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书筑城 以城筑梦:深圳书城模式研究
- 尹昌龙
- 869字
- 2021-03-26 17:25:52
第三章 因人而城:书城的人间烟火
希腊语中,“休闲”为“Skole”,拉丁语为“Scola”,意为休闲和教育,从词义中看出“休闲”是以一定的受教育程度为前提的,认为发展娱乐,从中得益,并与文化水平的提高相辅相成。法国罗歇·苏也对“休闲”一词进行深入剖析。“在拉丁语中,我们同样能找到这种排斥关系,因为,Otium(休闲、闲逸)的反意为Neg-otium(字面意为事务、商业、劳动)。”[1]“休闲”是指“必要劳动之余的自我发展”,休息、消遣的成分很少。可见“休闲”是积极的、区别于其他娱乐的有社会价值的“娱乐”,具有独特的文化精神底蕴。[2]
当今社会,科技的进步使人们的闲暇时间普遍增加,从而使大众休闲取代精英休闲蓬勃发展起来。同时,随着人们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需求结构也发生巨大变化,人们从果腹需求中不断解放出来,更高层次的社交、自我实现、文化消费等需求日益凸显,且呈现个性化、多元化趋势。
商业综合体不可否认始终保持着其敏锐的洞察力,捕捉着变化与趋势,并适时地进行转型创新。商业百货、购物中心根据消费者的兴趣、态度、嗜好、情绪、知识和教育等背景,纷纷打造具有鲜明的主题特色的多元化休闲消费场所。把商品作为“道具”,服务作为“舞台”,环境作为“布景”,使顾客在融零售、餐饮、娱乐为一体,统一规划、经营、管理的商业设施中得到美好的体验。[3]
对于实体书店而言,紧跟变化、转型创新势在必行。相比传统书店,仅依靠图书或者单一的图书营销模式将很难适应市民综合性的文化需求和休闲体验,必须对书店进行重新定位。书店不仅是一个抽象的知识空间,同时是一个具体的生活空间,应把书店还原为生活空间,使书店变成人们休闲生活的一部分。与商业综合体相比,书城不仅仅提供一种休闲方式,更重要的是追寻“休闲”一词的应有之义,倡导积极的休闲,引导有品位的文化生活。
深圳书城遵循“围绕生活提升,贴着地面飞翔”的理念,崇尚的是一种够得着的品位,以出版物经营、阅读生活为主导,在空间营造和业态组合上不断创新。因人而设城,书城的生活配套功能得到极大丰富。深圳书城不仅是阅读、购书的空间,更是积极休闲的生活空间,既有书香,更有人间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