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对自然主义的批判及对自然化现象学的反思

一 对自然主义的批判

自然主义具有多种含义,而在当今的哲学界最为流行的自然主义是与自然科学相关的自然主义,这也是造成科学主义泛滥和“欧洲科学的危机”的主要思潮,因而受到胡塞尔的严厉的批判。这种自然主义的主要观点是在方法论和形而上学两方面的承诺。在方法论上,自然主义不但标榜科学的经验实证的方法才是认知世界的典范,而且认为只有符合科学的方法论所规范的知识才是获得辩护和具有合理性的,因为只有科学的规范提供了判断科学与非科学的边界以及为科学知识的合理性辩护的机制。应该说这种方法论规范过于狭隘而肤浅,不但会把更多的知识和学科拒之于科学的门外,而且也并不符合于科学的实践的历史事实。在形而上学层面,自然主义认为一切真正存在的东西只能是自然属性的东西。而什么是自然属性的东西呢?自然主义会认为具有和科学所研究的物理对象类似的属性、并且可以用类似的参数刻画和描述的对象。也就是说,对自然属性的判断标准,除了常识中的自然物的属性可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以外,另外一个更严格而清晰的标准则是依赖于科学的方法和理论框架所刻画的自然对象的一般属性。自然主义不仅认为科学的方法论是最具有合理性、正当性的探求知识的方法,而且会认为科学为我们提供了关于世界的真正客观、正确的知识。形而上学的实在论者还会进一步认为,我们日常直观经验对外界的认知,包含有主观性的成分,只有科学知识刻画和描述了关于独立存在的实在,为我们揭示了外部世界的真实对象和客观规律。他们承认世界对我们的显现方式依赖于我们的感知方式,但科学努力的目标应该是剥离这些带有主观性、偶然性的感知的具体形式,而以一种纯粹中立、客观、无视角的方式揭示世界的真相。

按照自然主义所坚持的方法论和形而上学,科学的方法论规范具有唯一的合理性、普遍的适用性,因此应该成为一切探求知识的学科所应遵守的典范,对意识、历史和文化等领域的研究也应该遵循自然科学的方法论,甚至哲学也应该依赖或者仿效自然科学。按照自然主义者的逻辑,哲学并没有独特而合理的方法论,因此,哲学研究要么仿效、依赖于科学研究,没有独特的意义,要么哲学研究应该仿效科学的经验实证的研究方式和方法论规范而成为科学的谱系中的组成部分。例如,蒯因的自然化认识论就主张哲学的认识论应该成为心理学的一章。

但是,实际上自然主义所塑造的科学的形象与科学自身的事实有很大的差距,科学并不需要必须与自然主义、科学主义先天地捆绑在一起,科学的本质和意义并不一定只能从自然主义的科学主义的角度来理解和阐述。因此,要克服自然主义的形而上学立场和理想化的方法论主张,就需要澄清科学本来的特征并清除自然主义附加于科学的观念外衣的误导。科学共同体从事具体的科学研究,但往往缺乏对科学的哲学反思的意愿和能力,对于自然和科学的理解方面,往往持有朴素的自然主义观念。另外,一些自然主义立场的哲学家往往也深受这些科学家观念的影响。由于科学在人类认知中的主流地位和一些伟大的科学家的权威性,人们往往会认为科学家对科学的理解和反思是最为权威和合理的。但是,对科学的深刻理解与反思,需要哲学的独特的、独立于科学的思维和方法的参与,才能臻于深化和彻底化。因此,胡塞尔才会在《观念 I》中说,“当说话的的确是自然科学时,我们乐意作为信徒而倾听。但是当自然科学家们说话时,说话的并不总是自然科学;当他们谈论 ‘自然哲学’和 ‘作为自然科学的认识论’时,说话的就决不是自然科学”[德]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9页。。并且,立足于自然主义立场理解科学,往往会受科学家们的影响而依赖并且仿效科学思维和方法论,并建立在一系列未经反思的预设之上的,因此立足于自然主义的哲学思考难以真正独立于科学、先于科学而反思科学。采取现象学的悬置,才可能排除这些自然态度下的对科学的那些预设和观念,面对科学的实事本身。

从现象学的角度看,自然主义所标榜的科学的形象是谬误的、虚假的,科学并非是一种无视角、或者旁观者的中立的、客观性的视角的研究,科学理论也并非是一种对世界的真理的如实的呈现。科学是以一种特殊的理论态度去考察世界,它秉承了近代以来以伽利略为代表的数学化的、理念化的一种特殊的理性传统,科学并非没有视角,具体的科学家共同体都有自己的研究范式和方法论传统,具体的科学理论的构成有自己的理论背景、预设和辅助条件,实际上是以一种科学共同体的独特的主体间性的视角对世界的现象的理论构成。科学的独特之处还在于它以数学的工具和抽象的理念化的概念框架去构成关于自然的理论。自然主义对于科学的独特性的理论态度和认知视角的忽略,使他们难以对科学的真实面貌予以准确而如实的描述。

