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建立新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机构应用而生。

199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依据这一规定,当时的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可见,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科),是建立新型医保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是医院贯彻执行医保政策、加强医保管理服务的组织保障。

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具有新、难、重的特点。新,是指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全靠在实践中探索。难,是指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一头连着医保政策和保民权益的落实,一头连着医院管理和医疗事业的发展,是名副其实的一手托两家,工作难度大,岗位要求高:面对众多需求各异的参保病人,医保服务人员必须依据政策规定进行耐心解答和说服,参保病人因对政策不理解,误会时有发生,难度可想而知;城乡医保不统一,三项基本医保存在政策差异,给医保办的咨询服务和医院的医疗服务增添了难度;医保要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充分发挥基金的使用效率,医院要求积极创收,促进医疗事业发展,都无可非议,但对“一身二任”的医保办来说,怎样把二者统一起来,并非易事;重,是指肩负的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快速推进的全民医保带来医疗需求大释放,就医和咨询人次呈现出“井喷式”增长,给医保办的业务和咨询工作压力空前加大。

令人欣慰的是,在一个个难题面前,医院医保办的同志不负众望,不辱使命,苦练内功,以强烈的民生意识,促进医院与医保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全局观念,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职责,成为医保政策的坚定落实者、参保民众的忠诚服务者和医保大业的有力促进者。医疗保险十几年来的持续发展,凝聚着医保办的心血和智慧,显示出这支队伍须臾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彰显其为保民健康作出的突出贡献。作为老医保人,我感到由衷地高兴!

这本《医院医疗保险管理》,横跨医保与医院管理两个领域,借鉴吸收国内与国外两方面的实践经验和成果,兼顾历史、现状与未来的统一,集知识的全面性、探索问题的系统性、经验总结的实用性等于一体,是医院医保管理服务系统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一个缩影,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的新成果,填补了我国医院医保管理服务系统缺少工具书的空白。

本书作者是医院的一位医保工作者,写的是医院医保人需要的书,完全可以作为培训、指导“两定”机构服务人员的工具书。本书对医疗保险行政、经办人员具有较强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值得看一看,读一读,想一想,可以从中加深对医院医保的了解,增进共识,有助于改变多年来医疗与医保联而不动的被动局面,与医院医保联合起来,共同创建医保服务的新常态,为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全民医保制度贡献我们的力量。

这是一位老医保人的新期待!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顾问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社长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