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本帮秘密誓词
- 哈克贝利·芬恩历险记
- (美)马克·吐温
- 3923字
- 2019-03-06 15:17:16
我俩沿着树林里的小路,踮着脚尖朝寡妇的花园尽头走过来。我们一路猫着腰,只怕树杈儿挂着头。当我们经过厨房时,我让树根给拌了一跤,弄出响声来了。我们赶紧蹲下,一动不动。沃森小姐的那个大个儿的黑奴吉姆,正坐在厨房门口,因为他背对灯光,所以我们看得很清楚。他站起来伸长脖子停了一会儿,然后就说:
“谁呀?”
他又听了一会儿,接着就踮着脚尖走下来,正好站在我们两个当中,我们几乎就能摸着他。就这样,几分钟、几分钟过去了,一点儿动静也听不见,我们差不多是挤在一块儿的。这时候,我的脚脖子上有个地方痒起来了,不过我不敢抓。接着我的耳朵又痒起来,最后痒的地方,是我的脊背,正在两个肩膀中间。真是再不抓我就痒死了。是啊,从这以后,我几次三番注意到类似的事儿。你要是跟那些有身份的人在一起,要么是给人家吊丧,要么是不睏时可偏要睡觉——凡是你越是来到不应该随便抓痒的地方,你越会觉得浑身上下有千儿八百个地方都痒得难受。不大一会儿,吉姆又开腔了:
“我说——你是谁呀,在哪达呢?我约(要)是没听见啥动静儿,那才叫出了鬼呢。好了,我知道我该咋办。我就坐在这儿听着,非约(要)听见那个动静儿再说。”
于是他就坐在我和汤姆当中的地上,背靠着树,摊开两腿,一条腿几乎碰着我的腿了。我的鼻子又痒起来了,痒得我都快要流眼泪了,可我还是不敢抓。接着,鼻孔里面也发痒。然后又痒到屁股底下去了。我不知道该咋样儿才能保持不动。这份罪我足足领教了六七分钟,不过觉得好像比那几分钟还要长好久好久。我身上现在都有十一个地方在发痒了。我真的是一分钟也熬不下去了,可我还是咬紧牙关坚持熬下去。这时候,吉姆的呼吸变粗了,接着还打起了呼噜——于是我身上立马又觉得舒坦了。
汤姆给我打了个暗号——嘴里发出一点声息——于是我们手脚并用就爬开了。爬到十呎远的地方,汤姆悄声告诉我说,他想把吉姆拴在树上,捉弄他一下。不过我不赞成。他兴许会醒过来大喊大叫,到时候她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屋里。随后汤姆又说他带的蜡烛不够用,打算溜到厨房去再弄几支。我不肯让他那么干,我说吉姆兴许会醒过来,会跟上来。不过汤姆非要冒险不可。这样,我们就偷偷溜了进去,拿走三支蜡烛,汤姆还放了五分钱在桌子上,算是付了钱。然后我们走出厨房,我急着要离开这鬼地方,不过汤姆偏要爬回吉姆那儿去耍弄他一下。我只得等着他——我好像是等了好久,四下里静悄悄的,感觉好孤单。
汤姆一回来,我们就沿小路穿了过去,绕过花园的栅栏,慢慢地来到了房子另一边陡峭的山顶上。汤姆说他摘下了吉姆的帽子,把它挂在了他头顶上的一根树杈上,虽然吉姆动了一下,可他并没醒过来。后来吉姆说,妖怪对他施了魔法,使他昏睡不醒,然后骑着他周游了全州,完了又把他送回到树底下,还把他的帽子挂在树枝上,让他知道是谁干的。等下一回吉姆说起这事儿时,他说妖怪一直把他带到了新奥尔良。再往后,他每次说起来都要添油加醋,直到说成它们骑着他周游了全世界,差一点没把他累死,他的背上全是马鞍子磨的泡。吉姆为这件事得意得要命,根本不把别的黑奴放在眼里了。黑奴们大老远地跑来听他讲述这事儿,他成了这地区最受抬举的黑奴。陌生的黑奴们嘴巴张得大大地站在那儿,上上下下打量他,活像他是个奇迹似的。