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期(1997—2002)

第一节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1997年

1997年,宁波市经济运行从高速增长的平台上有所回落。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00.2亿元,增长15%(初步统计数,调整后为13.7%),增幅比上年回落4.7个百分点(按调整后的数据为回落3.5个百分点)。从宏观背景上说,全国经济呈现“高增长、低通胀”的态势。这一年国际金融领域风波迭起,一些东亚国家发生了严重货币危机。宁波金融运行平稳,但风险开始暴露。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717.2亿元,增长19.7%;人民币贷款余额574.8亿元,增长11.1%;全市保费收入13.4亿元,增长39.6%,其中财险保费收入增长15%,寿险保费收入接近翻倍。

1月4日,国务院秘书长罗干主持召开决定关闭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农信)有关事宜的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召集有关金融机构传达会议精神,对《关于关闭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的通知》和《关于由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的决定》进行了讨论,分析可能产生的影响,研究应对措施,做好中农信宁波办事处关闭托管工作。接着又开展了“东航资金结算中心事件”的处理、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灵桥营业部和江东营业部机构归并、信托与银行脱钩改制等工作,在风险处置过程中,原来潜伏的由违规经营所引发的问题开始显露。

1月13—1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朱镕基副总理在会上指出,经过三年多的努力,以抑制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宏观调控基本上达到预期目标,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物价涨幅明显回落。他强调,中国人民银行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依法加强金融监管,切实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

在风险化解中,从宁波的情况看,突出的问题是:融资中心与原越权审批的机构两方面的风险叠加。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发了《关于清理收回人民银行融资中心逾期拆借资金的通知》,要求核实资金拆借情况,摸清底数,采取措施,坚决收回。6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文征求关于融资中心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融资中心将朝着管理、中介服务的方向发展。对于宁波来说,很大的压力在于有4.49亿元拆借资金被原越权审批的宁波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占用。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又挂靠在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而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既无消化能力,又无管控能力,造成这个公司以“国托江东营业部”这个载体继续占用着融资中心的拆借资金。在与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的脱钩过程中,曾设想脱钩后更名为东海信托投资公司,并以东海信托投资公司来整合消化“国托江东营业部”的债权债务。这个复杂的操作链条终于因信托公司资产质量恶化而断裂,由此直接导致融资中心无法收回逾期拆借资金。

宁波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开发公司、宁波保税区发展公司和宁波保税区华能联合开发公司等3家股东共同发起,由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批准,于1993年5月在宁波保税区注册成立。1994年10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人民银行各级分行越权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进行清理的通知》和《关于清理越权批设的信托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于1994年10月12日发文撤销宁波发展信托投资公司。1995年3月15日,与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订《挂靠协议》,并经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鉴证,以“宁波国托江东营业部”的名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内部管理相对独立,但又非法人机构。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于1995年5月批复同意设立宁波国托江东营业部,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1996年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又补发给宁波国托江东营业部非法人金融业务许可证。

1997年2月28日,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向总行请示,要求建行宁波市信托投资公司股权转让后更名为宁波东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后总股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原建行宁波市信托公司股东宁波市财政局1000万元继续保留;受让方2000万元,分别是宁波金鹰集团总公司500万元(宁波国托江东营业部的实际控制人),宁波宁兴公司500万元,宁波保税区控股公司1000万元;另要求增资扩股2000万元,其中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公司1000万元,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发展总公司500万元,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宁波东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由宁波国托江东营业部实际控制人担任。

人民银行总行在受理此项请示件过程中,认为这个股权转让、增资扩股、机构更名,涉及关于撤销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对越权批设的宁波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后的有关问题的处理。因此,于7月3日批复给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信托投资公司转让中国建设银行所控股份后,更名为“宁波东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所属分支机构名称做相应变更;核准新增股东及出资额,但没有宁波金鹰集团总公司;核准的高管人员中也没有宁波国托江东营业部的实际控制人。此文件明确:由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越权批设的宁波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后的有关问题的处理,提出详细方案并专题向人民银行总行报告。

