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真理是系统
真理是系统,这在哲学史上是一个早已提出来的命题。但它自身的真理性,只是在系统理论提出以后才得到科学理论的佐证,并在实践中不断受到检验和显示出巨大的价值意义。下面就有关的几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 真理的两个尺度
真理有两个尺度(或者叫两个标准、两个标志),即外在尺度(外在标准、外在标志)和内在尺度(内在标准、内在标志)。这里的尺度、标准和标志,不是从判定真理的手段的意义上说的,而是从真理的规定性意义上说的。
真理的外在尺度是用来表示真理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的一种标准或标志。我们说的真理,都是指人的一种认识或知识。那么这种具有真理性的认识或知识有没有自己的对象或源泉呢?真理性认识和其对象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对于这个问题,唯心主义者历来采取歪曲或者回避的态度。譬如,有的认为,真理是政治家或科学家头脑的天才思想,似乎无所谓客观对象的问题;有的认为,真理的对象是所谓绝对理念,就是说,真理只是某种认识与某种,精神性的东西之间的关系,真理的源泉是某种精神;有的则认为,真理只体现在知识(命题)体系的无矛盾性,一个命题的真理性也只表现在和它的体系之间的无矛盾性,至于命题或者命题的逻辑体系是否和客观事物相符合,这个问题没有意义,因为不可能有什么方法能够证实外在世界究竟是否独立于我们的经验。
但是,唯物主义者恰恰认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第一,如果一个真理性认识没有自己的对象,那么这种认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认识也无所谓正确不正确,真理也就成为任意的了。第二,如果真理的对象是“精神实体”,那么这正是赤裸裸的唯心主义的真理观。第三,否认可以证实独立于我们经验的外在世界的存在,这是用不可知主义来掩盖唯心主义。在科学突飞猛进的今天,当过去曾被认为是永恒真理的许多科学原理、科学理论被新的科学实践相继证明其真理性仍只是相对的,甚至某些原理中还包含着错误因素的时候,这种唯心主义真理论的手法还是很有市场的。这也正好证明这个问题在今天仍然是一个没有失去重要意义的问题。
唯物主义认为,真理作为一种认识或知识,有自己的对象。这种对象是外在于认识主体,并且不以认识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换句话说,真理的对象就是客观物质世界,或者它的一部分,或者它的一方面。当然,这并不是说认识或其他精神性的东西不可成为真理的对象。唯物主义反对的是有所谓精神实体,但并不反对认识能够认识“认识”自身。唯物主义认为,当认识成为真理的对象时,这种认识也是独立于认识主体的,是客体化了的东西;或者说,它是作为物质世界的一种现象、一种属性或一个方面而成为真理对象的。总之,真理有自己的对象,真理和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
既然真理和其对象之间是一种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那么这种关系的规定性是什么呢?这是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真理的外在尺度问题。因为,相对于真理来说,认识和其对象的关系,是一种外在的关系。真理的外在尺度便是用来衡量这种外在关系的。也就是说,一种认识和它的对象之间究竟要达到什么样的关系,才能称为真理。按照真理符合论,真理和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符合关系。认识只有和它的对象相符合、相一致时,才能称为真理。用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话来说,就是只有认识正确地反映了它的对象,才能称为真理。这里的符合、一致、正确反映,不应作机械的理解。符合不必是照相式的符合,正确反映不是呆板的照镜子式的反映,而是实践的能动的反映。符合的主要要求是一一相应。对于真理来说,一命题和它所断定的实在符合,就是一命题有它相应的实在。一一相应可以只是关系的,不必是性质的。
