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我国财税的起源

财政与税收既是经济范畴,也是历史范畴。作为经济范畴,财政与税收都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属于财政学研究内容;作为历史范畴,财政与税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且有着各自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这属于财税史研究的内容。

一 关于我国财政起源的不同界说

我国学术界对中国财政起源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于20世纪80年代。关于我国财政起源,主要有两种观点时放:《夏、商、周财政史的争论》,《财政》1987年第5期。

(一)我国财政起源于公元前22世纪

这段历史时期大约处于阶级产生之后、国家产生之前。这种观点认为,剩余产品的产生是财政产生的物质基础,阶级的产生是财政产生的社会条件。因此,阶级产生之前,没有也不可能有财政,财政只能起源于阶级产生之后。财政虽然产生于阶级产生之后,但都产生于国家产生之前,因为国家的产生离不开财政支持,统治阶级掌握国家机器也是为了维护已取得的支配财政的权益,并使它固定化、合法化。统治阶级是财政分配的主体,支配财富的贪欲是财政产生的动因,剩余产品(部分)是财政分配的对象,所谓公共权力的需要,只是剥削阶级的借口。

(二)我国财政是起源于公元前21世纪

这种观点认为,我国财政是伴随着夏朝建立而产生的。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建立以后,原始社会后期的具有自愿、有偿性质的“贡”制发生了变化,演变成了财政范畴。一是夏王朝帝位世袭,“贡”的收入都归帝室所有;二是“贡”已从大禹时期的自愿捐献变成依靠国家权力的强制征收;三是贡物的支出运用,也从大禹时期的满足公共需要,变成了维护奴隶主帝王统治的一种物质基础,变成了奴隶社会国家机器运行的物质保障。

二 关于我国税收起源的不同界说

(一)我国税收起源于夏代

这种观点认为,税收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并且作为国家的经济基础而存在。夏王朝的建立标志着国家的产生,随之税收也就产生了。夏代实行的“贡法”即“夏后氏五十而贡”已经具备了税收的特征,是我国最早的税收,只不过它还是雏形而已。黄天华:《三论原始财政——税收的起源》,《财经论丛》1997年第2期。

(二)我国税收起源于春秋时期

这种观点认为,税收的存在以土地私有制为前提。春秋以前,中国实行的是土地国家所有制,没有产生税收的基础。夏、商和西周时代的贡、助、彻都不同时具备税收的三个特性——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都不属于税收。春秋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使荒地得到了大量开垦,出现了私有土地。经济上的变化引起了财政管理上的变革。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标志着我国税收的产生。

笔者认为,我国财政与税收起源问题的探讨,既涉及财政本质、财政与经济的关系、财政与国家的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等基本理论问题,也涉及历史材料的支撑力问题。从学者们对财政与税收起源问题的研究情况看,产生观点分歧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学者们对相关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还不一致。例如,在财政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有学者把国家的产生作为财政产生的必要条件,认为“如果不存在国家,也就根本不存在归国家消费的物质产品,财政分配也就不会独立出来”, “国家一经产生,财政的产生就既具备了必要性,也有了可能性。”安体富:《关于财政起源的几个问题》,《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84年第3期。既然没有国家就没有财政,那么,我国财政就是伴随夏王朝的建立而产生的。也有学者认为,“不是国家创立财政关系,而是财政关系为国家的产生和发展创立了经济条件”王绍飞:《关于财政学的几个问题》,《财贸经济》1983年第3期。,因此,财政产生的时间要比国家出现早得多,早在人类社会出现了剩余产品,发生了社会共同需要时就产生了。何振一:《财政起源刍议》,《财贸经济》1982年第3期。二是历史材料的有限性。历史研究属于实证研究,需要充分、翔实的历史材料作为支撑。查阅相关研究成果,不难发现,在研究中国财政、税收起源过程中,学者们所用的历史材料大致相同,例如“自虞夏时,贡赋备矣”、“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等,几乎为所有探讨我国财政税收起源问题的学者所引用。学者们所引用历史材料的相同性,恰恰反映了目前历史材料的有限性。因此,关于我国财政税收起源问题的突破,还有赖于理论探讨的深入和新史料的发掘。笔者认为,作为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财政与税收应该是在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随着国家出现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