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料竞赛
在大风席卷的里斯本港口山巅上的卡斯特洛-圣乔治,新加冕的葡萄牙国王授权达伽马指挥4条船组成的船队,执行一项重要的使命。所有4艘船或许都可以轻松地装入郑和宝船舱内。他们此行的总船员仅有170人。但是他们的使命,即“展开探索之旅并寻求香料”,却有可能使整个世界向西方倾斜。
他们所寻找的香料即桂皮、丁香、肉豆蔻衣和肉豆蔻种子,这些香料欧洲人没法自己栽种,但他们又想借此为其食物提味。数世纪来,香料之路都起源于印度洋,然后北上红海,或者走陆路经由阿拉伯半岛和安纳托利亚。在15世纪中期,香料通往欧洲的有利可图的最后一段航路(陆路),牢牢地控制在土耳其和威尼斯人手中。葡萄牙人意识到,如果他们能发现另一条香料之路,即沿非洲西海岸南下,绕过好望角,抵达印度洋,那么这个贸易就属于他们了。另外一位葡萄牙人迪亚斯,已于1488年绕过好望角,但随后因为船员哗变,强迫他返回。9年后,轮到达伽马执行远航使命了。
有关西方文明向海外扩张的方式,曼努埃尔国王的命令给我们传递了至关重要的信息。我们看到,西方对东方的优势不止一个。但是,真正开始使西方超越东方的一个优势肯定是推动探索时代来临的激烈竞争。对于欧洲人而言,远航绕过非洲,并不是为了国内自大的统治者寻求象征性的贡品,而是为了超越其竞争对手——不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领域。如果达伽马获得成功,那么里斯本就战胜了威尼斯。远洋探索,简而言之,就是15世纪版的“欧洲太空竞赛”。或者更确切地说,便是其香料竞赛。
1497年7月8日,达伽马扬帆出海了。4个月后,当他和他的葡萄牙水手绕过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时,他们并没有问自己,返回时应该为国王带回些什么异族动物。他们希望知道的是,他们是否终于在其他人失败的地方——找到新的香料之路——取得了成功。他们要的是商贸,而不是贡品。
1498年4月,在郑和登陆非洲摩加迪沙整整82年后,达伽马也到了那里。中国人在此几乎没留下任何足迹,瓷器和脱氧核糖核酸(DNA)倒还有一些遗迹可循:据说有船在帕泰岛附近遭遇海难,20个中国水手侥幸游上岸,娶了非洲妻子,将中国风格的编篮和丝织品生产介绍给当地人,在当地住了下来。与此对照的是,葡萄牙人立即发现了摩加迪沙作为贸易前哨的潜力。达伽马因在那里碰到印度商人而显得格外激动,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正是因为他们其中之一提供了帮助,达伽马才能趁着季风向卡利卡特进发。
葡萄牙人对于商贸活动的渴望,绝非他们与中国人的唯一差别。来自里斯本的那些人都有些残忍,更确切地说,是彻底的野蛮,而这是郑和极少所展出来的。当卡利卡特国王对这些葡萄牙人从里斯本所带来的货物表示轻蔑时,达伽马便扣押了一个渔民作为人质。在第二次航行至印度时,他的旗舰一马当先,带领15艘舰船炮击卡利卡特,将所俘船只上的船员野蛮致残。还有一次,据说他将乘船前往麦加的旅客抓起来,然后点火烧死了他们。
