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读《法政速成科讲义录》

我手边有一册《法政速成科讲义录》,明治三十八年在日本出版的印刷物,这一年是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科举就是这一年废除的。

我这本是第一号,以后还有多少,我们现在很难查到。中国近代以来的思想文化或者说基本的现代知识体系,许多是经日本而来,这些年专门研究这方面的专著和文章时有所见。在新知识体系的建立过程中,留学日本的学生起过重要作用。我们只要读过舒新城的《近代中国留学史》和实藤惠秀的《中国人留学日本史》,对这方面的情况不会陌生。但这些比较经典的研究对于日本法政大学对中国现代知识体系形成的影响,好像注意不是很够。尚小明《留日学生与清末新政》一书,有专章讲述清末留日学生与清末的法制变革,也没有涉及日本法政大学对中国现代知识体系形成产生的重要影响。

清末新政实施过程中,当时出使日本的杨枢起过重要作用。杨枢和他的前任汪大燮注意到,当时到日本的留学生学习普通科的较多,专门学习法政的较少,所以给西太后上奏,建议在东京建立一所速成法政学院。他们的建议得到了当时法政大学的校长、有日本“民法之父”之称的梅谦次郎的支持,后得以实现,于1904年在法政大学“为中国人士新设一法政速成科,专授法律、政治、经济学。从此日、华学生相集于一堂,互相勉学,诚盛事也”。

当时中国学生在日本各大学学习法律、政治、经济的人也有一些,但“以华语通译教授法律、政治等学科者,则又唯法政大学一校而已”。梅谦次郎说:“以清国时势之蹙,需才之亟,有若今日。欲养成多数新人物,舍斯科其奚由哉。昔我邦明治维新之初,亦尝聘欧美学者,设速成科,以邦语通译,而教在位者及有志者矣。今日枢要之位其出于当年速成科者盖不少。然则本大学此速成科之设,其有补于清国变法之前途者,必匪浅鲜也。”

从这本《法政速成科讲义录》中可以看出当时课程设置、学科时间、授课教师入学资格等详细内容。当时的教学主旨是:“本大学之法政速成科以教授清国现代应用必要之学科速成法律、行政、理财、外交之有用人才为目的。”当时的学科分目是:法学通论及民法、商法、国法学、行政法、刑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裁判所构成法及民刑诉讼法、政治学、经济学、财政学、警察监狱学、西洋史、政治地理。

法学通论由梅谦次郎讲授,讲稿由黎渊译出;国法学由笕克彦讲,周宏业译;刑法总论由冈田朝太郎讲,江庸译;国际公法由中村进午讲,嵇镜译;经济学由山崎觉次郎讲,王璟芳译;政治地理由野村浩一讲,陆梦熊译。从这些译者的名字可以看出,他们基本都是清末实施新政的主力,同时也是中国近代法制史的主角,中国法学的许多学科和专用术语都是在他们手中形成的。今天的相关学科的基本分类和讲授内容,大体包括其中。

《法政速成科讲义录》对于研究中国现代知识体系形成中的日本因素,有很重要的意义,值得研究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