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汉字的起源和构形

一 汉字的起源

汉字是华夏文明的象征符号,是汉民族共同语的书面形式,是承传汉文化的载体和工具,是中国古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文化的视角考察汉字,有利于准确把握汉字的特点和性质,有利于全面了解汉字产生、发展、演变的历史,有利于深化汉字理论研究,也有利于推动汉字不断改革。

关于汉字的起源,有下列几种说法:

(一)八卦说

八卦是我国古代一套有象征意义的符号。“—”为阳爻,代表奇数;“”为阴爻,代表偶数。用三个这样的符号,组成八种形式,叫做八卦。每一卦形代表一定的事物。八卦及其含义如图2-1所示:

图2-1 八卦及其含义

八卦互相搭配又得到六十四卦,用来象征各种自然现象和人事现象。占筮时,筮者根据某种法则进行演算,演算三遍就得一单卦,演算六遍就得一重卦,最后分析重卦的卦爻,即可占卜吉凶。

至汉代,有人将汉字的起源与八卦联系在了一起。许慎的《说文解字·叙》在论及汉字的起源时说:

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

在这里,许慎认为在仓颉“初造书契”之前,先有八卦,但许慎没有明确说汉字起源于八卦。

《易纬·乾凿度》:“,古文天字。,古文地字。,古文火字。,古文水字。,古文风字。,古文雷字。,古文山字。,古文泽字。”此处明确将八卦与汉字相比附。

八卦的卦爻与数有关。八卦是用算筹进行演算,而从甲骨文的数字来看,八以内的数似乎都是用一至四根算筹摆成的,见图2-2:

图2-2 与数有关的八卦卦爻

可见,原始的八卦符号与数字符号有着相同的来源,都源于用算筹记数的古代计数法。

此外,爻,甲骨文作,由两个“五”构成;教,甲骨文作,也含有“爻”字;学,甲骨文作,像两手摆弄“爻”的形象。说明的确有个别汉字采用八卦符号来构造字形。但是决不能认为汉字起源于八卦,八卦与汉字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符号系统。

(二)结绳说

结绳是原始民族普遍采用的一种记事方法。古文献中有一些关于结绳记事的记载:《易经·系辞下》说,“上古结绳而治。”《老子》第十八章:“使民复结绳而用之。”《庄子·胠箧》:“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伏羲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说文·叙》:“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

这种结绳记事的方法在国外和中国的许多少数民族都曾经使用过。关于结绳的方法,郑玄《周易注》:“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九家易》:“古者无文字,其有誓约之事,事大,大其绳;事小,小其绳。结之多少,随物众寡,各执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但什么是大事,什么是小事,大结和小结如何区分,我们无从知晓。南美洲的秘鲁印第安人结绳方式相当讲究,使用时间较长(见图2-3)。其方法是用一根粗绳,上面系上一些长长短短的细绳,绳子上打着许多结。细绳和结的数目、大小、相互排列位置和颜色都有一定的意义。如细绳是不带色的,就用来表示数目:单结为十,双结为百,三结为千;细绳是带色的,就用来表示更复杂的信息:黑结表示死亡、灾祸,红色表示战争,白结表示和平,黄结表示金子等。

图2-3 结绳记法

结绳记事最初是用来记数,至近代我国仍有部分民族使用结绳法来记忆一些与数有关的事情。如傈僳族黑某某养活侄儿到成人,从侄儿进家之日起,每过一个月就在麻绳上打一个结,一共打了51个结(见图2-4)。

图2-4 傈僳族结绳记法

结绳只是一种原始的记事方法,不具备文字的性质,但是有些表数的古代汉字似乎可视为结绳记事的遗迹,比较明显的代表是表示“十”和“十”的倍数的文字。在商周金文里,“十”作,“廿”作,“卅”作,“卌”作,像若干打结的绳。这四字甲骨文分别作,有绳无结,似乎为了契刻方便而简省了笔画。

个别汉字采用结绳形象作为构字符号,说明结绳记事法对于汉字的产生有着一定的影响,但是,结绳不具有任何社会意义,不能承担记录语言和传播语言的作用。因此,不能得出汉字起源于结绳的结论,结绳不等于文字,也不能发展成为文字。

(三)契刻说

契刻,也称刻契,是在木条、竹片或骨板上刻些缺口或其他记号,用来记录财务的数量或代表某些事情。刘熙《释名·释书契》:“契,刻也,刻识其数也。”《列子·说符》:“宋人有游于道,得人遗契者,归而藏之。密数其齿,告邻人曰:‘吾富可待矣。’”殷敬顺《释文》:“契,刻木以记事者。”《易·系辞》:“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郑玄注《系辞》:“书之于木,刻其侧位契,各执其一,后以相考合。”可知战国秦汉的“契”,分左右两半,接合的地方刻成齿形,可以用齿的多少或大小来表示数目。

安特生在《甘肃考古记》里说,他在甘肃西宁县的仰韶文化遗址里,曾经发现了很多长方形的骨板,有些是素的,即未刻画的,有些是刻画过的。唐兰先生认为,这就是古代的骨契。(《中国文字学》,1949年版,见图2-5)

图2-5 甘肃出土骨契图

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在创制文字之前也是采用刻木记事的。汪宁生在《从原始记事到文字发明》(《考古学报》1981年第1期)举了许多例子,其中贵州省博物馆收藏了一条柱形木棍,长36厘米,每边宽1.5厘米。每面分为9格,共36格,格内以墨画一个符号,其中有13个空白格用意不明,有23个格内有符号,各种符号及其意义见下:

1.姑舅开亲;2.开始结亲;3.一钱五分银子(新娘过门姑方给的“踩门钱”);4.一钱二分银子(送给亲姑娘);5.三两盐(送新娘回娘家吃“姨妈饭”);6.三斗米、一只鸡、一点肉(送新年回娘家吃“姨妈饭”);7.?;8.两双筷子,三个酒杯(舅方带此到姑方敬神);9.一个丫头舂米(舅方富有,新娘带丫头回来舂米)。

1.三百两银(舅方要的聘礼);2.三百匹骡马(舅方再增要财礼);3.三百只鸡(新娘回娘家,姑方应送礼物);4.一两六钱银子(给送亲的男子);5.?;6.一杯茶、一斤烟叶、一斗米、一斗二升谷子(送新娘回娘家招待亲友);7.十二两盐(送新娘回娘家分送老人);8.一只鸡、一只鸭、一升米煮稀饭(送新娘回娘家做“姨妈饭”);9.燕子伞、蝙蝠伞、真难抬(接亲时要请人为新娘打伞)。

1.十二头牛(姑方拿不出这么多的聘礼,杀十二头牛请人讲理);2.?;3.?;4.十一头牛(姑方富有,办婚事后仍有许多牛);5.一两六钱五分银子(岳父母送给女婿);6.?;7.十一头牛(舅方亦很富有,与姑方门当户对);8.一个锅、一个鼎罐(煮稀饭时应由女方准备之物);9.?。

木契上的简单刻符,作用只是为了帮助记忆,不能表达明确的意义,也不记录语言,因而不能算作文字,整个汉字形体系统不可能是从简单的刻符中发展演变而来的。不过,契刻作为先民记事方式之一,与八卦和结绳记事一样,促进了文字的产生。

(四)仓颉造字说

仓颉造字是先民对于汉字产生的传说。这种说法产生于战国时代,文献记载较多,《世本·作篇》:“史皇作图,仓颉作书。”《吕氏春秋·君守》:“奚仲作车,仓颉作书,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鲧作城,此六人者所作,当矣。”有关于仓颉造字起因和造字方法的记载,《说文·叙》:“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别异也。初造书契。”又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韩非子·五蠹》:“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厶,背厶者谓之公。”有关于仓颉造字重要性的记载,《淮南子·本经训》:“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有关于仓颉神化形象的记载,《论衡·骨相》:“仓颉四目。”《路史·禅通记》:“龙颜侈咄,四目灵光。”

图2-6 传说中的仓颉书

仓颉是否确有其人,历来说法不一,我们在此不去讨论。但汉字绝不是一人、一时、一地所创造的,这从古文字中存在着众多的异体字和同形字就可以看出来,如甲骨文“犬”字有等写法,“车”字有等写法,同一个人不可能创造如此众多的字来记录同一个事物。对于这一点,早在二千年前,荀子就说过:“故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荀子·解蔽》)汉字是汉族先人集体智慧的结晶,仓颉即使果有其人,或许只对汉字做过一些收集、整理工作罢了。正如鲁迅所说:“要之文字成就,所当绵历岁时,且由众手,全群共喻,乃得流行,谁为作者,殊难确指,归功一圣,亦凭臆之说也。”然而,仓颉造字说很有价值,这是因为:

第一,这种说法把结绳与仓颉造字联系了起来,认为文字是在“庶业其繁”之后,结绳无法满足人们记录更多信息的需要而创造的记事方式。人们“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于是“依类象形”,逐渐创造了文字。

第二,传说仓颉是黄帝的史官,把文字起源与“史”联系起来也是有道理的。“史”是书写、收藏簿书的官,他们直接而大量地使用文字。汉字在形成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应该就是这些使用文字的巫史(见图2-6)。

(五)图画记号说

根据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材料证明,汉字起源于原始图画和记号。文字起源于原始图画,这是由英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斯宾塞(H.Spencer,1820—1903)提出来的,唐兰先生在《古文字学导论》里也提出了“文字的起源是图画”的主张,这一说法已被学界所接受。

文字起源于图画,并不是说图画就是文字,而是说文字是由图画逐渐演变发展而来的。从图画到图画文字,再发展成文字体系,其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图画本身具有形象化的特点,用于记事则比结绳、契刻更为具体、明确而易于识别,因而在原始社会发展历程中,人们逐渐倾向于使用图画这种记事方式。用图画作为记事方式,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都出现过,例如:非常著名的“奥基布娃的情书”(见图2-7):

图2-7 奥基布娃的情书

这是北美印第安女子奥基布娃在赤杨树皮上画的一幅与男方约会地点的图画文字情书。左上角的熊,是女子的图腾;左下角的泥鳅,是男子的图腾;三个“十”字代表天主教的十字架,山形表示相会的帐篷,斜线表示应走的线路,右边是三个湖沼。约会的地点、方位表示得很清楚。

该信由四幅连续图画组成,信中塔基马尼亚总督建议和土著人和解,同时指出破坏合约者会遭遇的后果。

图画记事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也曾长久地使用,如:

1960年在新疆北部裕民红山头泉发现一幅岩画(见图2-8),画上有一顶帐篷,一顶帐篷前有一只犬,一人骑马,一人步行,周围有动物群。

图2-8 古代新疆游牧民族的放牧活动

这幅岩画应是古代新疆游牧民族一次放牧活动的记录。

再如:1965年在云南沧源发现了六处岩画,1978年又发现了两处,其中一幅意义比较明确(见图2-9)。全画以一椭圆形表示村落(村落右部残缺),内画“干栏”式房屋。另有表示道路的几条线条通往村落,上面走着空手或持武器的人群,他们赶着牛、猪等牲畜,作向村落行进状。村落内,有舂米人形,表示即将举行一次丰盛的宴会。全图应当是一次掠夺战争的记录,表现了战士虏获牲口凯旋而归的情状。

