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办特区好”
如何具体实施这项基本国策,从哪里起步,这在当时还很是个问题。不仅因为我们国家地域大,发展不平衡,情况各不相同,而且因为人们的认识和管理体制上也存在着需要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是小平同志倡议举办经济特区,使我国的对外开放迈出了突破性的第一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过以后,人们解放思想,冲破长期以来经济工作中“左”的思想和旧框框的束缚,把眼光投向世界,认真观察和分析国外经济发展,深入研究加速我国现代化经济建设问题。当时世界上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500多个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自由港,有效地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交流。这种经验启示人们思考:我国沿海某些地区,是否可以借鉴采用。广东省委和省政府根据本省邻近港澳、商品经济比较活跃、对外经济交往历史悠久、祖居于粤的海外华侨和华人为数众多等特点,对举办出口加工区的可行性进行了反复讨论和论证,并在领导层中形成了一致意见。
1979年4月下旬,在中央召开的专门讨论经济建设的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向小平同志汇报时提出: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较多的自主权和机动余地;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和珠海以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举办出口加工区。小平同志十分赞同这一设想。他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他向中央倡议批准广东的这一要求。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小平同志的意见,责成广东、福建两省进一步组织论证,提出实施方案,并要我同他们具体研究,把此事抓紧抓好。
从1979年5月11日到6月5日,我带领由国务院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计委、外贸部、财政部、国家建委、物资部等部门同志组成的工作组,到广东、福建与当地同志一道,分别就两省经济发展的条件与规划设想进行调查和讨论。经过反复研究,理出了这样一个思路:粤、闽两省要把潜在的经济优势发挥出来,必须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改变过分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据此拟订了几项重要措施,并帮助两省的同志起草了向中央的请示报告。
党中央、国务院于7月15日批转了这个报告,决定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批准举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这项重大举措的出台,显著提高了人们的开放意识,启动了通过改革实行开放的进程。此时,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是根据小平同志指示,经过深入调研,用了近半年时间制定的第一部利用外商投资的法律。据此,当年批准了6家中外合资企业的创办。9月,我奉命访日商谈借用“日本海外协力基金”。经过一番交涉,年底签订了第一笔为数500亿日元的贷款协议,从而打破了“不用西方国家政府贷款”的禁锢。利用外资、侨资兴建旅游饭店,发展国际旅游事业的问题,也接着提上了日程。外贸体制改革,也由广东、福建两省自营若干商品进出口业务开始起步。还同一些国家签订了海上石油合作勘探开发的风险合同。对外开放由充分的议论决策,进入了在许多方面组织实施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