对于科学的哲学反思,必须超出科学的理论预设和方法,而寻求哲学的独特方法和视角,才有可能超越传统的自然主义的、客观主义的思维层面;仿效科学的思维方式而做的哲学反思,只能囿于科学共同体本身所信仰的自然主义的方法论和形而上学立场。科学的客观主义立场假设了一种超越于人的主观性的第三人称视角,而在现象学看来,世界之所以如此显现其自身以及实在显现其如此的意义之所以可能,是由意识及主体性的本质结构和构成经验的先验运作形式所决定的。对于关于世界的经验和知识的主观性的必要条件的如实的描述和阐明,是我们如实地认识显现于主体的世界和实在的前提条件,是任何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对包括科学认知在内的人类经验的彻底反思的必然要求。因此,对于立足于第一人称立场对意识和主体性的经验的先验分析,是澄清所谓第三人称的客观性研究的先验根据和本质机制的前提。现象学的立足于第一人称的视角的、对于直观给予的现象的本质描述和先验还原的方法,是一种反思性的追根溯源的目光,是一种与自然科学的立足于理论预设和观察经验的假设演绎的模型截然相反的视角,因而能够超出自然科学的实际研究的事实层面和科学理论本身,反向地追溯作为主观性一端的自然科学的理论构成和主体间性的实践方式的先验根源和本质形式,进而才可能在哲学层面阐明科学的本性及其与哲学的关系。因此,哲学的观念性思维及其对科学的反思必须建立于自身独立的、纯粹的立场和独特的方法,批判自然主义而反思地理解经验性、事实性的自然科学,而非依赖于它们。

现象学对待自然主义的批判,实际上涉及如何理解和解决现象学与经验科学的关系问题,更根本地说,涉及先验现象学如何处理先验与经验的关系问题。在通常的观念中,由于胡塞尔对近代以来科学的客观主义、科学主义以及自然主义的批判,现象学往往被放置在与科学的紧张对立的关系之中。但是,实际上包括胡塞尔和梅洛—庞蒂等现象学家虽然批判科学主义、自然主义,但并不认为现象学与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经验科学是对立和互相排斥的,相反,他们认为通过视角转换,不仅现象学可以为经验性的科学提供哲学的阐明和奠基,而且经验性的科学所提供的知识和经验可以从现象学的角度重新理解和吸纳,以拓展现象学的经验的视域而推进现象学的发展。例如,胡塞尔讨论过先验现象学与现象学心理学是内在相通而且可以转化的,通过从本体论的分析开始的还原的方法,把作为特殊的区域本体论分析的现象学心理学作为通向先验分析的途径。现象学与经验性科学非必然是对立的,我们不需要在二者之间做非此即彼的选择,经验科学与先验哲学可以对话而使得各自获得改进。在《知觉现象学》中,梅洛—庞蒂把很多心理病理现象及心理学的相关理论解释及问题作为相关哲学问题的背景和参照,与现象学分析进行对比和对话。梅洛—庞蒂的这种研究提供了如何以经验性研究的信息来丰富和促进现象学对意识问题研究的深入和改进的范例。这种跨学科、综合性、对话式的研究,并不会改变现象学的先验研究的立场和方法,而是扩大了先验现象学的视野,把先验哲学的研究下降到了经验性的社会、历史和文化的领域,因为这些现象领域中也如同现象学的心理学,在自然态度下的事实性的或者本质性的科学所研究的现象领域也有其先验的维度。

这种综合的先验现象学的研究纲领,不仅扩大了先验现象学的研究领域,也改变了对现象学与经验科学的关系的重新理解,更意味着对先验概念以及胡塞尔以来的先验现象学的重新理解的问题。正如梅洛—庞蒂在其《符号》中宣称的:“现象学作为意识哲学的终极任务是理解它与非现象学之间的关系。那些在我们之内抗拒现象学的东西——自然的存在(natural being)或谢林谈及的 ‘野蛮的’来源——不能一直处在现象学外部,而且应该在现象学内部有其位置。”[法]梅洛—庞蒂,《符号》,蒋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21—222页。这里的所谓“非现象学”,广义地理解,既包含这里说的可以直观地把握的自然,也应该包括自然科学所研究的对象领域,如神经、细胞这些亚个体层面的生物学对象以及自然科学所探测的宇观和微观层面的自然现象,因为,通过科学的仪器和探测技术,这些领域的对象也间接地显现于主体性的维度。可以说,对于先验现象学而言,无论是意识现象,还是看似不依赖于意识的、自在存在的外部自然世界,都是作为显现给主体的经验的领域或者说属于世界意识的领域,因而都属于现象学的研究领域。对于现象学而言,排斥的是对世界及意识的自然态度,而非排斥这些领域的现象的研究与哲学问题的回答,也不会忽略与这些领域相关的事实性、经验性的科学研究所提供的信息和研究的成就。

