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城市同盟

12~13世纪,德意志城市发展迅猛,但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却又受到了种种限制。各地设立关卡,任意征税,加之许多无地骑士、强盗骑士团伙公开抢劫,这些都严重地阻碍了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一些城市联合起来,结成城市同盟。

城市同盟曾出现于德国的许多地区,其中最重要的是汉萨同盟。此外,还有莱茵同盟和士瓦本同盟。

繁忙的汉堡港口

把汉萨各港口与其他贸易中心联结起来的帆船,仅带着标有航向的沿海略图出海。

在拉丁语中,“汉萨”一词意为“商业公会或集团”。在13世纪,汉萨同盟开始萌芽,是一个以从事贸易为目的的松散的商业联盟。汉萨同盟自14世纪中叶起进入鼎盛时期,最多时曾联合了200多个北欧城市,它们东起波罗的海东南岸,西到尼德兰的广大地区。同盟的最高权力机关每3年召集一次代表会议,第一次同盟会议召开于1363年。按规定,入盟城市必须派一至两名本市议会的议员作为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决议由代表投票表决,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全体成员城市必须遵守,对违反决议的城市的处罚一般是勒令出盟。汉萨同盟没有常设管理机构,也没有共同的金库和常备军,作战所需军事力量是临时集结的各城市的陆海军。1363~1370年,汉萨同盟曾和瑞典等国结盟,大败丹麦国王瓦尔德马四世,迫使其缔结斯特拉尔松和约。丹麦被迫承认了汉萨同盟在波罗的海和北海地区的贸易特权,同时丹麦也可以在松德海峡从事渔业捕捞。

奥格斯堡是一个行会中心。1368年,六家行会的代表被选出组成市政会。图中显示,新成员在市政厅的会场就职。

汉萨同盟的商业贸易范围南达英格兰,北至波罗的海沿岸诸国。同盟在海外贸易的中心城市设有商站,比较重要的有伦敦、布鲁日、卑尔根、维斯比和诺夫哥罗德等城市的商站,每个商站还在附近城市设若干分站。商站享有治外法权,它们可以不执行当地的法律,管理和运营按照同盟的法规进行。

15世纪中叶以后,汉萨同盟逐渐走向衰落。衰落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欧洲各中央集权民族国家相继形成后限制其在本国的活动;二是新航路开辟后欧洲的商业重心发生了重大南移;三是同盟内部各集团间的矛盾日趋加深,窝里斗现象十分严重。1494年,莫斯科大公伊凡三世首先把北德商人逐出诺夫哥罗德,并关闭汉萨同盟在该城的贸易商站。新航路开辟后,欧洲的商业重心转到了大西洋沿岸各城市,尼德兰和英国的城市迅速崛起,它们的经济实力逐渐超过了汉萨同盟。至1500年,荷兰人在波罗的海的船只总数已大大地超过了汉萨同盟。北德城市此后再也无力与荷兰竞争,北海和波罗的海的商业特权由此丧失。16世纪末,汉萨同盟的影响已不复存在。1669年,汉萨同盟正式宣布解散。

莱茵和士瓦本同盟在德国历史上也曾有过重要影响。莱茵同盟创建于1254年,与汉萨同盟不同,它拥有同盟武装和舰队。他们要求有统一的君权,取消关卡和关税壁垒。参加莱茵同盟的城市有50个之多,后来由于城市与诸侯的矛盾趋于缓和,同盟在1257年曾一度解散。14世纪后半期又因情况发生变化而重建。1381年,莱茵同盟与士瓦本同盟合并。1388年,合并后的同盟被诸侯军队击败,以后便一蹶不振,1450年宣布解体。

士瓦本同盟始建于1331年,最初参加同盟的为士瓦本地区的14个帝国自由城市,如乌尔姆、康斯坦茨、奥格斯堡等。与莱茵同盟一样,它也曾一度解散,1376年重建。1377年,在罗伊特林根战胜符腾堡伯爵乌尔利希后,同盟气势大盛,士瓦本地区其他城市纷纷入盟。1381年与莱茵同盟合并,扩大吸收了巴伐利亚和法兰克尼亚的部分城市,同盟成员最多时高达80多个。1388年,同盟被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诸侯及骑士组成的联军击溃,1389年宣告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