,不断地被另一些头脑进行改进,他们的能力可能没有勒庞高,有时甚至比他还低,但都从后来者这个地位上得以好处。

在有些读者看来,勒庞的思想颇有远见。当他像先知般写道“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毫无疑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时,他说的群众进入了历史,指的是他们过去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产生作用,后来如科拉蒂尼、奥尔特加·加塞特、纽曼、弗洛姆和阿伦特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作家,都曾更深入地阐述这一观点。

勒庞还有一项很有见地的预见,他把群体中人描述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看成最有价值的东西。在他的文字下,对比过去的社会,(勒庞认为)群众对于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接受起来更容易,他这一观点很容易让人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

社会学家帕克和伯吉斯承认,勒庞预见到了我们这个群众运动的时代,并且对于这些运动的若干特点也进行了描绘,他的方法已被这方面的社会学研究所继承并进行了重要的发展。

还有最后一个例子能说明勒庞有先见之明,他看到了群体的日益重要性,这群人缺乏组织,他们关注着同样的社会热点,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与同处一地、有组织的群体一样的心理行为。勒庞肯定预见不到广播电视这类影响巨大的新大众媒体(他毕竟不是真正的先知),不过他确实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带来的影响,他们先是逢迎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

用正确的行话来说,所有这些“见识”都表明,如果一种观点能指出人类社会行为中多次出现的某些方面,那么即使它并不精细,也能够把握未来事件的某些方面。这并不像一些人认为的那样,勒庞是个先知。先知指的是那些自称能够认识事物在别人之前的人,即使做不到稳操胜券,也能预知许多细节。假如他是个优秀的先知,他就能把这些事件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说出来。他能够准确描述细节。相反,研究社会、分析其运行要素的人,社会学的研究者,没办法承担这项艰巨的任务。他不是先知,尽管他常常被人当作先知来看待,或让人得出一种判断,以为他自称先知。他的任务只是——这却非常困难——尽最大努力把某些条件找出来,在这些条件下,我们可以以合理的方式期待会有某些社会行为和社会变化出现。假如遇到身边的一个具体问题时,他只会保守地对未来事件中有限的某些特定方面进行预测。社会科学家只偶尔做出预测,不仅是因为他比社会先知更没有把握(后者的最大优势是,他有一个私人渠道接触着未来历史,但具备这种知识的人很少,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人具备)。不但已成为常规的谨慎态度和不确定性,使社会科学家只偶尔进行预测,例如预测人口大量增加所造成的后果,而且因为,当他有时想要说明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合理地期待发生什么时,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些预测性结果需要的条件出现的时间或能否出现。

同与他貌合神离的先知相比,社会科学家所做的预测,在另一个方面也有所不同。他希望从自己的失败中学习。如果社会科学家很有把握地认为应当发生的预期后果没有出现,而且研究表明,假定的条件事实上已经出现但是预期会产生的结果没出现,他会坐下来对自己的证据重新评价,对自己的思想进行彻底反思,就和有人对他发出指示没有区别。对自己落空的预言,先知反而会更加关爱,他不会把这种预言丢掉,也不会把自己关于事物如何发展的认识重新整理。相反,他习惯于不痛不痒地对待预测的结果与实际结果的不一致,不让预言有着对立的证据,使之可以原封不动地继续存在下去。出色的先知很容易做到这一点,这和古人所言,他用老练的辩解“保住面子”,使他的信徒常常从看来没能实现的每一次预言中,能很快看到自己的先知更为内在的力量。