因此,由现象学家们的经典论述可以看出,对于先验现象学而言,对于自然现象以及相关于这些现象领域的区域本体论以及经验性、事实性的研究学科,都是作为主体性的相关项,都是以先验的主体性为其如此显现以及如此运作的本质性的必要条件,因此也都蕴含着先验的维度,都是先验现象学的方法适用的经验范围和进行先验分析的现象区域。对这些自然现象及相关的经验性研究领域的分析,是先验现象学的先验分析深入到自然领域的本质性的组成部分。其奠基于对先验自我意识和先验主体性的分析,同时也是对先验主体性的先验分析的彻底化的前提,因为先验主体性是与世界现象内在相关,对世界现象的分析,也涉及对其主体性根源及显现和发生构成的本质形式的分析。

总之,对自然及经验性科学的现象学反思,不仅关涉对整个自然与经验科学的重新理解和彻底反思,也关系到对于整个先验哲学的概念的重新界定和先验现象学的研究方向的重新思考。

对于现象学而言,其描述和分析基于相关于主体性的经验和现象。因此,可以说,主观性的经验延伸到哪里,现象学的研究就可以覆盖到哪里。基于这样的纲领,我们需要论证自然科学领域的理论和经验如何可以是现象学所能进行先验分析和本质还原乃至构成分析的领域。基于我们上述的自然科学现象学的研究纲领,对科学经验和理论何以可能作为现象学意义上的经验的阐述和论证,也会基于这样的科学、现象学乃至与这相互观照的方式进行。

二 自然化现象学的概念

所谓自然化的现象学(Naturalizing Phenomenology)主要是出于研究对意识的科学研究的动机,把现象学整合进一个以认知科学研究为核心的、对意识的跨学科研究的解释性的理论框架,以现象学的理论洞察作为意识的科学研究提供实验设计、理论解释研究,并以现象学的第一人称的视角提供关于意识现象的经验的报告。这种研究主要的侧重点和出发点主要是当代认知研究领域,因此,主要强调现象学的意识分析和概念区分对于认知科学等的有用性。因此现象学主要是被作为辅助性的思想资源和方法论工具而引入和使用的。在由现象学的分析和描述向认知科学的解释系统“转译”的过程,是一种现象学的第一人称视角对意识描述的表述向意识的认知科学的自然主义的第三人称表述的转换,这种视角的切换早已预设了一种语言系统的对应关系,但实际的转化往往会生硬地对现象学的表述的意义有所改变甚至曲解。另外,对于实验结果的解释,取决于解释所用的理论系统和分析框架,因此在原则上,对于同一个实验现象和结果,可以有多种可能的表述和分析,现象学视角的解释也应该与立足于经验性科学的术语系统的解释相互参照,提供可以相互参照和启发的不同解释。

但实际的情况是,两种视角的平行的解释和对等的交流在实际的研究中并未很好地实现。自然化现象学的主要方案如神经现象学和前载现象学等,虽然预先也是设计了现象学与经验性的认知科学的平等对话和交流,但由于被纳入了认知科学为中心的解释系统,因此对于实验中的现象和经验,都是倾向于经验性科学的立足于自然主义的解释。这种类型的自然化现象学属于比较激进的对自然化现象学的理解,用扎哈维的话说,“第一个激进的提议认为现象学的自然化最终会使现象学成为自然科学的一部分或至少也是其扩张,并且论证说我们必须以此作为目标。”[丹麦]丹·扎哈维:《自然化现象学》,《求是学刊》, 2010年第8期。这种自然化现象学的思路其实是使得现象学充当意识的经验性的研究的辅助部分,或者把现象学改造成为广义的自然科学的延伸。因此,这种类型的自然化现象学发展下去,确有将现象学自然主义化的倾向和危险。

