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汉代的书法理论

书法艺术的自觉,是书法理论出现的前提。当然,东汉后期出现书法艺术的自觉,乃是一次质的飞跃。实际上,追求书法艺术的美,很可能从文字出现之初即已有之,只不过未形诸文字记载而已。春秋时,孔子传六经,复教弟子“六艺”,所谓“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的“书”既是文字书写之意。书写为“艺”,或者仅是技艺,而以其难能,必有讲究。所以在《论语》中孔子提倡一个人于道德学问的修养之外还应当“游于艺”,这个“艺”字之中应当包括书写这一门艺术。

不过,春秋时期书写技艺尚未形成文字理论罢了。至秦代有所谓“秦书八体”,证明当时人们对书写的内容与形式美的搭配与结合问题,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汉代亦有“六书”之说。这些都足以证明在书法理论出现以前,人们早已经意识到书法是艺术,但书法理论作为文字的出现则是在汉代。

一 早期书论的肇端

一般认为,扬雄的“书为心画”和许慎的“文字象形”说,就是最早出现的书法理论。扬雄生当西汉后期,是汉代著名的思想家,所著有《法言》《太玄》《方言》等,他的“书为心画”说见诸于《法言·问神》篇:

言不能达其心,书不能达其言,难矣哉。……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

实际上,扬雄所说的“书”,虽也包含书写之意,但基本上不是指书法,而是指文辞著作,但此说对后世书法理论影响极大。后代的书法理论家,不时有援引此说者,如宋朱长文《续书断》:“子云以书为心画,于鲁公信矣。”清人刘熙载《艺概》中也说:“扬子以书为心画,故书也者,心学也。”可见,这些说法,都是后代人对扬雄“书为心画”说的引申,但又极有道理,因为“书为心画”的说法强调并体现了人品与书品、情感与书法创作的关系。后代论书法者往往谈到书法的形质与神采之间的关系,其发端实见于此。

许慎生活在东汉中期,是东汉时期著名的经学家和文字学家。所著《说文解字》一书,系统分析文字音、形、意之间的关系,于文字源流考究精详,对后世影响极大。他在该书序中,论述了汉字各种字体的演变过程,既是文字学论著,也可说是一篇不可忽视的书法论著。他说:“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这就是“象形造字”说。汉字正是有这种模仿自然物象的特点,因此,自开始便有造型与绘画的审美特质。许慎还对汉字的构造,作了准确的说明,这就是后人熟知的关于“六书”——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的定义。“六书”的关键就是画成其物的“象形”,所以段玉裁在《说文解字叙注》中说:“圣人造字,实自物象。”许慎的这一理论成为后世书法理论崇尚意象的依据,其造字法则也为后世书法家所遵依。许慎还说:“书者,如也。”段玉裁注释说:“谓如其事物之状也。……每一字皆如其物状。”可知许慎所说的“如”,是指文字书写取法于物象特征。这个说法对后来的书法家影响很大,蔡邕《笔论》说:“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刘熙载在《艺概》中说:“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大抵也是据此发挥出来的说法。

但总体上说,许慎的论述基本上是立足于文字学的立场,不是对书法艺术而言的。汉代真正意义上的书法理论,见于崔瑗、赵壹和蔡邕的论述中。

二 崔瑗的草书“法象”说与赵壹对草书的厚非

崔瑗,字子玉,河北涿郡安平人,亦生活于东汉中期。为人笃志好学,富有才情,官至济北相。他是东汉时与杜度齐名的大书法家,擅作章草书。后世对崔瑗的草书评价很高。“草圣”张芝自云“上比崔、杜不足”,其所说的“崔”,即崔瑗;三国时韦诞称其“书体甚浓,结字工巧”;梁袁昂《古今书评》云:“崔子玉书如危峰阻日,孤松一枝,有绝望之意。”他有一篇专论草书的文字叫《草书势》:

书契之兴,始自颉皇; 写彼鸟迹,以定文章。爰暨末叶、典籍弥繁;时之多僻,政之多权。官事荒芜,剿其墨翰;惟多佐隶,旧字是删。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应时谕指,用于卒迫。兼功并用,爱日省力;纯俭之变,岂必古式。观其法象,俯仰有仪:方不中矩,员不副规。抑左扬右,望之若崎。竦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兽暴骇,将奔未驰。,状似连珠;绝而不离。畜怒怫郁,放逸生奇。或凌邃惴栗,若据高临危。旁点邪附,似螳螂挶枝。绝笔收势,余纟延虬结;若杜伯揵毒缘巇;螣蛇赴穴,头没尾垂。是故远而望之,阝崔焉若沮岑奔涯;就而察之,一画不可移。几微要妙,临时从宜。略举大较,仿佛若斯。[3]

崔瑗认为草书是因政事繁忙,为适应书写简易快速的需要而产生的。文字本身是工具,草书就是在实用中逐渐形成的一种独具特色的书法艺术。 崔瑗作《草书势》是写他创作草书的感受,他提出了一个重要美学命题:

