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机农业产业化及其效益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 黄惠英
- 9394字
- 2021-03-12 18:27:45
第二节 基本概念界定
一、有机农业
1. 有机农业的起源
有机农业的源头最早要追溯到美国农业部土地管理局局长F.H.King于1909年在考察中国传统农业的种植经验后,并于1911年著成的《四千年的农民》这本书,该书介绍了中国农民利用时间和空间、人和动物粪便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经验。F.H.King的观点对英国植物病理学家艾伯特·哈瓦得(Albert Howard)的影响很大,艾伯特在总结研究中国传统农业的基础上,于20世纪30年代著成《农业圣典》一书,书中积极倡导有机农业思想。20世纪20年代,德国和瑞士针对常规农业也提出了保护自然、维持生态平衡的有机农业理念。随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全球粮食短缺问题,有机农业没有形成社会实践。20世纪四五十年代,常规农业在发达国家取得了迅速发展,但它们为发展常规农业却付出了很大的代价,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人类健康受到威胁,环境遭到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美国生物学家、科普作家蕾切尔·卡森(Rachel Carson)于1962年著完《寂静的春天》一书,该书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书中首次描述美国为了发展常规农业,乱用农药以及其他杀虫剂,使人类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一些生物遭到荼毒。这本书的出版虽然遭到一些人的攻击,但还是引起了人们对农药污染的重视,人们开始深思常规农业的负面效应。1940年,美国的J. I. Rodale因受《农业圣典》的影响在宾州库兹镇建立了“罗代尔农场”,开始有机农业的实践研究,并于1942年出版了《有机园艺和农作物》一书,这是有机农业实践开始的标志。20世纪70年代起,越来越多的人深刻地认识到,常规农业由于使用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除草剂、食物添加剂等化学物质,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施用化肥生长的农产品失去了天然的美味和口感,同时使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耕地的生产能力逐渐减弱,难以降解的塑料农膜留在耕地中阻止农作物根系生长,阻碍土壤中有机物质的合成,改变了土壤的结构;使用农药虽然抑制了病虫害,但也造成部分益虫死亡;化肥和农药都对水体造成污染,使水的富营养化加剧;使用化肥增加了温室效应,使臭氧层遭到严重破坏。为了使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人类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减轻常规农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人们开始选择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替代农业。部分发达国家开始鼓励农户由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转化,有机农产品市场也开始萌芽。有机农业理念经历70多年的发展,终于在发达国家开始发展,并被大家接受。
2. 有机农业的含义
有机农业具有多种类似名称,如生物动力农业、生物农业、持久农业、再生农业、生态农业等,目前学术界对有机农业的含义还没有统一的解释,各国或地区对有机农业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定义
其定义是:有机农业包括所有能促进环境、社会和经济良性发展的农业生产系统。这些系统将土壤的肥力作为农业生产成功的关键。通过尊重植物、动物的自然生长能力,达到使农业和环境各方面质量都最完善的目标。有机农业通过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农药而极大地减少外部物质的投入,相反利用强有力的自然规律来增加农业产量和抗病能力。有机农业坚持世界普遍可接受的原则,并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地理气候和文化背景实施。
(2)美国农业部的定义
其定义是:一种完全不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产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尽可能地采用作物轮作、作物秸秆、畜禽粪肥、豆科作物、绿肥、农场以外的有机废弃物和生物防治病虫害的方法来保持土壤的生产力和耕性,供给作物营养并防治病虫害和杂草。尽管该定义还不够全面,但描述了有机农业的主要特征。
(3)加拿大国家标准——有机生产基本和要求(CAN/CGSB—32.310)的定义
