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报告(2006—2015)
- 王振洪 成军 邵建东
- 22988字
- 2020-06-28 09:21:18
第二章 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状况
10年来,浙江省高职院校大胆探索,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各项高职教育改革政策,积极创新,不断深化高职教育改革,在服务中求发展。全省高职教育经过“初创阶段”“内涵发展阶段”和“创新发展阶段”,取得了巨大成就:高职院校数量从少到多,办学基础逐步夯实,从注重规模发展转向注重内涵发展,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推进行业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办学,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和校企合作;为建立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行中高职衔接和四年制本科高职教育;为实现高职院校有效治理,逐步落实国家相关法律,通过《大学章程》建设规范高职院校自主办学等等。
第一节 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成就
一、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主要成就
经过10年改革创新,浙江省高职院校在办学基础、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巨大成就。
(一)办学基础逐步夯实
办学基础成就主要体现在高职院校体制结构、区域分布、办学条件、教育经费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经过10年的建设,浙江省高职院校整体办学基础逐步夯实。
1.高职院校体制结构与区域分布趋于合理
2006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共计42所,到2015年,全省有50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按照办学体制分,公办院校40所,民办院校10所(见表2-1),出现了公办与民办协同发展局面。按照办学经费来源分,省财政支持为主的院校22所,地方财政支持为主的院校18所,企业和学校自筹为主的院校10所,初步实现高职教育办学经费来源多元化。
表2-1 浙江省民办高职院校基本情况
按照学校类型分,2006年,综合类院校20所,工科农林院校10所,财经政法类院校8所,医学类院校3所,艺术类院校2所,体育类院校1所。到2015年,综合类院校21所,工科农林院校10所,财经政法类院校8所,医学类院校3所,艺术类院校2所,体育类院校1所,体现了全省高职教育逐步与浙江省行业企业对接(见表2-2)。
表2-2 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体制、经费来源和类型情况(单位:所)
注:其中浙江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开始停止招生。学校总数含筹办学校数。
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逐步与地方经济发展同步,服务地方意识逐步增强。如,按照区域分,覆盖到浙江省全部11个设区市,2006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42所,其中,杭州18所、宁波7所、温州3所、金华3所、绍兴3所、台州2所、嘉兴2所、湖州1所、舟山1所、丽水1所、衢州1所。截止到2015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50所,其中,杭州21所、宁波6所、温州5所、金华5所、绍兴3所、台州3所、嘉兴2所、湖州1所、舟山2所、丽水1所、衢州1所。从2006年到2015年高职(高专)院校的区域分布情况看,杭州市减少1所,温州和金华市各增加2所高职院校,其地域分布变化趋于稳定(见表2-3)。
表2-3 2006—2015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地区分布情况表(单位:所)
2.办学条件逐步改善
10年来,浙江省高职院校在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专任教师队伍等办学条件建设方面取得较大成效。如,从2009到2015年,全省高职院校占地面积从26153亩增加到30418亩,校均从571.15亩增加到661亩,增加了16.31%;建筑面积从932万平方米增加到1060万平方米,校均从19.17万平方米增加到22.55万平方米,增加15.08%。全省高职院校固定资产从154亿元增加到253亿元,校均4.33亿元,增加64.2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从27亿元增加到43亿元,校均从0.457亿元增加到0.8676亿元,增长了64.29%;纸质图书增长32.28%,电子图书增长121.98%;校内专任教师增长15.55%。总体上看,7项指标中,增幅最快的依次是电子图书、固定资产和仪器设备总值,而建筑面积和专任教师总数增长较慢(见表2-4)。
表2-4 浙江省高职院校总体办学条件情况
在基本办学条件方面,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提出的5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浙江省高职院校在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设备值和生均纸质图书五方面均得到极大改善。如,从2009/2010学年到2014/2015学年,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从3所学校未达标到全部达标,生师比和专任教师比例分别有44所学校达标,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纸质图书分别有41所和38所高职院校达指标。截至2014/2015学年,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3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86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13115元,生均图书82.94册,生均年进书量4.57册。与2008年相比较,浙江省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研究生比例和生均教科仪器设备值等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在生均纸质图书、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师比实现达标目标方面,浙江省高职院校仍然存在差距(见表2-5)。
表2-5 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对比情况
在监测办学条件方面,10年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提出的7项监测办学条件指标,浙江省高职院校在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备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备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和生均年进书量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到2014/2015学年,在全省50所高职(高专)院校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所占专任教师比例达标的有47所,生均占地面积达标的31所,生均宿舍面积达标的有48所,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达标的院校44所,生均年进书量达标的院校有48所。7项指标中百名学生教学计算机数全部达标(见表2-6)。截至2014/2015学年,在全省50所高职(高专)院校中,办学条件全部合格的高职院校有18所。
表2-6 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对比情况
3.办学经费投入逐年增长
10年来,浙江省办学经费逐步增加,如,2009年度,办学经费投入64.09亿元,校均投入1.39亿元,生均投入2.01万元;到2014年度,全省高职院校办学经费投入88.01亿元,校均投入1.91亿元,生均投入3.73万元。5年间,办学、校均和生均经费投入分别增长37.32%、37.41% 和85.57%。2014年度,全省46所高职院校的各项经费收入中,财政补助收入最高,占35.12%,财政补助、专项投入两项合计比例超过一半,占54.67%,高于学费收入、社会捐赠、其他收入三项合计比例。5年来,高职院校学费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财政补助占比逐步升高(见表2-7)。
表2-7 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各类办学经费投入比例情况
随着用于内涵建设的经费支出比例的增加,10年来,办学经费各项支出比例趋于合理。如,2009年度,办学经费支出58.31亿元,校均支出1.27亿元,到2014年度办学经费支出80.76亿元,校均支出1.76亿元。2014年度,全省50所高职院校的各项经费支出中,日常教学经费支出所占比例最高,占14.15%。征地基建、设备采购和图书购置3项支出所占比例继续减少,3项比例合计19.73%。5年来,经费支出增加38.50%。日常教学经费、教改科研经费和师资建设经费3项支出所占比例增加(见表2-8)。
表2-8 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各类办学经费支出比例情况
4.实训基地不足局面得到缓解
