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的所有权概念发疑[2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施行刚好一年。在此之际,回首《物权法》制定过程的曲曲折折、通过时的轰轰烈烈,再看看目下的话题,《物权法》真可谓“门前冷落车马稀”。在这风和日丽的金秋,在国人尚慵懒消受着假日的温床,在神七宇航员漫步太空所带来的人类憧憬未来的热情尚未消退之时,在座诸君却驾车造访这门前冷落、渐过人气的《物权法》。这一幅造访图,外人看来不知当作何感想。笔者不才,有幸搭乘这趟车,不妨说说沿途所遭遇的困惑,以就教于各位。

所有权制度是《物权法》中的核心内容,其道理、其原因,不必细说。笔者所遭遇的困惑,恰恰就是这居于核心的所有权概念。以下先说说困惑所在,然后谈谈自己试图解惑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