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薪传(修订版)(述而作)
- 张义尚
- 10字
- 2020-08-29 07:39:39
第二章 中医之基本理论
第一节 医理溯源
一 阴阳五行
阴阳学说,始于《周易》;五行最早见自《尚书·洪范》。此两种学说,俱近似哲学家之所谓本体论,亦为古人在观察自然现象中归纳之所得,用以解释万事万物之内外联系者。以今日眼光观之,阴阳学说为朴素之辩证唯物论,乃用以说明一切事物俱有相对之两面,是统一,又是斗争,故能不断变化,不断发展。五行说乃更进一步对于复杂事物之分析方法,用金、木、水、火、土之五种代名词,推演相生相克、相侮制化等之正常平衡与反常变化规律。
须知阴阳五行学说,乃思想上之一种哲学体系,在古代中国,乃普遍存在于一般学术中,并非医家所独有,吾人试翻《汉书·艺文志》,即知尚有专门之阴阳家,其余之方技、神仙、道家、儒家,无有不讲阴阳者,而专门之阴阳家,后来流为数术,其中且有上溯河洛易卦,配合方位经纬,年月日时干支五行者,静心体之,别具风趣,但与本篇关系较疏,兹不具论。
因阴阳五行学说,贯串中医生理、病理、诊断、治疗、药物各方面,若不熟悉其内容规律,则对中医之基本理论,根本无法认识运用,故此处特就古书所载扼要说明,其详则待各章分别推演。
(一)阴阳
一阴一阳,即是一正一反之矛盾的对立面。例如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火为阳,水为阴;动为阳,静为阴;外为阳,内为阴等。总而言之,世间万事万物,无有不具阴阳,亦无有不为阴阳所范围者。
以言医学:
在生理方面,以体表为阳(皮毛、肌肉、筋骨等),体内为阴(脏腑);六腑为阳(主消化传导),五脏为阴(主藏精气);背为阳,腹为阴;上焦为阳,下焦为阴;外侧为阳,内侧为阴;气为阳,血为阴;用为阳,体为阴。并且人类由父母媾精而孕育,故先天即具有阴阳之二,父体白大(即元精)为真阴,母体红大(即元气)为真阳,此即修养家之所谓真性命。真性真命,合一无分,一有偏胜,即呈病征,发为寒热,此中医辨证之所以必须首辨寒热。
在病理方面,表证属阳,里证属阴;热证属阳,寒证属阴;形寒倦怠,少气懒言为阳虚(机能衰弱);贫血萎黄,遗精消瘦为阴虚(物质损失);阳虚生外寒,阴虚生内热。凡一切张目不眠、声音响亮、口臭气粗、身轻恶热等亢奋倾向者为阳证。凡一切目瞑嗜卧、声低息短、少气懒言、身重恶寒等衰退倾向者为阴证。
在诊断方面,舌质红绛属阳,青淡属阴;舌苔黄燥属阳,白腻属阴;脉象浮大滑动数为阳,沉弱涩弦迟为阴;面颜红黄明艳为阳,青灰暗淡为阴;口气粗臭为阳,细冷为阴。
在治疗方面,阳病治阴,阴病治阳;从阴引阳,从阳引阴;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润者燥之,燥者润之;上者下之,下者上之;结者散之,散者敛之等,俱是阴阳之运用。
在药性方面,气味最要,气为阳,味为阴;温热属阳,寒凉属阴;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升浮为阳,沉降为阴。
总之,阴阳在中医概念上,乃相反相成者,吾人在治病与预防中,即在使阴阳和调,使体内阴阳偏衰偏盛之矛盾统一及体内与体外环境之统一。
(二)五行
