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Poland)新闻工作者协会伦理规范Code of Ethics, https: //accountablejournalism.org/ethics - codes/Poland - Ethics,摘录于2015年4月10日。1991年9月,波兰共和国新闻工作者协会(AJRP)第三届代表大会通过这项伦理规范,该规范是对其成员在专业活动中具有约束力的伦理规范的基础文本。

Ⅰ.新闻工作者最基础的义务是寻找真相和传播真相。操控事实是违法的。作者的任何评论或假设都应该和信息进行明确的区分。获取的信息要特别准确。当信息是虚假或不准确的时候,作者有责任主动地纠正信息;(新闻工作者的)任何动机、压力或其他想法,都不能成为传递虚假或未经核实的信息的借口。

Ⅱ.如果消息提供者要求匿名,新闻工作者有责任去保守和维护这个专业秘密。

Ⅲ.保护个人价值观不受侵害。但是,报道履行公共职能的人的私人生活或者报道主动向公众介绍隐私的人的相关信息是可以接受的。不允许使用冒犯人尊严的伤人话语,不允许提出攻击意见从而破坏个人在公众中的形象或者进行公开抹黑,不允许敲诈。

Ⅳ.在相关法庭做出决定之前就推定被告有罪的行为是不被接受的。

Ⅴ.任何宣传战争、暴力、愤怒或伤害宗教人士和非信徒之间感情、民族情感、人权、文化个性或宣扬色情的传播行为都是绝对禁止的。

Ⅵ.为了保护新闻工作者对专业独立性的坚持,不允许以发布或不发布报道材料为交换条件为自己或家人谋取任何利益。

Ⅶ.版权保护是一项重要的伦理规范。公开的和隐蔽的、内部的和外部的剽窃都是不被允许的,是违反本规范的做法。新闻工作者的作品或其他人的作品都应当遵守此准则。作者的标题是受保护的。未经作者允许,不能润饰文本或使用他人的材料和作品,也不允许剽窃其他新闻工作者的思想。

Ⅷ.给同伴记者带来职业危害或构成职业不忠的活动是被禁止的。新闻工作者在发布其他新闻工作者的材料时,制造恶意障碍的做法是不允许的。

Ⅸ.为了执行官方的命令而冒犯了新闻专业伦理规范的行为是受谴责的。

Ⅹ.使波兰共和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受到损失和伤害的、违背协会条例的行为将会受到新闻法庭的审判。

XI.诋毁新闻工作专业的行为或者活动是不被接受的。

XII.违反该规范的人将会被追究责任;如果这个人是匿名的,或者编辑部拒绝透露实际违规者的姓名,那么发表文章的人将会被追究责任。

XIII.与该准则不相符的行为会在公布5年后进行规定,除非最高新闻工作者法院在特定的原因下另有决定。

XIV.有关该规范解读的所有疑虑,都由最高新闻工作者法庭决议决定。

XV.对于不遵守该原则和规范的人,有法律效力的新闻工作者法庭可根据错误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的结果施加适当的处罚,通过谴责和扣缴会员费进行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