图2-9 云南沧源表示战争凯旋的岩画

文字画是图画发展成为文字的第一步。在成熟的文字产生以前,我国原始人的绘画水平已经相当成熟,例如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一些彩陶上的图案画得相当好,与后来的文字也很相像(见表2-1)。

表2-1 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彩陶文字图案画

此外,殷代铜器上保存着许多族徽图形,也可以看做是文字画,如图2-10所示:

这些族徽只能看做是文字画,还不能算做真正的文字。但是这些文字画为汉字的产生提供了字形样本,准备了技术条件。这些文字画已与甲骨文、金文中的象形字相去不远,或许早期象形字正是脱胎于这些文字画。如表2-2所示:

图2-10 殷代铜器上的族徽文字画

表2-2 甲骨文与铜器铭文文字画的比较

汉字起源于图画,但是图画与汉字有着本质的区别。众所周知,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而语言则是由音义相结合的词构成的,所以,判断文字或图画的标尺,就是要看它是否用于记录语言或可以构成语言的单词。清代学者陈澧在《东塾读书记》中说:“盖天下事物之象,人目见之,则心有意;意欲达之,则口有声。意者,象乎事物而构之者也;声者,象乎意而宣之者也。声不能传于异地,留于异时,于是乎书之为文字。文字者,所以为意与声之迹也。”这段话正确地阐明了文字的本质与功能,同时也说明了图画与文字的不同性质。

记号是汉字的另一个源头。已发现的可能与原始汉字有关的记号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为几何形符号,见于仰韶等原始文化的陶器上。仰韶文化是我国新石器时代的一种文化,分布地域很广,因1921年首次发现于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而得名。仰韶文化遗址上出土的陶器符号比较丰富,如图2-11、图2-12所示:

图2-11 西安半坡陶器符号

图2-12 临潼姜寨陶器符号

第二种是象形符号,见于大汶口等原始文化的陶器上。大汶口文化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为华夏文化的另一个源头。在出土的陶器上发现了象形符号,如图2-13所示:

图2-13 大汶口文化陶器符号

这类符号与甲骨文和金文中某些形体非常相近,有些学者甚至把它们作为文字进行考释,但有些学者认为它们还不是文字。这些符号还不能当做文字看待,但是正如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里所说:“大汶口文化象形符号的作风则跟古汉字很相似,二者之间似乎会有一点关系。”

综上,汉字起源于两个方面,一为象形图画,一为刻划记号。图画可表示具体的形象,记号可表示抽象的事物。文字的发生发展,正如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中说:“在结构上有两个系统,一是刻划系统(六书中的‘指事’),另一个是图形系统(六书中的‘象形’)。”(《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看来这种关于汉字起源的说法较为合理。

除了以上几种关于汉字起源的说法外,还有起“一”成文说、手势语说、“所有权的记号”说等说法,这些唯心主义的说法,影响面较小,在此不再一一说明。

二 汉字的结构

(一)“六书”说

分析汉字形体的结构,早在先秦时代的一些典籍中就有零星的记载。如《左传·宣公十二年》:“夫文,止戈为武。”《左传·宣公十五年》:“故文,反正为乏。”《左传·昭公元年》:“于文,皿虫为蛊。”《韩非子·五蠹》:“古者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厶,背厶者谓之公。”但是这些仅仅是对个别汉字形体结构的分析,尚未产生系统分析汉字结构的理论。然而,这些对汉字结构的解说逐渐增益发展,就逐渐形成了关于汉字构造的理论——六书说。

“六书”一词最早出现于《周礼·地官·保氏》:

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可见“六书”是“六艺”之一,至于“六书”是哪“六书”,《周礼》并未说明。

最早把《周礼》上的“六书”解释为造字方法的,是东汉的学者。

班固《汉书·艺文志》:

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后来郑众注《周礼·地官·保氏》:“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

这两家指出了六书的内容,但是并未做进一步的解释。最先对六书做出解释的是东汉大经学家许慎。他在《说文·叙》中说:“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可以看出,这三家对六书的解释不尽相同,具体表现在:

1.名称有异

三家关于六书的解释除了象形、转注、假借三类相同外,其余三类不一致,具体见下:

班固:象事 象意 象声

郑众:处事 会意 谐声

许慎:指事 会意 形声

2.次序不同

与班固的次序相比较,郑众把转注放在了象形、会意之后,而紧跟着转注的还有处事;许慎则把指事放在了象形之前,把形声放在了会意之前。

“六书”说是由汉代古文经学家建立起来的。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是以刘歆《七略》为蓝本的(见《汉书·艺文志》叙),因而他对“六书”的解释自然本于刘歆。郑众是郑兴的儿子,而郑兴是刘歆的弟子。许慎是贾逵的弟子,而贾逵的父亲贾徽也是刘歆的学生。汉学是讲究师承的,尽管三家对于“六书”的名称和次序不尽相同,但在内容上却是一致的。刘歆是西汉末年古文经学家的开创者,三家“六书”说实际同出刘歆一源。三家的不同,只是他们对刘歆“六书”说的不同理解和修正,是各自有所发挥的结果,其实质是一样的。但后世讲“六书”,一般认为许慎的名称是合理的,班固的次序是科学的,因而一般采用“许名班序”,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自汉末以来,历代的文字学家都非常重视对“六书”说的研究,有些学者甚至试图对传统“六书”说作出新的解释,其中,富有代表性的是“四体二用”说。明代杨慎在《六书索隐》中把“六书”中的前四书视为经,后二书视为纬。他说:“六书,象形居其一,象事居其二,象意居其三,象声居其四。假借者,借此四者也;转注者,注此四者也。四象以为经,假借、转注以为纬。”这应该是清代“四体二用”说的前奏。清代明确提倡“四体二用”说的学者是戴震,他认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之法,转注和假借是用字之法。他在《答江慎修先生论小学书》中说:“大致造字之始,无所凭依,宇宙间事与形两大端而已。指其事之实曰指事,一、二、上、下是也;象其形之大体曰象形,日、月、水、火是也。文字既立,则声寄于字,而字有可调之声;意寄于字,而字有可通之意,是又文字之两大端也。因而博衍之,取乎声谐,曰谐声;声不谐而会合其意,曰会意。四者,书之体止于此矣。由是之于用,数字共一用者,如初、哉、首、基之皆为始,卬、吾、台、予之皆为我,其义转相为注,曰转注。一字具数用者,依于义以引申,依于声而旁寄,假此以施于彼,曰假借。所以用文字者,斯其两大端也。六者之次第出于自然,立法归于易简。”此说一出,深受推崇。《说文》研究四大家中的段玉裁、朱骏声、王筠都采用了戴说。如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戴先生曰:‘指事、象形、形声、会意四者,字之体也;转注、假借二者,字之用也。’圣人复起,不易斯言矣。”足见评价之高。

“六书”说的创立贡献是巨大的,至今仍然为文字学教学和研究所使用。

(二)现代“三书”说

由于传统六书理论的不完善,便导致现代文字学“三书”理论的出现与发展。唐兰先生早在1934年写成的《古文字学导论》一书中,把汉字结构分成“象形”、“象意”、“形声”三类,在1949年出版的《中国文字学》中进一步提出对传统六书说的批判,并阐发自己的“三书”理论。唐兰所谓象形,包括许慎六书中的象形及许慎指事中的“上、下”、数目字等纯体指事字;唐兰的象意包括六书中的会意以及偏重于从“事”的方面来理解指事字(即前述加体指事字)。裘锡圭先生认为唐兰“三书”说虽然对文字学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并没有解决实际问题。因为,唐兰“三书”说没有给会意字留下位置;象形与象意的界线也总是很不明确;把假借字排除在汉字的基本类型之外不妥当。后来陈梦家先生在1956年出版的《殷墟卜辞综述》的《文字章》中指出了唐兰“三书”说的问题,并提出自己新的“三书”说——象形、假借、形声。他说:“象形、假借、形声并不是三种预设的造字法则,只是文字发展的三个阶段。汉字从象形开始,在发展与应用过程中变作了声符,是为假借字;再往前发展而有象形与假借之增加形符与音符的过程,是为形声字。形声字是汉字发展的自然的结果。”刘又辛先生把汉字发展的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形意字阶段,这个阶段的文字以象形、指事、会意为主;第二个阶段叫做假借字阶段;第三个阶段叫做形声字阶段。观点与陈梦家基本相同。裘锡圭认为陈氏“三书”说基本是合理的,但应该把“象形”改为“表意”。裘锡圭还认为,从文字的构造上看,本有其字的假借字和本无其字的假借字的性质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三书”说中的假借不应限制在本无其字的假借范围内,还应把通假字也包括进去。裘锡圭在陈氏“三书”说的基础上,构建了新的“三书”系统——表意字、形声字、假借字,其中“表意字”又可细分为抽象字、象物字、指示字、象物字式的象事字、会意字、变体字等6个小类,会意字下又分6个细类。最后,裘锡圭还指出了少数不能归入三书的字,也分6类:记号字、半记号字、变体表音字、合音字、两声字、特殊来源字。“三书”说是对传统“六书”说的修正和发展,使汉字结构理论更趋于细致、严密而逐渐完善。“三书”理论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从逻辑上说,“六书”说前四书与后二书并不处在同一个层面上,把用字法的假借、转注和造字法的前四书并称为“六书”,逻辑欠严密。而“三书”说立足于表意与表音的不同把汉字构成分为三大类,逻辑严密清晰。

其次,“三书”说从名目上看似乎比“六书”少了一半,但这只是为着逻辑上的严密,若从表意字再分为六个小类来看,显然比六书说更加细致完备。许多用“六书”说不好分类的汉字,在“三书”说中都有明确的归属。

(三)新六书理论

詹鄞鑫在《汉字说略》中提出了“新六书”理论,他认为,对“三书”理论的讨论,最大的问题是假借字应不应该作为一种类型的问题。分析汉字结构,就是分析孤立的汉字的造字结构,并不需要针对汉字在文献中的不同用法而作出不同的处理。假借和引申问题只是在探讨某个字为什么产生、由什么途径产生时才可能涉及的问题,如果不考虑每个汉字的历史,就没有必要把假借作为一种结构类型来处理。

按文字学界的一般处理法,把假借视为用字法,不列入结构类型之中。这样,裘先生三书中只剩下“表意”和“形声”两大类了。他觉得,形声字尽管含表音符号,但很难完全排除于“表意”之外,这不仅是由于形声字的形符具有一定的表意功能,就是声符也有相当一些同样具有表意功能。因此,在排除了“假借”之后,如果仍把“表意”与“形声”对立起来,就显得不很合理。于是,他又将裘先生三书说中属于“表意”的各个小类分开来,与形声作为并列的结构类型。经过调整,他将汉字结构类型分为六类:象形、指示、象事、会意、形声、变体。

虽然近代以来,产生了几种影响较大的汉字构形理论,但是今天我们分析汉字结构时仍然沿用传统“六书”说。

(四)“六书”细说

1.象形

《说文·叙》:“一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意思是说,象形就是描绘出所要表达的客观物体的形状,描绘时笔画要随着物体形状的曲折宛转而曲折变化。日和月这样的字就是象形字。依据构形方式,象形字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单体象形