总之,认识与其对象相符合,即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对象,乃是真理的外在尺度、外在标志,也就是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的外部规定性。不具备这种规定性的认识,断然不成其为真理。
真理除了外在尺度之外,还有个内在尺度,即作为真理性认识的内在标志。
真理的外在尺度问题,以前在我们的研究和教学中,是谈得比较多的,而真理的内在尺度问题却被忽略了。但这并不是说,哲学史上就没有提出和研究过这个问题。相反,哲学史上的真理融贯论,最晚在17世纪,实际上便已提出了这个问题。也可以说,融贯论实际便是关于真理内在尺度的理论。这里首先要弄清楚的一个问题,就是作为真理的认识是单一的,还是复合的;或者说,真理仅仅表现为认识或知识的一个概念或一个判断,还是表现为由概念和判断等组成的认识复合体(或知识复合体)。对于这个问题,在我们的哲学教科书和文章里,有的表述是含糊的,只笼统地说“正确的认识”或“正确的反映”或“正确的知识”;有的则明确地说,真理是一个“正确的判断”或“真命题”。真理融贯论是不赞成真理仅仅表现为一个判断或一个命题的,它认为真理是一个认识(知识)复合体。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这里实际上也是站在融贯论一边的。列宁就明确地讲过,概念、规律等的无限总和才提供完全的具体事物,又说,真理只是在它们的总和中以及它们的关系中才会实现。既然真理是一个认识复合体,那么这种认识就有一个内部的关系,它之所以成为真理必然有一个内部的标准,即内在尺度。按照融贯论,真理是由相互蕴含、相互融洽的命题所组成的知识体系。所以,真理的内在尺度,就是体系的无矛盾性,或者说是知识复合体内部的融会贯通。如果一个知识复合体内部有矛盾,那么其中必定有假。这也就是说,在较深的意义上,真理的内在尺度在于真理自身的系统性。简言之,真理是由概念、判断按照一定的结构方式组成的系统。系统性是真理的内部规定性。
由此可见,哲学史上的真理符合论和真理融贯论,实际是从不同的角度分别论述了真理的外在尺度和内在尺度。把它们绝对地对立起来,实属认识的片面性。
真理的两个尺度是不能偏废的。片面强调一个尺度的重要性而否定另一个尺度的意义,都是违背真理本性的。只有从两个尺度的统一中,才能真正把握真理。
二 真理系统是客观事物系统的再现
我们说真理是系统,但并不是说所有成系统的认识或知识都是真理。这里的原则界限在于,这个系统是不是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系统,它是不是客观事物系统在认识中的再现。
融贯论中的唯心主义虽然也讲真理是系统,但它不讲这是客观事物系统的再现。譬如,黑格尔讲真理是概念的系统。但是,黑格尔所讲的这个概念体系却不是客观事物系统的再现,而是他的绝对理念的映现。在黑格尔那里,整个世界都是绝对理念的产物,是绝对理念自我创造、自我展开的内容。所谓真理,乃是绝对理念在自我实现过程中的自我认识。真理之所以为概念的系统,是因为理念本质上是自己决定自己、自己实现自己的自由的概念,这种概念是内蕴于事物本身之中的。所谓认识一个事物,把握一个对象,实际上就是用我们的思想去意识这个对象的概念。
因而,理念是自在自为的真理,是概念有待展开的全部规定(范畴),也就是概念的系统。所以,黑格尔强调真理是系统,虽然其中有许多天才的合理的东西,但从根本上讲,是唯心主义的。
逻辑实证主义学派的成员纽拉特和亨普尔等人,受纯数学和理论物理学的影响很大,所以也赞成真理融贯论。他们认为,真理是陈述或命题的逻辑体系。一个陈述(或命题)为真为假,就是要看它和系统中的其他陈述(或命题)是否相一致。真理就在于系统内部陈述之间的融会贯通,相互一致,系统的无矛盾性就是陈述的真理性的标准。检验一个陈述是否是真的,就是要检验它在系统中和其他陈述是否一致;而要检验一个陈述和其他陈述是否一致,就是要检验它是否可以逻辑地从它们推演出来。那么,真理陈述必须与之融会贯通的那个系统到底是什么呢?他们认为,就是当代文化的科学家所接受的那个系统。至于陈述或者陈述的逻辑系统是否和客观事物相符合,这个问题没有意义。所以,他们认为真理的标准都是相对的。因为,一切系统都是平权的,它们的区别只在于专家出于自己的方便而对系统所实行的不同选择。所以,逻辑实证主义所讲的真理系统,便带着鲜明的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色彩。
和唯心主义相反,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认为真理是系统,最根本的在于客观物质世界是系统。就是说,真理系统不是由绝对理念的系统决定的,也不是由主观思维的无逻辑矛盾决定的,而是由客观世界、客观事物的系统性决定的。是不是用系统观点来观察分析事物,其结果和效应是大不一样的。