葡萄牙之所以带头诉诸暴力,这是因为他们知道,绕过好望角开启新的香料之路时必将遭遇阻力。显然,他们相信先下手为强的哲学。葡属印度的第二任总督阿丰索·阿尔布克,曾在1513年骄傲地向他的王室主人如此汇报:“只要听说我们即将到来,(当地的)船只便都消失了,就连在附近水域点水的鸟类也不见了。”可以肯定,在与敌人作战时,大炮和短刀是没有多大用处的。达伽马首次远航出发的船员,有一半死在途中,其中相当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船长试图逆着季风返回非洲。最初出发的四艘船,只有两艘成功返回里斯本。1524年第一次远航印度时,达伽马自己也死于痢疾,他的遗体被运回欧洲,葬于里斯本哲洛尼莫斯修道院(现为圣玛丽亚-贝伦教堂)的精美坟墓中。但是,其他的葡萄牙人继续进行远航探索,经过印度,一路直达中国。曾经,中国实力雄厚,对来自遥远欧洲的蛮夷十分冷淡,说蔑视也不为过。但如今,香料竞赛把这些蛮夷带到了中国的大门口。我们不能忘记,虽然葡萄牙几乎没有什么中国希望得到的珍品货物,但他们带来了白银(而明朝政府正好需要大量的白银),作为金属货币取代作为主要支付手段的纸币和劳役。
1577年,澳门割让给葡萄牙,这是珠江三角洲的一个半岛。抵达之后,他们首先做的事情便是竖起了大门——关闸总站,上面写着:“畏惧我们的伟大,尊重我们的美德。”到1586年时,澳门已发展为极为重要的商贸前哨,因而被确认为一个城市,市名源自中国的妈祖。这是欧洲在华的众多通商领地中的第一个。反映葡萄牙海洋扩张的伟大史诗《卢济塔尼亚人之歌》(The Lusiads)的作者卡蒙斯,因为暴力攻击被驱逐出里斯本后,曾一度在澳门生活。使他惊讶的是,规模如此小的葡萄牙王室,其人口不足中国的1%,怎么会企图统治亚洲人口规模庞大得多的诸多帝国的商贸活动呢?更令人惊叹的是,他的国人还在继续远航探索,进而建立一张神奇的贸易前哨网,像一根围在全球脖子上的项链,从里斯本起始,经由非洲、阿拉伯半岛和印度,穿过马六甲海峡,进抵香料群岛目的地,随后又继续前行,甚至还将澳门抛到了后面。“如果还有更多的世界有待发现,”卡蒙斯这样描述他的同胞,“他们也必将找到!”
葡萄牙的欧洲对手,也没有放弃从海外扩张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机会。除了葡萄牙外,西班牙首先发起海外扩张的攻势,在“新世界”中夺得了主动权,也在菲律宾建立了其亚洲前哨点,所以西班牙人可以从这里将巨量的墨西哥白银运往中国。数十年来,在《托尔德西拉斯条约》将世界分成两部分后,伊比利亚的这两大强国便可以异常自信地看待他们帝国所取得的成就了。之后,西班牙统治下的桀骜不驯、商业技能娴熟的荷兰人,也逐渐意识到了这条新香料之路的潜力所在,严格地说,到17世纪中期时,以绕过好望角的船只数量和吨位论,他们已超越了葡萄牙人。法国人也加入了这场争夺战。
那么英国人又如何呢?过去,他们的领土扩张野心从来与法国不相上下,他们在中世纪的新经济理念一直是向佛兰德人销售羊毛。不时有消息说,他们的最大敌人西班牙人和法国人正在海外发大财,这时他们怎么可能置身事外,什么也不干呢?确实如此,不久后,英国便加入这场商贸竞赛中来。1496年,约翰·卡博特首次尝试从布里斯托尔出发,穿越大西洋。1533年,休·威洛比和理查德·查斯勒从德特福德出发,设法寻求通往印度的“东北通路”。威洛比在这次探险中被冻死,但查斯勒竟然驶达了阿尔汉格尔,并在那里经由陆路到达莫斯科伊凡大帝的宫廷。一回到伦敦,查斯勒便立即着手设立英格兰王国莫斯科公司,开展与俄国的贸易活动。在皇室的大力支持下,类似的探索活动急剧增多,不仅是穿越大西洋,而且也沿着香料之路进发。到17世纪中期,英国的贸易迅速增长,从贝尔法斯特到波士顿,从孟加拉到巴哈马,到处可见繁荣的英国商贸活动。
在他们疯狂而残酷的竞争中,全世界在不断被瓜分。但是那个问题仍然存在:为什么欧洲人对商业的狂热似乎要比中国人大很多呢?达伽马为什么如此确定无疑地追求金钱——如此贪婪并因此而丧命呢?