单体象形也叫独体象形,这类字所表现的是不同角度的实物的形体,特征鲜明,区别性强,因而不需要造出环境去烘托陪衬。例如:

人,甲骨文作,金文作,均像侧面垂手站立的人形。

耳,甲骨文作,金文作,均像耳形。

心,金文多作,像心形。

气,甲骨文、金文作,像三,中间一画较短细。《说文》:“气,云气也,象形。”

水,甲骨文作,金文作,并像水流之形。

火,甲骨文作,像火焰上升之形。

木,甲骨文作,金文同,像树上有枝,下有根。

禾,甲骨文作,金文作,像谷物成熟垂着穗子。《说文》:“禾,嘉谷也。……”

牛,甲骨文作,是由牛头简化的形象,两侧向上弯的部分像牛角。角下向两侧斜上出的两笔像牛耳,金文、小篆两耳拉平成“一”字。

犬,甲骨文作,金文作,均像狗形。

贝,甲骨文作,金文作,均像贝形,《说文》:“贝,海介虫也。……象形。”

豆,甲骨文作,金文作,均像高脚碟子,《说文》:“豆,古食肉器也,从口象形。”

皿,甲骨文作,金文作,《说文》:“皿,饭食之用器也,象形。与豆同意。”

酉,甲骨文作,金文作,像酒樽,即为器物名,亦可为器中所盛物之名。

(2)烘托象形

自然界有些事物,只画它的特征或全形,都不能够让人看明白,或因本身的形体隐微,或因轮廓简单、普遍而无任何特征,或因类似的形态太多,无法分辨,因此就把与它有关联的东西也画出来,或示其地位,或示其功能,或明其性质。使本体格外明显,所以叫做“烘托象形”,也可称为“合体象形”。例如:

眉,甲骨文作,金文作,均像目上有毛之形。《说文》:“眉,目上毛也。从目象毛之形,上象额理也。”眉毛之象易与他物相混,于是将眉下之目一并画出,其形自显。

须,《说文》:“须,面毛也。从页从彡。”金文作,像人脸上生毛形,彡虽为毛形,但没人面衬托,就不明白它的位置;有面形,则很容易知道是胡须了。

果,金文作,像树上结有果实之形。《说文》:“果,木实也,象果形在木之上。”果形难像,有木材托,则颇明显。

州,《说文》:“州,水中可居曰州。”甲骨文作,金文作,是通过画出一块在水中的陆地来表示其意义。如果没有“水”作为它的背景,中间的圆形所表示的意义就不明确,加上“水”来陪衬,其意义就明显了。

齿,《说文》:“口齗骨也。象口齒之形,止聲。”甲骨文作,用“口”作为背景,使人明白“”是长在嘴里的牙齿,如果没有“口”,“”表示什么意义则不明确。

瓜,《说文》:“瓜,蓏也。象形。”金文作,若只画出瓜形,则表意不明,故连带画出其生长的环境瓜蔓,使人能够明白该字形表示瓜果的意思。

2.指事

《说文·叙》:“二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即所谓指事就是初看能够认识形体,但需要仔细观察、审视,才能够看出形体所显示的意义。“上”和“下”就是指事字。指事与象形有别,张有说:“事犹物也,指事者加物于象形之文,直著其事,指而可识者也。”吴元满说:“……以象形加物为指事,其文有加,既不可谓为象形,而所加之画,又不成字,亦不可谓之会意,居文字之间,故曰指事。”段注《说文·叙》云:“指事之别于象形者,形谓一物,事晐众物,专博斯分,故一举日月,一举上下,上下所晐之物多,日月袛一物。学者如此,可以得指事象形之分矣。”指事根据结构方式可以分为两类:

(1)纯指事

这类指事字由纯粹的抽象符号构成,不代表任何具体的事物,表示抽象的概念。例如:

上,《说文》:“上,高也。指事。”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甲骨文底下的一条弧线表示地面或界线,上面的短横表示上的位置。金文干脆用长短线表明上的意义,小篆以竖画表示。因为上下是相对的,比较的,用符号指事的方法最为合适。

下,《说文》:“下,底也。指事。”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还有作的,跟上相反,表示下的位置。

丶,《说文》:“丶,有所绝止,丶而识之也。”段注:“此于六书为指事。”

一到十的十个数字字皆为指事字。一至三为一系,是积画记数字。四,石鼓文作四,《说文》籀文又作。五至九又为一系,是错画记数字。十是五之初文。《说文》五之古文作,与古陶文同,甲骨文多作。六字甲骨文作,《说文》作。七字甲骨文、金文均作十,与甲(十)字形同,篆文作,汉代明帝永平六年(63)以后,金文作七。八字甲骨文、金文、篆文均为八。九字甲骨文作,金文作。十字甲骨文作,金文作。数到十复反为一,但既已到进位,恐其与一混,故直书之,秦篆作十。

亼,《说文》:“亼,三合也。从人、一。象三合之形。”此字并非象形,当为指事。

厶,篆文作。《说文》:“厶,奸邪也。韩非曰:‘苍颉作字,自营为厶。’”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公私字本如此。……自营为厶,六书之指事也。”

(2)标志指事

这类指事字是在独体象形字的基础上附加指事性的符号构成。这种符号有点有横,随机而定,是由人们的主观意想所规定的。而且它只是一种符号,不是字。例如:

本,金文作,篆文作。在木的根部附加指事性符号指明它的意思是树根。《说文》:“本,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古文。”

末,金文作,篆文作。在木的上部附加指事性符号指明它的意思是树枝末梢。《说文》:“末,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

朱,金文作,篆文作。朱为株古字,树干也。一为指事符号,指树干所在之处。《说文》:“朱,赤心木,松柏属。从木,一在其中。”马叙伦曰:“与本、末同意,指事也。”

刃,甲骨文作,篆文作。刀刃不能单独画出,于是附加一符号指明刀刃所在处。《说文》:“刃,刀坚也。象刀有刃之形。”王筠《释例》:“有形不可象,转而为指事者,乃指事之极变,刃字是也。夫刀以刃为用,刃不能离刀而成体也。顾刀字之为字,有柄有脊有刃矣,欲别作刃字,不能不从刀而以丶指其处,谓刃在是而已,刀岂突出一锋乎?”

寸,篆文作。在象手形“又”的相关部位加指事性符号,以表示人臂上靠近手腕约一寸的部位。《说文》:“寸,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从又从一。”林义光《文源》:“又,象手形,一识手后一寸之处。”

亦,甲骨文作,篆文作。在人形上加两点指出两腋之所在。《说文》:“亦,人之臂亦也。从大,象两亦之形。”高鸿缙《中国字例》:“(亦)即古腋字。从大(大即人),而以八指明其部位,正指其处,故为指事字,名词,后世假借为副词,有重复之意,久而为借意所专,乃另造腋字。”

甘,甲骨文作,篆文同。在口中加一画表示口含美味的食物,本义是美味。《说文》:“甘,美也。从口含一。一,道也。”王筠《文字蒙求》:“从口含一,不定为何物,故以一指之。”

曰,甲骨文作,篆文作。《说文》:“曰,词也。从口,乙声,亦象口气出也。”此字非形声,从口,上面一画表示说出的话,加符指事。

牟,篆文作。“厶”在此是指明牛口出声的指事符号,表示牛叫的声音。《说文》:“牟,牛鸣也。从牛,象其声气从口出。”后来加口旁,成为形声字“哞”。

上举诸例皆为象形字基础上附加指事性符号所构成的指事字,虽然部分附加符号与个别独体字相同,但它们只是一种指事性符号,性质与同形的独体字不同。

3.会意

《说文·叙》:“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谊者,人所宜,先郑(众)《周礼》注曰:今人用义,古书用谊,谊者本字,义者假借字,指与指麾同,谓所指向也,比合人言之谊,可以见必是信字,比合戈止之谊,可以见必是武字,是会意也。会意者,合谊之谓也。”王筠《释例》曰:“会意者,合二字三字之义,以成一字之义,不作会悟解也。”即会意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联的字组合在一起来显示一种新的意义。根据构形,会意字分为同体会意和异体会意两类。

(1)同体会意

这一类会意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表意符号构成。例如:

林,甲骨文作,篆文作。《说文》:“林,平土又丛木曰林。从二木。”由两个“木”组成,表示不是一棵树,而是树林的意思。王筠《释例》:“林从二木,非云止有二木也,取木与木连属不绝之意也。”

从,甲骨文作,篆文作。《说文》:“从,相听也。从二人。”是由两个“人”组成,表示一个人跟着另外一个人,即跟从的意思。后增“辵”以表行义,今为“从”的简化字。

棘、枣,篆文分别作。《说文》:“棘,小枣丛生者。从并朿。”《说文》:“枣,羊枣也。从重朿。”棘和枣都是有芒刺的。棘本是丛生的小枣,即酸枣;枣是独生的乔木,比酸枣高大。所以从两个“朿”并列表示“棘”,用两个“朿”上下重叠表示“枣”。

友,甲骨文作,篆文作。《说文》:“友,同志为友。从二又,相交友也。”从二又(手)会意,一人之手外加另一人之手,两手相互重叠,表示志同道合,友爱互助。

炎,甲骨文作,篆文作。《说文》:“炎,火光上也。从重火。”用二火相重会意,本义为火焰,是“焰”、“燄”的本字。

以上所举例子为两个相同表意符号构成的会意字,也有由三个相同表意符号构成的会意字。

毳,《说文》:“毳,兽细毛也。从三毛。”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毛细则丛密,故从三毛,众意也。”用三个“毛”会合而成,表示鸟兽的细毛。

磊,《说文》:“磊,众石也。从三石。”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石三为磊,犹人三为众。磊之言絫也。”用三个“石”会合而成,表示许多石头累积的样子。

猋,《说文》:“猋,犬走貌。从三犬。”用三个“犬”会合而成,表示一群犬奔跑的样子。《广韵·宵韵》:“猋,群犬走貌。”

还有由四个相同表意符号构成的会意字。例如:

,《说文》:“,众口也。从四口。”朱骏声《通训定声》:“从四口,会意。”用四个“口”会合而成,表示众口意,引申为表示喧哗。徐锴《系传》:“,一曰呶。臣锴曰:‘呶,讙也。’”

,《说文》:“,极巧视之也。从四工。”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工为巧,故四工为极巧。极巧视之,谓如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既竭目力也。凡展布字当用此,展行而废矣。”用四个“工”会合而成,为“展”本字。

(2)异体会意

这类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表意符号组成。例如:

初,甲骨文作,篆文继承其形。《说文》:“初,始也。从刀,从衣,裁衣之始也。”从刀、衣会意,用刀裁料做衣,表示开始。吴其昌《金文铭象疏证》:“初民无衣,大氐皆兽皮以刀割裁而成,衣之新出于刀,是初义也,故初确系从刀。”

休,甲骨文作,篆文作。《说文》:“休,息止也。从人依木。”从人依木会意,义为休息。

即,甲骨文作,篆文作。《说文》:“即,即食也。从皀,卩声。”许慎将此字解为形声字,非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此当云从卩、皀,卩亦声。”从皀从卩,皀表示器皿中盛着食物,卩表示一个人跪着在地上就食,本义是就食。

