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鸡毛笔的文化含义
宋代的鸡毛笔,因为与文人的关系而赋予了独特而又浓厚的文化色彩。
鸡毛笔是岭南的特产。因岭南无兔,或兔小如鼠,毫毛不能制笔,而用鸡毛。范成大《桂海虞衡志·鸡毛笔》云:“岭外亦有兔,然极少,俗不能为兔毫笔,率用鸡毛,其锋踉跄不听使。”宋代朱彧也说:“广南无兔,用鸡毛;然毛匾不可书,代匮而已。”鸡毛笔只不过是一种在缺少其他做笔材料的情况下所用的一种替代品,品质拙劣,价格低廉。但是由于黄庭坚对鸡毛笔的偏爱,使得鸡毛笔作为岭南文化的一种标志而名声在外,结束了岭南无名笔的历史,丰富、扩大了中国毛笔的型制和文化内涵。
黄庭坚被贬到广西时,便使用过鸡毛笔。他说:
崇宁二年十一月,余谪处宜州半岁矣。官司谓余不当居关城中,乃以是月甲戌抱被入宿于城南。予所僦舍“喧寂斋”,虽上雨旁风,无有盖障,市声喧愦,人以为不堪其忧,余以为家本农耕,使不从进士,则田中庐舍如是,又何不堪其忧邪。既设卧榻,焚香而坐,与西邻屠牛之机相直。为资深书此卷,实用三钱买鸡毛笔书。
又:
老夫久不观谢陶诗,觉胸次塞,因学书尽此卷,觉沆瀣生于牙颊间也。杜子美云:“安得思如陶谢手,令渠述作与同游。”真知言哉。一日饮屠苏,颇有书兴,案上有墨沈而佳笔莫在,因以三钱鸡毛笔书此卷。由此者观之,在手不在笔哉!
从黄庭坚的自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在被贬谪的逆境中,用三钱鸡毛笔书写,昭示着一种甘于淡泊、宁静致远的人生态度。从书法艺术上讲,他的“在手不在笔”表现了对古人“不择纸笔而皆能如志”这一境界的向往。而在黄庭坚的表述中,鸡毛笔无疑为他的贬谪遭遇增添了一道光彩。
当然鸡毛笔作为书写工具在效果上不能与兔毫笔相比。金代王若虚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山谷尝以三钱鸡毛笔书,盖不得已耳。诚使佳者,因当有间。而云在手不在笔,此一时夸辞,非中理之底细也。”但是当文人书家已经习惯于兔毫或其他良笔后,鸡毛笔往往能符合书家别求新格的审美要求,而且能在新鲜的刺激中感到书写的快意。董其昌对这一点有比较深切的体会:“醉后磨墨一斗,以三文头鸡毛笔书,此篇迅疾如追风逐电,略无凝滞,皆自颜尚书、米漫士书法得来,书家当有知者。”明清以后,由于羊毫笔普遍使用,人们对鸡毛笔柔软的特性得到重新肯定,显出了它的优势。清代徐时栋《烟屿楼笔记》中说:“今亦有鸡毛笔,初写之甚难。久之渐熟,亦与纯羊毫仿佛。今谓兔毫为紫毫,用之多锋芒,出棱角,有似《笔经》所云鼠须笔者,岂古今作法异耶?今书家多用羊毫,能屈曲圆转,随人意。久用紫毫写试卷者,初用羊毫,辄软弱不能用力矣。”鸡毛笔以其独特的文化品质与用毫性能,在书法史中别具一格,直至现在仍在生产使用,成为中国毛笔家族中的重要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