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第2辑·2012)
- 程恩富主编
- 6507字
- 2021-03-25 18:20:51
二 胡锦涛绿色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思想观点和论断,其绿色发展观的主要内容大致有四个方面。
1.绿色和谐发展论
绿色和谐发展论是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绿色发展思想,是科学发展的核心理念。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多次强调:“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5]并在十六大报告中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四大目标之一的重要内容。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思想,把它提升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地位,这是胡锦涛自然生态观和科学发展战略思想的核心理念,是绿色发展的精髓。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第一,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横向发展来看,胡锦涛同志认为,要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整个过程。他指出:“我们要更好地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更加自觉地坚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6]其后,他在论述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发展的整个过程时指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7]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
第二,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纵向发展来看,胡锦涛认为,要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他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整体和谐的社会,要贯穿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8]在这里,胡锦涛同志强调“自然、人、社会”有机整体的绿色和谐发展,它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理论和实践表明,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的基础,并构成整个社会文明体系的基础。因此,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和谐关系,追求人的发展和自然发展相和谐的绿色发展,才能准确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才能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
第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总要求。胡锦涛同志指出:“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自然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9]自然界也是中华民族的摇篮,是中华文明发展的基本条件,尤其是作为人口大国、资源小国、生态弱国的社会主义大国;又是依靠“环境透支”、“生态赤字”等维持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的不和谐、不协调,是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这就是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更加成为以绿色发展为核心内容的科学发展的基本条件。因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中,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规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指导思想和总要求。这就把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纳入科学发展的绿色道路。
2.国策战略绿色论
国策战略绿色论是指不断赋予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生态内涵,把保护生态环境和推进可持续发展切实转入绿色发展的轨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反复强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10]因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切实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切实把推动可持续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并把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和可持续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基本要求。
第一,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发展思想,作为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实施可持续战略的重要理念。胡锦涛指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重要理念,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11]温家宝也指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并强调要“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其后,李克强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09年年会上提出:“中国将继续把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以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3]
第二,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包括生态利益),把坚持人的发展与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融为一体,使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和生态发展即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绿色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传统(即黑色)发展观的历史性超越。正如胡锦涛所指出的,“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样的发展观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14]。因此,他多次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要集中力量先后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温家宝指出:“我们必须把保护环境这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做好,让人们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15]李克强进一步指出:“坚持环境为民,优先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水、空气、土壤污染防治、积极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使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为广大群众创造宜居环境。”[16]
第三,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是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的根本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保障。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17]。这就是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绿色发展。其后,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把这一规定升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原则:“必须坚持科学发展”,“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8]
第四,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黑色增长向以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绿色增长转变。胡锦涛同志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们生存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要彻底改变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19]他还提出:“我们要正确处理好和快的关系,坚持好字优先,加快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方式。”[20]理论和实践表明,这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增长与发展方式,就是绿色经济增长与发展方式。正如温家宝同志所指出的:“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实现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增长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增长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1]
3.绿色文明发展道路论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上,开辟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即绿色文明发展新道路。党的十七大不仅提出了生态文明的科学命题与发展理念,而且明确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这表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鲜明地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上,开拓了社会主义文明理念和马克思主义文明观尤其是自然生态发展观的新境界,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问题尤其是自然生态发展问题的新认识,从而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生态内涵的认识。因此,建设生态文明是科学发展观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涵,集中表现了科学发展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绿色经济本质和绿色发展特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建设生态文明思想,是一种新型的绿色经济发展思想,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绿色经济发展观。