兵,甲骨文作,篆文作。《说文》:“械也。从廾持斤,并力之貌。”双手持斤会意,斤是斧头一类的兵器,本意应是兵器。

益,甲骨文作,篆文作。《说文》:“益,饶也。从水、皿。皿,益之意也。”从水、皿会意,水满从器皿中溢出,本义为水漫出器皿。《说文》“饶也”是引申义。饶是饱足之意,凡有余曰饶。后“益”表饶益、增益日久,于是注水旁作“溢”表本义。

孙,甲骨文作,金文作,篆文作。《说文》:“孙,子之子曰孙。从子、系。系,续也。”甲骨文从子、幺会意,金文从子、糸会意,篆文从子、系会意,幺、糸和系皆有连续义,表示与儿子直接相连的一代即孙。

臭,甲骨文作,篆文作。《说文》:“臭,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从犬,从自。”从犬,从自会意,自为古鼻字。犬鼻灵敏,能从很远处感知各种气味,所以“臭”由自、犬会意,表示闻,用鼻子辨别气味。而后引申为“气味”之称,如“无色、无味、无臭”。后所表词义范围缩小,为“恶臭”之专称,于是注“口”成“嗅”以表“闻气”之本义。

莫,甲骨文形体较多,一般作,篆文作。《说文》:“莫,日且冥也。从日在茻中。”太阳西下落茻丛中,即日暮之时。自此字借为禁止之词后,更注日旁作“暮”以表本义。

閒,金文作,篆文作。《说文》:“閒,隟也。从门,从月。”徐锴注:“大门当夜闭,闭而见月光,是有閒隙也。”金文月在门上,小篆月在门中,表示门缝里见到月光,结构合理而且便于书写,本意是“缝隙”。引申为“空着”,这个意义平常写作闲。后世表示间隙义另造从门、从日的“间”表示。

明,甲骨文作,金文作,篆文作。《说文》:“朙,照也。明,古文朙,从日。”甲骨文、金文均或从日从月会意,日月都表示“明”,合起来也表示“明”。囧也表示“明”,《说文》:“囧,窗牖丽廔闿明。”商承祚《说文中之古文》:“朙、明皆古文也……囧象光指煽动,有明意,故可用为明。……日月相合以会明意。”

墨,篆文作。《说文》:“墨,书墨也。从土从黑,黑亦声。”上古无墨,以竹梃(竹棍子)点漆而书;中古方以石磨汁,是为石墨;汉以后方以松烟橦煤为之,故墨为黑土。

寒,金文作,篆文继承其形作。《说文》:“寒,冻也。从人在宀下,以茻薦覆之,下有仌。”从人、茻、宀、仌会意,表示人睡在屋里的草堆中,外面结了冰,本义为“寒冷”,字形像贫者所居之屋,今称家贫为“寒”,即用本义。司马光《训俭示康》:“吾本家寒。”

监,甲骨文作,金文作,篆文作。《说文》:“监,临下也。从臥省声。”与甲骨文、金文相比,篆文所从见旁讹变较大,许慎据小篆释此字为形声字,误,此字从见从皿会意,表示一个人低头对着盛水的器皿在照脸。上古时候,人们用器盛水以照面容,后来才使用铜镜,于是产生了形声字“鑑”。

这类会意字数量较多,由于汉字形体的演变,有些字到现代楷书简化字里已经不容易看出当初所会之意了,对这些字需要借助其古文字形才能明白其含义,而有些字经过隶变仍能看出其含义。如:

杲,《说文》:“杲,明也。从日在木上。”太阳升起到树梢是天大亮的时候。

杳,《说文》:“杳,冥也。从日在木下。”太阳落到树下了,天色逐渐幽暗(冥)下来。

会意字与象形字、指事字不同,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象形字、指事字为独体字,从中不能分析出两个(不要说更多)独立的字。在象形字基础上附加指事性符号类指事字,虽然可以分析为两个部分,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化合式的,添加的指事性符号仅仅是符号,不能独立成字;象形字中有烘托象形一类,可以分析出两个部分来,但这两部分或者不能成字,或者其中一部分能独立成字,而另一部分不能独立成字。例如“瓜”字的两部分,瓜实和瓜蔓都不能独立成字;“亦”字的两部分,“大”能够独立成字,但起指事作用的两点却不能独立成字。会意字为合体字,从中能够分析出两个或几个独立的字。两个以上的表意单位组合在一起,各单位意义仍在,合成一个新的意义单位。例如“休”字的两个部分“人”和“木”,都可以单独成字。

②指事重在形,会意重在意。不管是指事中的形,还是象形中的形,都是象形之形,是客观的。例如象形字“口”就是人体口形的象形,指事字“刃”的象形部分,就是刀形,这些都是客观的,字义的理解不需要发挥主观想象。会意中之形,却代表人心目中的意,带有主观色彩,分析时需要人们发挥一定的想象。例如“妇”,金文作,为女执帚形,《说文》:“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古代妇女地位低下,主要工作为持帚从事家务劳动,因而该字本义为妇女。字从女、帚会意,分析时要发挥一定的联想能力。

会意是为了弥补象形和指事的局限而创造出来的造字方法,与象形、指事相比,会意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它可以表示许多抽象的意义;第二,它的造字功能强大。会意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组合而成的,组合方式灵活多样、交叉错综。它开辟了合体造字的道路,为汉字的大量孳乳提供了条件。根据王筠统计,《说文》收录了1260个会意字,比象形字、指事字多许多。直到现在,会意法还被人们用来创制简化汉字和方言字,如“灶、尘、甭、孬”等。

会意突破了象形和指事的某些局限,可是它本身的局限性也很大:首先,会意字的“合谊”,是主观上根据“比类”中的某一种联想取义的,因而它所表示的意义是含混、不确定、不准确的。例如“安”,可以理解为女子安居室内,也可以理解为女子被囚于室中。其次,代词、介词、连词等没法会意,很多抽象的意义也没法会意。例如代词“我”、介词“以”、连词“而”怎么会意?“漂亮”的“漂”、“冲锋”的“冲”怎么会意?还有,会意字不能表音,记录语言仍有不便。在造字量方面,尽管较象形、指事有大幅度增加,但仍然有一定的限度。社会在进步,语言在丰富,人们需要有新的造字法来满足记录和表达语言的需要。形声造字法的产生打破了这些局限,语言中一些不能用象形、指事和会意方法记录的词,都可以用形声的办法造出新字来记录。

4.形声

《说文·叙》:“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事兼指事之事,象形之物,言物亦事也;名即古曰名今曰字之名。譬者,谕者。谕者,告也。以事为名,谓半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江河之字,以水为名;譬其声如工、可,因取工可成其名。”形声的“形”字如果当作形讲,那就和郑众的“谐声”,班固的“象声”意义是一样的。如果当作“形符”讲,表示这种构字法一半是形符,一半是音符,就和“象声”、“谐声”的意义不同了。形声的方法就是给“形符”谐上一个“音符”,是一种注音的作用。形声字由“形”和“声”两部分构成:“形”即形旁,也叫形符或意符,形旁表示形声字的意义类属,是形声字的表意成分;“声”即声旁,也叫声符或音符,声旁表示这个形声字该怎么读,它是形声字的表音成分。例如“唱歌”的“唱”:“口”是形旁,表示“唱”是口的动作;“昌”是声旁,表示“唱”的读音。再如“怀抱”的“抱”:“手”是形旁,表示“抱”和手有关;“包”是声旁,表示“抱”的读音。

(1)形声字的结构类型

唐代贾公彦在《周礼·保氏》的疏文中总结了形声字的六种主要形式,为历代汉字学家所认可,因为它反映了形声字形符与声符位置的基本情况:

左形右声,如:江、钉、校、理、株;

右形左声,如:攻、顶、鸠、胡、期;

上形下声,如:空、亭、草、耄、简;

下形上声,如:恐、婆、裟、基、辜;

内形外声,如:哀、辩、问、闻、仇;

外形内声,如:裹、園、匱、衷、術。

(2)分析形声字应该注意的问题

形声字形符和声符的位置是约定俗成的,多种多样的,上列六种形式只是形声字的基本类型,有些形声字在隶变之后,形体发生了变化,不易分析,因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分析结构层次

有些形声字表面看来非常复杂,是由许多个元素组成的,于是出现了所谓“多形”、“多声”的现象。如按照许慎《说文》的分析,有些字却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声旁或形旁。例如:

碧:《说文·玉部》:“碧,石之青美者。从玉、石,白声。”此字二形一声。

寶:《说文·宀部》:“寶,珍也。从宀、从王、从貝,缶声。”此字三形一声。

竊:《说文·米部》:“竊,盗自中出曰竊。从穴、从米,禼、廿皆声。”此字二形二声。

正因为《说文》中如此分析个别形声字,于是后来有些人加以发挥,分形声字为“一形一声”、“二形一声”、“三形一声”、“四形一声”、“一形二声”、“二形二声”等几类,如朱宗莱的《文字学形义篇·形篇》。这种分析是错误的,因为形声字是由形符和声符两部分组成的,因而不管一些字表面上看有多么复杂,分析时仍然应该分为二部分。上举“碧”字当从“石”、“珀”声,“寶”当从“”、“缶”声,“窃”当从“穴”、“禼”声,都是一形一声的形声字。再如:

甫:从用,父声;

尃:从寸,甫声;

溥:从水,尃声;

薄:从艹,溥声;

欂:从木,薄声。

②形符和声符的位置反常

同一个部首,在形声字中有时为形符,有时为声符,应该注意区分。例如祖、福、祥等都是以示为形符,但是表面上与它们结构相似的视、祁二字却以示为声符。再如阁、闺、闾等都以“门”为形符,而问、闻、闵等却以“门”为声符。

③形符和声符不能按照自然结构分析

所谓自然结构是指形声字表面上的分合关系。例如“徒”,从表面上看,似乎分为“彳”和“走”两部分,但它的造字结构却应是从辵土声。这类字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A.形符偏于一隅,如:

條、修、脩:分别从木、犬、肉,攸声;

载、栽、哉:分别从车、木、口,声;

佞:从女,仁声;

颖:从禾,顷声。

B.声符偏于一隅,如:

旗、施、旌:都从,分别从其、也、生声;

徒、徙、從:都从辵,分别从土、止、从声。

C.形符居于声符中间,如:

辯、辨、辮:分别从言、刀、糸,辡声;

哀:从口,衣声。

D.声符居于形符中间,如:

裹、衷、裏:都从衣,分别从果、中、里声;

戚:从戉,尗声。

E.声符和形符互相穿插,分合离奇,如:

游:从,汓声;

随:从辵,隋声;

赖:从贝,剌声。

④省形和省声

为求书写上的简便和结构上的平衡,部分形声字有省略形符或省略声符的现象。形声字省略形符的现象叫“省形”,省略声符的现象叫“省声”。如“星”,下部声符是“生”,上部是“日”,其实形符是“晶”的省略,“星”字甲骨文作,形符是“晶”,现在“星”字省去了“晶”中的两个“日”,这就是省形。再如“狄”字本来是从犬,亦声,“亦”省略了像人双臂的笔画,这就是省声。再如:

省形者:晨:从晶省,生声;

籑:从食省,算声;

