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企业社会绩效的概念和模型

1﹒3﹒1 犠犪狉狋犻犮犽和犆狅犮犺狉犪狀的企业社会绩效模型

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数十年间,学术界对CSR的每一次反思和讨论都推动了该理论的进步,每一次挑战都试图对已有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进行重新定位、对CSR1和CSR2的概念进行替换,企业社会回应也莫过于此。企业社会回应的提出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企业社会责任在概念上的模糊性,这一概念试图通过衡量公司应对社会压力的能力(Frederick,1978),强调责任的实际行动与实施,但其也有不足之处。Carroll(1979)认为,企业社会回应的重点只在企业(管理者)的反应过程方面,而不是企业管理者的道德和伦理方面;Frederick(1994)指出,企业社会回应从根本上说仍是一个静态理论,没有涉及社会变动以及如何回应这些变动(沈洪涛和沈艺峰,2007)。正如Wartick和Cochran(1985)所言,企业社会绩效就是这种“争论和修正的产物”。

企业社会绩效主要涉及企业行为的结果,用于描述、衡量和预测企业行为在同一领域内受到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以及企业实际作为和企业应该如何作为(Rowley和Berman,2000)。这一概念最先由Carroll(1979)明确提出,他回顾了40年间CSR定义和内涵的演化,发现不同的定义涉及不同的内容,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定义的理论依据各不相同。Carroll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整套基于管理学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范式,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社会绩效更似一种宏观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范式,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狭隘定义。Carroll将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议题管理、企业社会回应看作三个截然不同的部分,共同构成了企业社会绩效的概念维度。他进一步断言,在企业社会绩效框架内,企业社会责任应该能够被衡量,企业面临的各种社会议题能够得以确认,社会回应背后的哲学和理念能够得以选择。在三维模型中,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愿性责任,这四部分的权重并非一致,依次是4,3,2,1;第二维度的社会议题管理则包含多种动态性要素,如消费者、股东、环境、种族歧视、产品安全、职业安全等,难以详尽;第三维度的社会回应聚焦企业行动背后的理念、方法或战略。显然,Carroll的三维模型具有多重因子和变量,在狭隘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回应之间建立了一座桥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随后Strand(1983)在这一模型的基础上对后两个维度作了补充,将社会议题管理和社会回应分别看作是外部适应过程和内部适应过程。

但Carroll并未对企业社会绩效这一概念进行明确定义,Wartick和Cochran (1985)在Carroll研究的基础上试图建立一个企业社会绩效的一般模型。他们和Carroll持有同样的观点,认为企业社会绩效应该包括经济责任、公共责任、社会回应几个相近的概念。在此基础上,Wartick和Cochran将企业社会绩效定义为社会责任原则、企业社会回应进程和解决社会议题的政策间的交互作用。在对CSP的经济责任、公共责任和社会责任加以批判的基础上,Wartick和Cochran将其系统化,指出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模型包含三大部分,即原则、过程和政策,分别代表了哲学的维度、制度的维度和组织导向的维度。这一分析框架奠定了企业社会绩效的分析基础,此后,尽管这一概念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Clarkson,1995),但分析框架基本没有超出这一模型(见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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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Wartick和Cochran的企业社会绩效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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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
资料来源:Wartick SL,Cochran P L﹒The Evolution of the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 Model[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85,10(4):758-769.

显然,Wartick和Cochran的这一模型将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理念导向、与社会回应过程相关的制度导向以及与社会议题管理相关的组织导向三者进行了有机结合。首先,在企业社会责任层面,其主要借鉴了Carroll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经济、法律、伦理、自由裁定四大原则,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建立在两个牢固的理论支撑之上,即企业是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社会契约以及企业是社会的道德代理人。前者主要指企业的存在必须遵从社会的期待,其行为和运行方式必须符合社会已建立的一套准则,社会契约主要扮演的是工具性的角色,锚定了企业行为。尽管社会契约的具体内容会随着时间和地点发生转移,但社会契约一直是企业合法性的源泉(Donaldson,1983)。不仅如此,企业还需要对社会规范做出回应,通过自身行为传播社会所认同的价值观,扮演“道德代理人”角色。不过,这两点受到了后来批判CSR的学者的攻击。其次,在模型的企业社会回应维度上,主要包括反应性的、防御性的、适应性的、前瞻性的一套系统过程,这也借鉴了Carroll对企业社会回应的四大过程———反应、防守、适应、预防。模型将企业社会回应视为内嵌于企业制度的、制度导向而不仅仅是行动导向的,更加关注回应行动背后企业对社会动态环境的回应能力以及提升这一回应能力的管理方法。最后,在企业议题管理维度上,Wartick和Cochran在Carroll的基础上将企业议题管理看作是企业社会回应的直接扩展,社会议题来源于与社会预期的不一致,涉及管理者对合法性变化的看法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成本-收益的观点(Wartick和Mahon,1994)。它将发现社会问题和有效回应社会问题连接起来,从而帮助企业深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企业议题管理在模型中被界定为识别议题、分析问题和作出回应行动三个过程,议题管理的目的是将环境剧变所引起的“意外事件”最小化,推动企业对环境变化作出系统和互动的反应。社会议题管理为企业社会绩效提供了最后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Wartick 和Cochran,1985),提出的各项有效管理社会议题的政策能够帮助企业来规避风险。

