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研究
-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 调研室
- 2656字
- 2020-08-27 15:26:02
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的报告[1]
(2009年3月)
一、试点进展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全国人大农委、中国银监会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有关金融部门在百色市、田东县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实施,形成了试点工作的合力,目前已作了以下工作: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筹建进展顺利。目前,田东北部湾村镇银行获准筹建,营业网点装修已经完工,5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全部到位,计划近期正式挂牌营业。祥周镇鸿祥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工作全部完成,第一批18名社员股东已经落实,召开了出资人会议,在工商部门已办理了预登记手续,将于近期开业。广西银监局还向互助社捐赠3台电脑,并倡议百色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捐赠了18万元启动资金。田东县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进展顺利,1950万元央行票据兑付到位,自治区联社下拨500万元资金促成清收不良贷款1256万元,完善土地权属并返还土地出让金331万元,帮助达到组建条件,目前筹建申请材料已逐级报至银监会。座谈会上就解决县农信社贷款集中度高的问题也达成一致解决意见,待这一问题在近期解决后,银监会即可批复。另外,百色市财政出资的银信投资担保公司在田东县设立了办事处。
(二)积极探索建立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金融管理体制、机制。有关金融机构在这方面都有举措,如: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提高了田东县农信社贷款审批权限,由600万元提高至1200万元;指导设立“个人、企业贷款服务受理中心”,并对优质客户开辟贷款咨询“绿色通道”,实行一周办结制;调增营业费用350万元,改善营业网点安全防控和电子化建设;帮助筹措支农信贷资金。有关部门协调地方实行按各金融机构当地信贷市场份额分存财政性存款的政策,使田东县农信社试点以来的财政性存款增加4470万元,增长1.5倍。农行广西分行对田东县支行的授权执行百色市分行标准,超权限信贷事项可径直上报区分行审批,随报随办。工行广西分行将田东县支行个人质押、住房、消费、商用房以及综合消费贷款权限上调一倍以上,并在田东县设立小企业信贷中心。建行田东县支行小企业贷款中心已正式成立,同时自治区分行对田东县支行贷款业务授权百色分行直接介入,联合调查申报,十日内完成审批。邮储银行广西分行将田东县支行纳入银团贷款试点县,并将其授信权限提高至百色市分行等级。人保财险田东支公司拟定了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农房、甘蔗、香蕉、水稻承保准备工作就绪,待政策补贴资金到位后实施。
(三)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日趋丰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符合县域和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金融创新,贷款便利度明显提高。农信社综合发挥贷款证和桂盛卡功能,在原向3.3万农户发放2.6亿元小额贷款基础上,又向3384户农户新增授信6871万元,农户贷款覆盖面达43.4%。选择作登瑶族乡陇穷村开展贫困村信贷试点,已发放信用贷款30多万元。农行田东县支行已发放惠农卡3.1万张,农户覆盖率达36.9%,向586户农户发放1685万元小额贷款。邮储银行已为农民工办理5000张绿卡。积极引入现代化金融服务手段,试点以来先后投入512万元,新布设ATM机29台、POS机97台,开通转账电话306部、电话银行7650户,基本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和人口密集的社区、村屯。这些现代金融服务手段改变了以往农产品的交易方式,减少了销售时间,确保了交易安全,农产品卖得更好,农民收益也多了。
(四)信贷投放显著增加。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田东县“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重点,按照商业原则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截至3月20日,各项贷款余额28.7亿元,比年初增加5.6亿元,增幅24.3%,同比多增5.9亿元(去年同期较去年初下降0.3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8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62.7%,比年初增加4.4亿元,增幅32.3%。特别是田东县农信社基本达到新增存款的可贷资金全部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要求,涉农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85.6%,占全县涉农贷款余额的51%。
(五)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人民银行田东县支行组织当地农信社完成了祥周镇中平村、林逢镇那来村、印茶镇那板村等三个村的农户信息采集、录入及授信工作,至此已完成全县27.3%,共2.3万户农户电子化信用信息建设工作。开通了田东县农村信用社乡镇网点人民币账户结算系统和联网核查公民信息系统。田东县41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中,有7个已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33个营业网点已接入人民币账户结算系统。
(六)县域金融监管明显加强。当地银监部门把防范金融风险作为推进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监管力度明显加大。系统内调配2名监管业务骨干充实田东县金融监管力量,百色银监分局主要负责人蹲点田东县,加强对监管和试点工作的指导。突出监管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着重加大对信用风险监管和案件查防工作力度。允许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当突破存贷比指标要求,并严把新增贷款质量关。试点以来,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没有发生案件,截至3月20日,不良贷款率下降0.4个百分点,总体在可控范围内。全县金融运行稳健,呈现健康发展的好局面。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调研中,田东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金融机构也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恳请帮助协调解决。我们认为,这次试点工作是研究解决县域农村金融问题的破冰工程,也需要做好长期工作准备。目前,既要把前期各项工作安排落实好,更要着力探索建立县域金融改革发展和支农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力争试点模式的可复制、易推广,为在全国推进这项工作积累经验。结合调研了解掌握的情况,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将田东县纳入涉农贷款增量资金奖励政策试点县。今年3月,财政部出台了涉农贷款增量资金奖励政策,对县域内金融机构年末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5%的部分,按2%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西部地区中央和地方财政担负比例为7∶3,中部地区为5∶5,东部地区为3∶7,并选择黑龙江、山东等六省开展试点,建议财政部将田东县纳入首批试点范围,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纳入明年试点范围。
(二)加强贫困村金融服务试点。田东县目前尚有95个贫困村,研究解决这些贫困村的金融服务问题很有意义。对此,当地银监部门已选择3个贫困村开展调查,制定了贫困村金融服务试点方案,并拟从中选择1个村开展农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由于此试点前期未纳入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规划,建议中国银监会调增田东县试点机构名额。
(三)加强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培训。为帮助田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金融机构提高金融工作能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建议由中国银监会协调,请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办具体组织,定期赴田东县开展针对性金融培训。
[1]注:2009年3月23日至25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调研组就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进展情况进行调研,本文系调研组向吴邦国同志呈报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