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四个重要方面

从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来看,由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非均衡性普遍存在,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地方政府尤其是发达地区或城市的地方政府的“率先”行动选择,不仅具有战略上的可行性,而且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因为这有利于规避或减少“奋斗”(改革)进程中的试错成本,从而推动“中国梦”的实现进程。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赋予了深圳“先行先试”的改革权(包括立法权),这一率先改革的“特殊”权力与36年来改革开放所积淀的财富、体制改革所拥有的政治资本、敢于创新所形成的精神财富相结合,使作为中国最成功的经济特区的深圳,有条件也有能力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

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排除前进道路上的体制性障碍。我认为在共筑“中国梦”的征程中,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史上最成功的经济特区,应该在重要领域的制度创新和关键环节的突破性举措方面率先进行制度变迁,让敢闯的精神和先行先试的品格,继续成为深圳这座城市的不朽名片。具体来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深化改革政府及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变投资政府为“守夜人”政府

在这方面,深圳应该有坚定的魄力。其实,十五大以来,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同公有经济一样是立国之本、执政之基。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对公有制的阶级崇拜和对私有制的意识形态上的歧视甚至仇视,导致出现了大量的“玻璃门”和“弹簧门”现象。另外,政府和国有企业凭借充足的资金涉足一般竞争性行业,而且直奔暴利行业,甚至有的国有垄断企业还通过建立财务公司进入金融领域,或直接组建旨在做大做强、保值增值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市场经济的运行是不能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的基础原本就是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只有深化改革政府及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才能建立巩固的市场经济基础。所以,在未来的深化改革中,必须划清政府投资的边界,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与结构,在制度设计上扫清民间资本“平等进入”和“非禁即入”的制度性障碍。除涉及国家安全因而必须实行垄断经营的行业外,所有领域都向民间资本开放。同时,应严格限制垄断链条向竞争性服务行业延伸,非但不能扩建资产运营的“政府公司”,还要加快垄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而且还要加快国有资本从竞争性行业退出的步伐。

著名学者、“休克疗法”之父杰佛里·萨克斯曾说:“资源管理是中国的最大挑战。”大体上我认同这个观点,一个混合经济意味着有市场体系,也会有政府的位置。政府的作用就是帮助穷人、建设基础设施、促进技术创新、保护环境。只要有一个运行良好的混合经济体系,就可以实现最好的结果。如果滑向非此即彼的两个极端,即要么只有市场,要么只有政府,那经济就无法运行。杰佛里·萨克斯的话,不仅明确了政府投资的方向,更道出了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真正职责。

(二)深化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变政府财政为公共财政

在这方面,深圳应当有更大的胸怀。有学者说,特区中的城市有一个鲜明的特征,那就是一眼就能看出谁是“城里人”,谁是“外来工”。中国收入差距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城乡差距。对特区来说,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的重要内容,就是早日把这批36年来实际上已经成为特区建设大军主体和特区服务业大军主体的,占实际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工转变为产业工人,同时转变为与城里人平等享受社会剩余的市民,以便实现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同步进行,同步实现工人化与市民化。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作为整体的特区消费群体,才能形成城市的凝聚力和以平等、尊重、责任感为核心的市民文化意识。这正是特区政府的责任与最大政绩所在。

曾有人说,中国改革开放36年后的今天,全国最富的地方在广东,最穷的地方也在广东,这是广东之耻,是先富之耻。邓小平在晚年提出了这样一些重要的思想:“富裕起来之后财富怎样分配,这是大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了”;“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实践证明了邓小平的预见。

我认为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不仅需要“道德”和“良心”,还需要良好的“制度”与“政策”,更需要执政者拥有正确的以人为本的理念,这是实践“中国梦”的根本出发点。国家或一方政府不应该是一个追求盈利的增长主义的公司,国家的本质是主持正义。思想家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指出,理想的国家是正义的,国家的正义来自统治者——哲学家的正义,哲学家的正义来自至善。至善、神圣、圆满。拥有至善就拥有最真实的快乐,所以,正义就是幸福的。著名学者苏东斌教授曾说:“以人为本的理念的核心并不是经济增长,而是社会的和谐。”而和谐的基础与前提就是社会公正,公正创造和谐。

(三)深化改革政府调控方式,变权威政府为服务型政府

在这方面,深圳应该有更高远的境界。由于特区人口的急剧膨胀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住房供需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住房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是不能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的。新加坡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占85%,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补贴的住房容纳了40%的居民。因此,特区政府必须把“居者有其屋”政策作为保民生的最为重要的政策,建设廉价房不是政府对市民的特殊关怀,而是一方政府的责任。这不仅是民生的重大问题,也是城市转型成功与否的标志,更是政府的良知所在。因为“居者有其屋”已超越了单纯的福利政策的范畴,它已经成为人的尊严与价值的体现。

只有深化改革政府的调控方式,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仅仅10多年的时间,在中国本土上就出现了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互联网巨头。这除了有近亿中国网民所形成的庞大市场的巨大功劳外,政府少干预从而形成的纯粹市场环境是其迅速成长的制度保障。有学者认为,除了以明晰而确定的恰当方法监管色情信息,使之不要伤及未成年人,以及除了保护国民的私人信息,并确保经严格程序认定的国家安全信息不被泄露外,政府监管不应走得过远。互联网需要的不是特区,而是管制的放松和管制权力的明晰。

香港是当今世界上最繁荣的地区之一,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文明的魅力。向香港学习对于今天的深圳来说,还是一项尚未完成的课题。借鉴香港的体制优势,就是借鉴香港法制社会的成熟的运行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把香港请进来,既符合中国深化改革开放的根本方向,又有助于寻找到构建现代城市的简捷路径,更能帮助、促进“中国梦”的完美实现。

(四)深化改革教育制度,变应试教育为现代大学制度

在这方面,深圳应该有更无畏的勇气与改革者的智慧。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会赞同教育是中国计划经济最后一个堡垒的判断(尽管这一判断涉及很多情感因素),但进入操作层面,教育制度的改革仍十分艰难。在特区创办之初,邓小平就针对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明确指出:深圳要办一所大学,这所大学由华侨、外国实业家用西方科学的管理办法来办,教员请外国学者来当,请外籍华人来当校长。可惜,36年过去了,尽管深圳做了许多有意义的高等教育方面的改革探索与实践,但就教育制度本身来说,在现代大学制度的创建方面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我认为,深圳应该拿出当年创建现代企业制度的勇气和智慧,率先全方位开始创建现代大学制度的改革。以更加开放的理念赋予大学真正依法办学的自主权;以更加宽广的心态让大学在法制的框架下负责任地自我发展;以更开明的姿态让大学真正成为大学,而不是政府的大学;让大学校长真正成为教育家、职业人,而不是政府官员的一分子;让那些优秀的学者能真正以学术终其一生,而不是像职员那样到点就退休。大学的积淀与厚重源于人而非单纯的投入。这不仅是放权、让权的过程,更是一个崭新制度建立的过程。它考验的不仅是政府的胆识和魄力,更是其远见与勇于担当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