随着教育部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和实训基地建设工程,10年来,全省高职院校积极探索个性化的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和行业企业的发展特点,遵循职业技能成长的内在规律,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落实到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和评价中,形成了内涵丰富、管理规范的多元化实践教学组织形态。为促进实践教学开展,浙江省高职院校扎实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如,2009年,在浙江省教育厅开展高职高专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合格实训基地申报验收工作中,44所院校351个基地验收合格。到2014年8月,全省45所高职院校共建有校内实训基地逾2780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68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112个;校内实践场所面积263万平方米,生均达到了7.92平方米。根据院校办学性质分类,公办院校生均实践场所面积为8.19平方米/生,民办院校为6.60平方米/生,公办院校生均实践场所面积是民办院校的1.24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2.77亿元,生均达到了9852元/生,公办院校为10847元/生,民办院校为5110元/生,公办院校生均实践基地设备值是民办院校的2.123倍;实训(验)耗材经费为8528.92万元,占院校日常教学经费支出的8.12%,生均实训(验)耗材费为256元/生;校内实训基地生均使用频率为14.21周/生,全省45所高职院校社会使用频率与基地设备值平均比值为25.16。经过10年建设,全省高职院校实训基地紧张局面得到缓解,公办、民办高职院校实训条件得到巨大改善。
(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浙江省委省政府将满足人民的教育需求和推动教育公平作为发展高职教育的重要原则。10年来,浙江省高职院校数量剧增和招生规模扩张促进全省高等教育大众化,并推动社会就业质量的提升。
1.高职教育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主力
美国学者马丁·特罗认为,以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指标,可以将高等教育发展历程分为“精英、大众和普及”三个阶段。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时,高等教育就进入了大众化阶段。浙江省高等教育在世纪之交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如,2006/2007学年,全省高职院校在校生21.115万人,校均规模5150人;2014/2015学年,全省高职院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34.32万人,校均规模7462人(不计其他各类学生)。从2006年到2014年底,高职院校在校生数从校均5150人增加到7462人,校均人数增加2321人,校均人数增长率为45.07%。到2014年,浙江省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超过万人的学校有5所,分别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4159人)、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11338人)、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1301人)、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10378人)和浙江旅游职业学院(10330人);8000—9999人的学校19所,5000—7999人的11所,2000—4999人的8所,低于2000人的3所(见表2-9)。再如,2006年,浙江省高职院校共计42所,高职(高专)招生人数为8.668万,高职(高专)在校生21.1156万人。到2015年,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合计50所(其中3所筹建),高职(高专)招生13.15万人,在校生总数为34.32万人。从2006年至2015年,全省高职院校数增加8所,招生人数增加4.482万,招生人数增加了51.71%,在校生总数增加12.1544万人,在校生总数增加了56.39%。浙江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7年的38%提高到2015年的58%(见表2-9)。根据马丁·特罗的标准,浙江省高等教育开始进入普及阶段,高职教育做出了巨大贡献。
表2-9 浙江省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总体规模及其结构情况
2.促进社会就业质量提高
10年间,浙江高职教育的发展带来了社会就业人员素质的提高。随着高职教育大发展,浙江人就读高职教育人数逐步增多,2006年,全省高职院校毕业生人数72447人,到2015年,全省高职院校毕业生人数达到114237人,10年间,高职院校毕业生数增长57.68%,提高了社会就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全省高职院校共计为浙江省培养生产、管理和服务一线高技能型人才869750人,年平均就业率为97.49%。
(三)办学水平逐步提高
经过10年发展,浙江省高职院校办学水平也在逐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专业设置逐步合理,师资队伍质量整体提升,职教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逐步增强。
1.专业设置逐步与社会行业对接
10年来,为推动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社会行业对接,浙江省各高职院校积极探索,开展社会行业发展状况调查,在根据社会行业需求设置学校专业方面初见成效。如,从专业分布看,2008/2009学年,全省高职院校合计专业数为269个,分布在19大类,校均专业数为22.57个。截至2014/2015学年,全省高职院校共328个专业,覆盖高职高专全部19个专业大类,专业点数1212个,校均专业数26.35个。从2008/2009学年至2014/2015学年,全省专业均涉及19个专业大类,专业设置数和专业点数均逐步增加。在专业大类分布中,专业数最多的5个大类分别为财经、制造、艺术设计传媒、电子信息和交通运输;专业点数最多的5个专业大类分别是财经、制造、电子信息、土建和文化教育。总体上看,浙江省设置专业数、专业点数和校均专业数总体呈增长趋势,专业设置针对性得到增强(见表2-10)。
表2-10 浙江省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数及点数分布(单位:个)
根据浙江省经济发展的块状结构,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紧扣地方块状经济发展。杭州是全省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中心,金华、温州和宁波经济各有特色,各地高职院校专业设置逐步与区域经济对接取得成效。如,从专业大类的区域分布看,公安大类的专业和专业点数全部设置在杭州,另外有13个专业大类专业点数及比例杭州也均居全省第一。宁波市在生化与药品、轻纺食品和医药卫生3个专业大类中,专业点数及比例列居全省第一;温州则在农林牧渔大类中,专业点数及比例列居全省第一。从专业的区域分布看,杭州、宁波、金华和温州相对集中,分别拥有444、177、152和112个。湖州、丽水、舟山和衢州专业点较少,分别拥有32、31、22和21个。在中央和浙江省政策指导下,10年来,浙江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取得重大成绩,如从各类专业建设项目看,全省高职院校共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专业61个,其中国家示范性院校9个,国家骨干院校8个,省级示范性院校20个,其他高职院校24个;全省高职院校共有省级特色专业270个,其中国家示范性院校63个,国家骨干院校39个,省级示范院校94个,其他高职院校74个;全省共有省级优势专业79个。
2.师资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在国家和浙江省高职教师政策引导下,10年来,浙江省高职院校探索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分类管理,强化高校在教师考核中的主导地位和自主权,强调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坚持分类、分层考核的指导思想,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由此推动高职院校师资队伍质量的整体提升。如,全省高职院校35岁以下专任教师比例,2010/2011学年为53.9%,2014/2015学年为43.77%,下降了10.13%。全省高职院校具有博、硕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2010/2011学年为34.45%,2014/2015学年为41.98%,提高了7.53%。全省高职院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比例,2010/2011学年为28.70%,2014/2015学年为32.22%,提高了3.52%。全省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具有双师素质的比例,2010/2011学年为58.20%,2014/2015学年为76.12%,提高了17.92%。全省专任教师生师比2010/2011学年为26.09:1,2014/2015学年为25.31:1,2006年至2015年,生师比下降0.78个百分点。从总体上看,专任教师整体素质5年来得到很大提升(见表2-11)。
表2-11 2010—2015年浙江省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结构相关统计情况
3.职教研究实力逐步增强
高职教育的快速发展,促进全省高职院校教师思考教育发展中的现实问题。10年来,浙江省高职院校高职教育研究取得很大成绩,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均在全国名列前茅。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全面推进《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实施,促进职教研究,浙江省从2004年开始分三批实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06—2015年(其中,2011、2012、2014年未申报),全省高职院校共立项674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为积极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2013年,浙江省教育厅启动实施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2013年和2015年,高职院校分别立项365项和371项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浙江省高职院校教改项目的启动提升了职教研究水平,为进一步申报高级别的课题提供了条件。如,2006年至201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共立项365项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浙江高职院校占33项,其中,6项国家一般课题、27项教育部重点课题。
