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招标过程

招标过程包括下列步骤:

1.确定招标方式

根据招标单位多少,可分为单独招标和联合招标。单独招标最常见,是指由一家单位独立招标;联合招标则由两家以上单位联合起来进行招标,为了各自不同的目的,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较大的项目。

根据招标是否公开,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非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也称为无限竞争招标,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依法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公开的媒介发布。非公开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确定招标程序

公开招标是最完整、最规范、最典型的招标方式。它形式严密,步骤完整,运作环环入扣。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软件项目招标的程序通常如下:①明确招标的技术内容;②成立招标机构,聘请专家顾问;③准备招标文件;④确定标底;⑤发布招标通知、公告或邀请书;⑥资格审查;⑦发布招标文件或招标任务书。

3.拟定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单位向投标人说明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的文档,也称招标任务书。招标任务书是招标的行动指南,主要内容大致如下:①项目招标公告;②招标单位的要求;③投标人须知;④招标章程;⑤相关附件;⑥相关技术资料。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在招标文件中表明。招标文件不应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如果招标单位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应在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4.确定标底

标底是我国工程招标中的一个特有概念,是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

标底是评标中衡量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尺度,是确定投标单位能否中标的重要依据,是招标中防止盲目投价,抑制低价抢标现象的重要手段,是控制投资额核实建设规模的文件。科学合理的标底能为业主在评标、定标时正确选择出标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适当、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

一份好的标底,应该从实际出发,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把中标的机会摆在众多企业的面前,他们可以凭借各自的人员、技术、管理、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参与竞标,最大限度地获取合法利润,而业主也可以得到优质服务,节约基建投资。

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须严格保密。标底的价格应反映项目产品的价值(即在标底编制过程中要遵循价值规律);标底的价格应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对项目产品价格的影响(即标底编制应服从供求规律);标底的价格应反映出一种平均先进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以达到通过招标,促使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提高的目的)。此外,也可以实行无标底招标。

5.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是招标人正式启动招标工作的第一个环节,目的是为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以真正体现招标原则的公开性。

发布招标公告时,招标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中规定,“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基于这一法律规定,国家计委以第4号令发布了《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其中,第六条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是与《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要求完全一致的。因此,无论是项目的招标人或是招标代理机构都必须认真领会这一规定的实质,并逐条领会国家计委4号令的第十条至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

招标公告是投标人进行投标的主要依据,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如下:①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②招标内容;③招标目标;④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时间;⑤投标单位必备条件;⑥开标日期、地点;⑦招标文件的发售及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