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目标与基本框架

1.定位与目标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广东自贸区“经过三至五年改革试验,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粤港澳深度合作,形成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力争建成符合国际高标准的法制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辐射带动功能突出、监管安全高效的自由贸易园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将“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上述表述为南沙区投资贸易规则体系的建设指明了定位与目标。

2.基本框架

第一,以扩大开放为导向建立投融资管理体制。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不断扩大产业开放领域,投资管理由“事前审批”向“注册制+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内外资普遍实施国民待遇;试点人民币离岸中心,推进居民本外币账户分账管理、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化、利率市场化,逐步实现资本账户开放;探索自贸区投融资管理体制向区外复制的途径。

第二,以贸易便利化为导向改进贸易监管体制。探索实施新型便利化通关模式;建立涵盖海关、检验检疫、外汇、边检、海事等在内的综合监管平台,加快建设与优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型通关、检验检疫、税收监管模式;探索研究第三方信息采集与结果采信的模式;推进智能化与网络技术在贸易监管程序中的广泛应用;实现区内货物联网监管与自由流转。

第三,以粤港澳深度合作为推手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四,加快国际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