随着高职教育发展,浙江省高职教育研究者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热点,结合各自主持的各类研究课题,紧紧围绕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线,聚焦教育教学中存在和面临的问题,深入开展高职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积极服务浙江乃至全国高职教育改革,促进高职教育创新。研究者在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理论问题、高职人才培养、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学校文化、院校管理、职教政策等方面,研究成果颇丰。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浙江省高职教育界研究氛围渐成,相继出版《五位一体高职教育办学模式新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理论与探索》等职业教育研究著作40余部。据《中国高教研究》编辑部统计,近10年浙江省高职院校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教育发展研究》等14家(17种)高等教育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高等教育科研论文数占全国高职院校发文数的1/3以上;每年在上述期刊发表3篇以上文章的院校占全国高职院校的42%。随着研究水平的提高,出现了一批专业、课程和教材方面的重大研究成果,如,截至2010年,全省高职院校获得省级高职高专院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16个立项,精品课程立项24门,编写高职高专重点教材450本,10个高职实训基地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立项。
10年间,浙江出现一大批优秀教学研究成果。2009年,浙江省高职院校获得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即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苏志刚主持的《搭建教学育人就业“三位合一”开放平台 培养高技能机电人才的探索与实践》;获国家级二等奖11项。2014年,浙江省高职院校获得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8项、二等奖18项,一等奖占了全国的16%。从总体上看,浙江省高职院校在教育教学成果奖方面非常突出。
(四)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浙江省高职院校在与区域经济的对接中,不囿于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社会服务范围逐步拓宽。全省高职院校积极开展“立地式”科研服务。如,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与浙江省、温州市政府及行业企业合作成立了35个省、市、院级研发服务平台和技术服务中心。技术研发平台和服务中心为区域行业企业提供关键技术攻关、技术转让与成果转化推广、信息与技术咨询、学术交流与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支撑。
在课题立项数和到款额上,根据“浙江省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探索与实践”课题组提供的相关数据,2005年,浙江省25所高职院校的纵向课题项目数为每校平均19.3项,合同到款数为每校平均44.7万元,到2013年,纵向课题的项目数为3678项,到款数12580.45万元。2005年横向项目数为每校平均6.4项,合同到款数为每校平均52.2万元,到2013年,横向课题为1454项,到款数10886.79万元。8年间,纵向课题项目数增长662.3%,横向课题项目数增长808.75%;纵向课题经费到款额增长1025.77%,横向课题到款额增长734.23%。浙江省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快速提升。
在专利上,佰腾专利检索系统的检索数据显示,浙江高职院校专利授权数从2006年的31件发展到2015年近4000件,年均增长率为87%,获授权的院校也从2006年的8所发展到2015年的47所,不论是总量还是规模上,都有快速的发展。2006—2015年,浙江省高职院校共获授权专利10821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455件,占比4.2%;实用新型专利7318件,占比67.6%;外观设计专利3048件,占比28.2%。截至2015年9月,浙江省47所高职院校中,授权专利最多的是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共获授权专利1861件。获授权发明专利最多的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和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各获授权45件,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并列第二,各获授权32件;获实用新型专利最多的为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有1054件,其次是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900件,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获728件;获外观设计专利最多的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951件,其次是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677件,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获456件。
在专利成果转化上,科研成果转让数量逐年增长。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高校科研师资学科情况年度报告》的数据,2011—2013年,浙江省7所高职院校有科研成果实现转让,3年转让协议数为95件,转让收入为1023.5万元。2011年,浙江省有5所高职院校的24项科研成果实行成果转让,转让收入为482.3万元;2012年,有5所高职院校的32项科研成果实行转让,转让收入为220.6万元;2013年,实现成果转让的高职院校增加到8所,52项科研成果实行转让,转让收入为339.6万元。2011年至2013年,科研成果转让数每年分别以33.33% 和62.5% 速度增长。
总体上看,经过10年的努力,浙江省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就业质量和办学水平都得到很大提高,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均得到极大提升。
二、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基本特点
浙江省高职院校在发展过程中逐步显现出一些浙江省地域性特点,主要体现在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引领全省高职教育发展、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发展高职教育、创新发展高职教育和公办民办高职院校共同发展诸多方面。
(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引领全省高职教育发展
20世纪末21世纪初,经过学校数量规模扩张的外延式发展后,浙江省高职教育如何从外延式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成为摆在教育管理部门亟须解决的问题。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采取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通过申报、评估和建设,引领全省高职院校发展。2006年至2012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等进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行列,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进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同时,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启动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22所高职院校入选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通过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全省高职院校将工作着重点和发展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如,2007年,浙江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要推动高等教育由外延扩张为主向内涵提高为主转变,努力实现全省高等教育的新跨越。
示范校建设带动全省高职院校专业、课程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按照《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专业增设、调整申报和审批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根据院校、申报专业性质的不同,对专业增设和调整实行分类指导,建立多种形式的专业申报管理制度,宏观合理控制专业总量,强化行业和企业参与高校专业设置论证制度,并充分发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对目录外专业加大考评力度,建立专业增设与就业状况挂钩制度。当年全省高职专业新增60个,高职高专院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0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6门,省精品课程100门;6个实践教学建设和实训基地列入中央财政支持高职实训基地项目。
