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金融改革发展二十年(1992-2012)
- 蔡惠明 谢庆健 陈国平
- 3695字
- 2020-06-24 17:46:18
第三节 经济增长继续回落:1999年
1999年,宁波市经济增长继续回落,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070亿元,增长11.0%;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8.9亿元,增长3.0%。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008亿元,比年初增加153.6亿元,增长18%;人民币贷款余额773.5亿元,比年初增加115.4亿元,增长17.5%;保险业保费收入15.3亿元,增长14.3%。
1月19—22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召开。戴相龙行长提出实行适当的货币政策。从字眼上说,货币政策没有“宽松”的提法,尽管有过“失控”的教训,也不提主动实施宽松货币政策。但“适当”两字,很快被“稳健”两字所替换。4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中国企业高峰会上说,1999年将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
2月9日,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组织召开市级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会议和上海分行工作会议精神,副市长魏建明参加会议并讲话。在落实货币政策过程中,提出了金融要支持个私经济发展的要求。银行在全面走向商业银行市场化过程中,逐步认识到个私经济这片广阔市场的重要性。国有银行破除了“唯成分论”,明确表示:无论是何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具有还贷能力,能够给银行创造效益,就可以获得贷款。宁波市商业银行提出建立“市民银行”的理念,制定了《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并在经营计划中明确新增贷款的60%~70%用于个私企业。针对贷款审批权限过于集中、手续过于繁琐问题,各银行在下放权限、简化手续上采取措施,向中小企业、个私企业敞开门户。鄞县先后成立了“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促进会”“个私企业贷款信用维护会”,克服中小企业、个私企业贷款担保难题。
3月24日,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召开市级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征求各金融机构对《创建宁波金融安全区三年规划》的意见。会后专题报告市政府,市政府批转这个规划,创建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赞同与积极支持。在“创安”工作实践中,地方政府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形成了“立足发展、积极稳妥、内紧外松、依法办事”的四项原则,并在指导金融工作上提出自觉按金融规律办事,尊重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权,确保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行,切实维护金融债权,整治社会“金融三乱”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各金融机构在“创安”工作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以完善内控体系为立足点,从人事、稽审、监察、信贷、会计、计算机等方面入手,形成内部监督合力。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在“创安”工作中发挥了核心推动作用,市、县两级人民银行和市级金融机构建立“创安”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了“分级监管、责任到人、人盯机构”的工作机制,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先后出台《关于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金融监管基础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涵盖了金融监管责任制的考核、季度监管网络例会、重大金融事件快速上报、金融债权管理和货币信贷管理等内容。通过一年创建,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机构“风险源”得到有效控制与妥善化解,使宁波市从金融不安全区上升为次级安全区。
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吴晓灵行长与宁波市张蔚文市长就信托投资公司整顿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这也是创建宁波金融安全区重点要突破的一个难题。当时,宁波信托业经营日益困难,支付风险依然严重。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还有4家,包括宁波市全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宁波公司、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宁波东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49.62亿元。随着清收力度加大,能收的基本已全部收回,剩下的资产清收难度越来越大,风险贷款余额26.17亿元。尽管全市信托机构通过资产保全、依法收贷、资产置换等途径盘活资产、筹措资金,努力进行了风险自救,但资产清收难度加大,新增资金来源几近枯竭,支付能力急剧下降,除全港信托外,另外3家需支付的各类负债25.22亿元。为此,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信托公司对个人性质的债务和外债的清偿,以维护社会稳定。
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封闭贷款管理办法》。所谓封闭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因资产负债率较高、亏损严重等原因,按照正常条件不能取得贷款,但向政府决定救助的企业发放贷款。封闭贷款要求在企业采购、生产、库存、销售整个环节中资金能够封闭运行,贷款本息能够按期归还,企业生产能够循环周转。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资金“外流”而没有将资金全部封闭的问题,但确实也起到了“救死扶伤”的作用。在“救企业”过程中,还开展了企业不良资产剥离和债转股工作。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审查、审批了393户企业,剥离不良资产30亿元,对宁波达利集团、镇海光华集团、余姚化纤集团实施债转股3.5亿元,对21户企业参与了企业兼并破产。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剥离不良贷款546户,计13.97亿元,使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资产质量在全国建行系统和全市金融系统中名列前茅。
