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情绪的特性

关于情绪的特性,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描述。例如,从产生的根源上看,情绪具有生物性和社会性,是生物性与社会性的综合。其中,情绪的种族进化、人类情绪的生理机制和基本情绪表明情绪的生物性,而人类特有的复合情绪和自我意识情绪以及文化基因的存在表明了情绪的社会性。参见李冉冉、许远理:《人类情绪生物性与社会性的整合探析》,载《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11(2)。而从发挥的功能上看,情绪具有一个根本特性,即现代人类每时每刻发生的情绪过程,都是自然的适应性与社会化的综合;是有机体古老的脑(旧皮质和丘脑系统)和现代的脑(新皮质)的共同活动;是人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对个体发生影响的交织。参见孟昭兰主编:《情绪心理学》,1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不过,笔者主张从情绪的发生机制上探讨情绪的特性。这有利于人们更好地了解情绪的发生过程和机理,从而更准确地把握情绪犯的特性。从发生机制上看,情绪主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性:

(一)情绪的易诱发性

情绪的易诱发性是指情绪容易由一定的刺激所诱发。当然,诱发情绪的刺激因素既可以是外界的,也可以是内在的;既可以是生理的(如腺体的分泌、疾病等),也可以是心理的(如记忆、联想、想象等);既可以是直接作用于人体器官的,也可以是间接作用于人体器官的;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假的。换而言之,人们生活环境中的任何人、事、物的变化,都可能诱发、影响人们的情绪。例如,和煦的阳光、清凉的海风、无际的草原会使人心旷神怡,忙碌的街头、拥挤的公车、喧闹的市场会使人烦躁不安,限时的工作、未完的试卷、欠债的通知会使人焦虑紧张……概而言之,情绪可以由特定情境、感知、记忆、表情和任务等各种方法和因素引发。参见陈少华编著:《情绪心理学》,28~29页,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

但现代心理学研究也发现,不同的刺激因素对情绪的诱发作用并不相同。一般而言,能够影响情绪诱发与否及强度的刺激因素主要包括刺激因素的性质(如新异性、危险性等)、刺激因素的类型(如视觉刺激还是听觉刺激)、刺激因素的数量(如是一句不中听的话还是一连串不中听的话)等。例如,心理学研究发现,在刺激因素的类型上,声音刺激材料受到音调、语速、音频等影响,视觉刺激材料中图片与文字的内容、呈现方式与时间等因素都将对情绪产生不同的影响。参见周萍、陈琦鹂:《情绪刺激材料的研究进展》,载《心理科学》,2008(2)。也有心理学者研究了刺激事件的数量变动对情绪的影响,结果发现,当这种刺激事件的数量变动时,若事件数量变化很小,则不易引起受试者情绪体验上的变化,只有当事件数量变化足够大时,才容易引起情绪体验上的变化。如对某受试者而言,客观上呈现其工作成绩的事件数,以相对数字表示。若受试者的工作成绩得到10分,引起他积极的情绪体验,这里10分属于高分。再增加1分,通常并不引起他情绪体验的变化,而再增加5分,则可能会引起他情绪体验的变化。参见唐孝威:《情绪的数学公式》,载《应用心理学》,2001(2)。

(二)情绪的主观意识性

情绪的主观意识性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人的情绪可以由主观感受到。一个人愤怒了、焦虑了、高兴了、害怕了……对于这些情绪,作为情绪主体的人是能够直观感受到的。这为人们适当控制自己的情绪提供了心理基础。二是情绪的诱发、变化与人的心理有关,并常常因人而异。例如,心理学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某中学生学期成绩单上有三科的分数是红字。这份成绩单对教务处掌管学生成绩的职员来说,可能根本就未加注意,红字黑字都是一样的。但对学生的家长和学生本人来说,则将会因这份成绩单的刺激,产生不同的情绪。家长可能因而愤怒或忧虑,学生可能因而恐惧或羞愧。参见张春兴:《现代心理学》,534~535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同样的刺激因素,对不同的人导致了不同的情绪反应。

现代情绪认知理论认为,情绪之所以具有因人而异的特点,主要与当事人的认知差异有关。在现实生活中,不同人的生活经验、工作内容、家庭环境都会存在差异。在此情况下,每个人的社会经验、关注的问题自然也会有所不同,其对同一事件的关注程度和意义评断也会有所不同,并常常因而得出不同的结论。例如,同样是一则某国爆发战事的新闻,对一般老百姓而言,这则消息可能并不受关注,但是对在该国有大额投资的人而言,则可能会产生高度的紧张、焦虑情绪。不过,尽管如此,人类的生活也具有很多的共性,对于许多对外界具有重大意义的刺激,人们通常会作出相同或类似的情绪反应,如受到他人的侮辱会产生愤怒的情绪,受到严重危险时会产生恐惧情绪等。

(三)情绪的不易控制性

人们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调节自己的情绪,但要想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绪,则是非常困难的。这是因为情绪是人的一种本能,有其独特的生理机制。例如,苏联著名生理心理学家巴甫洛夫提出的经典条件反射理论就认为,当大脑皮层和皮层下中枢某些部位受到一种强烈需要的支配而高度兴奋时,大脑皮层其他部位会由于负诱导而产生抑制。在情绪激动状态下,由于掌管人的理智活动的大脑皮层处于抑制状态,人们就失去了对理智活动的支配。美国神经生理学家勒杜在研究中也发现,人脑可能存在另一条传递信息的通路,即信息首先进入丘脑,经突触到达杏仁核,杏仁核可直接获得感觉输入并赶在皮质思维中枢作出反应前抢先作出反应。这条通路可以解释“为什么有时会出现失态”、“为什么情绪会战胜理智”佘凌、孔克勤:《情绪的神经基础研究》,载《高教管理研究》,1987(1)。

现代生理心理学研究进一步表明,自主神经系统是联系大脑和内脏器官及腺体的神经系统,由交感和副交感神经系统构成,其活动是自动的,通常不受意识控制。在情绪刺激作用下,通过自主神经系统的活动,广泛激活有机体各器官和组织,产生明显的、超出常态生理节律的生理反应。参见陈少华编著:《情绪心理学》,17页,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因此,人们要想控制其情绪作用下的生理反应几乎是不可能的。

情绪诱发的这种生理机制决定了情绪发生的不易受控制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情绪的发生完全不受人们的控制。现代情绪认知理论认为,对于大多数人的大多数情绪而言,情绪的发生需要认知的参与,需要人们对刺激因素的意义进行认知评价。通过认知调节,人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情绪的产生。而且,对于已经产生的情绪而言,人们也可以通过认知或者意志的调节作用,进行自我的情绪管理,进而防止情绪对心理结构的破坏作用和对行为的不当影响。在这个意义上说,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情绪并非不能控制,而是有一定的控制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