五行即金、木、水、火、土,为五种物质之表象,乃五个代名词,亦等于一种代数式。考古人创此学说,意谓五种物质,为宇宙万物构成之基本元素,与佛氏“地、水、火、风、空、识”六大之说略同(地即土,风属木——东方生风,风生木——空表空间,识表生命感觉),因原始人类,直觉观察大地为土,能生万物,能载万物,亦能覆灭万物,故有土为万物之母说。又每见春气阳和,草木万类滋生,是大地之上,木为最繁,而木实为一切植物之代表。水火为自然界寒热之征,亦为人类生活所必赖;金性坚刚,能制作器具,促进生产,凡此皆为吾人生存之所必依者,故《左传》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古人以人为最尊最灵,故为五行之主。然其本身,亦不出阴阳五行之范畴,故曰:人身自具一阴阳,或人身自具一天地。此即天人相关,三才一贯之说所由来。有阴阳,即有五行,故内而五脏六腑,外而七窍体态,皆莫不有五行之区分。
阴阳互根,五行亦系互成,故有相生、相克、相侮、制化之关系。
相生即是相互滋生或助长。五行相生之规律是木→火→土→金→水→木。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周而复始。每一行俱有生我、我生之关系。例如火为木生,是生我者为木,而火又能生土,是我生者为土。若以母子比譬,则木为火母,土为火子,其他四行,依此类推。
相克即是相互约制和克服。五行相克之规律为金→木→土→水→火→金。即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周而复始。每一行俱有克我、我克之关系。例如木受金克,是克我者为金,而木又能克土,是我克者为土。亦即金为木所“不胜”者,土为木“所胜”者。
相侮即是反克,乃是一种反常现象。例金本克木,但在某种情况下(如木旺金衰),则木反乘金,其他例知。
制化乃相生相克之间,相互为用之关系。例如金克木,而木即能生火以制金;木克土,而土即能生金以制木。于此可证五行之相生相克,乃互相为用,互相约制,故能维持平衡,生化无穷。
凡相生、相克、相侮,均须本身气盛,方能发生作用。否则生者不生,克侮无权,此亦规律。
五行学说,在医学上之具体应用,约有两端。
第一,在于将人体组织与外界之自然现象联属一气。
今据《内经》记载,择要列表如下。
于此可知方位、季节、气候、动物、植物、气、味、色、音、数、内脏、七窍、形体、志、声、病所、病态等,皆莫不有五行之属性,亦即莫不互相关联而成一有机复杂之统一体。
第二,则在辨证论治上之运用,可以五行学说指示正常生理之相对平衡,及感染疾病之传变规律,而做治疗与预防之正确措施,此即《内经》、《难经》相乘、反侮、母病及子、子病犯母、虚邪、实邪、贼邪、微邪、正邪诸说之所本。其中,正邪为自病;虚邪从后来,即母病及子,如肝病传心,心病传脾之类;实邪从前来即子病犯母,如肾病传肺,肝病传肾之类;贼邪从所不胜来,如肺病传肝,肝病传脾之类,即是相乘;微邪从所胜来,如肺病传心,肝病传肺之类,即是反侮。
以肺病为例:如咳喘而见呕哕,小便不利,兼见恶寒发热等症,此外寒搏内饮于肺之本脏,当以散寒逐饮而从肺治为是。如久咳肺虚,食减便溏,是肺病传脾;肺属金,脾属土,土生金,脾为母,肺为子,今金病及土,是为子病犯母;咳虽肺病,此时则不能专从肺治,而尤当以健脾和胃为主治;中土既实,肺气自复,而咳嗽亦自止矣;是为补土生金,虚则补其母之法。如咳而多痰,腰疼脉细,或兼见遗精,此肺实于上,肾虚于下;若专治肺实,将使肾气益虚,若纯补肾虚,又将使肺气更实,因肺金肾水,有子母相生关系;故当肺肾并治,子母同调为法。又如咳喘少痰,息短音低,腰痠溲频,动喘益剧,此肾虚不能摄纳肺气所致;金本生水,但肾水不足,则亦影响肺金之化源,此子盗母气之说;故治宜补肾纳气为主,是为子能令母实之法。又如喉痹作咳,两胁掣痛,此木亢火炎,肺失清肃所致,是谓反侮,则治宜清金制木;肝木得平,肺金自治。