耆:从老省,旨声。

省声者:珊:从玉,删省声;

觉:从见,学省声;

岛:从山,鸟省声;

粱:从米,梁省声。

⑤亦声

一般情况下,人们都以为形声字只有形符具有表意功能,却忽略了部分形声字的声符还有表意功能。形声字的音符有两类,一类是无义的,占绝大多数,一类是有义的,这就造成声兼义的亦声字。《说文》中常出现“亦声”这个术语来表示这类亦声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凡言亦声者,会意兼形声也。”例如“婚”,《说文》:“婚,婦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声。”这种在黄昏时分女方才入夫门拜堂行婚礼的习俗至今仍在一些地方沿用。又如“坪”,《说文》:“地平也。从土,从平,平亦声。”由“土”和“平”会意而成,土很平之处就是坪,而“平”同时又表示读音。再如下面一些亦声字:

姓,从女从生,生亦声;

娶,从女从取,取亦声;

汐,从水从夕,夕亦声;

功,从力从工,工亦声;

伙,从人从火,火亦声;(古代兵制,十人一锅同火做饭,同火之人即为伙伴)

均,从土从匀,匀亦声;

旱,从日从干,干亦声。

声符兼义的现象,古人很早就注意到了,东汉许慎标注为“亦声字”,到了宋代,王圣美创立了“右文说”。所谓“右文”,指形声字的声符。“右文说”即指从声符寻求字义的一种学说。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记载:“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以为古文。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之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可见“右文说”与“亦声字”的说法有相通之处,不过它所主张的“声符表意”的范围很大,不限于单字。

“右文说”看到了形声字中部分声符表义的现象,有其合理的因素。如“尧”本义是崇高,《说文》:“尧,高也。”以“尧”得声字,如跷、骁、翘、饶等,都含有高大的意思:“跷”是把脚抬高,“骁”是良马,“翘”本义是鸟尾上的长羽毛,“饶”有多、饱义。“奇”本义是奇异,《说文》:“奇,异也。”以“奇”得声的字,如崎、琦、绮等,都多有奇异之义:“崎”指山路不平,“琦”指珍奇之玉,“绮”指有文采的珍异丝织物。刘师培先生在《文章原始》中说:“古代文字,只有右旁之声,而未有左旁之形;后世恐其无以区别也,乃加以左旁之形以为区别。故右旁之声,纲也;左旁之形,目也。”可见“右文说”的确有一定的道理。掌握了这个规律,我们可以“因声求义”。

“右文说”是宋代人研究形声字的一大突破,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赞同。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右文说”也有缺陷:夸大了声旁的表意作用,认为所有形声字的声旁都是表意的。因为声符有表义的,也有不表义的,不可一概而论。只要稍加分析,就不难看到,并不是所有的形声字的声旁都有表义作用。如“把”从“巴”得声,“沐”从“木”得声,“晚”从“免”得声等,这些字的声旁本身也有意义,但在这几个形声字里只起单纯的表音作用,和形声字的字义毫不相干。同时,“左形右声”的结构形式也不能概括全部的形声字。所以,我们对“右文说”应当有全面的、正确的认识。

总之,形声造字法的产生使得汉字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使得汉字由表意文字过渡到表意兼表音的文字。语言中一些无法用象形、指事、会意造字法创造汉字来记录的词,都可以用形声的办法创造新字来记录。三千多年来形声字数量不断增加,根据学界统计,在甲骨文中,形声字占29.34%;小篆中,形声字占86.29%;楷书出现后,形声字占93.87%。直到今天,形声仍然是最常用的造字方法,如给化学元素创造的汉字“镁”、“氦”等。形声造字法的发明,在汉字发展史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5.假借

《说文·叙》:“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说文》“六书”的次第,假借排在最后,但并非指其发生较晚,乃因它是以不造字为造字,或者说只是消极造字的缘故。许慎的解说,兼文字的形音义三方面而言。“本无其字”指形,是说假借字的本字原来是没有的,“依声”是指音,“讬事”是指义,即靠同音字以寄托其意义。这是因为社会发展,文化和思想进步,需要能够充分表达语言的文字工具。而作者就借用那些“指事,象形与会意”的图像文字,记录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意见。按照一般文字的发展趋势,到了这个阶段,多规定采用少数形体作为字母来拼音的路线,而汉字却走向利用较多数量的符号来假借的路线,这就是古物刻画之辞所以难明而先秦两汉之书难读的原因。

关于假借,孙诒让说得好,他说:“天下之事无穷,造字之初,苟无假借一例,则逐事而为之字,而字有不可胜造之数,此必无穷数也,故依声而托事焉,视之不必是其字,而言之则其声也,闻之足以相喻,用之可以不尽,是假借可救造字之穷而通其变。”假借的起源和作用,他很中肯地说明白了。

《说文·叙》给假借下了定义后,举例说“令长是也”,这两个字却是字义的引申。令,《说文》:“令,发号也。从亼、卪。”甲骨文作,从亼、人,集众人而命令之也,以发号为本义。引申为县令的“令”,令兄的“令”。长,《说文》:“长,久远也。”甲骨文作,像手拄拐杖的长发老人,把手中的拐杖变为匕(化)。本义当是长(zhǎnɡ)者,年纪大的人。“长”(chánɡ)“久远”皆引申义。

当然也可算在假借的范围内,但还不是纯粹的“依声讬事”。字义引申的用法是普遍现象,差不多个个字都有的,如果假借只是某个字的“依义引申”,许慎又何必说“依事讬事”?所以假借一定是“同音假借”为主,就是说本无其字而不另造,只依靠语言中相同的声音,而假托此字以寄同声异义的“事”,“令长”固亦是也。这种假借字简直就是音标了。

如:东,本是象形字,像囊橐之形,甲骨文作,两端乃束余绳索之形,金文作,假借为方位之名。

易,金文作,像四脚蛇。假借为锡(赐),小篆作,都不像四脚蛇(蜥蜴)了。后来假借为“难易”字,久假不归,遂更注虫旁于易作“蜥蜴”专字,于是借义行本义废。

何,《说文》:“何,儋也。从人,可声。”实则甲骨文作,金文作,均像负荷之形。徐铉曰:“儋何即负何也,借为谁何之。今俗别作担荷,非是。”今经传中唯《易》、《诗》犹用何字本义。如《易·大畜》:“何天只衢。”(受天之佑)《诗·商颂·玄鸟》:“百禄是何。”(蒙受天予百福)至《左传》、《论语》,则已以荷为何。如《左传·昭公七年》:“其子弗克负荷。”(他的儿子不能承受担当);《论语·微子》:“以杖荷蓧。”(用杖扛着除草用的筐子)今用假借义。

则,《说文》:“则,等画物也。从刀、从贝。贝,古之物货也。”张舜徽云:“古以金刀龟背为弊,轻重多少,各有等差,则字从贝从刀,而法则之义出焉。”今借为虚词。

焉,《说文》:“焉,鸟,黄色,出于江淮,象形。”段注云:“焉鸟,今未审何鸟也,自借为词助,而本义废矣。”

假借字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有两种后果。

一种是某些词本无其字,假借字一直归它使用。如:

“也”,《说文·乁部》:“也,女阴也。象形。”金文作,实则为古“匜”字,王筠《文字蒙求》:“也,古匜字。沃盥器也。”周代以后一直充当语气词。

至于假借字是否还同时表示本义,也有两种情况:

有的假借字被借用以后,又改头换面以新的面貌表示本义。如:

莫,本义为昏暮,《说文》:“莫,日且冥也。”假借为否定性无定代词后,又加“日”旁作“暮”表示本义。

然,本义为燃烧,《说文》:“然,烧也。”假借为代词或形容词词尾后,又加“火”旁来表示它的本义。

有些假借字被借用后,它的本义仍用它来表示,也就是说,它兼有表示本义(包括引申义)、假借义的功能。如:

之,本义为往,到某地去。《尔雅·释诂上》:“之,往也。”假借为代词或连词,但仍用来表示本义,《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夫,本义为成年男子,《说文》:“夫,丈夫也。”假借为指示代词,但仍用来表示本义,《孟子·梁惠王上》:“内无怨女,外无旷夫。”

一种是假借字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为了区别,不是为假借字的本义另造新字,而是为假借义另造新字。为假借义另造新字的办法通常是在假借字的字形上增加跟假借义有关的形符变成形声字。如:

乌,本义是乌鸦,鸟名。《说文》:“乌,孝鸟也。象形。”假借来表示感叹词“乌呼”,孔子曰:“‘乌,呼也。’取其助气,故以为乌呼。”这种用法的“乌”后来加形符“口”作“呜”,即成了专门用于表示感叹词的字了。

与,本义党与,朋党。《说文》:“与,党与也。”常借用来作表示疑问的语气词,如《论语·季氏》:“是谁之过与?”为了区别,后来另外在“与”的基础上加形符“欠”作“欤”专表语气词。

传统训诂学研究的对象是以先秦两汉为主的古代文献,为了正确解释词义,必须处理由于汉字差异造成的词义隔阂,词义和字形是密切结合的,而这种结合关系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训诂家不得不对古代文献中妨碍解释文义的文字作一些清理,从字形规范上指出古体、异体、坏字、形讹,从字义规范上指明古今字词结合的交叉变化。通假处理中以规范字释通假字,是具有“是正文字”的性质的。规范字也称正字。自《说文》书出,正字一般就指《说文》中的字,假借字包含许多复杂的文字现象,它既不是通假,也不能代表上古文字的某种规律,这一点我们应该有充分的理解。

假借不造字,这是就不出现新的形体说的,但是不可否认它是造词的,也就是造字的媒介,形声字的出现与它有直接的关系。假借不造字,它却完成了建立真正文字的任务。前期的图画文字,记事文字,只能说是原始文字,经假借这股东风一吹,它们进入了记言时期。还是那些教材——象形,指事,会意,一经假借就变成了记录语言的工具,使语言文字化了。这种借字音的办法,就是假借,正是“视之不必是其字,而言之则其声也,闻之足以相喻”。

文字是代表语言的,未有文字,先有语言。文字之初是绘形的,也就是图画。给图画一定的读音,才算是文字。所以原始的文字是表形文字——包括象形、指事、会意。等到这类字达到一定数量,比如说1500个左右,便可通过假借表达语言了。表形文字是以所表的形体为根据的,它的本意可以按形体求得。1500个字,从字数到表达的意义看,都是非常有限的,可是记录起语言来,还是无碍的,因为可以写同音字。这就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假借”。“假借”是表形文字的功能,也是必需的趋势,是表形文字发展的规则。因此,我们说3300年前的甲骨文,已经是很成熟的文字,标志就在甲骨文里有相当数量的假借字。

6.转注

《说文·叙》:“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这里的“类”,应理解为事物之类,也就是记录事物的文字之“类”。从类聚的文字中,抽出共有的部分,这就是部首。因为《说文》是以部首体现事物的属类。部首从“一”开始,到“亥”结束。许冲说:“其建首也,立‘一’为始,毕终于‘亥’。”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建类一首”,就是“建立事类,画一部首”。

