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释职官

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第2293页)

“上官大夫”,《排韵·复姓部》:“上官,天水楚王子兰为上官邑大夫,因氏焉。”

朱子《楚辩证》:“王逸曰:‘同列大夫上官靳尚妒害其能。’似以为同列之大夫姓‘上官’而名‘靳尚’者。洪氏曰:‘《史记》云:上官大夫与之同列。又云:用事臣靳尚。’则是两人明甚。逸以《骚》名家者,不应谬误如此。然词不别白,亦足以误后人矣。”

幻谓:“《正义》曰:‘为上官靳尚’,亦误矣。”

以能诵诗属书闻于郡中。(第3004页)

《通鉴》十三:“帝以为博士。”胡注:“班《表》: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帝黄龙元年,增员十二人;属奉常。”

《汉书·列传第十八卷》:“属”,师古曰:“谓其缀辑之也,言其能为文也。属音之欲反。”

一岁中至太中大夫。(第3005页)

师古曰:“说读悦。”

胡注:班《表》:太中大夫,掌论议,无员,多至数十人,秩比千石;属郎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