示范校建设促进中外高职教育合作办学。2009年2月,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五年发展规划(2009—2013年)》,要求通过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资源、办学模式、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管理经验,推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向宽领域、高水平、深层次发展,提高高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努力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示范校建设促使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放教学改革权力。2009年3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调整有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返还10个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职权给相应高职院校。高校在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有所加强,充分发挥专家治学作用,建立并强化分类管理机制,项目申报、建设、验收、成果交流与推广并重,力求教学建设与改革取得成就。
示范校建设推动全省高职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建立。2008年3月,首次公布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建立健全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学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精神,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试行)》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
总之,在“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带动下,浙江省高职院校以实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为契机,扎实推进实施浙江省“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促进全省高职院校把工作重点和发展中心放到提高质量上,在专业、课程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中外合作办学,教改权力下放和教育质量检测机制建立等方面迈开新步伐。
(二)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发展高职教育
专业是高职院校办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对接点。在经历了世纪之交的初步发展后,浙江省高职院校普遍存在专业设置盲目且重复的现象。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后急需的专业,如与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等新兴产业相对应的专业,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跟不上。优势特色专业稀缺,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不能有效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对上述诸多问题,浙江省高职院校主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直接面向区域经济、面向行业企业和面向技能技术培养培训,实现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对接。
首先,高职院校树立与社会相互作用的信念。在促进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控与资源配置作用方面,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使资源配置向高职教育倾斜,调动行业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积极性,力争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形成“政校行企”四方互惠联动机制,促进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如,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融合社会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了一个集政府、学校、企业、行业的共生态环境。通过主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院充分调动主办方温州市政府参与高职院校办学的积极性,发挥了地方政府在经费筹措和宏观管理方面的作用。从2007年开始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以后,温州市政府对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的经费投入逐年加大,即使在温州市财政经费普遍缩减的2009年,政府仍保证了学校各项经费的全额到位,形成了地方政府依法管理,高职院校自主办学的协调机制。
其次,高职院校走开放办学之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职院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与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的共建之路。如,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积极探索开放式办学的体制机制改革,主动将服务延伸到县级区域,与全国百强县的瑞安市、永嘉县政府合办了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永嘉学院,为当地支柱产业量身设置专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与温州市旅游局合作创办了温州酒店管理学院,培养高星级酒店的基层管理人才和高级服务人员。
最后,按区域产业岗位设置专业。高职院校将区域产业岗位作为专业结构优化的依据,浙江省各高职院校认真对本区域产业岗位调研和预测,使人才培养目标日益明晰,专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同步。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区域产业特点设置电动工具专业,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温州制鞋业设置相应专业,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义乌小商品城小商品设置相关专业等。
总之,随着浙江省实施环杭州湾、温台沿海产业带和金衢丽地区生产力布局与产业带发展规划,与生产力布局协调一致的、有地方特色的高职院校随之兴起。围绕浙江经济社会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浙江省高职教育主管部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高职院校专业结构。通过调整专业结构,使专业设置和本省产业结构一致。
(三)创新发展高职教育
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的第三个特征是,各高职院校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
1.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彰显高职教育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本途径。在探索“工学结合”的教育路径上,浙江省高职院校注意到行业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办学的重要性。在校企合作上,全省各高职院校从重外延发展转向重内涵深化转变;从片面依赖企业向以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模式转变。学校主动做好服务,以服务谋合作,以服务促合作。如,各高职院校研究构建校企合作进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双师团队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等的途径和方法,确立“引企入校、进企办学、校企共建、工学交替、订单培养”的校企合作模式,专业设置对接区域产业发展、课程设置对接岗位能力、实践教学对接企业生产、教学科研对接企业产品开发与工艺改进,从而使校企之间成为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校企合作实现由原来向企业输送学生的合作模式向双方共建实训方案、实训教材、实训室以及共同研发产品等的转变。发挥现有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使“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贯穿育人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探索现行体制政策下校企合作的制度建设,围绕“四个合作”建立校企利益共同体,发挥好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使校企双方互利共赢。其中,最为典型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有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三个合一”合作模式、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共同体”、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行业、校友、集团”共生的“校企合作共生体”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校企利益共同体”。