黑奴们总爱黑灯瞎火中坐在厨房的炉火边谈论妖魔鬼怪;可只要一有人说起妖怪,并表现出自己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这时吉姆总会插嘴说:“嗐!你知道啥‘妖怪’呀?”那个黑奴立马就住嘴,靠边站了。吉姆总带着那枚五分的硬币,他用一根线把它穿起来,挂在脖子上,说那是妖怪亲手给他的护身符,还亲口告诉他能用它治愈一切疑难杂症。并且说只要一念咒语,他可以随时把妖怪招来;可他从来没说过那是一句啥咒语。黑奴们从四面八方赶来,把他们仅有的东西都拿来孝敬吉姆,就只为看一眼那枚五分的硬币;可他们不敢碰它,因为魔鬼的手摆弄过。作为一个佣人,吉姆可算是得意得忘乎所以了,因为他总是唠叨个没完,说他如何如何见到了妖怪,又如何如何被妖怪骑着到处跑。
好了,汤姆和我走到一个山脊梁上,往山下的村子望去,村子里有三四处灯光在忽闪,可能有人害病了。头顶上的星星格外的明亮。村子的边上流淌着一条大河,足足有一哩宽,那么安静,那么庄严。我们下了山,找到了藏在老制革厂里的乔·哈珀和本·罗杰,还有其他两三个哥们儿。然后,大家解开了一条小木船,顺水划了两哩半,在山脚下一块大石壁旁边上了岸。
我们来到了一堵矮树丛跟前,汤姆先让每一个人发誓要保守秘密,然后才指给大家看一个山洞,恰好掩藏在最密的灌木丛里。我们点着蜡烛,手脚并用爬了进去。我们爬到里面约摸两百码,山洞豁然开阔起来。汤姆在几条坑道里摸索了一阵,便从一道石壁下钻了进去,那儿要是不注意的话,几乎看不出有个洞口。我们顺着窄的巷道往里走,进了一个像房间一样的山洞,里面潮唧唧、湿漉漉、冷冰冰的,我们在那儿停了下来。汤姆说道:
“现在,我们就发起这个强盗帮,就叫它汤姆·索亚帮。谁要想加入,就得当众宣誓,还要用血把名字写下来。”
大家都愿意。于是汤姆掏出纸来,那上面已经写了誓约,他读了一遍。誓约的内容是:人人都要效忠于本帮,决不泄露任何秘密;要是有人冒犯了本帮成员,那么帮会派谁去杀掉那个人和他全家,谁就必须执行命令。在他没杀掉那个人,并在他的尸体的胸脯上刻上十字之前——那是本帮会的标记——他既不许吃饭,也不许睡觉。凡不属于本帮成员,不得使用该标记,一但使用,他将受到控告;要是再犯,就要被处死。要是本帮里的人泄露了秘密,他的喉咙会被割断,尸首被焚烧,骨灰被四处抛撒,他的名字会用血涂掉,再也不会在本帮里提起。这名字带着诅咒,必须永远忘掉。
大家都说这个誓约真是漂亮,就问汤姆是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他说有一些是他自己想出来的,其余的是从海盗书和强盗书上抄来的。他还说,每一个有派头的帮派都有这么一套自己的誓约。
有人提议,对于泄密的人最好的办法是把他全家也杀了。汤姆说这倒是个好主意,就用铅笔把它加了上去。接着本·罗杰问:
“那么哈克·费恩,他根本就没家——拿他咋办呢?”
“咦,他不是有个老爸吗?”汤姆说。
“不错,他倒是有个老爸,可你如今根本找不着他。他过去常常喝得烂醉,在制革厂里跟猪一块儿睡,不过已经有一年多没看见他在这一带露面了。”
他们讨论了一会儿,想把我开除出去,因为他们说每个人必须有一个家庭或是有个啥人可以杀才行,要不然的话对其他人不公平。谁也不知道该咋办才好。大家都被难住了,静静地坐在那儿。我差不多要哭出来了;不过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我提出了沃森小姐——他们可以杀她呀。于是大家都说:
“哦,她行。成了。哈克可以加入。”
接着大伙儿用针刺破了自己手指,歃血为盟,我也签上了我的大名儿。
“那么,”本·罗杰说道,“我们帮打算做哪门子生意呢?”