看看中世纪欧洲的地图,你就可以找到答案。这张地图上事实上为我们呈现了数百个彼此竞争的公国,从西欧沿海的诸多王国,到位于波罗的海和亚得里亚海之间的众多城邦,从吕贝克到威尼斯,等等。14世纪的欧洲大约有1000个政体,200年后,西欧仍然大约有500个独立的政治单元。为什么会这样呢?最简单的回答是地理所致。中国有3条大河,即长江、黄河和珠江,无一例外都是自西向东的流向。欧洲有多条河流,流向互不相同,还有为数众多的山脉,比如阿尔卑斯和比利牛斯山脉,至于德国和波兰稠密的森林沼泽就更不用提了。或许,马背上的蒙古部落要想随意进入欧洲没那么容易,因而欧洲人对团结一致的需求就更小了。我们无从肯定,在帖木儿时代之后,欧洲面临的来自中亚的威胁究竟为什么减弱了。或许,仅仅是因为俄国的防卫工作做得更出色了,或许是因为蒙古人更喜欢(西伯利亚)大草原的牧草。
不错,我们已经见证,欧洲的冲突可能会造成毁灭性灾难,只要想想17世纪中期德国“三十年战争”所造成的大混乱局面就知道了。1550~1650年,大致上有2/3的时间,大约10个较大的欧洲公国都处于战争状态,所以,在边境上生活的居民遭遇着巨大的不幸。从1500年到1799年的所有年份中,西班牙有81%的时间在与外国敌人作战,英国则为53%,法国为52%。但是,这些持续的战事带来了3个意料之外的益处。首先,战争推动了军事技术的革新。在陆地上,要塞必须更加坚固,因为大炮的威力和机动性都在日益提高。在德国南部塞海姆的坦嫩贝格上“强盗贵族”所营造的城堡,其毁灭性的命运起到了警示的作用:1399年,这是被炸药所摧毁的第一个欧洲城堡。
同时,在海上,船只体积仍然很小,这是有正当理由的。地中海式巨型舰的设计从罗马时代以来就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与之相比,15世纪晚期的葡萄牙轻型多桅战船,采用横帆和两个桅杆,在速度和火力取得了完美的平衡。较之郑和的巨型平底船,轻型快船转向容易多了,而且攻击时火力更猛。1501年,法国了在船上增添了新装备,在轮船两边特殊设计的舱中架起了几排大炮,于是,欧洲的“兵船”发展成了移动堡垒。如果郑和和达伽马之间因为什么在海上发生冲突,那么,葡萄牙人可能会把动作迟缓的中国大船击沉,正如他们在印度洋上,不费吹灰之力便干掉体形更小、更灵活的阿拉伯独桅三角帆船一样——尽管1512年,明朝舰队在玉夫(Tamao)确实击沉过一艘葡萄牙轻型多桅战船。
欧洲几乎从未间歇的战事带来的第二个益处是,竞争公国在增加收入以维持其战争开支方面做得更好了。在1520年至1630年整个期间,以人均上缴白银克数计算,英、法统治者所能征收的税收比其中国对手要高得多。从13世纪的意大利开始,欧洲人也开始尝试前所未见的政府借款方式,这就种下了现代债券市场的种子。公共债务是一种明朝完全未知的机制,19世纪晚期在欧洲的影响下,这种机制才被引入中国。另一个具有改变世界的非凡意义的财政创新是荷兰人提出的一种思想:将贸易垄断权授予合股公司,享受合股公司相应的利润份额作为回报,且彼此达成谅解,合股公司将作为海军的子承包商,共同对付竞争敌国。创建于1602年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及其同时期的英国效仿公司,是首批真正的资本主义企业,其股权被分为可交易的股票,由公司董事自行决定现金股利支付。在东方,没有任何体制与这些令人惊异的积极机制相似。虽然他们增加了王室收入,但凭借在现代初期的国家中创设长期存在的、新的利益相关者,如银行家、债券持有人和公司董事,也减少了王室的特权。