农村金融领域,一方面,配合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促使农村合作基金会顺利撤销、关闭,防止基金会风险向信用社系统转嫁;另一方面,开展农村信用社合作制规范化试点,为农村合作金融规范发展开好头。
从农村金融运行环境看,由于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低速运行,加上企业产品落后、科技含量低,使农村金融系统一度形成农村信贷萎缩趋势。为此,在全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开展“百村、千厂、万户”大调查活动,以此改变信贷“朝南坐”的思维定式,树立信贷营销理念。在此基础上,在全市127个行政村中建立了村级农户贷款评议小组,评出了33个“信用村”,架起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桥梁。“信用村”的评定,提高了农户的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使其认识到“信用”就是农民走向市场经济、致富奔小康的“通行证”和“护身符”,方便了农户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民贷款手续繁、操作难的问题。同时,农村信用社系统重新确定业务定位,把中小个私企业作为信贷有效投入的主体,当年新增9.9亿元的中小个私企业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70.79%,信贷结构向多元化、风险弱化的方向发展。全市出现无不良贷款、无应收利息、无经济案件的“三无”社5家,包括慈溪范市信用社、余姚丈亭信用社、慈溪长河信用社、慈溪掌起信用社、象山鹤浦信用社,为全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加强管理、提高质量,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在遏制通缩趋势的实践中,大力发展消费信贷被作为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提出各有关金融机构要抓住这次业务发展的战略性机遇,提高对消费信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消费信贷业务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宁波市金融系统积极响应,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多方位宣传、营销、推广。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以个人住房和汽车消费贷款为重点,积极开发和推广新的市场需求量大的消费贷款品种,相继推出了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助学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二手房买卖按揭贷款、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等产品。该分行成立了金融新产品开发推广领导小组,在分行二楼营业大厅开辟场地设立了开放式个人金融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评估、保险、公证等一条龙服务。年末,该分行个人消费贷款余额8.5亿元。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建立了个贷事务中心,推出了个人住房抵押、装修、助学等10个消费贷款新产品,全年个人住房贷款新增6.7亿元,市场占比超过60%。
在监管体系上,由于保监会分设后在宁波没有相应的机构,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保险业实施“代监管”方式。根据“市场行为与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监管原则,重点落实《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关于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人审核工作的通知》等监管规定。保险市场主体包括3个分公司、25个支公司、28个办事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全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5.58亿元,同比增长9.31%。其中,人身保险业务收入8.26亿元,同比增长13.68%,占比53.05%。
7月1日,中国证监会在宁波设特派员办事处后,着手开展对投资基金、证券交易中心、证券经营机构、期货公司的清理整顿工作。工行受益、中农信受益、国信受益等基金摘牌,但因金穗基金尚未摘牌,证券交易中心的关闭工作也相应延后。鑫源期货公司因管理混乱、挪用客户保证金严重而被停业整顿。对31家证券营业部重点解决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行为,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以宁波证券公司为主体的证券经营机制重组方案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银行业经历了真实性检查、授权授信业务检查、对外担保和承兑汇票业务检查、贷款质量检查等频度高、覆盖面广的各种检查,先后有2名高管被取消任职资格,3名被否决任职资格,金融违法违规高企势头得以遏制。同时,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了《宁波市金融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了“债转股”“封闭贷款”的操作。出台了《金融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组织金融机构参加由宁波市乡镇企业局召开的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项目洽谈会, 39家企业达成贷款意向3.5亿元。推动金融机构加快住房装修、汽车按揭和助学、旅游等消费信贷业务的实施进程,贷款支持了居民购房1.98万套,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1亿元,比年初增加14亿元。维护良好信用环境,制定了《宁波辖区金融债权管理制度》,确认了8家逃废债企业作为首批公开披露对象,在《宁波日报》上公告。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在宁波开发、培训基础上,面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