总体上看,浙江省高职院校在办学上打破原有的封闭式教学,发挥自身优势,促进校企深度合作,试图实现高职教育“四个合作”办学,即以合作发展为动力、以合作育人为模式、以合作办学为体制、以合作就业为导向,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积极吸纳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实现产业、行业、企业三要素的高度融入,为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之路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由此形成了浙江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特点。
2.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浙江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创业富民和藏富于民。浙江市场经济发育早,个体私营经济比较发达,城镇居民中从事经营活动的较多。城乡居民创业需要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在此背景下,浙江省高职院校率先在全国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在2006年就开展了创业教育。到2015年,全省绝大部分高职院校都开展了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探索,有些还形成了自己的创新创业教育特点。其中,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的“全真环境下的创业教育”、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创业型大学”的“创业集群”创业教育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点、线、面三维创业”最为突出。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全真环境下的创业教育”。2006年3月15日,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业园正式开园,经过二期建设,截至2015年底该校有经营场地5000多平方米,每年可孵化70余个学生创业团队,带动间接参加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3000余人。创业园以“传承百年校训、弘扬浙商精神、培养创业人才”为宗旨,推行“全真环境创业教育”,要求进入创业园的学生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工商、税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在经营活动中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照章纳税,优胜劣汰,同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校内外创业导师的指导。在入园企业1年孵化期结束后,学校根据企业经营业绩和综合测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成员颁发创业证书并给予创业学分。创业项目涉及电子商务、艺术设计和工艺品制作、计算机安装与维修、移动与联通业务、软件设计与开发、书刊、服装及小百货经销、企业产品代理、网页制作、市场调查、旅游咨询、魔术表演、自行车租赁等等。通过多年探索和实践,创业园已形成了以项目开发为纽带,以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以全真训练为抓手,在省内外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创业孵化中心”,并成为学生半工半读、产教结合的实训基地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创业集群”创业教育。该校创业学院成立于2008年10月,2010年10月正式成为二级分院,分院占地面积12000余平方米,是一个集教学、实战、培训、仓储、快递为一体的综合性创业教育和实战平台,主要管理对象包括电子商务创业班和创业学员班。截至2015年底,创业学院下设12个电子商务创业班,每年招收4个新生班,每班有学生30人,都配备了一间教室以及一间仓库,学生在教室上课并开展网上创业活动。创业学院现有教师2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人,讲师10人;学生360名。创业学院秉承创业过程是一种更好的学习过程的教学理念,针对职业教育的特点,对传统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式进行了彻底的改革,探索实战为主、理论为辅的创业型人才培养方案,致力于构建一个“以创促需,以需促学,以学促创”的良性循环,以达成创中学、学中创的教学目标。实战是创业学院学生最重要的学习方式和成长主线,以实战为主要形式的学习和历练将贯穿学生在校的三年时间,创业学院的课程、师资等各种教学资源,将全方位地为学生的创业实践提供指导与服务,为学生在创业道路上的学习和成长保驾护航。在创业学生培养方面,根据不同学生的个体差异,推行自主创业、团队合作创业、师生合作创业、校企合作创业、多元创业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创业人才培养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众多媒体的关注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点、线、面三维创业”。学校从教育理念更新入手,结合农业行业及其岗位特点,以学生为本,从“个体需要、教学主线、平台搭建”三个维度引领专业教学改革,开创性地提出“点、线、面三维创业”教育模式。
浙江省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促进了学生转变就业“坐等工作”观念,激发了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对社会行业的了解。
3.实训基地建设
校企合作和创业教育的开展推动了高职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的创新。从2011年开始,浙江省职业教育进入创新型实训基地建设阶段,其特点是投资渠道多元化程度明显加强,建设方式以调整、改造原有实训基地为主,使其具有生产性特征,兼顾新建,建设规范要求严格,体系化明显。2011年12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1〕169号),明确指出:“增强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的整体设计。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推动实践教学改革。鼓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校企联合组织实训,为校内实训提供真实的岗位训练、营造职场氛围和企业文化。”依托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浙江省立项并建设创新型实训基地近300个,涵盖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建筑工程类、现代服务类及农林类等专业。后示范时期,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更注重文化建设的传承,通过“产业文化进教育,职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全面促进校企文化、信息的有效融通,形成文化建设助力专业发展的格局,通过与企业深度合作,在校园文化建设中注入企业元素,让学生在校内基地接受现代企业文化的熏陶,掌握产品创新、技术革新的流程和技能,实现校企文化全方位融通,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创新提出“工作坊”管理模式,已形成50余个突显专业特色的学生技能实践和科技创新工作坊。“工作坊”面向全院学生全天候开放,除了完成规定的教学和实习之外,其他时间学生都可以申请使用。通过深化管理,“工作坊”项目在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公办与民办高职教育共同发展
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的第四个显著特征是公办和民办高职共同发展。浙江省民营经济发达,在高职教育发展上,充分利用浙江省民间资金比较充裕的优势,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促进浙江省高职教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借1997年10月国务院发布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东风,浙江省人民政府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问题做出规定:要“全面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办学;只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增加教育投入,有利于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满足社会的教育需求,各种办学形式都可以大胆试验,积极探索。”
1999年,浙江省教委做出《关于浙江省社会力量申请筹办高等学校的补充规定》(浙教成〔1999〕156号)。该规定“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高等教育。着重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实用人才。筹办民办高校,应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民办高校校址一般应设在经济、科技、教育比较发达的中心城市”。另外,还对民办高校的专业设置数量、用地、申办材料等做出具体规定。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浙江省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决定》,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做大做强,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浙江省教育厅就鼓励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推进公办学校改制和加强对民办职业教育的规范管理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2002年10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教职成〔2002〕220号),推动并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