最为重要的是,世代延续的两败俱伤的冲突导致的必然后果是,没有哪一个欧洲君主的实力足够强大,所以也不能颁布进行海外探索的禁令。即使在土耳其人进抵东欧时,如同他们在16世纪和17世纪屡次干的那样,全欧洲也没有任何统一的皇帝发布命令,让葡萄牙暂停其远洋探索事业,大家联合起来对抗来自东方的敌人。情形完全相反,欧洲君主都在鼓励商贸、征服和殖民活动,这成了他们相互之间开展竞争的一部分。
在路德宗教改革席卷德国后的一个多世纪中,宗教战争成为欧洲人死亡的祸根。但是,新教和罗马天主教之间的血腥战争,以及周期性和地区性的犹太人迫害,同样也产生了有利的结果。1492年,犹太人作为宗教异端被驱逐出卡斯提尔和阿拉贡。起初,这些犹太人前往奥斯曼帝国寻求庇护,但在1509年后,威尼斯建成了一个犹太人社区。1566年,随着荷兰人反抗西班牙统治的起义,并将联合省建成新教共和国,阿姆斯特丹成了又一个包容异端的天堂。当新教胡格诺教派于1685年被法国驱除时,他们便在英国、荷兰和瑞士安居了。而且,可以肯定,宗教狂热使海外扩张具有了另一种动机。葡萄牙王子、航海家恩里克鼓励他的船员去探索非洲海岸,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希望他们可以发现消失的基督圣人祭司王约翰所统治的神秘王国,到时这位圣人便能支援欧洲对付土耳其人。除了坚持印度豁免其海关税,达伽马还厚颜无耻地要求卡利卡特国王,将所有的穆斯林信徒从他的王国中驱除出去,并专门针对驶往麦加的穆斯林船只实施抢劫。
简言之,具有欧洲典型特点的政治割据局面与中国情形截然不同,所以欧洲从一开始便不可能形成哪怕与中华帝国有那么一点相似的帝国。其政治特点也推动着欧洲人在遥远的地方不断寻求机遇,不论是在经济、地理还是在宗教方面。你可以说这是一种分而治之的情形,不过十分荒谬的是,正是因为欧洲人自我的分裂,所以欧洲人便能统治世界。在欧洲,小即是美,因为这意味竞争,而这种竞争不仅存于国家之间,还体现在国内。
从名义上说,亨利八世是英格兰、威尔士(严格地说,还包括他宣称拥有的法国)的国王。但在英格兰的农村地区,真正的权力掌握在大贵族、要求约翰国王实施大宪章的贵族的后代,以及成千上万的乡绅土地业主及无数的公司实体、神职及非神职人员手中。城镇通常是自治性质的。而且至关重要的是,该国最重要的商业中心几乎完全是自治性质的。欧洲不仅是由公国组成的,也是由不同的社会阶层构成的,包括贵族、神职人员和城镇居民。
伦敦金融城政府的起源和结构可追溯至12世纪。换种方式说,值得注意的是,大市长、郡长、市议员、议事厅、同业公会会员和自由市民已存在800多年的时间了。金融城是自治商业机构的最早范例之一,从某种角度上说,它是我们如今所熟悉的公司的先驱,从另一种角度上说,又是民主体制本身的先驱。
早在13世纪30年代,亨利一世就赋予伦敦一定权利:从他们自己中意的人中选择自己的郡长和法官;有权管理他们自己的司法和财务事项,国王或其他机构不得干涉。1191年,在理查一世东征进入圣地之际,选择市长的权力也给了公民,这一权利在1215年得到了约翰国王的批准。结果,伦敦市再也不惧怕国王了。1263~1265年,在该城公民的支持下,托马斯·菲茨·托马斯市长也声援蒙特福特反抗亨利三世的起义。1319年,轮到爱德华二世发难代表着绸缎商利益的伦敦市,因为后者企图减少外国商人的特权。当爱德华拒绝时,“伦敦暴民”便支持罗杰·莫蒂默废黜该国王的行动。在爱德华三世统治时,局势又开始对伦敦不利。