恩格斯早就指出过,世界表现为一个统一的体系,即一个有联系的整体。他还说过,关于自然界的所有过程都处于一种系统联系中这一认识,推动科学从个别、部分和整体去证明这种系统联系。就是说,正是系统联系的观点推动着科学的发展。
从系统联系的观点出发,马克思主义把人类社会及其历史,一方面看成整个客观世界这个大系统的一个个别部分,它的发展的一个阶段;另一方面又把人类社会历史自身看成一个有机系统,从而找出了和其他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历史特有的结构和性质,特有的发展规律。相对于人类社会这个系统,某个具体的社会经济形态,如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则又是它的一个因素,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本身仍然是一个系统。所以,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又有不同于封建主义等经济形态特有的结构、性质和发展规律,等等。这就是说,整个客观世界这个大系统的结构,是多层次、多因素、多侧面的。每一个事物、每一个方面,作为一个系统都有自己特殊的结构、特殊的质、特殊的功能、特殊的规律。
作为现代科学的系统理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客观世界、客观事物是系统的观点,作出了有力的佐证。或者,也可以说,关于系统和关于系统研究方法,在系统论提出之前,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为它做了充分的准备。哲学和各门具体科学的发展,历来是相互启发、相互交流、相互论证、相互促进的,哲学和系统科学的关系也是如此。
系统理论的研究,证明了系统具有最广泛的普遍性。客观世界的所有领域和发展的每一个水平上,都显示出了系统性的存在。所谓系统,就是由若干数量的要素(元素)按一定的结构方式构成的相对独立、相对稳定、具有整体新质的总体。非系统的存在是相对的,绝对的非系统是不存在的。系统性是一切客观事物自身的一种规定性。任何一个客观事物自身都是一个系统,同时它又处在许多系统的交错点上,即它又属于许多系统,是许多系统的元素。所以,客观事物是多系统性的,世界是多维的。正因如此,整个生生不息、变化无穷的宇宙,实际是各种各样的系统错综复杂地交织起来的相互作用着的系统网(大系统)。
由于整个客观世界以及其中的一切具体事物都是系统,而且是多维的,所以,作为对客观事物正确反映的真理也必然是系统,是多测度的。因为只有多测度地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系统,才是真正把握了客观事物,把握了它的本质和规律。这种认识,才是具体的、全面的认识。显然,认识要做到这一点,仅靠某个概念或者某个判断是办不到的。一个概念、一个判断,只能反映客观事物系统的一个要素、一个方面。要反映客观事物全体,必须不断扩展对认识对象的反映,多维地理解客观事物,也就是说,要正确地把握客观事物,必须运用若干概念、范畴、判断和规律等所组成的知识体系,亦即真理系统。
总之,真理系统是由客观世界和客观事物的系统决定的。客观事物的系统是真理系统的基石、源泉。真理系统则是认识对客观事物系统的再现。一句话,真理就在于认识系统和客观实在的符合,这也就是真理的外在尺度和内在尺度的统一。
三 真理系统的整体性和层次性
真理作为系统的主要特征有三个,即整体性、层次性和过程性。
首先,整体性是真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整体性,就是指系统总是由若干元素组成的总体,这个总体的内部有它自己特有的结构,因而表现出整体性特有的性质、功能和规律。真理系统正是如此。每一个具体的真理系统,都是由一定的概念、范畴、判断、规律等按照一定的理论结构方式所组成。它之所以能够正确反映客观对象系统,不在于这些概念、判断等所反映的方面的机械相加,而在于它们的关系,在于由这些关系所构成的总体,亦即在于它的整体性。
关于真理系统的整体性特征,哲学史上主张真理融贯论的哲学家们也多有论述。譬如,斯宾诺莎认为,真理在于整个的知识系统。他的主要著作《伦理学》,便从定义、公理出发,提出命题,加以证明,再推导出新命题,最后得出必然的结论。他认为只有通过这种方法得到的知识,才是可靠的、完全的知识,才是真理。在斯宾诺莎看来,每一个知识(命题)的确实性和真理性,都依赖于它和所有其他知识(命题)的相互联系;只有整个的知识系统,才能显现出自身的真理性;而每一个具体知识(命题)的真理性,只有在整个知识的系统中,并且通过系统和所有其他命题融洽贯通时,才能够被表现出来。