目前,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形成了形式多样的公办民办高职教育协调发展态势。如,从投资主体上,有政府办学、部门办学、社会力量办学、个人办学等;从管理体制看,有独立办学、股份制办学、集团化办学等;从经费体制上,有公办、民办、公私合办等,其中公私合办又可分为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浙江省公办和民办协调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公办高职院校基本上可分为三类型:一是由各市(县)政府举办,如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二是由政府的相关厅(局)举办,如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属于省交通厅举办、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属于省建设厅举办等等;三是国有企业(含省供销社)举办,如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等。浙江省现有10所民办高职学校,均属于社会力量办学,私人办学尚未出现。全省民办高职学校数量占高职学校总数的1/5。现有民办学校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由企业集团独资举办,如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由广厦控股集团创建;二是由教育集团投资办学,如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由兴韦教育集团投资。民办学校的基本特点是举办者对学校既有所有权,又有管理权,责、权、利高度统一,职责分明,机制灵活。民办高职教育的发展充分利用了浙江省社会闲置资源,把竞争机制引入高职教育系统,在扩大高等教育受众、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主要经验
浙江省政府和各高职院校对育人工作十分重视。全省高职院校在走内涵发展之路、全面深化课程改革、优化教学组织形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校企合作、拓展社会服务和组建专业职业教育研究队伍等方面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之路
浙江省高职教育的快速高质量发展,最重要的经验是高职院校一开始就将质量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指标。“十一五”期间,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为契机,扎实推进实施浙江省全面提升高职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促进全省高校把工作着重点和发展重心放到提高质量上来,通过开展教学名师、特色(重点)专业、教学团队、精品课程、重点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改项目、资源共享等工作,教学中心地位得以凸出,教学管理得以加强,质量意识得以深化。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系统紧紧围绕“公平、均衡、素质、质量、协调”,服务转型升级,转变育人模式,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高职教育取得新进展。“十二五”期间,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精神。在办学规模扩大的同时,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更加关注办学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并在此基础上提升高职教育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服务能力。
(二)以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为抓手,全面深化高职教育改革
课程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媒介,为提高高职教育质量,浙江省高职院校将课程改革作为职教改革的抓手。各高职院校秉承“工学结合”思想,以创新为导向,先后进行以项目课程、任务导向课程理论和情境教学为抓手的改革,系统设计和开发高职教育课程体系及其评价体系。为使学生有更多学习选择权,全省高职院校依托校内外各类课程资源,加快建设以“核心课程”和“自选课程”为主体的丰富多样的课程体系,最大化地满足学生基于成长成才的选课要求。同时,适应课程改革和选课需要,引导和推动学校创新课堂和实践教学,推广各类分层组班,完善学分制,推进小班化教学,全面增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
(三)以“师”为本,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高职教育发展离不开教师,但高职教育所需的教师不同于普通教育所需教师。在高职教育发展过程中,浙江省始终牢牢把握高职教师队伍建设这一核心,形成了一套丰富的高职教师队伍建设经验。如,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引导高职院校聘用企业技术人员到校任教;选择省内若干基础好的本科院校及高职院校,加以支持,承担高职院校师资培养;针对大量专业老师来自各类本科院校的实际,全面建立新入职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培养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支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与企业行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多形式多平台对职业院校教师进行“双师型”培训。同时,为提高教师教学整体水平,全省高职院校也采取积极灵活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教师深入企业实习实训以提高专业课堂教学能力;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积极鼓励企业高水平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各类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课和从教;通过评选教学团队、各类教学名师等项目,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质量。
(四)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开展社会服务
在十多年的办学实践中,浙江省高职院校探索出一套适合自身的推进校企合作开展社会服务的经验:要办好高职教育,高职院校必须面向企业办学、依托企业办学和与企业互助。为与企业合作创造条件,各高职院校广泛实行长、短学期制、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勇于探索并大胆实践各种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方式,开展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推动校企合作向着双方联系更紧密方向发展;大力推广现代学徒制,使工学交替,做中学、学中做,产教深度融合。在办学过程中,坚持高职教育和职业培训“两条腿”走路,把开展社会培训作为职业教育的基本职责和新的办学增长点。统筹职业教育资源,依托职业院校资源优势,主动面向社会开展多形式、多层面培训,研究社会需求,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相关方面的对接,努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开展社会服务。
(五)形成一支高水平的高职教育研究队伍
依托高职教育研究推动高职教育科学发展是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的又一经验。浙江省高职院校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高职教育研究,推动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职业教育质量提高。近年来,浙江省高职教育总体研究水平领先于全国。高职教育研究队伍以高职院校内部教师为主,他们基于“长三角”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立足于本土问题研究,放眼世界,提升职业教育理论的实践力,催生出一批原创性的职业教育研究成果,为本地区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浙江省50所高职高专院校有20多所学校先后成立了专门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教所、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教所、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教所等。尤其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作为浙江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积聚了一大批专、兼职的职教研究人员,为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升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层次和总体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节 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问题