以肝病为例:如头痛眩晕,而见面红目赤,脉弦而劲,是肝阳上升,木火偏亢,直泻肝木实火即得;如眩晕而见肌肤憔悴,时有虚热,则是水不涵木,又当大补肾水为主(滋肾水以涵肝木,亦即虚则补其母);又如目黑头眩,而见咳嗽痰涎,胸膈痞闷,不思饮食等症,则是肺阳不足,气不宣通,津液不能布化所致,此肝木太旺,金衰不制,木复生火所致,治以培土生金为主外,当兼宣肺气以制肝木。
以脾病为例:如泄泻一症,见不思饮食,食即欲泻,胸腹痞闷,四肢无力,此脾阳亏虚,健运无权,当以补脾为治;如兼湿困则当兼燥其湿;如五更泄泻,胃呆食少,不甚复痛,此命门火衰不能生土,当补火生土;如痛泻兼见,痛因木旺克土,泻为脾阳亏虚,则当培土抑木。
以心病为例:如心悸不寐症,见神烦怔忡,大便秘结,口舌生疮诸象,此心经自病,当泻心火,补心血;若症见食减便溏,倦怠无力,此脾虚累心,子夺母气,则当培土为主,兼养心神;若不寐而见潮热盗汗、咳嗽吐血,则是肾阴不足,虚火上炎之虚劳证,则当以壮水制阳为主。
以肾病为例:如遗精一症,见有腰痛、头晕、耳鸣而滑遗者,此精关不固,治以补肾固精为主;如思虑无穷,所愿不遂,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而致遗者,则宜清火宁水,心火得平,肾水自安,遗精渐止矣;如悲愤抑郁,肝火偏盛,肝主疏泄,肝火旺则疏泄太过,肾失闭藏而遗,则宜暂时清泄肝火,使肾复其常,此实则泻其子也;如素体虚弱,常有腰酸脚软,梦寐惊惕,是心肾两亏,兼见盗汗梦遗者,则为肾水下虚,心火不宁,水火未济也,治宜水火相济,心肾互交为主。
又《内经》亢害承制之说,如云君火之下,阴精承之,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木气之下,金气承之,水气之下,土气承之,土气之下,木气承之。意谓土旺必克水,而水之子木也,以之承于土之下,则能制土之亢。木亢必害土,如中满倦食等症,当资益肺金,气运健而木亢抑矣。此正子复母仇,五行制化之说之运用。此外隔一隔二,隔三隔四等治法,皆因五行之生克关系而论也。仿此例知,未能一一。
总上阴阳五行学说,二者常交互为用,阴阳之中有五行,五行之中有阴阳,如五脏本应五行,然心肝脾肺肾亦各有其阴阳。疾病之最后确定,不外阴阳偏胜,然详推其病变所在,与传变情况,则又涉及五脏五行。故二说俱为中医理论之基本组成部分,乃相得益彰而绝对不可割裂偏重者,注意勿忽。
二 天干地支
(一)天干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是为十天干。用配五方,则甲乙配东方属木,丙丁配南方属火,戊己配中央属土,庚辛配西方属金,壬癸配北方属水。
又依次顺数,以一三五七九之单数为阳,二四六八十之双数为阴,故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己、辛、癸为阴。
又依河图生成,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五十相配合,则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
用配脏腑:甲胆乙肝丙小肠,丁心戊胃己脾乡,庚属大肠辛属肺,壬属膀胱癸肾藏,三焦阳府须归丙,包络从阴丁火傍。此恰表脏为阴,腑为阳(如甲为阳木,乙为阴木)而同位之天干,又互为表里,如甲胆乙肝,一腑一脏,同居东位,互为表里。余类推。