如果自然化的现象学放弃了现象学的原则、基本理论立场和方法论而去接收自然主义的科学的解释框架,那就失去其先验哲学分析的价值,也不会促进现象学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实际上,正如扎哈维所说,“尽管我认为现象学应该注意经验性研究结论,这并不一定要求现象学必须接受科学给出的这些结论的(形而上的和认识论的)解释。鼓励现象学和经验科学之间的交流是很重要的,但是两者之间富有成果的合作的可能性并不应该使我们否认它们的区别。宣称现象学应该从可用的最好的科学知识那里获得信息,同时坚持现象学的终极关注是先验哲学并且先验哲学不同于经验性科学,我认为这两者是一致的。”[丹麦]丹·扎哈维:《自然化现象学》,《求是学刊》, 2010年第8期。

从现象学的立场而言,对于自然化的现象学还可以有另外一种理解,现象学应该在与经验科学的交流获取关于现象的信息并应对新的事实而发展自身的细节分析,却并非要根本转变现象学的先验哲学立场。立足于现象学的立场的自然化现象学应该这么理解,“第二个更温和的提议认为一个自然化的现象学是与经验性科学进行有意义的、富有成效的交流的现象学。正如现象学也许在发展新的实验范例时提供帮助一样,现象学能够对经验性科学作出的基本理论假定发问并进行说明。经验性科学可以给现象学提供它不能简单忽略而必须能够调和的具体的研究结果,以及也许会促使现象学提炼或修改它自己的分析的证据。”同上。事实上,当我们重新理解先验的概念,并对自然科学的经验观察信息与经验性研究的结论进行重新审视,剥离其中立足于自然主义的设定的解释框架和分析方式,就可以获得现象学所需要的关于自然界现象的种种显现与经验,并给出截然不同于自然科学的解释分析的现象学的先验分析;另一方面,在这个对自然经验的去自然主义解释的过程,也伴随着对经验科学的基本理论设定和观察实验的语境的分析和阐释。现象学对自然科学的相关哲学问题的阐明,同时也是现象学借助于自然科学的中介作用,对自然现象领域研究的开放和现象学把先验分析的视域向自然现象领域全面拓展的契机。

因此,结合我们上面的相关讨论可知,所谓自然化的现象学的主题涉及的不仅是认知科学与现象学之间的对话,而且是整个现象学意义上的先验哲学及自然的概念的重新思考和修正,以便我们重新处理先验与经验、现象学与经验科学之间的关系。扎哈维认为,上述对自然化现象学的温和的理解,“现象学的自然化将要求重新考察自然化的通常概念,并且对传统的经验和先验之间的二分法进行修改。简而言之,根据当前这个提议,现象学的自然化也许不仅要求对先验哲学做根本性修改(而不是放弃),而且要求重新思考自然概念,这一重新思考可能最终导致自然科学本身发生改变。不管从理论上看来这一提议是多么吸引人,然而,很明显这个任务是使人畏缩的,而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丹麦]丹·扎哈维:《自然化现象学》,《求是学刊》, 2010年第8期。这里所讲的对先验哲学做根本性修改,可以理解为重新确定现象学意义上的经验的范围和整个现象学的研究领域,乃至于重新理解和修改整个现象学的理论框架,乃至把自然科学的研究领域的自然现象以及自然科学的研究本身作为现象学的研究领域。另外,所谓现象学的分析导致自然科学本身发生变化,应该并不是现象学对自然科学的否定乃至取代,只是我们对它的理解和阐述的视角和方式会多元化,从而导致对自然科学的实验现象与经验的重新理解和分析,以及对自然科学的意向构成的形式的重新理解,进而对自然的重新理解。

因此,现象学需要在与经验性的自然科学的对话中,建立对于自然现象及作为现象的自然科学的系统的现象学的研究。正如扎哈维所引述的梅洛—庞蒂在《自然》(La Nature)中所言,“例如为了知道自然是什么,如何能够对科学不感兴趣?如果自然包含一切,我们就不能从概念开始来思考自然,更别说演绎了,更正确地说,我们必须以经验为出发点来思考它,特别是在其最规整形式中的经验,即科学。”同上。首先,自然科学应该不仅仅作为一种为技术提供理论基础的“工具理性”,而是成为认知自然的路径和中介,现象学瞩目于自然科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为深入地理解自然。其次,如果有一天,现象学对自然科学的实验及观察所呈现的现象以及对其理论预设和解释能够给予现象学的意象构成的分析以及先验分析,给予自然现象以一种不同于自然态度下的自然科学的解释框架内的分析,并以此来克服对自然以及科学的自然主义、客观主义的解释模式,则可以视为是根本改变自然科学本身。最终,我们需要建立关于自然领域的现象学研究以及为此目的而建立的关于自然科学的现象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