通过十多年的发展,浙江省初步形成适应本省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高职院校专业格局。浙江省高职教育获得了较快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高职教育大发展加快了浙江省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让过去很多没有机会接受大学教育的寒门子弟获得上大学机会。但高职办学规模的急剧扩张,也带来了一些突出问题:一方面,办学规模的快速扩张,使原本就不宽裕的教育资源变得更加紧张;另一方面,大多数高职院校都是在原中专或技工学校基础上合并升格而来,对于什么是高职、如何办高职、高职的质量标准是什么、课程体系如何设置等等,都是在边办学、边试验、边总结和边发展的状态下进行。“高职”一时成了中专的“帽子”,课程设置成为本科的“压缩饼干”。同时,在国家法律和政策支持下,民办高职教育发展很快,但政府对民办高职学校的管理经验不足,部分民办高职院校重在宣传和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实际上办学质量堪忧,方向定位不明。高职在大规模扩张的同时,质量问题日益凸显。总之,浙江省高职教育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不论是高职教育的外部环境,还是高职教育系统内部,还有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一、高职院校建设重硬件轻内涵
高职院校教育质量包括硬件建设和内涵建设。硬件建设包括学校面积、生师比、生均经费投入、生均建筑面积、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薪酬等。内涵建设包括师资素质、管理质量和学生学业标准诸多方面。浙江高等职业教育在规模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内涵建设滞后于硬件建设,加强内涵建设、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浙江高等职业院校1998年前只有1所,2015年发展到50所(含筹建,有几所之前升本),且办学条件优越,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但浙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因起步晚、时间短,质量提升的重点主要放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而硬件建设又不平衡。如生均纸质图书、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师比不能达标。专任教师生师比居高不下,全省高职院校中生均建筑面积和学校面积不能达标,全省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全部合格的只有18所,还有28所院校存在各种不合格现象。
与硬件建设相比较,内涵建设还存在着诸多的不适,特色的培育、形成和彰显还需要实践的检验,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强省任务还十分艰巨。特别是在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基地的建立、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改革等方面,还缺乏有影响力的成果。
二、高职教育发展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高职院校布局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够匹配
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对推动本省产业转型升级起了一定作用,但是从现代职业教育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的更高要求看,浙江省高职教育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
高职教育层次不能满足人民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的需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学习者对接受本科乃至以上层次的学习具有强烈的需求。虽然浙江省加快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的渠道问题,2015年开始的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开拓了新的渠道,但由于还没有形成系统化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更多的人接受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的愿望还很难实现。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3级学生报名自考或者成人教育性质“专升本”的比例接近60%,而每年毕业生能通过升学渠道升入本科的比例仅为1.8%。
学生素质结构不能满足行业企业对更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应该具备岗位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心。目前,浙江省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中尤其重视学生的岗位工作能力的培养,学校专业设置也非常重视与社会行业企业技能要求对接,但是,高职院校重视学生的“岗位操作技能”,而对学生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心培养缺乏重视。如,高职院校参与的各种技能大赛中缺乏“事业心”和“社会责任心”等要素。
浙江省高职院校布局结构与各地经济发展对接不足,高职院校及其专业布局与浙江省区域块状经济特征的匹配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从院校布局来看,全省11个地市中仅设有1所院校的地市4个,设有2所院校的地市1个,县域高职4所,院校地区分布极不平衡。全省大约5900万人,杭州约700万人,但杭州地区高职院校就有21所,其他10个地市总和只有25所,从高职教育服务地方理论来看,高职院校数的地域分布与浙江省块状经济发展不相称。
三、行业、企业对高职教育重视与关注度不够
在国外,职业教育的发展都得到企业的支持。高职教育发展中行业企业的价值在于让学生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将书本上的应用性基础理论内化成具体的能力。但是,目前,就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情况看,行业、企业的重视与关注程度不够,行业、企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依靠性和可信度还没有真正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时有发生,全社会关注、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还没有真正形成。
校企合作流于形式。一些企业和用人单位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已有的校企合作很多仅仅是一种形式。企业为了照顾关系、人情,学校是为了应付检查进行形式合作;签订时很隆重,但签订后就将协议束之高阁。
校企双方签订的“合约”,不能有效约束合作双方。为推动校企合作,高职院校以设施、场地、技术、师资等多种形式投资企业,筑巢引凤,构建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教学环境。但是,如果高职院校为合作单位提供生产经营性的实训基地,经费投入太大。为推进校企合作中的制度建设,有些高职院校为保证校企合作的运行,建立了自己的校企合作模式(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等),试图通过某种契约、利益或情感将校企双方的关系稳固。然而在实施过程中,高职院校处于被动地位,很难通过机制约束企业,校企双方签订的“合约”无任何法律约束力。
四、高职院校办学经费不足,经费投入不平衡
虽然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多元化办学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教学经费不足、不均衡现象依然比较突出。近年来,省级财政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但由于浙江高等职业教育起步晚,基本建设任务重,历史欠债多,多数高等职业院校的经济压力不轻,且各地对市属院校的支持力度不一,民办院校的投入机制还不健全,教学经费总体不足、不均衡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院校仍然显得比较突出。要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强省,达到全省无弱校的目标仍很艰难。
在公共经费投入上,浙江省的省属高校财政投入采用“定额拨款+绩效拨款+专项拨款”的方式,而市属高校则采用生均定额、“基数+增长”等方式,经费投入水平参差不齐。2012年,浙江省市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经费平均为1.1万元(最高为3.8万元、最低为0.6万元),远低于省属高职院校和市属本科院校的平均水平;9所民办院校的生均经费收入仅为公办院校的一半,且收入来源主要为学费,财政补助和专项收入两项所占比例之和不足10%。另外,政府对各类院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也存在明显差距,致使各高职院校之间发展不平衡,形成高职教育发展中的不公平。
五、高职院校的院校研究与发展不匹配
虽然浙江省高职院校研究成果在很多方面在全国位居前列,但从浙江省高职院校发展来看,研究力量与院校发展的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全省50所高职院校,只有20所成立了专门的高职教育研究所或研究中心,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几所国家示范院校,研究队伍中经过严格学术训练的人较少,研究主题相对于高职教育领域的广泛性而言,范围十分狭小。对国外先进的经验介绍和对省内高职院校教育经验总结都是不够的,等等。所有这些都会成为制约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的障碍。
第三节 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展望
面对职业教育发展难题,立足于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的现实,未来高职教育发展方向的选择成为浙江职教人思考的问题。浙江省省长李强在2015年6月主持召开的浙江省职业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为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要加强制度供给、优化办学方式,紧贴育人成才做“优”、紧扣转型升级做“特”,加快打造职业教育升级版,形成与浙江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联互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因此,未来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需要从教育观念更新、强化学校领导能力建设、完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建设和内涵建设等方面下功夫。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根据高职教育发展规律办学