(二)地支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是为十二地支。其中以亥子属水,寅卯属木,巳午属火,申酉属金,辰戌丑未属土。
又依次顺数,奇数为阳,偶数为阴,故子寅辰午申戌为阳,丑卯巳未酉亥为阴。
以十二支环列,相对为冲,则有子午、卯酉、寅申、巳亥、辰戌、丑未之六冲。
地支中有二合,即子丑、午未、寅亥、巳申、卯戌、辰酉。又有三合,即申子辰会成水局,寅午戌会成火局,巳酉丑会成金局,亥卯未会成木局。
用配脏腑:子胆丑肝寅在肺,卯居大肠辰在胃,巳脾午心未小肠,申居膀胱酉在肾,戌居心胞亥三焦,十二经络地支配。此除表脏腑互为表里外,兼指每日十二时气血依次灌注脏腑经络之关系。
总上天干地支,亦各具阴阳五行,故可看作阴阳五行之推演,亦为推求五运六气之基本单位。
干以天名,纪天气之变化者,而方位相属,此示天气之交于地而有四时也。
支本表时,而以地名者,此示时地相关,正以地域之运转而有昼夜,十二时即由斯而出也。
人居天地之中,天光下照,地气上承,故天地之变化,人体与之息息相关。
三 五运六气
五运六气,简称运气,源出《内经》,为便了解,特分节论述之。
(一)五运
此即以天干之化合五行纪年运者,十天干两两化合,恰成五数,分配五行,故曰五运。
五运中又有大运、主运、客运之分。
大运亦称中运,统主一年之气候变化。其推算法:甲己土、乙庚金、丙辛水、丁壬木、戊癸火。即凡甲年、己年为土运,乙年、庚年为金运,余类推。若就年次推移看,一年一运,甲土、乙金、丙水、丁木、戊火、己土、庚金、辛水、壬木、癸火。即按五行土金水木火相生之序而循环者,三十年为一纪,每运共值六年;六十年为一周,每运共值十二年。
以干分阴阳,阳主太过,阴主不及,如甲己虽同为土运,甲为太过,己为不及。凡太过之年,主本气流行,如甲年即土运流行。不及之年,主克己之气流行,如己年则克土之木气流行。余仿此。
主运按二十四气分排,年年不变,乃以位而相次于下者,即从大寒节为始,经七十三日零五刻,至清明节前三日,是为木运第一。又七十三日零五刻,即至芒种节后九日,是为火运第二。依次至处暑节后六日,为土运第三。至立冬节后三日,为金运第四。至大寒节为水运第五。周而复始。亦即木、火、土、金、水、风、暑、湿、燥、寒之时令气候之常规耳。
客运主一年内异常之气候变化,随年有异,乃以气而周流于上者。其推算以大运为基,仍按五行相生次序,流转推移。如甲己之年,即土为初运,金为二运,水为三运,木为四运,火为五运;乙庚之年,即以金为初运,水为二运,木为三运,火为四运,土为五运,余类推。太过之年(即阳干之年)大寒前十三日交,名曰先天;不及之年,大寒后十三日交,名曰后天;平气之年,正大寒日交,名曰齐天。客运太过、不及之所主,其规律与大运相同。
(二)六气
此即以地支对冲两两相配,用表一年中风、热、火、湿、燥、寒之正常气候变化及各年气候之异常变化者,以三阴三阳,恰是六数,故曰六气。其具体配合如下:
子午——少阴 君火
丑未——太阴 湿土
寅申——少阳 相火
卯酉——阳明 燥金
辰戌——太阳 寒水
巳亥——厥阴 风木
六气中有主气、客气、客主加临之别。
主气主一年中气候之正常规律,因一年共二十四节,六气各司四节,各占时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年年固定不变。
此六气流行,仍按五行相生次序推移,不过火分为君相之二,以足六数耳。