大观太清楼帖所刻汉崔瑗草书

“观其法象”。所谓“法象”,本应指合乎规矩法度的形象。用于草书艺术,则是指其合乎法度的艺术意象。草书笔画的曲折、回旋、流畅,体现的是草书特殊的动态之美。较之篆、隶,草书线条更为流畅,表现手段更为自由和富有活力,也更具超乎想象的意态。但是,草书的自由不是随意的。虽然可以“方不中矩,圆不中规”,但是,“就而察之,一画不可移”。他强调了草书的法度,也就是在自由与变化中有它内在的规律性。草书并非草率的书写,具有“法象”是它的一个重要原则。崔瑗此说,对后代草书的学习与创作,具有永久性的意义。

与崔瑗欣赏草书之美相反,赵壹却撰写了一篇《非草书》,将草书临习与创作,贬得一文不值。

赵壹,汉阳西县(今甘肃天水南)人,文学家,汉灵帝光和元年(178)官至上计吏。《非草书》旨在抨击模仿杜度、崔瑗、张芝等人草书的时风。他认为草书离经叛道、趣从市俗,主张书法应当回到仓颉、史籀和河图洛书的准则中去。这同地方官员呈递给皇帝的文本以楷法为正宗直接相关。赵壹指出,草书是细枝末叶的小技,不是社会衡量个人能力、政府考核官员、博士讲授测试的技艺,也同朝廷取士的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项科目无关,而莘莘学子却竞相钻研,以至废寝忘食,无暇谈笑嬉戏,满身黑墨,指甲皮肤磨破出血也不罢休。《非草书》中提到当时人“私书相与之际,每书云:‘适迫遽,故不及草。’草本易而速,今反难而迟,失之多矣”。但由此可知,草书作为艺术,人们希望得到具有书写艺术的作品。草书作为艺术,其书写难度在篆隶之上,正说明草书对于法度的追求已经进入一种纯艺术的境界。

三 蔡邕对书法艺术的探究

汉代对书法艺术相对作过探讨和论述的是蔡邕。蔡邕,东汉后期文学家、书法家,字伯喈,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汉献帝时官拜左中郎将,故后人也称他“蔡中郎”。

蔡邕除了通经史、善辞赋之外,其书法也精于篆、隶。尤以隶书造诣最深,传说《熹平石经》即其所书。古人谓“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有神力”。蔡邕论书,有《篆势》《隶势》《笔赋》《笔论》《九势》五篇文字。

《篆势》和《隶势》主要论述篆、隶的产生,并用各种比喻,形容篆书和隶书的形态之美。如说篆书:“字画之始,因于鸟迹,仓颉循圣,作则制文。体有六篆,要妙入神。或象龟文,或比龙鳞,纡体效尾,长翅短身。颓若黍稷之垂颖,蕴若虫蛇之棼缊。扬波振激,鹰跱鸟震,延颈协翼,势似凌云。或轻举内投,微本浓末,若绝若连,似露缘丝,凝垂下端。从者如悬,衡者如编,杳杪邪趣,不方不圆,若行若飞,蚑蚑翾翾。”论隶书则云:“鸟迹之变,乃惟佐隶。蠲彼繁文,崇此简易。厥用旣宏,体象有度。奂若星陈,郁若云布。其大径寻,细不容髪,随事从宜,靡有常制。或穹窿恢廓,或栉比针列。或砥平绳直,或蜿蜒胶戾。或长邪角趣,或规旋矩折。修短相副,异体同势,奋笔轻举,离而不绝。纤波浓点,错落其间。若钟虡设张,庭燎飞烟。崭嵓嶻嵯,高下属连。似崇台重宇,层云冠山。远而望之,若飞龙在天;近而察之,心乱目眩。”蔡邕用如此华美的形容修辞来描述文字之美,正是东汉后期书法艺术自觉的一种体现。另一点,就是他意识到了“势”对于书法艺术的重要性。他不用“篆书”“篆体”或“篆字”而用“篆势”作题目,谈隶书亦用“隶势”为题,这其中必有讲究。因为若说“篆书”“篆体”或“篆字”,这些字给人的感觉都是静态的。唯有用这个“势”字,则动感十足。

艺术地书写的文字,与工具使用的文字之间最关键的差别就在于前者是生动的、有情态、有灵魂的,后者则是静态的、刻板的、工具性的。蔡邕抓住了书法艺术的这一重要特质。虽然,此前崔瑗已经有《草书势》,但草书“势”是容易感受得到的,对于比较工稳的篆书和隶书来说,一般人不容易感受到“势”的存在。蔡邕在此将其突显出来,意义非凡。

字之“势”从何而来?来自点画的运用,故蔡邕又在《九势》中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矣;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藏头护尾,力在其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凡落笔结字,上皆覆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势递相映带,无使势背。”其中所强调的是字所具有的“形势”,而这种“形势”离开了柔软的毛笔将无从体现,故又强调“惟笔软则奇怪生焉”。所以,《九势》所论,实际上是介绍八种书法创作的用笔方法,即转笔、藏锋、藏头、护尾、疾势、掠笔、涩势、横鳞。归结起来就是要体现出“下笔用力”,“势”从“力”生,书法的“笔力”之说亦肇始于此。

如何才能写出可称为“艺术”的字来?蔡邕在《笔论》中对书法创作应具备的精神状态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豪,不能佳也。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 他认为作书前应 “先散怀抱”,注重书写前的心境调适,确属经验之谈。


[1] 参见《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

[2] 同上。

[3] 参见《晋书》卷三十六《卫瓘列传附子恒》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