第一,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生态文明观,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化即绿化的发展方向。生态文明的核心和灵魂是实现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自然生态发展。因此,建设生态文明,首先是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然生态发展观。践行这种新的生态文明发展观的首要目标,就是“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22]。保持自然生态的可持续性,其主题与要义是按照自然生态规律的要求绿化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化即绿化。正如胡锦涛所指出那样:“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3]“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要加倍爱护和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规律”[24]。这就告诉我们,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强调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在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繁、协调发展过程中实现经济增长与发展。这样的增长与发展,才是绿色增长与绿色发展。在此,还要指出,当代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认为,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后工业文明,是社会形态和经济形态内在统一的最高的、全新的文明形态。从文明形态对人与自然发展关系的影响而言:工业文明是人与自然分裂与冲突的极不和谐发展的文明,可以称之为“黑色文明”,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绿色文明;工业文明的经济形态,是“黑色经济”,生态文明的经济形态是绿色经济。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理论写入党代会报告,谱写了发展绿色经济与中华文明绿色发展的新篇章。
第二,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取向,就是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即绿色文明发展道路。党的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复强调,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设生态文明,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建设“两型”经济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并把它们都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是走科学发展道路的最主要的基本点。胡锦涛同志指出:“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把它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明确提出来”,加快建设“两型”社会,“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着力抓好的战略任务”等。[25]贾庆林同志在首届曹妃甸论坛发表题为《发展可持续,世界更美好》的主旨演讲中指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把推进绿色增长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基本取向,通过各种可行的调控手段,大力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城市建设,把经济发展进一步引向绿色增长的发展道路”。[26]这就是绿色经济发展道路。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即绿色文明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建设生态文明,形成绿色经济发展方式与发展模式。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和总体要求时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27]这个马克思主义的论断,明确告诉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上彰显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发展理论,就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践中形成与生态文明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是一种生态化的、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它的现实形态和形象概括就是绿色经济模式。为此,李克强同志2009年在节能宣传周活动讲话时指出,“从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加以引导,逐步构建绿色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高效发展”[28]。可见,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绿色经济发展模式,主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形成绿色产业结构;二是转变增长方式,形成绿色增长方式;三是改变消费方式,形成绿色消费模式。
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模式是解决经济发展问题的基本途径和基本方式。理论和实践证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文明形态转型,关键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工业文明的黑色经济发展方式向生态文明的绿色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它的基本内容,就是变革和创新工业文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生态化的、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即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而绿色生活方式的核心是绿色消费方式,这是一种以“绿色、自然、和谐与健康”的文明消费。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的,它是“绿色消费”,是一种“现代消费方式”。
4.国际绿色合作论
国际绿色合作论是指对外倡导绿色合作,努力实现与世界各国的和平发展、共同发展、和谐发展。我国在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基础上,提出“绿色合作”的新的理念、追求、主张与原则,突出表现在我国和美国签署了关于加强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美双方认为,“十年合作框架下的绿色合作伙伴计划所具有的重要性,并承诺加强该计划”,“双方承诺实施承诺十年合作框架下所有现有的五个行动计划,包括清洁电力、清洁高效交通、清洁水、清洁大气、森林和湿地保护”。[29]当前国际绿色合作的重点,“应该大力推动国际新兴产业合作尤其是节能减排、环保、新能源等领域合作,积极培养世界经济的新增长点”,[30]“拓展高新科技、节能环保、绿色经济等新的合作领域”[31]。在加强绿色合作方面,应该“降低人为技术转让壁垒,缩小发展中成员同发达成员的技术差距特别是绿色技术差距,避免形成新的‘绿色鸿沟’”[32]。2009年胡锦涛主席在新加坡会见新加坡国务资政吴作栋时提出中新3个领域深化合作就有2个领域是绿色领域:一是加强两国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合作,共同搞好天津生态城建设;二是同中国地方开展合作,发展绿色经济,探索新的合作模式。[33]由此可见,加强国际绿色合作,探索绿色发展的合作模式,走国际环境保护绿色合作的和平发展、和谐发展的绿色发展道路。
(原载《当代经济研究》2011年第5期)
[1] 胡锦涛:《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六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光明日报》2010年6月8日。
[2] 陈学明:《生态文明论》,重庆出版社2008年版,第22页。
[3] 李克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世界经济健康复苏和可持续发展》,《光明日报》2010年5月10日。
[4] 习近平:《携手推进亚洲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光明日报》2010年4月11日。
[5] 《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95页。
[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学发展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2页。
[7] 同上书,第38页。
[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学发展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7页。
[9] 同上。
[10] 温家宝:《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光明日报》2006年4月24日。
[1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学发展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43页。
[12] 温家宝:《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光明日报》2006年4月24日。
[13] 《光明日报》2009年第3期。
[1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学发展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15] 温家宝:《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光明日报》2006年4月24日。
[16] 《光明日报》2009年第3期。
[17]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光明日报》2006年2月15日。
[18]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光明日报》2006年10月19日。
[1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学发展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7页。
[20] 同上书,第25页。
[21] 温家宝:《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的讲话》,《光明日报》2006年3月29日。
[2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学发展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38页。
[23] 同上书,第1页。
[24] 同上书,第37页。
[2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学发展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45—46页。
[26] 《光明日报》2009年第3期。
[2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学发展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02页。
[28] 《光明日报》2009年第2期。
[29] 《光明日报》2009年第4期。
[30] 胡锦涛:《全力促进增长推动平衡发展》,《光明日报》2009年9月26日。
[31] 《光明日报》2009年11月20日。
[32] 胡锦涛:《坚定合作信心振兴世界经济》,《光明日报》2009年11月14日。
[33] 《光明日报》2009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