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专门组织力量,彻查宁波融资中心与原宁波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的违规问题,并积极处置不断恶化的金融风险事件。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谢庆健、副行长杨绍红到宁波,对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越权审批金融机构拆出巨额资金造成巨大风险的当时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主要负责人做出停职检查的决定,并宣布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工作由杨绍红主持。

在风险处置过程中,金融改革力度不减。在完成市区17家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的基础上,于3月31日,改组成宁波市城市合作银行。同时,积极吸收外地和外资金融机构来甬设立分支机构,先后成立投资银行宁波支行、广发银行宁波支行、瑞士丰泰保险公司宁波代表处。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的脱钩工作顺利完成,在全市11个县(市、区)中设立9个农村信用联社;同时按合作制形式,在全市25家农村信用社中开展规范化试点工作。拆借市场运作方式改变,宁波市进入全国同业拆借网络,资金清算运作方式改变,同城票据交换范围扩大。金融电子化进程加快,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成立“宁波金融票据快速止付服务中心”,利用现代高科技通信设备,建立由入网用户、银行和止付服务中心三方合作的高科技联防系统。

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召开全市证券经营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强调了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证券经营机构稳健发展的主题,并与市内证券经营机构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宁波证券公司实行了增资改制,证券公司资本金由原来的1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公司更名为“宁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国有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下设的证券交易营业部实施脱钩改制,原农业银行宁波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宁波市信托投资公司、建设银行宁波市信托投资公司下属的证券交易营业部,以及交通银行宁波市分行开发区证券交易营业部分别被收购后更名为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宁波证券交易营业部、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余姚证券交易营业部、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宁波证券交易营业部、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宁波证券交易营业部、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证券交易营业部。

在处置风险、加强监管的关键时刻,东南亚金融危机袭来。7月2日,泰国政府宣布放弃联系汇率制度,实行自由浮动汇率。危机很快蔓延到了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遭到投机者的多次冲击,汇率大幅度贬值,许多金融机构面临破产。作为印度尼西亚投资的外资银行——宁波国际银行,为了在东南亚金融动荡中保持稳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委托浙江省分行于9月对宁波国际银行进行业务检查。

11月17—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解决金融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具体部署。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朱镕基副总理分别做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李岚清等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也出席了会议。会议要求,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体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显著提高金融业经营和管理水平,基本实现全国金融秩序明显好转,化解金融隐患,增强防范和抗御金融风险能力,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条件。

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实践和对中央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学习贯彻,加深了宁波地方党政和金融系统对金融改革、整顿与化解金融风险的认识,加大了对融资中心违章拆借和原越权审批机构所形成的风险处置力度。同时,在外汇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一是加强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公布“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和“由外汇局审检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检查外汇指定银行和进口单位是否按照名录、名单和备案表等有关规定审核和办理对外付汇。二是加强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防止资本项目外汇混入经常项目结汇,对外汇收入区别其性质,督促办理外汇结汇业务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合规操作,组织开展银行结汇情况的检查和抽查。三是加强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外汇局对银行外汇业务实行风险监控,对银行法人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设定比例或指标管理,对银行经营外汇业务状况实行年度考核,对银行外汇业务进行现场专项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四是以检查余姚中国塑料城、农业银行江北支行为重点,加强商业银行国际结算远期信用证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对开立1年期以上远期信用证纳入资本项目管理,1年以下、3个月以上的远期信用证余额纳入外债统计,对商业银行办理远期信用证业务实行保证金制度。

贷款限额管理一直被视为金融宏观调控的“刚性”措施。随着宏观上实现了“软着陆”,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取消贷款限额管理的改革措施。1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一方面,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监管,防范信贷资产风险,提高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增强了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改进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管理的通知》,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不再下达指令性贷款计划,而改为按年、按季下达指导性计划。这个指导性计划作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监测目标,供各家商业银行执行自编资金计划时参考。

随着物价涨幅持续回落,保值储蓄的保值贴补率连续出现零贴补。1997年,宁波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在10月份以后连续3个月为负增长,分别是-0.5、-1、-1。贷款企业中有破产企业10家,兼并企业11家,减人增效企业8家,核销呆坏账2.4亿元,列入职工再就业计划的8家企业,下岗分流2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