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分称

最强的军队里每个人都是最强的人


合称谬误的“分身”是分称谬误。当某些事情只有在某个团体被当作整体时才会成立,我们却把它归于这个团体中的个体时,就犯下了分称谬误:


使用威尔士语的人正逐渐消失。威廉说威尔士语,所以威廉会逐渐消失。(没有这么幸运。只能说威尔士语的族群会消失,而不能说威尔士语这个个体消失。)


借由描述整体的形容词来描述整体中的个体,便构成这样的谬误:


冰岛人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民族。这意味碧玉(Bjrk)冰岛女歌手。必定比其他的流行歌手更古老。(在你造访她家之前,请记住冰岛人是住在热泥浆和活火山的四周。)


在语言结构中,分称谬误的根源在于集合名词的模糊性。两者都属于含糊的谬误形式,名词的不同意义打乱了论证的有效性。只有始终保持同样的意义,它才能是有效的。(福音书有四部,《马可福音》是福音书,所以《马可福音》是四部福音书之一。)

分称谬误通常在错误地将属于群体或团体的声望用在个体上的情况下发生:


法国人在橄榄球运动上是顶尖的,马赛尔是法国人,显然他必定在橄榄球运动上非常顶尖。(但是,因为法国人生产许多低脂牛奶,所以马赛尔大概也有其他特殊能力。)

加州是美国一个非常富有的州,如果他是从加州来的,他也一定是个有钱人。


我们常会不知不觉地犯这种谬误,根据某人所属的圈子而认定对方也是这种人。这可以是有利的——爱丁堡大学的教育是一流的,而约翰逊在那里开课,所以他一定是一流的;或者不利的——瑞士是一个非常消极的国家,所以我不认为可以指望那位瑞士籍的董事能有多积极。

还有一个有趣的谬误,我们称之为复杂分称谬误,它假设一个大类里面的子类会有与这个大类一样的特征。在这样的说法下,我们会见到一对英国夫妇和他们平均2.2个的子女,带着平均0.7只的猫以及四分之一的狗在散步,他们还有1.15辆车,而轿车停在他们三分之一的车库中。

在复杂分称谬误的世界中,一对拥有两个小孩的英国夫妻是非常紧张的,因为他们知道第三个出生的小孩必定是中国人。当然,在真实世界中,它们是一些不同子类,组成了整个大类的完全形态。(“试飞员偶尔会因意外死亡,所以我想飞行中尉罗宾逊现在就会被杀害,或是自杀。”)

你作为团体的成员之一,可以用分称谬误来沾整个团体的光,得到前所未有的信心:


让我们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英国人处理纠纷比世界任何一种人都有更丰富的经验。(我们英国人大部分在出生前就已经具备这个经验了。)

你也可以通过指出对手属于不受人敬重的团体来攻击对手。


我的对手来自格拉斯哥Glasgow,苏格兰工业大城市。,住在那个城市的人不是以高智商闻名。

(如果真是这样,那其中应该还有人特别聪明,就像你的对手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