“不干别的,就是抢劫和杀人。”汤姆说。
“可我们要抢劫啥呢?是房子——牛——还是——”
“废话!偷牛那样的事儿不是抢劫,只是偷盗,”汤姆·索亚说,“我们不做夜贼。那样不够气派,我们要做绿林大盗。我们戴上面具,在路上拦截驿车和私家马车,把人统统杀掉,抢劫他们的金银珠宝。”
“我们总要杀人吗?”
“哦,当然啦。这是上策。虽然有些老江湖不以为然,不过多数还是认为应该把人杀掉。要不就把他们带到这个洞里,禁闭起来等人来赎。”
“赎?啥叫赎?”
“我不清楚。可人家是这么做的。我在书里读到过,因此我们也一定要照着做。”
“可我们不知道是啥回事,又咋干呢?”
“咳呀,管他妈的呢,我们就得这么干。我不是告诉了你们书里是这样写的吗?难道你们想跟书里不一样,把一切都搞砸吗?”
“哦,说说倒是挺容易,汤姆·索亚,不过要是我们不知道咋个赎法,又咋能弄到赎金呢?我只是想知道这事儿。你估摸是啥回事呢?”
“嗯,我不清楚。兴许是把他们扣着,等人送赎金,就是说我们把他们关着,一直关到他们死。”
“好了,这倒还差不多。这不就行了。你干嘛不早说呢?我们把他们扣着等赎金,一直到他们死——他们会成为一个大累赘,把东西吃光了,还随时想逃跑。”
“看你说的,本·罗杰。有把门的看着,他们一动就开枪,他们咋跑得了呢?”
“把门的!好了,那不错呀。那不就得有人整夜值班把门儿,坐在那儿看着他们?我觉得那太瓷了。为啥不叫人拿根棍子,他们一到这儿就把他们赎出去?”
“因为书里没这么说——就这么回事儿。我说本·罗杰,你到底想不想按规矩办事儿?——问题就在这儿。你以为写书的人不知道咋办才对吗?你以为你比他们脑子更灵光?还差得远呢。不,先生,我们就按部就班地来。”
“好吧,我随便;可不管咋说,我还是觉得这么做太瓷。比如——我们也杀女人吗?”
“好了,本·罗杰,我要像你那么瓷,我就决不多嘴多舌。杀女人?哪儿能呢?——从来没人在书里见过这样的事儿。你把她们弄到山洞里来,就要对她们彬彬有礼;慢慢儿她们就会爱上你,再也不想回家啦。”
“好,要是这样,我同意,可我还是不信这一套。很快我们这个山洞里就会挤满了女人和等待被赎的人,强盗都没地方落脚了。你还是继续说吧,我没啥好说的了。”
小汤米·巴恩斯这时候已经睡着了,等他们把他弄醒后,他害怕得哭了起来,他说他要回家找妈妈,他不想再做强盗了。
于是大伙都拿他开玩笑,叫他哭鼻子娃,这让他生气了,他说他要马上去把秘密都说出来。不过汤姆给了他五分钱,叫他别吱声儿。汤姆说我们都回家去,下周再碰头,然后抢它一回,再杀它几个人。
本·罗杰斯说他除了礼拜天平时很难出来,于是他想在下个礼拜天开始;可别的孩子都说礼拜天做这些事实在要不得,只好算了。他们赞成尽量早些碰头,规定日期,还选了汤姆·索亚作为帮会的大帮主,乔·哈珀作为二帮主,然后就分头回家了。
正好在天亮前,我爬草棚,从窗户里溜进去,我的新衣服上沾满了蜡油和泥土,我也睏得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