意大利人和汉萨同盟在伦敦站稳了脚跟,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以优厚的条款为国王提供了借款,这种做法一直持续到理查二世未成年时期。但是,伦敦市民持续在挑战王室权威,不论在1381年农民起义还是在理查受到上院上诉时,伦敦市民均几乎毫无兴趣支持国王一方。1392年,国王理查取消了伦敦的特权和自由权,但在5年后,由惠廷顿市长磋商后送出的10000英镑的优厚“礼物”又成功使伦敦居民恢复了其特权。给国王的借款多少和礼品价值成为了一个城市能否享有自治权的关键。城市发展得越富有,城市也就越享有自治权的资本。惠廷顿给亨利四世的借款额至少是24000英镑,给他的儿子亨利五世的借款大约为7500英镑。
该城不仅在权力方面与国王竞争。在城市内部同样也存在竞争。同业公会的起源可以追溯至中世纪时期:织布工公会最早可追溯至1130年,面包师公会可追溯至1155年,鱼贩公会可追溯至1272年,金匠公会、兼售衣料的裁缝店公会和皮革商公会可追溯至1327年,布匹商公会可追溯至1364年,绸缎商公会可追溯至1384年,杂货商公会可追溯至1428年。这些同业公会或行会在各自所属的经济领域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力,而且他们还拥有政治权力。爱德华三世声明自己是亚麻军械士公会(后来叫“兼售衣料的裁缝店公会”)的“会员”,这算是承认了其政治权力。到1607年,兼售衣料的裁缝店公会吸纳了很多过去或现在的名誉会员,包括7个国王和1个王后,17个王子和公爵,9个伯爵夫人(女伯爵)、公爵夫人(女公爵)和男爵夫人(女男爵),200多个伯爵、勋爵和其他乡绅以及1个大主教。那“十二大同业公会,按级别高低排列,即绸缎商公会、杂货商公会、布匹商公会、鱼贩公会、金匠公会、皮革商公会、兼售衣料的裁缝店公会、零星服饰用品商公会、烟贩公会、五金商公会、酒类批发商公会和布工公会,可以提醒我们伦敦工匠和商人曾具有的影响力,即使他们现今的角色很大程度上都是仪式性的。在他们竞争激烈的时期,他们相互之间可能爆发战斗,也可能共赴酒宴。
除了其他因素,在公国之间、国内甚至国内的城市之内,存在的多层级的竞争情形,有助于解释欧洲机械钟表的技术发展和快速传播。1330年,沃林福德的理查德就已经在圣奥尔本斯修道院的十字教堂下方的墙上安装了一个技术极为先进的机械钟,可以显示潮汐、月亮和某些天体的运动状况。在15世纪时,发条驱动、具有报时的独特功能的时钟淘汰了原来的钟表,这种时钟不仅比中国的水钟计时更为准确,而且它们被广泛传播使用,而不是被欧洲的天文学家所垄断。因此,如果一个城镇在其教堂之巅安装了一架精美的新针盘,用不了多久,其最近的对手就会觉得有必要效仿跟进。如果新教的钟表制造者在1685年的法国不受欢迎,那么瑞士就会高兴地接纳他们。而且,与军事科技一样,竞争会孵化技术的进步,因为工匠在修理摆弄的过程中,对产品的精确度和美观所作的改进虽小,却在不断积累和改进。在耶稣会员传教士利玛窦将欧洲的钟表于16世纪晚期带到中国时,这些钟表的技术和质量比东方钟表高很多,这让东方人在接纳时也颇有些丧气。1602年,在万历皇帝的要求下,利玛窦在米纸上绘出了一幅美观的世界地图,将中国定位于地球的中心位置。然而,他一定知道,以技术衡量,中国如今正在向全球边缘漂移。
因为钟表在计时和装置工作的协调方面所获得的更大精确度,钟表及后来便携钟表的兴起便与欧洲及西方文明的崛起相伴而行(可以这么说)。随着计时器逐渐进步,东方的优势时代也在逐渐走向终点。