客气表气候之异常变化,此即司天在泉,左右间气之说。凡子午少阴君火司天,阳明燥金在泉;丑未太阴湿土司天,太阳寒水在泉;寅申少阳相火司天,厥阴风木在泉;卯酉阳明燥金司天,少阴君火在泉;辰戌太阳寒水司天,太阴湿土在泉;巳亥厥阴风木司天,少阳相火在泉。如下图。
四间气,即司天在泉各有左右。例子午之岁,少阴君火司天,即阳明燥金在泉,司天之左为左间,右为右间;在泉之左为左间,右为右间,是为四间气。此左右皆就本位而定,例前图司天之左间在太阴,右间在厥阴,在泉之左间在太阳,右间在少阳也。余仿此例知。
司天在泉转移,四间气随之而变,中有阳升阴降或阴升阳降之理。如太阳司天时,阳明为其右间,厥阴为其左间;太阴在泉,少阴为其右间,少阳为其左间。若转移至厥阴司天,则太阳为其右间,少阴为其左间;而少阳在泉,亦太阴为其右间,阳明为其左间,是原来太阴在泉之右间。少阴升为司天之左间,而原来司天之右间阳明,则下降为在泉之左间矣。余类推。
凡厥阴司天,其化以风;少阴司天,其化以热;太阴司天,其化以湿;少阳司天,其化以火;阳明司天,其化以燥;太阳司天,其化以寒。司天主管一年之气化,例如子年或午年,即少阴君火之热主一年之气化。若对在泉而言,则司天主上半年,在泉主下半年。例子午之年,上半年主热化,下半年即主燥化。若合四间气,共为六步,则每步各赅四节,即各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之时间之气化。
客气有胜复之说,胜表强胜主动,复表报复被动。如上半年司天发生超常之气候(如偏寒、偏热),是为胜气,则下半年在泉必发生与上半年相反之气候,即是复气。但如无胜则无复,如有胜无复,则生灾害。
又司天在泉虽随年转换,但如气候反常,例今年本是太阴湿土司天,若去年少阴君火之气有余,留而不去(不退位),则影响今年太阴之气不得司天(不迁正),同时其左右间气之升降,亦自随之而失常矣。
客主加临
即以每年轮转之客气加于固定主气之上,以便观察气候之常变者。以主气六步,年年固定不变;而客气六步,年年按次推移,六年方一循环,故如后图。
客主加临司天在泉左右间气流行六步图:
此图示巳亥之岁厥阴风木司天,少阳相火在泉,客气加临主气之六步。内第一层,表主气六步,二层三阴三阳,三层六气所主之二十四节,此皆年年如是,无有变动者。最外第五层表司天、在泉、左右间气之位置,亦系固定不变者。第四层,表逐年流转之六气,即是客气,箭头符号,乃示流转之方向者。
例亥年加临如上图,至子年,则少阴移至司天之位,其余五气,亦挨次左移一位,丑年则太阴司天,寅年则少阳司天。余例知。
至论客气之起止,则申子辰之年,大寒日寅初一刻交初之气,至春分日子时之末交二之气,至小满日亥时之末交三之气,至大暑日戌时之末交四之气,至秋分日酉时之末交五之气,至小雪日申时之末交终之气,所谓一六天也。巳酉丑之年,大寒日巳初一刻交初之气,至春分日卯时之末交二之气,至小满日寅时之末交三之气,至大暑日丑时之末交四之气,至秋分日子时之末交五之气,至小雪日亥时之末交终之气,所谓二六天也。寅午戌之年,大寒日申初一刻交初之气,至春分日午时之末交二之气,至小满日巳时之末交三之气,至大暑日辰时之末交四之气,至秋分日卯时之末交五之气,至小雪日寅时之末交终之气,所谓三六天也。亥卯未之年,大寒日亥初一刻交初之气,至春分日酉时之末交二之气,至小满日申时之末交三之气,至大暑日未时之末交四之气,至秋分日午时之末交五之气,至小雪日巳时之末交终之气,所谓四六天也。
客主加临,有顺逆同气之分,凡客克主,客生主,或君位臣者(如少阴君火加少阳相火之上,以君临臣故)为顺。反之,如主克客,主生客,臣位君者为逆。同气即厥阴加厥阴,少阴加少阴之类。