对社会先知和社会科学家的这些简单比较,并不像看上去那样脱离中心。我想说的是,当今天再次读勒庞的《乌合之众》时,我们中间的一些人会忍不住把他在1895年所说的话当成对后来发生的事情的预言。这不但是个错误,而且对勒庞很明显是有害的。这等于派给了勒庞一个先知的角色,一个他偶尔有所期盼,但因为自己不适合而放弃了的角色。以他的表现为依据,也加上上个世纪末的流行时尚,他有想过成为一名社会科学家。当然,与较年轻的例如迪尔凯姆法国同代人,他把社会学思想和社会研究的新纪元开启——不同,勒庞从来没有学会如何循规蹈矩地收集和分析社会学数据,包括用数据来否定自己的观点的方法,如果它们是错误的话。社会学研究这个阶段的到来仍然需要时间(当然,尽管现在只是初级阶段)。勒庞有想成为社会学家这一目标,但他并没有学会知识苦行僧一样的工作方式,而如果希望他的研究在方法与推理上都具有说服力这也是必需的。他有社会学家的想法,却只有政论家的成果。但是,因为他对社会学有着先天的本能,所以就像我们所知道的,他说了许多有价值的话。

勒庞也说了很多没有价值的话。我们看到,这本书内容有点偏颇,观察的质量也是,根据观察做出的推论也不平衡。《乌合之众》有各种观点,有些正确而富有成果,有些正确但没有成果,还有一些是错误的,但是却对启发正确的观点很有帮助。不幸的是,也有一些观点既是错误的也无成果。我们只能说,勒庞和我们大多数人没区别,并不能区分他所提出的各种观点的价值。它们都是他头脑的产物,所以他肯定对它们都很偏爱。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不管是能结出果实的还是寸草不生的,所有这些观点他都同样关爱有加。事实上,他的行为给我们的感觉,就像寓言中那个乐善好施的儿子。不管哪个知识儿孙,只要他喜欢,都乐意把他带到这本书里来。甚至是一些极有害的观点他都喜欢,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它们根本上就是错误的,而且根据勒庞本人的价值观,也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方面的一个例子)。不过即使是这样,他的良好感觉最终还是占据了他的头脑。

可能因为勒庞写的是一本有关群体的社会心理学著作,不是他们的一部编年史书,所以他的书里有许多与我们这个时代想法相似的内容。

勒庞把各种意识形态形象和信念莫名其妙地搅和在一起,这方面的证据在《乌合之众》里随处可见。他是个忧心如焚的保守派,对有社会主义倾向的无产阶级的不断壮大非常的忧虑。但是,一再出现的政治保守主义迹象、对社会主义每个方面的一贯敌视、一种独特的种族主义幻觉,以及描述妇女是一个软弱而沉默、不善推理也固执己见的人群,她们容易冲动,所以情绪极其紊乱,反复无常,缺乏道德,和男人比较完全比他们要低下,但这不一定是件坏事——所有这些观点仅仅是该书的外表,即使全部清除掉这些意识形态的垃圾,对勒庞有关群众行为的基本认识也没有任何影响,虽然它们还有很多问题。

我们只需要对这样一个意识形态的观点进行考虑,勒庞和当时的许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也就是他所说的“种族这个基本概念”是“对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起决定性因素”(见第3卷第4章)。但是,这种观点如其所示,仅仅是上世纪中叶戈宾诺创立的那种种族主义,它是长盛不衰的种族中心主义的基础,为剥夺“劣等种族”提供了理由。在勒庞看来,“种族”是个很难理解的概念,它大体上就和“民族性格的构成”差不多。例如,当勒庞提到“西班牙种族的遗传本能”时,或当他偶尔谈到几乎所有地方的群体都包含“女人气”,但他发现“拉丁民族女人气最重”时,我们就可以明白这一点了。“种族”是个定义宽泛的标签,它可以贴在各国人民和民族身上,它反映着勒庞对人类学的无知,并不说明他有种族中心主义的坏心眼。

一本流传甚广的书;对勒庞的时代和我们的时代一再表现出实际意义;虽然不是完全创新,严格说来也不是全正确;和作者的任何求知行为相比,表现最好时也只能说较好,最差时也不算很糟;文字里与字面上都有着很多的意义;眼光时而狭窄时而放眼全球;既有预见又观念落后;在实践中有效地依托着历史,又从原则上对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给予否定;从当时表现出人类行为共同特点的重要的事件中把这些特点概括出来;还有一些并不影响其本质的乱七八糟的意识形态怪论——这就是勒庞的《乌合之众》,一本值得我们去读的书。

1960年1月,哥伦比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