社会不断发展,语言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表形文字为适应新情况,不仅把绘形简化了,而且把笔画也线条化了,这是很大的改革。进一步由表形趋向表音(假借)。但假借太多,易生歧义,加以方言干扰,问题就更多了,于是就给假借字注上属类的代表字。这样一来,字形虽然复杂了些,但有声有义,读起来极易听懂,看起来也一目了然,的确是一大进步。一般文字发展到“依声托事”的阶段,就走向拼音文字的道路,规定少数形体作为字母,以托无尽的语言,汉字发展到这个阶段,却用注形表义的办法来补救假借字的缺点,变兼职为专职,这加注的形体,就是义类代表字——部首,它使假借字所表的意义在属类上是相同的。“同意相受”,是指部首给假借字授以义类标志,假借字容受这种标志。

这种在假借字上标注义类,注释意义的办法,就是“转注”。转注的作用,在于增加字形上的义类特征,使假借字的兼职功能同时具有专职的标志。如果说,表现本义的表形文字容易记认,那么,转注字带有义类标志,记认起来,也是比较容易的。

现在我们分析《说文》所举的转注例子,“考老是也”。《说文》说“考,老也。从老省,丂声。”这不就是形声字吗?不错,但并非谐声的形声字,而是注义的形声字,古文字中“考”也作“丂”,如司土司敦“厥丂”、“齐丂”、“皇丂”等,“丂”字《说文》说是“气欲舒出,勹上礙于一也。”丂是个指事字,读音是kǎo,这kǎo音在语言里也指老,寿考之义。“厥丂”,“皇丂”,“文丂”,都含有“老”的意思,但都不从老,可见“丂”就是个假借字,但是免除歧义,便于区别,加注义类代表字“老”于其上。这就是同意相受,是“丂”要容受“老”这个表意偏旁,而“老”是授予义类标志的部首。这样相受的结果,从结构上看,就是形声字,但只能说是谐义的形声字。这类形声字,当是早期的形声字。后来调转过来,给建类表义的偏旁,谐上一个表音字,这才是《说文》所说的形声,也就是谐音。

“转注”在六书中是个症结,自《说文》以来,解者纷纭,各以领会阐述其意,未见的中,何以至此?因《说文》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各有书法,而“考”之书法为从老省,丂声,是亦形声也,可见转注字既在形声中。然则如何寻得,条件怎样?很少有人回答,绝大多数学者,仅就定义与示例的寥寥数字上做文章,自唐以来,约80家,越搅越浑,甚者以派系之私为准,师徒相承,侵入试场,这是不公平的。

以上是从“六书”的观点分析汉字结构的,现行汉字,90%是形声字,论定汉字的性质,理应以形声字的特点为主,形声文字的体系,是根据汉语的特点和政治、地域条件制造并完成的。

三 汉字的变异

汉字的形体变异,是指汉字在记录语言中的某个词时,在同一时代采用了不同的字形,或者同一个词在不同时代采用了不同的字形,或者不同的词写成了相同的字形等这样一些导致汉字繁复多样的现象。这种现象给阅读古书带来一定的困难。在这节里,我们讨论古今字、异体字、繁简字、假借字这几种造成汉字形体变异的现象。

(一)古今字

“古今字”这个术语,最早见于东汉郑玄的《礼记注》。《礼记·曲礼下》有“予一人”,郑玄注:“余,予,古今字。”清代段玉裁在为《说文解字》“谊”字作注时,说过这样几句话:“凡读经传,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段玉裁的话可概括为二层意思:(1)古今是相对的概念,时代在前的为古,时代在后的则为今;(2)古今字是指同一个词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写法,时代靠前的字形是古字,时代偏后的字形是今字。这就是“随时异用”的意思。

1.古今字形成的原因

古今字是如何产生的呢?在上古时代,特别是先秦时代,汉字的数量有限,为了记录更多的语词,古人往往让一个汉字身兼数职,即选取一个已有的同音字来代替要为新词制造的书写符号。这样一来,同一个字形就被用来表示众多的义项——除了表示本义,势必还用于表示引申义和假借义。后来,为了区别不同的用法,另行制造一批新字,以求一字一职,分理别异。人们把原来的字称为“古字”,把后来新造的字称为“今字”(或“后起字”)。由此可见,上古字少,后来为了区别用法不断分化是造成古今字产生的主要原因。细分有如下几种情况:

(1)古字借为他用,又为它的本义造今字。例如:

然—燃

“然”字本义为燃烧。《说文》:“然,烧也。”后来“然”常被借作代词(“这样”)、转折连词(“然而”)的用法,于是就再加“火”字形成今字“燃”,专门用来表示本义,古字“然”则经常用来表示假借义。

类似的例子再如(前为古字,后为今字):

队—坠 须—鬚 它—蛇 莫—暮 正—征 段—锻

匡—筐 或—域 韦—围 县—悬 孰—熟 其—箕

何—荷 或—国 自—鼻 止—趾 新—薪 帝—蒂

(2)为古字的某一引申义造今字。例如:

昏—婚

“昏”字本义是日落黄昏,《说文》:“昏,日冥也。”因为上古在黄昏举行婚礼,故引申来表示结婚之义,如《诗经·邶风·谷风》:“宴尔新昏,不我屑以。”后来给古字“昏”左边加“女”旁成今字“婚”,来表示“结婚”这一引申义。

类似的例子再如:

解—懈 贾—价 奉—捧 家—嫁 士—仕 五—伍

十—什 赴—讣 告—诰 支—肢 道—导 说—悦

反—返 禽—擒 见—现 坐—座 知—智 火—伙

(3)古字用于表示本义,又为它的假借义造今字。例如:

采—綵、彩

“采”的本义是摘取,《说文》:“采,捋取也。”在上古,“采”字同时被假借来表示“彩色”和“彩绸”义。为了区别,于是就在古字“采”的基础上分别加了“彡”和“糸”两个形旁,形成今字“彩”和“綵”来表示“采”的这两个假借义。

类似的例子再如:

辟—避 厌—餍 与—欤 涂—途 齐—斋

(4)古字用于表示引申义,又为它的本义造今字。例如:

要—腰

“要”的本义即腰,《说文》:“要,身中也。”“身中”即腰,像一个人两手叉腰之意。如《墨子·兼爱》:“昔楚灵王好士细要。”引申为关键、重要,如《淮南子·主术》:“次治之要也。”后来为了区别,在古字“要”左边加肉旁(“月”为“腰”)来表示本义,这样一来,“要—腰”就成了古今字。

类似的例子再如:

州—洲 益—溢 责—债 景—影 丞—拯 原—源

2.古今字的构成

古字和今字一般都有造字相承的关系。古字因身兼数意,需要另造今字来分担其意;今字又以古字的形、音、义为基础,小有变化,以区别于古字。换句话说,古今字在形体上大多数有某种联系。从上面讲的例子,可以归纳出古今字之间的几种结构关系:

(1)给古字增加形旁形成今字。如:

反—返 为—伪 禽—擒 匈—胸 属—嘱 共—供 展—辗 竟—境 孙—逊弟—悌 孰—熟 匡—筐 衰—蓑 其—箕 冥—暝 知—智 写—泻 曾—增景—影 县—悬 见—现 耆—嗜 章—彰 止—趾 辟—壁 辟—劈 队—坠莫—幕 或—域 坐—座 受—授 取—娶 契—锲 希—稀 火—伙 求—裘文—纹 内—纳 卒—猝 度—渡 申—伸 免—娩 顷—倾 直—值 田—畋

增加形旁形成的今字为数最多,是古今字形成的最主要的方式。

(2)给古字增加声旁形成今字。这种方式形成的今字较少,如:

自—鼻 网—罔

(3)改换古字的形符形成今字。如:

敛—殓 说—悦 赴—讣 错—措 邪—耶 没—殁

祝—咒 唱—倡 张—胀 振—赈 滑—猾 疏—梳

(4)古字略加变形而成为今字。如:

大—太 不—丕 母—毋 陈—阵 閒—间 气—乞

(5)形体上无关的古字和今字。如:

亡—毋 身—娠 兽—狩 华—花 辠—罪 阳—佯 矢—屎

今字在产生以后,古字并未被今字所代替而淘汰。因为今字所代替的只是古字所担任的几个职务中的一个,古字还有其他的任务需要继续担任,甚至还会增加新的任务。比较而言,古字承担的意义较多,今字承担的意义较少。例如“贾”和“价”是一对古今字,“贾”在古代的意义主要有:①买;②贩卖;③商人;④求取;⑤价格。“价”字产生后,“贾”所转借给“价”的只是它所承担的几个意义中的一个,即将“价格”一义转借给“价”,其他意义则仍然由“贾”承担。

(二)异体字

异体字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异体字指读音和意义完全相同,在古书中可以通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形体的字。广义的异体字除了包括狭义的异体字外,还包括文献中通用的假借字和古今字。我们此处讨论的异体字指狭义的异体字。

古人称异体字为“或体字”,《说文解字》称异体字为“重文”。由于异体字读音和意义完全相同,因而,异体字在书面上,应该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替换,而不致发生歧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

1.异体字产生的原因

异体字产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汉字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汉字结构复杂,汉字和汉语不能密切结合,这是造成一字多体的根本原因。使用汉字的人数多、地域广、时间长,文字的制作不是出自一人之手,人们在不同的时间和地域造字,由于构思不同、取材有别,加上汉字有多种造字方式,汉字的各个组成部分相对来说有一定的灵活性,因而,语言中的同一个词,就可能造出结构不同的字来。这样一来,汉字系统中就出现了大量的异体字。

2.异体字的类型

(1)从使用频率看,异体字可分为两类:

①两者均常用的异体字

两个字同样常见,使用频率不相上下。例如:

咏—詠 岳—嶽 凭—憑 垄—垅 韵—韻 睹—覩

唇—脣 线—線 歎—嘆 雞—鷄 剩—賸 猿—猨

②一个常用另一个罕见的异体字

这类异体字一个使用频率较高,一个相对用得少些。例如:

地—墜 俯—頫 软—輭 笑—咲 哲—喆 野—埜

罪—辠 照—曌 蚓—螾 坤—堃 时—旹 協—叶

这几组异体字中,“—”号前面的使用频率较高,“—”后面的使用频率较低。

(2)从形体结构看,异体字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造字方法不同形成异体。

有的异体字的造字方法不同。如“泪”字从目、从水会意,为会意字;而异体“淚”从水、戾声,为形声字。与此相似的又如:

艸(象形)—草(形声) 鬲(象形)—膈(形声)

刅(指事)—创(形声) 岳(会意)—嶽(形声)

灾(会意)—烖(形声) 埜(会意)—野(形声)

阳(会意)—陽(形声) 姦(会意)—奸(形声)

淼(会意)—渺(形声) 磊(会意)—磥(形声)

②都是形声字,形符不同而形成的异体。

这类异体字都是形声字,声符相同,只是改换了意义相关的形符。例如:

哗—譁 猫—貓 误—悞 睹—覩 溪—豀 绔—袴

咏—詠 遍—徧 辉—煇 径—迳 侄—姪 迹—跡

③都是形声字,声符不同而形成的异体。

这类异体字都是形声字,形符相同,只是改换了当时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声符。例如:

袴—裤 烟—煙 蚓—螾 筒—筩 猿—猨 梅—楳

臆—肊 踪—蹤 线—線 笋—筍 吃—喫 粮—糧

④形声字形符声符都不相同而形成异体。

这类异体字数量较少。例如:

村—邨 诉—愬 剩—賸 视—眂 迹—蹟 暖—煗

⑤偏旁位置不同形成异体。

这类异体字只是偏旁的相对位置不同而形成的异体。例如:

惭—慙 群—羣 期—朞 峰—峯 胸—胷 嚣—嚻

案—桉 垄—垅 够—夠 秌—秋 和—咊 翅—翄

⑥笔画略有不同而形成异体。

册—冊 吴—吳 冉—冄 皂—皁 别—別 冰—氷

异体繁多是汉字长期发展的结果。早在殷商时代的甲骨文、金文中就有大量的异体字。战国时代诸侯割据,“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现象就更加严重。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车同轨,书同文”的政策,对文字进行过规范化的工作,但也没有能限制得了异体字的继续产生和使用。此后,人们进行过多次整理异体字的工作,但是一直到近代,异体字仍然繁多。异体字是一种消极的文字现象,因为异体字的普遍存在,增加了阅读古书识字的负担,成为阅读古书的障碍。新中国成立后,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1955年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了一批异体字,规定了汉字简化之前的规范写法。“异体字表”公布后,又经过了三次调整,成了我们现在使用汉字的重要规范之一。已经废除的异体字,在我们平时的交流中不再使用,但学习和研究古代汉语,阅读古代文献,必须具备一些有关异体字的知识,熟悉它的各种情况。因此,我们必须对异体字有所了解。

(三)繁简字

异体字着眼于字的形体的不同,而繁简字则着眼于字的笔画的多少。记录同一个词的两个字,笔画繁杂的是繁体字,笔画简单的是简体字。一组异体字中,笔画繁复的可看做是繁体,笔画简单的可看作是简体,繁体和简体也是相对而言的。如果着眼于字的形体的不同,那么,大多数繁简字也可看作是异体字。繁体字和简体字具有对应关系,掌握了繁简对应关系,就可以由今知古。

汉字形体发展的总趋势是简化,这是汉字发展的历史规律。简体字最远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时代,金文里边也有许多简化字,可以说,简体字与汉字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因此,不能认为凡是简体字就必定是现代的。今天我们正式使用的简化字,有许多就是直接采用了古代的简体字。例如,声—聲、怜—憐、夹—夾、扑—撲、宝—寶、齐—齊、尽—盡、朴—樸、干—幹、晒—曬、痒—癢、烛—燭、笔—筆、画—劃、籴—糴、粜—糶、类—類、纵—縱、阴—陰、余—餘、坟—墳、听—聽、双—雙、恋—戀等。但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繁简字”有其特定的含义。“简化字”特指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文化部、教育部、文改会《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又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和局部调整)所颁布的简化字;“繁体字”特指与简化字相应的繁写楷书字体。

1.简化字的来源

汉字在其发展的各个阶段都不断地进行着笔画的简化,因此简化字的来源比较复杂。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古字,包括古本字、古同字、古异体字,如:

雲—云 氣—气 無—无 從—从 捨—舍 禮—礼 網—网

(2)俗体,即虽然不是最古,却在群众中流传已久的传统简体字,如:

體—体 蠶—蚕 遷—迁 燈—灯

(3)草书楷化,如:

車—车 門—门 為—为 會—会 樂—乐 當—当 堯—尧

(4)简省某些成分,如:

盤—盘 廠—厂 點—点 誇—夸 術—术 習—习 鄉—乡

(5)简单符号代替复杂笔画,如:

歡—欢 鷄—鸡 趙—赵 劉—刘 鄧—邓 對—对

聖—圣 這—这 慶—庆 鳳—凤 僅—仅 漢—汉

(6)新造形声字,如:

擔—担 審—审 認—认 態—态 遠—远 竄—窜 戰—战

(7)新造会意字,如:

寶—宝 陽—阳 滅—灭

(8)同音替代字,如:

幾—几 薑—姜 餘—余 麵—面 穀—谷 臺、檯—台

使用简化字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书写,但是不少简化字打破了原来的形体构造,因而不能再用六书进行分析了。

2.繁体字与简化字之间的对应关系

阅读古书,必须要掌握繁体字;要掌握繁体字,必须了解下面几个繁体字和简化字之间的对应关系。

(1)同形字

有的简化字与古籍中的某个字字形相同,但实际上是读音和意义均不相同的两个字,这样的两个字叫同形字。例如“適”(shì),《说文》:“適,之也。……宋鲁语。”本义为往,乃古代宋鲁方言,古籍中常用为副词,表示恰好,正好。“适”(kuò)《说文》:“疾也。……读与括同。”本义为疾速,古籍中常用作人名,如“南宫适”。“適”简化后与“适”同形。再如:

寧—宁

寧(nìnɡ),《说文》:“寧,愿词也。”本义为表示“宁愿”、“宁可”的虚词,古籍中常用来表示“安寧”之义。宁(zhù),《说文》:“宁,辨积物也。象形。”本义为分别积聚物体的器具,像柜橱之形。“寧”简化后与“宁”同形。

臘—腊

臘(là),《说文》:“臘,冬至后三戌,腊祭百神。”本义为国君在年终用猎品祭祀祖先。腊(xī),《广雅·释器》:“腊,脯也。”本义为干肉。“臘”字简化后与“腊”同形。

蟲—虫

蟲(chónɡ),《说文》:“蟲,有足谓之虫,无足谓之豸。”古代对一切动物的统称。如“毛蟲”指兽类,“羽蟲”指鸟类,“介蟲”指龟类,“鳞蟲”指鱼类,“倮蟲”指人类。后来“蟲”多指昆虫。“虫”(huǐ),《说文》:“虫,一名蝮,博三寸,首大如擘指。象其卧形。”“虺”的初文,本义为毒蛇。古书中很少独用,一般在形声字中充当形符。“蟲”字简化后与“虫”同形。

这种类型的字还有:蠟—蜡、葉—叶、勝—胜、術—术、廣—广、廠—厂等。

(2)同音替代字

有些繁简字,意义上毫不相干,只是由于声音相同,在简化过程中,选取了笔画简单的,废弃了笔画繁难的,从而把古书中本来有区别的两个(或几个)字,归并为一个字。这样的字叫同音替代字。如“後”與“后”:“後”,《说文》:“後,迟也。”表示先后。《论文·子罕》:“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後”是方位词,指位置在后。“后”,《说文》:“后,继体君也。”表示君主。后来表示君主的妻子。《史记·孝景本纪》:“孝文在代时,前后有三男。”“前后”指前一个皇后。简化字规定“后”代替“後”,兼表两个字的功能。再如:

幾—几

幾,《说文》:“幾,微也,殆也。”本义为隐微、危机,特指细微的迹象,事情的苗头或预兆。几,《说文》:“几,踞几也。象形。”本义为蹲踞在地的矮小的几案。简化后规定用“几”代替“幾”,“几”则兼有了两个字的功能。

醜—丑

醜,《说文》:“醜,可恶也。”《段注》:“非真鬼也,以可恶,故从鬼。”本义为丑陋可恶。丑,《说文》:“丑,纽也。十二月,万物动,用事。”甲骨文、金文中表示地支的第二位。古代以干支记时,一日之中,晨一时至三时为丑时;一年之中,夏历十二月为丑时。汉字简化后用“丑”代替“醜”。

这种类型的字还有:僕—仆、穀—谷、裏—里、餘—余、饑—饥、鬥—斗、徵—征等。

(3)几个字共简为一个形体

繁体字和简化字,大多是一对一的关系,如辦—办、還—远,但是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繁体字简化为同一个简化字的情况。如“發”和“髮”都简化为“发”。一对一的关系比较简单,阅读用简化字排印的古书时,不会发生混误,只要记住简化字相应的繁体字就可以了。几对一的关系则比较复杂,不仅要记住与简化字相对应的几个繁体字的形体,还要了解各个繁体字的不同含义,这样才能在阅读时正确理解文意。如:

①射者正已而后發。(《孟子·公孙丑上》)

②虽被髮冠缨而救之,可也。(《孟子·离娄下》)

例①的“發”是“发”的繁体字,表示射箭。例②的“髮”是“发”的繁体字,意思是头发。

又如:

曆(曆法)、歷(經歷)—历

盡(盡頭)、儘(儘管)—尽

獲(獵獲)、穫(收穫)—获

臟(臟腑)、骯(骯髒)—脏

復(反復)、複(複雜)—复

纖(纖細)、縴(縴繩)—纤

鐘(鐘鼓)、鐘(一种容器)—钟

臺(高臺)、檯(檯榭)、颱(颱風)—台

昇(昇起)、陞(陞級)、升(一种容量)—升

乾(乾濕)、幹(才幹)、榦(樹榦)、干(干戈)—干

像这种几个繁体字简化为同一个简化字的情况还有不少,此处仅举其一隅。总之,我们必须了解繁简字之间的对应关系,才能有效地掌握它们,才能正确地阅读和理解古代典籍。

(四)通假字

文字之初,字数当然不会很多,所以常常一字而数用。一字数用的办法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是字(词)义引申。即词语由本义到近引申义、远引申义,形成一个词义系统。它们体现的词性可以不同,但词形相同,意义相近或相关。其词性和词义一般通过语序和语境来体现。

二是词类活用。词类活用,从词汇角度看,它是不制造新词的“新词”;从词义角度看,它是不通过词义引申而实现的“词义引申”。总之是增加了旧词的新用法、新意义。但是,这些用法和意义都是临时性的。正是在这一点上,它与词义引申实现了分野(但词类活用、词义引申、词的义项增加,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的。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一些词的引申义的产生、词的义项的增加,或者动词和宾语之间新的搭配关系的形成,通常就是始于这些词的活用,以后才逐渐固定下来的)。

三是文字假借。一般的说法是,假借分两种情况:第一,是指“六书”中的假借,即本无其字的假借,如借表示束物形象的“东”为“东西南北”之“东”;借表示“难鸟”之“难”为“困难”之“难”,等等。《说文》中的“假借”即指此类。此类假借在前面“汉字的构造”部分已经阐明,在此不再赘述。第二,是指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是指本来有表示某种意义的约定俗成的书写形式,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却写了另外一个与此意义不相关的音同或音近的字,这种情况一般叫作“通假”。“本有其字”的那个“字”叫本字;代替它的字叫借字、通假字或假借字。用裘锡圭先生的话说:“本字的定义可以这样下:用来表示它的本义或引申义的字,对假借来表示这一意义的字而言就是本字。从词的角度来看,把一个词作为本义或引申义来表示的字,对这个词的假借字而言就是这个词的本字。”

1.文字通假是古籍里常有的现象

通假现象产生的原因说法不一。我们认为其中固然有古时字数较少,不敷使用,以及古代文化教育多是口耳相授,所以每每写同音代替字等原因在,但更重要的还是由文字记录语言这个本质特征决定的。因此,写同音代替字才会成为古人的一种时尚,文字通假也因此才成为古籍里十分普遍的一种现象。王引之在《经义述闻·序》里引用王念孙的话说:“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则诘诎为病矣。”他说的“假借”,实际上是指“通假”。王引之也在《经义述闻》(“经义假借”条)下说:“至于经典古字,声近而通……往往本字见存,而古本则不用本字而用同声之字。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