沿着Wartick和Cochran企业社会绩效的整体概念和模型,大量的研究试图扩展、改进上述模型的各个方面,包括对企业社会绩效的审计标准。上述模型确实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可操作化奠定了基础,促进管理中更多实证研究得以进行,而这些实证研究反过来又推动了理论的发展。美国学者Wood(1991)重新论述了Wartick 和Cochran的企业社会绩效模型,整合了前人对企业社会绩效原则、过程和结果的分析框架,同时阐述了企业社会绩效如何为管理中的社会议题研究和理论研究提供组织性的框架(见表1-5)。在第一个维度上,Wood认为,Wartick和Cochran并未改动Carroll的主张,但Carroll(1979)给出的四个社会责任原则是类别而不是领域。要清晰界定企业社会责任原则,需要在概念上作出如下三个方面的区分:社会对作为经济组织的所有企业的整体预期;社会对企业作为一个特定个体的行为预期;社会对在企业内扮演道德角色的管理者的预期。Wood将这三个方面分别界定为制度层面、组织层面和个体层面。在制度层面,制度与合法性相关,社会有权在各类组织间建立或强制达成权力的平衡并规定它们的法律责任;在组织层面,企业具有积极维护良好社会行为的责任,企业必须对它在社会中所涉及的主要和次要领域的结果负责;在个体层面,管理者个人是企业道德的守卫者,在企业社会责任的每个范围内都有义务自愿并力所能及地承担自身责任,自由裁定原则在Wood看来反映了单个管理者和雇员作为道德代理人的角色特点,即管理者在一切他们所做的事情上有选择权,但不能选择对社会不负责的行为。此外,Wood将社会议题管理纳入第二维度,因为社会议题管理本来就是早期环境审计研究的一个分支(War‐tick和Cochran,1985),而非公司政策导向的必然结果,更具有偏重于过程的含义。第三个维度由社会影响、社会项目和社会政策构成,这些部分是企业社会绩效中能够进行实际观察和公开审计的内容,也是模型里企业的“真实表现”(Wartick 和Cochran,1985)。Wood认为,Carroll也许精确地描述了管理者是如何看待他们的社会责任的,但他并没有考虑管理者角色的社会复杂性及其行动对其他主体的影响,因此,企业回应似乎是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下进行理性管理。总之,Wood在描述CSR时将其看作是商业组织对利益相关者、社会以及它本身产生影响的行为轨迹。这一概念带有显著的社会化特征,而不是管理学、经济学或哲学层面的概念,依靠的是有机体开放系统假设,而非封闭系统的观点。企业社会绩效在Wood (2010)的框架中被看作是一套商业活动的描述簇,聚焦对社会、利益相关者和公司的影响或结果,这些结果的生产、监控、审计、补偿和调整过程由CSR过程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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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 Wartick和Cochran(1985)与Wood(1991)对CSP的定义比较
资料来源:Wood D J﹒Social issues in management:Theory and research in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J].Journal of Management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Southern Management Association,2016,17(2):383-406.

1﹒3﹒2 犛狑犪狀狊狅狀修正的企业社会绩效模型

至此,企业社会绩效模型经过几代学者的精心构建已经比较成熟。但在Swan‐son(1995)看来,现有模型仍然没有很好地解决企业和社会关系研究中经济视角和伦理视角的整合问题。[1]Wood的模型甚至没有赋予企业伦理应有的权重,缺乏企业社会伦理学,企业社会责任就失去了其最关键的规范面。他认为只有对Wood模型进行重新导向,充分整合二者,才能真正将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回应过程和企业行为统一到一个框架内。Swanson提出一个修正的企业社会绩效模型(如图1 2所示)。Swanson将社会背景、激励和对各种可能结果的考虑因素等决策制定过程清晰地纳入模型中,认为决策制定过程是一个社会过程而不是个体行动。该模型扩展了企业社会绩效的内容,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宏观原则、微观原则、企业文化和社会影响,在每一分类中清晰地增加了规范性维度,使得企业社会绩效模型在陈述时更综合和全面。宏观原则主要体现在制度层面和组织层面,制度层面说明企业是经济化和生态化的工具,企业的合法性不仅仅在于向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以赚取利润,还在于企业具有调整生产以适应社会需要和融入社会的能力,主要是探讨经济化、生态化、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之间的关系;组织层面则要求企业承担经济化、生态化以及对社会的积极和消极责任。微观原则区分了企业高层管理权力的非法使用和合法使用,认为管理者应放弃或限制把权力追求当成个人或组织的目标;相反,应该引导企业朝着经济化和生态化的方向前行;个人价值观包括经济标准、权力标准和公平标准(Wartick和Cochran,1985)。除此之外,Swanson所构建模型的一大吸引力在于其将企业文化纳入分析视角,当以规范化过程来理解企业文化时,几个研究主题就相互关联,包括规范性的高管决策、企业社会项目和政策、企业回应之间的联系,规范性的管理者及雇员决策与基于价值观的企业社会回应之间的联系。至于社会影响则用经济化、生态化和权力追求等方面的增加和减少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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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Swanson(1995)修正后的企业社会绩效模型
资料来源:Swanson D L﹒Addressing a theoretical problem by reorienting the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 mod‐el.[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5,20(1):43-64.

注释

[1]在Swanson看来,经济视角不仅强调新古典经济学的功利主义原则和效率,也强调自主权和经济自由;而伦理视角更多地反映在企业伦理学的大量文献中,关注为企业道德行为制定准则,并将这些准则论述为企业的义务和责任,探讨权力和正义如何与企业责任相结合,包括基于权力的道义观和基于正义的道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