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998年4月,我和我的中国同行高卢麟先生一起参加了为纪念法中工业产权合作15周年召开的当前工业产权重大课题研讨会。就在同一个星期,中国政府在北京市郊兴建的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也举行了落成典礼。研讨会由法国驻华大使致开幕词,并取得了圆满成功。在作为这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一次非正式交谈中,黄晖先生很友好地邀请我为他正在翻译的《法国知识产权法典》作序。
尽管我对他的译文显然无法作任何评价,但我还是决定接受他的邀请,因为我觉得翻译法典和召开研讨会及兴建培训中心一样,均是中国社会接受相对复杂而又陌生的工业产权概念,并加以立法和实施的巨大努力的体现。
正如中国政府所言,在中国经济生活中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完善保护还任重道远。
许多国家也都面临同样的情况,使这一局面得到改善显然是国际合作的基本任务之一。
中国在这方面取得的成就已使她有资格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国为一开始就和中国并肩前进感到自豪,尤其是她用法语为中国培养了30多位专家,包括来自专利局和商标局的工程师和法律人员。
黄晖先生的杰出工作同时证明了这一培训的质量、中国知识产权界的活力以及法国和法语从中所起的作用。
因此应当特别感谢和祝贺这一工作。
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局长
达尼埃尔·昂格尔
199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