与欧洲那张修修补补、五颜六色的“被子”相比,从政治上看,东亚至少是一张巨大的、单色的“毯子”。当时中国中原地区王朝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北方彪悍的蒙古人和东方的倭寇。自秦始皇——通常被称为中国的“始皇帝”(前221~前210年在位)——时代以来,来自北方的威胁一直更大,需要投入巨资构筑我们今天所知的“长城”来抵御威胁。在欧洲,从哈德良时期直到埃里希·昂纳克时代,一直没有建造任何与长城有一点可比性的工程。在规模上堪比长城的是灌溉中国可耕土地的运河和沟渠系统。马克思主义者、汉学家卡尔·魏特夫将其视为“水利官僚政治”式的、东方专制下的、最重要的产物。
北京的紫禁城是统一的中国封建政权的又一个贡献。为了大致了解其巨大的规模和独特的风格,来访者应沿着太和门步行前往太和殿,经过皇帝的休息处中和殿,然后到达举行殿试的保和殿。看来十分明显,“和”与帝国政府永不分裂的思想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与长城一样,在15世纪的西方,根本没有任何建筑可与紫禁城媲美,伦敦更不用说,因为伦敦权力分散,分别掌握在国王、世俗和宗教贵族以及国会下院手中,此外,伦敦金融城和同业公会也集中了部分权力。掌权人(机构)都有其宫殿和大厅,但以东方标准论,规模都很小。同样,中世纪的王国是土地业主继承人和神职人员共同管理的,他们基于国王的宠爱而被选为管理人(往往可以被无情地抛弃),而中国则是从上至下由儒家官员来管理,这些官员是从最为苛刻的考试体系中选拔出来的。那些渴望以效力帝国为职业的人,必须在专设的考试中心接受让人身心疲惫的三个阶段的考试,那种考试中心如今在南京仍然可以看到:有墙壁、相互连接的大型建筑,里面是成千上万个狭小的独立空间,比火车上的卫生间大不了多少。
这些由砖头砌成的狭小隔间(一位欧洲旅行者这样写道)大约长1.1米,宽1米,高1.7米。里面有一个石头桌子,一个石头凳子。在长达两天的考试中,考生都处于驻守在瞭望塔上的卫兵的监视中……考试期间唯一可以活动的是服务人员,他们可来回穿行,为考生补充饮水和食物或清除人体排泄物。如果考生疲倦不堪,他可以展开床具,在这样压抑的环境中略作休息。但是,如果他旁边的隔间灯火通明,这十之八九会迫使他再次握起毛笔……在这种压力环境下,有些考生彻底疯了。
毫无疑问,在鞋盒式隔间中经过三天两夜的奋战后,最有能力——而且可以肯定,动机最强——的考生过关斩将,通过了考试。由于考试内容侧重于儒家的四书五经,要记住多达431286个让人糊涂的汉字,再加上要写出极为僵化的八股文(1487年后采用),所以这种考试的选拔的品质便是顺从和谨慎。毋庸置疑,考试竞争异常激烈,但这不是那种推动创新的竞争,因而也就谈不上什么变革需求了。占据中华文明关键地位的书写语言,其创设初衷在于催生操守派精英,还将大众排除在他们的活动之外。与欧洲相互竞争的语言对比一下便知道,其反差已极大了。意大利语、法语和卡斯提尔语及葡萄牙语和英语不仅是精英文学所使用的语言,对于那些只接受过简单初级教育的更广泛的大众而言,也同样适用。
如孔子自己所言: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者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者也,小人而无忌惮也。明朝的中国,遵循中庸者甚广,而创新之人却极为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