黑格尔对真理系统的整体性特点讲得更明确。他认为,任何单一的概念,即使是最高级的概念,都不能够代表全部真理。真理实现于概念的体系,是概念的有机的整体。真理就是全体。他还说,真理之所以是具体的,就在于它是多种规定的统一。只有这种统一,才代表事物真正的本质,决定自己特殊的质,所以真理就在于这种统一。拿事物的对立面来说,既然两个对立面每一个都在自身那里包含着另一个,没有这一方也就不可能没有另一方,其结果就是:这些规定,单独看来都没有真理,唯有它们的统一才有真理,可见,在黑格尔看来,真理系统的真正意义在于它的整体性。
当然,黑格尔是一个客观唯心主义者。他所讲的真理系统的整体性,实际是从概念之间的思辨关系中抽引出来的。但在这里显露了许多天才的看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吸取了黑格尔哲学的合理成分,同时给予了唯物主义的改造,在这个问题上同样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强调整体性是真理系统的重要特征,是由于客观事物即真理对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它的系统整体性。世界上一切现实的、客观的事物,都有许多的规定性,每一种规定性只是事物的一种属性或一个方面。作为一个具体事物,这些规定性中的任何一种都是不可缺少的。但是,具体事物之所以具体,乃在于这许许多多规定性按照一定结构方式的统一,也即在于多种规定的统一而带来的整体性。只有这种整体性,才使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而成为现在的样子。所以,事物的整体性和事物的具体性是相互规定、相辅相成的。整体性是由每一个系统的内在规定性所决定的,同时又是它的集中表现。
既然整体性是客观事物系统的重要特征,那么它也必定是对这一客观对象再现的真理系统的重要特征。
真理系统的整体性,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首先,真理系统的内在结构是统一的。真理系统不是实现于若干概念、范畴、判断、规律的任意组合,而是实现于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结构方式。这种结构方式,不是概念间的脱离实际的抽象的思辨关系,真理系统的结构是具体的,是思维的理论结构,是思维的具体。这种思维理论结构,在一个真理系统内是统一的。正是由于这种统一的结构,才使概念、范畴等构成有机的体系。统一的思维理论结构方式是真理系统整体性的内在根据,同时也是它的重要表现。其次,真理系统的整体性表现在真理是对事物规律的正确把握。规律是事物系统的本质表现,它不能归结为系统的某元素或子系统的性质,而是和整体不可分离的一种属性,所以,规律是系统整体的内在本质的集中表现。再次,真理系统的整体性表现在真理是具体的。单一的概念、范畴,只是对客观事物的某种属性、某个方面的一种规定,这种规定是抽象的。具体真理在于由概念、范畴等许多规定的总和而构成的系统整体。最后,真理系统的整体性还表现在真理是全面的。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认识,方面的数目是永远增加着的。真理是在对客观事物的各个方面、全部联系和中介的全面反映中实现的。这种全面性的认识,只能在真理系统中实现;同时,它又是真理系统的整体性的要求和表现。
总之,真理所具有的真的功能即正确地再现客观对象的功能,只有在系统的整体中才能发挥和表现出来。没有整体性,就不成其为真理系统,也就不能体现真理是具体的、全面的,是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完全的反映。
正确认识真理系统的整体性特征,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把真理理解为单个的正确判断,或者把某正确判断从它所在的体系中割裂出来,以及把真理系统理解为若干正确判断的简单相加,这不但在理论上带来简单化现象,而且在实践中必然造成很大危害。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是不少的。
真理系统的层次性,是真理系统的又一个特征。