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自叙》中也说:“不知假借者,不可与读古书。”清人在传注方面的突出成就,在很大程度上说,就是在破通假字方面的成就。

可以用作“通假字”的字究竟有多少?很难估计。高亨先生《古字通假会典》一书收了将近17000字(不过其中有古今字、区别字、异体字和古代的简繁字等,不限于通假)。可见文字通假在古籍里是多么普遍了。

如“辟”字,《古字通假会典》认为它“通”下列诸字:

通“僻”。如《诗·大雅·荡》:“其命多辟。”

通“譬”。如《孟子·尽心上》:“辟若掘井。”

通“臂”。如《墨子·备城门》:“辟长六尺。”

通“擗”。如《楚辞·九怀》:“寤辟摽兮永思。”

通“避”。如《荀子·荣辱》:“不辟死伤。”

通“闢”。如《汉书·扬雄传》:“惟天轨之不辟兮。”

通“壁”。如《逸周书·时训》:“蟋蟀居辟。”

通“彼”。如《诗·周颂·载见》:“载见辟王。”

通“璧”。如《汉书·古今人表》:“辟司徒妻。”

通“嬖”。如《荀子·儒效》:“事其便辟。”

通“廦”。如《楚辞·离骚》:“扈江离与辟芷兮。”

通“躄”。如《荀子·正论》:“不能以辟马毁舆致远。”

通“褊”。如《荀子·礼论》:“擅作典制辟陋之人说入焉而丧。”

通“弭”。如《礼记·郊特牲》:“有由辟焉。”

通“备”。如《吕氏春秋》:“其为宫室台榭也,足以辟燥湿而已矣。”

通“卑”。如《国语·齐语》:“踰太行与辟耳之溪拘夏。”

通“睥”。如《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辟倪两宫间。”

通“裨”。如《礼记·玉藻》:“而素带终辟,大夫素带辟垂,士练带率下辟。”

通“椑”。如《左传·哀公二年》:“不设属辟。”

由此可见,本有其字的假借,即通假在古籍中非常普遍。既然本无其字的词可以借用同音字来表示,那么,本有其字的词借用同音字来表示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现象了。但是,在我们阅读古籍时,必须加以辨析,才能正确理解文意。

2.文字通假的辨别

我们在阅读古籍过程中,如果碰到用本字本义(以及由本义引申出来的引申义、转义等)都解释不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考虑是不是用了通假字。如:

《庄子·至乐》:“支离叔与滑介叔观于冥伯之丘,昆仑之虚,黄帝之所休。俄而柳生其左肘,其意蹶蹶然恶之。滑介叔曰:‘亡,予何恶?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尘垢也。死生为昼夜。旦吾与子观化而化及我,我又何恶焉?’”

“柳生其左肘”,话说得很蹊跷。解者或曰:“柳者,易生之木;木者,棺椁之象,此是将死之征也。”解释得十分勉强。这时候,我们就有理由怀疑:“柳”是不是用了一个通假字?

其实,这个疑问现在已经不用我们去费脑筋了。郭庆藩的《庄子集释》早就作了明确的回答。他说:

家世父曰:《说文》:“瘤,肿也。”……瘤之生于身,假借者也;人之有身,亦假借也;皆尘垢之附物者也。柳、瘤字,一声之转。

这就巧了:瘤生于身,是假借;人之有生是假借;“柳”之为“瘤”也是假借(通假)。《庄子》原句的意思是说,人类之寄生于社会,犹瘤之寄生于人体。望“柳”文生义,而强加解释,自然难以自圆其说。又如:

《战国策·秦策一》:“(苏秦)说秦王书十上,而说不行。黑貂之裘弊,黄金百斤尽,资用乏绝,去秦而归。羸滕履硚,负书担橐,形容枯槁,面目黧黑,状有归色。”

《论语·阳货》:“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

前引《战国策》文中有两个“归”字,上为“归去”之“归”,读如字;下文“状有归色”,义不可解。求之文义,当为“愧”字的通假字。而《论语》中的“归”则又当为“馈”的通假字。

通过通假字求本字,主要是分析语音关系。从语音上分析通假字与本字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一是双声叠韵字。这一类实际上等于是同音字,只是有些是声调的差别,有些是介音的差别。如“矢”通“誓”。《诗经·风·柏舟》:“之死矢靡它。”又通“屎”。《庄子·人间世》:“夫爱马者,以筐盛矢。”

二是声纽相同或相近的字。如“农”通“努”。《左传·襄公十三年》:“君子尚能让其下。小人农力以事其上。”

但要注意,考证这类通假情况时也应同时考虑到韵部的相近才较可靠。

三是韵部相同或相近的字。如“翼”通“革”。《尚书·多士》:“非我小国敢翼殷命。”

考察这类通假情况时也要考虑到声纽的相近才较可靠。

通过通假字求本字,也可以借助于形体推求。从形体上分析通假字与本字之间的关系,又可以有两种情况:

一是同声符字。这是最常见的。因为段玉裁有“谐声必同部”的结论,所以,只要是同声符字,语音也就一定接近甚至相同,就不用再去考虑是不是双声叠韵什么的了。所以这一条实际也是从语音情况分析的一个补充,如前举“辟”字例。

二是非同声符字。如同声符字中求不出本字,只好仍从非同声符字中求之,如前所举各例皆是。

《黄侃论学杂著·求本字捷术》中说:“大抵见一字而不了本义,须先就《切韵》同音之字求之。不得,则就古韵同音求之,不得者盖已鲜。如更不得,更就异韵同声字求之。”

这是根据语音求本字的常用方法。

解释通假,有时确定本字很难。如《荀子·劝学》:“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

《三国志·魏书·高柔传》:“萧曹之俦,并以元勋,代作心膂。”

新《辞海》上说:“畴”通“俦”,而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畴”字条下说:

许谓耕治之田为畴。耕治必有耦;且必非一耦,故贾逵注《国语》曰:“一井为畴。”杜预注《左传》曰:“并畔为畴。”“并畔”则二井也。

引申之,高注《国策》、韦注《汉书》:“畴,类也。”王逸注《楚辞》:“二人为匹,四人为畴。”张晏注《汉书》:“畴,等也。”如淳曰:“家业世世相传为畴。”考《国语》“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战国策》曰:“夫物各有畴”,《汉书》曰:“畴人子弟”、“畴其爵邑”,王粲赋“显敞寡畴”、曹植赋“命畴啸侣”,盖自唐以前无不用从田之“畴”,绝无用从人之“俦”训“类”者,此古今之变,不可不知也。

又《说文》:“俦,翳也。”段玉裁注:“翳者,华盖也,引申为凡覆蔽之称。……(后来)翳义废而侣义独行矣。……玄应之书曰:‘王逸云:二人为匹,四人为畴。畴亦类也,今或作俦矣。’然则用‘俦’者,起唐初以至于今。”

根据段玉裁的说法,似乎“畴”还更近于是本字。类似这样的情况,我们认为,似乎采取王念孙的做法比较好一些,即说成是“音近义通”,二词都是“类”的意思。虽然含糊一些,但倒谨慎、稳妥,而不一定说成通假。

另外,文字通假一般要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去解释什么是本字、什么是通假字。我们的意见是,重要的是弄清关系,而不是钻牛角尖。如“何”的本义是担荷,借为疑问词之后,其本义借“荷花”之“荷”承担;“邪”本是地名字,后借为“邪正”之“邪”和“语气词”之“耶”。在解释古籍时,这些用法就没有必要再说什么“假借”或“通假”了。还要注意字的源流,如“船埠”的“埠”,宋代以前作“步”,“埠”是后来才造的字。这样解释宋代以前作后代“埠”讲的“步”字时,就不应该说成“通假”(新《辞海》说“通作埠”。《汉语大字典》说“同埠”,均可,而新《辞源》说“通埠”,则欠当)。

3.通假的证明

古籍里的文字通假现象很多,这是一个事实;但正因为如此,说通假才一定要谨慎。不能一碰到什么疑问,就想当然地找一个可以解释得通的字去“通假”一下。这样,书倒是读“通”了,但根据不足,很可能违反语言事实,得出错误结论。这就是说,有用通假字的地方,而用原字去强行解释或用假的“通假字”去强行解释,都是不可取的。为此,我们认为,凡说通假,一定要有相当充分的证据。其证据主要有两点:一是文献依据;二是语音依据。所谓文献依据,常见的有典籍异文以及典籍专注中指明的“读曰”、“读为”、“古字通用”等情况。如《古字通假会典》说“辟”与“僻”通,列举87例;说“辟”与“譬”通,列举20例;说“辟”与“避”通,列举80例;说“伯”与“霸”通,列举72例;说“蚤”与“早”通,列举47例;说“罢”与“被”通,列举64例;说“说”与“税”通,列举27例;说“亡”与“无”通,列举69例等等,都很有说服力。举例来说,如说“首”与“手”通,列举的例子很多,如:

《仪礼·大射礼》:“后首内弦”,郑玄注:“古文‘后首’为‘后手’。”

又《士丧礼》:“载道左首”,郑玄注:“古文‘首’为‘手’。”

又《丧服》:“故父子(假借字)首足也”,《通典·礼二十九》、《后汉书·许荆传》李注引“首”作“手”。

《礼记·檀弓上》:“敛首足形”,《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首”作“手”。《通典·礼四十六》引同。

《左传·宣公二年》:“赵盾士季见其手”,《释文》:“‘手’一本作‘首’。”

又《左传·成公二年》“曹公子首”,《公羊传》、《谷梁传》“首”作“手”。

又《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授手于我”,《孔子家语·正论解》“手”作“首”。

《庄子·达生》:“则捧其首而立”,《释文》:“‘首’一本作‘手’。”

至于语音上的依据,注意要在同时代语音上进行比较(如说上古音同、音近等),其方法可以依据中古反切推上古音,也可以直接利用谐声偏旁,还可以利用类比法,如说“亡”与“无”通,除了异文等各种依据外,“罔”与“无”通,“方”与“夫”、“负”通,“方”、“甫”音转,“相”、“胥”音转等,也都是佐证。关于这一点,可以参阅本书第二章《音韵学》第四节。

4.通假字的读音

关于通假字的读音问题,学者们曾有不同看法。有人主张按借字去读,有人主张按本字去读。我们认为,原则上应该按照本字读音读。因为如果不按本字读,读音和意义之间就失去了联系,也就是文词费解了。举一个最普遍的例子,比如古书里“罢”通“疲”是初中生也知道的,假如我们按借字的读音读成“bà”,那么恐怕就是笑话了。

又如“敦”,本读为“dūn”,如果与某字通假,就读与某同。如:扬雄《甘泉赋》:“敦万骑于中营兮,方玉车之千乘。”“敦”同“屯”,则当读tún。《诗经·豳风·东风》:“有敦瓜苦,烝在栗薪。”“敦”通“团”,则当读tuán。又《大雅·行苇》:“敦弓既坚。”“敦”通“雕”,则当读diāo。《周礼·春官·司几筵》:“每敦一几。”“敦”通“焘”(覆盖),则当读dào。《逸周书·武顺》:“一卒居后曰敦。”“敦”通“殿”,则当读d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