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创举河长制

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

为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从根本上解决水的问题,打造人水和谐、相互依存的水生态环境,自2013年起,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工作内容的“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并将河长制作为基础性、关键性保障措施一并部署实施。经过全省人民几年的共同努力,河长制在浙江省成果斐然,水环境质量持续优化,河湖管护机制日趋健全,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经济转型升级初见成效,全民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一、主要内容

(一)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突出重点、一岗多责的管理理念,强化顶层设计

目前,全省已有6名省级河长、199名市级河长、2688名县级河长、16417名乡镇级河长、42120名村级河长,共同形成五级联动、河流全覆盖的河长制体系。

1.横向到边。省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涵盖17个省级政府部门。每个县级以上河长都明确联系部门。矛盾多发、尖锐的河道还配备河道警长。

2.纵向到底。2013年,全省初步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2015年,将河长体系覆盖到村级。2017年,又将河长管理对象延伸到了沟、渠、塘等小微水体,确保河长全覆盖、无盲区。

3.突出重点。浙江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等四套班子共6名省级领导分别担任6条跨设区市重点水系的省级河长,并明确省级联系部门。对存在劣Ⅴ类水质断面的河道,所在地市、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河长。

4.一岗多责。各级河长是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牵头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并同时承担河道日常管理、协调推进河道治理、监督日常清淤保洁等“管、治、保”三位一体的职责。

(二)建立职责清晰、沟通顺畅、任务明确、监管有力的制度体系,规范河长履职

1.出台职责清晰的《基层河长巡查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各级河长的巡查、记录、处理或跟踪落实问题等要求,并在2017年年中出台《浙江省河长制规定》,为河长依法履职提供法律保障。

2.建立沟通顺畅的举报投诉受理、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议和报告等制度。规定对各类举报投诉必须件件受理、事事回应,各级河长紧盯、协调推进河道治理项目,上级河长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或联席会议,下级河长向上级河长定期报告。

3.出台任务明确的《河长制水环境治理方案编制指南》《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意见。指导各级河长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规范河长公示牌的具体标准,明确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方面主要任务。

4.建立监管有力的督查指导、考核问责等制度。将河长制落实情况作为各级督查机构明察暗访各级“五水共治”和美丽浙江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评选、宣传优秀河长,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河长约谈警示、通报批评,对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的河长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打造媒体覆盖、功能完善、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信息平台,公开河长政务

1.打造媒体覆盖的信息平台。开设今日聚焦、治水拆违大查访、河长公开承诺、公开述职和电视问政河长等新闻栏目或活动,吸引公众参与监督。

2.打造功能完善的信息平台。以钱塘江河长制信息系统为龙头,初步实现全省河长制信息平台、各类APP与微信平台等全覆盖,搭建了融信息查询、河长巡河、信访举报、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治水大平台。

3.打造全民参与的信息平台。大力推行民间河长、企业河长、乡贤河长、华侨河长、河小二等河长制管理方式,组建治水义务监督员、志愿者队伍等补充管理方式。

4.打造共同监督的信息平台。开发河长APP或微信公众号,并将二维码标注在河长公示牌上。公众可直接向河长或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及时掌握处理进程,参与治水监督。

二、绩效评价

浙江省作为全国领跑河长制的地区之一,为全国开展河长制工作提供了浙江样板。

水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6500公里,消灭黑臭河5100公里的任务,基本清除了“黑、臭、脏”的感官污染,城乡水域及周边环境得到极大的改观。2016年年底,全省221个地表水省控断面中,Ⅲ类以上的水质断面占77.4%,比2013年提高13.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断面占2.7%,比2013年减少9.5个百分点。

经济转型升级初见成效。高能耗、高污染的大批特色小行业企业关停、整治、提升,人水和谐、低碳环保的生态之美进一步凸显,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初见成效。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产品制造、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1%、8.6%、8.9%和7.4%。全省旅游产业增加值3305亿元,同比增长12.8%,乡村旅游经营总收入291亿元,同比增长26.1%。

水资源可持续发展落到实处。各项指标继续改善,用水总量有所下降,用水效率明显提高,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全省用水总量从197.91亿立方米下降到186.05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47.2立方米下降到29.18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从71.3立方米下降到44.9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560提高到0.58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已达到74.1%,超过国务院制定的69%的目标任务。

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根据2016年6月发布的《浙江省社会舆情蓝皮书(2016)》数据显示,浙江省民众对政府满意度总体较高, 2015年达77.58%,同比上升近两个百分点,71.1%的受访者认为目前的生态环境“安全”或“基本安全”,89.4%的受访者对拥有更好的环境持乐观态度。

治水新机制逐渐形成。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统筹资源、互相配合,工作成绩显著,也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治水新机制逐渐形成。2016年,全省拆除各类涉水违建272.8万平方米(2013年以来累计1940.7万平方米),河湖库塘清污(淤)1.4亿立方米,河道综合整治2835公里,首批1699个工程通过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估,河道保洁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创新启示

(一)河长制体现了各职能部门统筹资源、多效共赢的管理体制新思路

省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包含环保、水利、发改、经信、建设、农业、农办等17个省级政府部门,这些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资源,紧密配合,与河长齐抓共管,工作成效显著。各职能部门克服了以往职责边界不清、部门利益冲突、共性问题难以解决等症结,较好地履行了各自职责,实现了多效共赢的目标,为政府探索大部制改革、提高工作效能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也充分说明各部门统筹资源、多效共赢的管理体制是可行的,更是值得研究推广的。

(二)河长制体现了以问题为导向,政府主动作为,勇于解决民生难题的大局意识

当前是改革发展的转型期、各种深层次矛盾的凸显期,前些年环境污染、水质恶化等问题降低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也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河长制的各项举措,首抓清理黑河、臭河、垃圾河的“清三河”行动,借势发力,乘势开展剿灭劣Ⅴ类水行动,始终体现政府主动作为、勇于解决民生难题的大局意识,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的优美环境中感受改革进步带来的美好成果。浙江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推动传统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模式转型升级

在河长制执行过程中,大批特色小行业企业关停、整治、提升,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企业逐渐被取代,浙江的经济发展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显示出了人水和谐、低碳环保的生态经济之美,经济发展持续增长,转型升级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