和一切系统的内部结构具有层次性一样,真理系统也有鲜明的层次性。关于这个问题,黑格尔也有过近似的论述。他认为,真理系统是由全部概念组成的逻辑体系,但每一个概念又是由一基本概念演化而来的,就是说,每一个概念自身,实际上也是一个体系。在这里,每一个概念自身的体系,和那个由全部概念组成的体系,显然处在不同的层次。黑格尔在谈到哲学若没有体系,就不能成为科学的时候,还说,哲学的每一部分,就本身而言也是一个整体、一个自身完整的圆圈,但就哲学这个整体来说,它又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片面、一个环节,一个大圆圈中的小圆圈。因此,全体便犹如许多圆圈所构成的大圆圈。这里面每一圆圈都是一个必然的环节,这些特殊因素的体系构成了整个真理。可见,在黑格尔那里,真理系统这个大圆圈虽然是由许多小圆圈构成的,但大圆圈和小圆圈之间又有分明的层次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也认为真理系统是分层次的,并按照这个原则使它的理论在各个不同的层次上达到真理。譬如,马克思的《资本论》,实际上是描述资本主义社会的真理系统,对于这个系统,马克思分为许多不同的层次来加以阐述。
真理系统的层次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大系统和小系统的关系,或者说是系统与子系统的关系。在这方面,不是由单一的概念、单一的判断之间的关系来表现的,而是由概念、判断等组成的体系之间的关系来表现的。这些体系反映着客观对象系统的不同层次。最高层次当然是对整个客观世界这个巨大系统的正确反映。因为只有它才是真正的全体。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体系、判断、概念(范畴)之间的关系。强调真理是系统,并没有否定正确的判断、真实的概念也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的反映,也就是说,并没有否定它们是一定层次的真理性认识。实际上,每一个概念、判断,都是认识过程的结果,它们自身也都成为系统。不过,比起由概念、判断等所组成的体系来,单个的判断和单个的概念则是处于低级的层次。概念(范畴)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判断则是联结纽结之间的线。所以,概念、判断虽然是对事物本质的概括,但它不能反映事物全体。而且,真假对判断来说没有程度问题,但对体系来说却可以有程度问题。这就是说,在低级层次和高级层次之间有着质的区别。严格地说,概念、判断只是真理的最初级的、不成熟的形式,是一种以抽象形式存在着的真理因素,或者说只是真理系统的元素或成分。
真理系统之所以呈现层次性,一方面是由于客观世界这个系统有着许许多多的层次,另一方面也由于人的认识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的构成、形成过程。很清楚,概念、规律等是在认识的不同层次上把握着客观对象的。真理系统的层次是不容混淆的。混淆了它,不管是把低层次搬到高层次上,或者是把高层次的放到低层次上,都会给理论和实践带来危害。
对真理系统的整体和层次的把握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它既不是一个由低层次到高层次再到整体的归纳过程,也不是一个由整体到层次、由高层次到低层次的演绎过程。人对真理系统的把握,从历史的长过程看,实际是从整体和它的层次两个方面同时进行、相互促进。如果只把注意力放到一个方面,只着眼于一个方面来探究,那么认识就会发生片面性。
四 真理系统是过程
真理系统的再一个重要特点,是它的过程性。就是说,真理系统是过程。
关于这个问题,黑格尔早有过明确的论述。黑格尔在说明作为真理的概念体系时,强调了真理系统是一个活生生的逻辑过程,它表明一概念如何产生于另一概念,表明思维中有必然的演化。黑格尔明确地提出了真理是过程的著名论断。在黑格尔那里,真理作为系统的全体,是过程的全体,就是说,它不仅是过程的结果,而且包括了整个过程,即真理作为系统,它自身是一个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也认为真理系统是个过程。恩格斯和列宁有过许多论述。譬如,恩格斯多次强调,对整个外部世界的有系统的认识,也只能一代一代地得到巨大进展。他还指出,真理包含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包含在科学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列宁在《哲学笔记》中从多角度、多方面,更详尽地谈到了这个问题。