观念决定态度,态度决定行为。在高职教育发展中,高职教育工作者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特有的规律,确保浙江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在任何社会,每一种组织都承担一定的社会职能,各种社会组织分工协作,满足生活在一定社会中的人的各种需要。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和一个层次,是实行高等教育的一种组织机构。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新的类型,必然有区别于传统高等教育的新的培养目标、新的培养途径、新的课程体系、新的教学内容、新的教学方法,有其特有的规律。要打造浙江“高等职业教育强省”,浙江的高等职业院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高等教育大众化后高等教育的结构、功能、属性、理念、制度及组织行为方式等方面入手,学习先进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创新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的新规律,率先冲破传统高等教育规律的束缚,真正从封闭式办学转向开放式办学,从传统的学科型教学转向应用型教学,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新路子。
二、强化高等职业院校领导能力建设,推进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
管理者的领导能力在任何组织发展中都起着重要作用,领导者的教育背景、兴趣取向和社会责任感决定着组织的发展方向。为确保浙江高等职业教育正确的改革与发展方向,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打造一批高素质的管理者团队很有必要。高等职业院校的领导团队,是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设计者,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具体组织者,又是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掌舵人,领导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浙江高等职业院校领导团队的领导能力总体较强,但发展不平衡。要加强高等职业院校领导的领导能力培训,让领导者认识并能切实执行我国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赋予大学管理者自主办学的权利,依法处理学校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以及学校内部各种关系。只有提高院校领导的规划、决策能力,才能确保浙江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方向,才能加快浙江高等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使浙江高等职业教育始终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三、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模式,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浙江高职教育科学发展,好的政策、经费和制度是保障。为此,政府应该从政策、经费和制度等各方面,加大高职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把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融入到区域经济发展之中,使高等职业教育成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摇篮”“技术仓库”。要谋求与行业企业合作,把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结合起来,使高等职业院校成为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平台。要建立自我发展平台,若有条件,可建立一批具有独立核算、独立服务的实体,为学生掌握职业能力提供更紧密的实训基地,支撑实训教学的需要。
四、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提升高职教育质量
内涵建设是高职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高职院校只有差异发展,才能凸显特色。未来时间里,浙江省应该在已经建设好一批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前提下,重点带领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此要集中三方面的精力:一要集中院校领导的精力。高职院校今后一段时间应该做些什么、怎么做,需要院校领导高度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各方研究成果。二要集中全校教师的精力。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决定内涵建设不仅涉及学校的方方面面,而且与行业企业密切相关,教师要在其中发挥重大作用。三是要集中全校学生的精力。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如果没有学生的积极参与,加强内涵建设、强化特色、提高质量会成为一句空话。在“十二五”期间浙江省重点抓20所左右国家、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引领、带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这一举措对加快浙江高等职业教育强省建设起着重要作用。在“十三五”期间,应该以点带面,将其他非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列入重点建设之列,避免高职教育内部发展不均衡。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外部联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联互通。
五、积极总结经验,提升全省高职教育整体实力
为培育浙江高等职业教育的文化和特色,只有总结全省乃至全国以及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才能提升浙江高等职业院校的整体实力。当前,浙江的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内涵建设上创出特色,形成特有的浙江高等职业教育文化。为此,各高职院校必须进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创新,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理念创新,教学管理、质量保障机制创新,在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深度融合上下功夫。要与行业企业一起不断总结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加强高等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院校与院校之间、省际之间以及与国际之间的交流合作,以便扩大浙江高等职业教育在国内和国际的影响力。同时,只有通过交流与合作,全方位提升浙江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实力,才可能促进浙江高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浙江省高职教育经过世纪之交的初步发展、示范院校建设的带动,至今已经进入后示范阶段。在逐步形成自身特色的过程中,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新的问题也会不可避免地开始出现。其中,取得成绩和形成特色的重要经验是:2006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浙江高职院校始终坚持以改革开放、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为引领,深化教育改革,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浙江省高职院校以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己任,围绕教育现代化建设,坚持“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实现协调、增强活力、强化服务”,全面实施“十一五”和“十二五”各项教育规划,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和开放。2013年之后,全省高职院校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实施“十二五”教育规划,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经过示范建设,浙江省高职院校从宏观的高职教育发展导向,中观的高职院校和政府、行业关系的处理,微观层面的课堂教学改革行动计划等方面采取重大措施,克服高职教育发展中的难题,显著改善办学条件,有效推进浙江高职教育发展。进入后示范建设阶段,浙江省高职院校正在积极推动各项改革,积极推动行业参与高职教育办学,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管理水平,提高办学效益。展望未来,浙江省高职教育发展应该在巨大成就的基础上,继续坚持解放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根据高职教育发展规律办学;强化高等职业院校领导能力建设,推进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模式,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提升高职教育质量;积极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全省高职教育整体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