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考证文字讹误

诽骏疑桀兮,固庸态也。(第3001页)

《楚辞》作“非俊”,疑桀,朱注:“非,毁也。”

曾伤爰哀,永叹喟兮。世溷不吾知,心不可谓兮。(第3002页)

《正义》曰:“溷,胡困反,乱也。”

《楚辞》:“曾伤,世溷莫吾知。”朱注:“曾,音增。《史》无‘浊’字,‘莫’作‘不’,一无‘人心’字,或无‘人’字,或无‘人心’而有‘念’字。一本无‘浊吾人心’四字。按此四句,若依《史记》移着上文‘怀质抱情’之上,而以下章‘死不可让,愿勿爱兮’承‘余何畏惧’之下,文意尤通贯。但《史》于此又再出,恐是后人因校误加也。”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第3005页)

《索隐》曰:谊为傅,是吴芮之玄孙产袭长沙王之时也。

《通鉴》胡注:汉制,诸侯王国有太傅辅王。

注“产”,小板或作“差”。

讯曰。(第3008页)

《集解》:李奇曰:“讯,告也。”张晏曰:“讯,《离骚》下竟乱辞也。”

“竟”,《汉书》注作“章”,《正义》作“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