所谓真理系统是过程,一是指真理作为系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一个形成、扩大和发展、完善和完成的过程;二是指真理系统不是僵死的、呆板的,而是动态的、开放的。真理系统之所以成为过程,首先是由于作为真理对象、源泉和模特儿的客观世界和客观事物的存在是一个过程。这是真理系统过程性的客观基础。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黑格尔是正好相反的:黑格尔认为观念的过程决定着客观事物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则认为客观事物的过程决定着观念的过程。
在动态的、开放的真理系统中,既有作为真理系统的元素或子系统的概念、范畴、判断、规律、原理等,经过技术和实践的中介不断地和客观物质系统进行交换,又有真理系统内部的元素或子系统间的相互交换、调整。所以,真理系统不是一个呆滞的、僵死的系统,而是一个有着外部矛盾和内部矛盾的运动发展的过程。
其次,真理系统之所以是过程,还由于人的认识能力的内在矛盾性。真理系统是一个由概念、判断等组成的认识系统或知识系统,属于认识的范畴。所以,真理系统成为过程,不仅取决于客体方面,还有主体自身的原因。主体有能力完全正确地认识整个外部世界,但又没有能力一下子达到这个目标。作为过程,人的认识能力是至上的;但作为任何一个现实的状态,它又是非至上的。这就构成了认识能力自身的矛盾性。人的认识就是在这种矛盾的不断出现、不断克服的过程中前进的。也就是说,正是这种矛盾性,推动着认识不断向前发展;同时,也正是这种矛盾性,使真理系统呈现为过程。
再次,实践系统的过程性,也是使真理系统成为过程的重要原因。人的真理性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通过实践而获得的。实践还是检验真理的最根本的手段和最终的标准。真理系统内的元素或子系统,要和它的环境即外部世界实现交换,也必须以实践作为中介。一句话,真理和实践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但是,实践本身也是一个系统,而且是一个动态的、开放性的系统,它不断地和认识系统进行交换,从而使自身呈现为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片面到全面的发展过程。实践系统的过程性,必然在真理的发生、检验以及和物质系统进行交换等方面对真理系统发生影响,使真理系统也呈现为过程。
可见,真理系统不是僵死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的实现和完成受到主体、客体以及主客体的中介等各方面的影响和制约,是认识主体正确地反映客体系统的一个动态过程。
正由于真理是系统,并且是一个动态的、开放性的系统,是一个过程,马克思主义哲学才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相对真理、绝对真理及其相互关系的辩证学说。所谓相对真理,就是人的认识对客观物质系统的有条件的、不完全的、相对的正确反映,或者说,是对真理系统的某个元素、某个子系统的把握。绝对真理则是人的认识对客观物质系统的无条件的、完全的、绝对的正确反映,或者说,最终是对整个真理系统的把握。因为,只有整个客观世界这个巨系统以及对它的最终把握,才是真正无条件的、完全的、绝对的。客观世界的任何一个发展阶段、一个方面、一个部分,虽然它们也都是客观实在的,都自成系统,但相对于整个外部世界这个巨系统,它们只是它的元素或子系统;对这些元素或子系统的正确把握,虽然含有绝对的成分,但并不是真正的绝对。真正的绝对是包括过程的全体。所以,对客观世界这个巨系统的元素或子系统的正确认识,只能是相对的,它也只是构成整个真理系统的元素或子系统。然而,整个真理系统又是通过这些元素、子系统相互间的交换,以及和物质系统的不断交换来实现和最终完成的。所以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关系是辩证的,它是对真理是系统和过程的内在矛盾的揭示和反映。
总之,认识真理是系统和过程,是对真理客观性认识的一个深化和发展。只有承认真理是系统和过程,才能真正坚持真理的客观性。只有把真理的外在尺度和内在尺度统一起来,才是坚持了辩证的唯物主义的真理观。
(本文写于1986年5月,收入《系统科学的哲学探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