凡顺表本步四节所主之气候异常变化不大,逆则异常变化较大,同气则气候异常特甚。如厥阴风木加少阳相火之上,为客生主,属顺,即主三之气所管之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四节,虽有风气流行而不甚,余类推。
(三)运气合参
天干纪运,地支辨气,已如上述,但纪年俱干支各一相配,故五运与六气,必须合参。
首论气运盛衰,即以司天之气之五行与五运中之大运五行合参,此中约有三较:
一、凡气生运者曰顺化,气克运者为天刑,皆属气盛运衰,推算该年气候变化,当以六气为主,五运为辅。
二、凡运生气曰小逆,运克气曰不和,皆属运盛气衰,又当以五运为主,六气为辅。
三、凡运气相同者曰天符,则宜二者并重。
次论年中气候变化强弱。此中亦有三较:
一、凡大运五行与司天之气之五行相合者,如己丑未、乙卯酉、丙辰戌、丁巳亥、戊子午、戊寅申共十二年,是为天符。凡年干与年支俱属阳(太过),同时大运又与在泉之气之五行相同者,如甲辰戌、庚子午、壬寅申共六年,是为同天符,皆主岁气变化速而且强。
二、凡大运五行与年支五行相同者,如甲辰戌、己丑未、乙酉、丁卯、戊午、丙子共八年,是为岁会;凡年干与年支俱属阴(不及),同时大运五行又与在泉之气之五行相同者,如辛未丑、癸卯酉、癸巳亥共六年,是为同岁会,皆主气候变化缓而不烈。
三、凡既逢天符(大运五行与司天之气之五行同),又为岁会(大运五行与年支五行同),如己丑、己未、乙酉、戊午共四年,是为太乙天符,主气候异常变化最甚。
此上盛衰强弱,当并究合参,详加分析为要。
三察平气。乃从岁运之太过或不及,与六气司天及地支五行属性之方位关系而确定者。如戊辰年,戊为火运太过,辰为太阳寒水司天,太过之火为司天寒水之气所抑,戊戌、庚子、庚午、庚寅、庚申亦同。又如辛亥年,辛为水运不及,年支亥属北方水。水运不及,得年支北方之水相佐助,乙酉、丁卯、己丑、己未、癸巳亦同。此太过被抑,不及得助,是为平气,主气候正常,纵有异常变化,亦较微弱。
(四)运气与医学
运气推算之基本为干支,干支之阴阳五行,皆属人定,故以之作为一种标记符号则可。若泥定某干某支属阴属阳,五行为何,且以之例于年岁,而即认定该年之气候即若何,此一见而知其附会穿凿,脱离实际,无异自造谣而即自信之,曷裨实用!故古哲不少对之采取否定态度,不为无见也。然余今仍详列而论之,其意何居乎?
查五运分主客,六气亦分主客,并看加临,主者其常,客者其变,已觉复杂,而运气合参,分盛衰、辨强弱、察平气,尤为奥衍渊微,不易测识。《内经》中论此重点之文,约有九篇,一言以蔽之,正示人以天地人一气相关,互为影响,于临证处方之际,应效之多方兼顾,无微不照,层层推阐,活泼深入耳。故吾人学此,当如学习代数、几何,须于变化中悟之,更当于病变征候之有实据处,体此精神而灵活正确处理之。由虚显实,由实运虚,方为善读古书者。若拘泥不化,如后世论五运,有“丁壬宜和,戊癸宜寒,甲己宜温,乙庚宜清,丙辛宜热”之说;在六气有“子午卯酉宜清,寅申巳亥宜和,辰戌丑未宜温”之说,信如斯言,则大可预拟六气主方,分隶于日历之下,令病家按岁时觅方自服,即能愈病,焉用医为?此则刻舟求剑,转碍经旨,大失运气学说之本意矣。善哉,孟子有言:“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正此之谓也。学者其深思明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