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保护的影响及意义

政治割据可能对城市保护的政策过程产生如下几方面的影响。第一,与跨多个行政辖区的保护动议相比,处于单一行政辖区内的保护动议更容易被执行。对于处于单一行政辖区的保护动议,政治行为体有完整的决策权。他们能够以一种更一致、更及时的方式来【16】动员资源和执行项目,不会被其他行为体打扰或制约。因此,这些动议更易被转换为政策产出。与此相反,处理跨行政辖区的动议通常需要不同管辖权之间的共识与合作。然而,不同政治行为体多样化的利益、价值和政策优先选择可能造成政策过程中的矛盾、斗争和僵局,这些都会增加合作的难度并阻碍跨行政辖区的保护动议的执行。

第二,如果一座城市的政治系统是被功能性割据主导的,那么保护动议被执行的可能性取决于动议的复杂程度。相对简单的动议一般而言位于单一官僚机构的行政辖区内,因此更容易被执行。特别地,保护地标性建筑的动议相对于保护历史街区的动议更容易被执行。因为前者主要是关于单体建筑的外观,这些问题往往位于单一官僚机构的管辖权内,从而更容易被执行。与之相反,后者一般涉及多种因素,包括房屋维修、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以及居民安置。这类动议经常跨越不同的官僚机构管辖权边界,因此更容易被功能性割据所阻碍。如本书第二章所展示的,北京市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功能性割据在处理地标性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时导致了不同的政策过程:知名的地标建筑被维修和复建,而历史街区的保护则被搁置,城市保护最终变得符号化。

第三,在一座被地域性割据主导的城市中,保护动议能够被执行与否取决于该动议的地理尺度,即保护动议涵盖的地理范围的大小。涵盖较小地理范围的保护动议一般位于单一地域主权的范围内,从而更易被执行。相反,涵盖较大地理范围的保护动议一般跨越多个地域主权的边界,从而更易被这些行为体忽视或搁置。因此,在地域性割据的背景下,很难出现全市范围的保护实践。而保【17】护区域可能看起来像马赛克一样分散在城市中,每个区域都在单一地域主权的管辖权边界内。第三章介绍了沿市选区边界的地域性割据如何将芝加哥的城市保护变为以选区为基础的问题,它促进了位于单一选区内的保护动议的执行,却阻碍了那些跨选区动议的执行。

第四,在一座层级性割据为主导的城市中,保护动议被执行的难易程度取决于该动议的政治重要性。如果保护动议的政治重要性高,则可能导致较高层级政府的参与,从而限制地方政府的权力并导致更多跨管辖权边界的冲突与斗争。这些冲突与斗争会扰乱或减缓城市保护的政策过程。反之,如果保护动议没有那么高的政治重要性,它们更可能交由地方政府来处理。参与其中的政府层级越少,政治对抗的可能性也越小,保护动议就越容易被执行。像我们在第四章将要看到的,法国中央政府与巴黎市政府之间的层级性割据将文化遗产的保护变成了政治争议,并最终使城市保护的政策过程从中央政府垄断变成了央地共治。

第五,在这三类政治割据中,层级性割据最容易通过政治行为体之间的妥协与合作达成协议,从而执行跨越管辖权的保护动议。由于不同层级政府的利益不同,协议一般要通过漫长的谈判才能达成,而妥协与合作可能仅实现了不同政治行为体的部分目标。然而,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集体行动能够减少政治割据对城市保护的政策过程所带来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