其定义是:有机生产是以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中各种群落/体(如土壤生物、植物、畜禽和人类自身)的活力及其健康为目的的一种综合体系。有机生产首要目标是发展可持续的、与环境相协调的产业。有机生产建立在健康生产原则基础之上,这些原则旨在通过特殊的管理和生产方法来提高和维持高质量的环境条件,并着眼于人道地对待动物。有机生产基本原则包括:一是保护环境,使土壤退化和风蚀程度减少到最低,降低污染,优化生物生产力,促进良好的健康状态;二是通过优化土壤生物活动条件来长期保持土壤肥力;三是保持生产体系内生物多样性;四是最大程度地循环使用体系内的物质材料和资源;五是为畜禽提供悉心的关爱来促进其健康,同时满足其行为需求;六是在有机生产全程中,必须强调生产有机产品时所采用的加工处置方法,不得破坏有机完整性或产品的重要品质,七是依赖当地农业体系内的可再生资源。
(4)欧洲的定义
其定义是:一种通过使用有机肥料和适当的耕作和养殖措施,以达到提高土壤的长效肥力的系统。有机农业生产中仍然可以使用有限的矿物物质,但不允许使用化学肥料,可以通过自然的方法而不是通过化学物质控制杂草和病虫害。
(5)我国的定义
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产品认证中心(OFDC)参照IFOAM、欧盟和其他发达国家有关有机农业制定的基本标准和法规,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有机农业定义为:在动植物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系统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2005年,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根据我国国情以及目前有机农业发展特点,颁布了我国有机产品标准(GB/T 19630—2005),标准中的定义为:“有机农业(organic agriculture)遵照特定的农业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通过对以上几种关于有机农业的定义,可以发现,有机农业是一种把土壤、动物、植物和人类连接为一个整体,强调内部资源充分循环利用的有机体,在生产过程中将种植业与养殖业相结合,遵循自然规律种植农作物、饲养家禽,按生态学原理循环利用农业废弃物,以生物代谢方式为土壤提供有机肥料,自身生产过程利用有机体内有机物质保持土壤肥力,维护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多样性,以生态系统的承载力为基础,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3. 有机农业特征
(1)有机农业在提供有机农产品的同时,还注重保护自然,维护生态平衡
有机农业主要是为人类提供安全、营养丰富、口感好的农产品,以预防常规农产品由于施用化肥、农药以及添加剂等农用化学制剂而给人类带来一些潜在的危害。有机农业在生产、加工、储运、消费过程中要平衡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动物、植物、人类与生态环境和谐相处,尽量循环利用有机农业自身系统物资,减少外部投入品,维护基因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有机农业的发展是在满足当代人发展的同时不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
(2)有机农业需经严格选址,科学设计
有机农业对产地有一定的要求,有机农业的生产地要远离市区、各种(如污水排放区、处理池,废气排放口,废物处理站等)污染源、矿区以及生活垃圾场所。种植有机农产品的土壤必须对有机农作物以及周围的环境没有危害和污染。土壤的pH值以及各种重金属等物资的含量以及灌溉用水,周围环境空气的质量都要符合有关有机产品中的相关规定。有机农业生产地与常规农业生产地或容易污染有机农业生产地的区域要设置有效的隔离屏障,如缓冲带或其他物理屏障。
(3)有机农业的生产过程要求非常严格
有机农业选种时,应该选择能适应种植地气候的有机种源或有机植物繁殖材料,如果无法获得有机种源或有机植物繁殖材料,可以选择没经过有机产品相关规定中禁止的物质或技术处理过的种源。在农作物耕种过程中,一年生作物要进行轮作,种植多季水稻地区最少应该采用两种农作物轮作,冬季休耕的地区可以不进行农作物轮作。可以采用农作物间作方式减少有机农作物病虫害,增加土壤的有机质含量,丰富生物多样性。采用有机肥为有机农作物提供养料,提取植物中的毒素,利用植物毒素替代除草剂与杀虫剂,或其他物理或生物方法防治有机农作物病、虫、草、害。有机农作物收获时,尽量使用有机方法。
二、有机农业与其他农业的比较
1. 有机农业与传统农业、常规农业的比较
我国在《有机食品技术规范》中对传统农业的解释为:传统农业(traditional agriculture)指沿用长期积累的农业生产经验,主要以人、畜力进行耕作,采用农业、人工措施或传统农药进行病、虫、草害防治为主要技术特征的农业生产模式。传统农业是相对常规农业而言的。19世纪40年代,发达国家开始由传统农业转向常规农业,常规农业也称石油农业、工业农业,常规农业在为人类提供大量农副产品的同时,也使人们所生存的资源环境受到极大地挑战,如土壤质量退化、能源危机、食品安全、生物链断裂等问题,都是发展常规农业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后果。有机农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我国的传统农业,但有机农业不是传统农业,有机农业的要求更加严格。有机农业与传统农业、常规农业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5点:
(1)时代背景不同
传统农业科学技术不发达,生产力水平低下,耕种以人和畜力为主,没有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人们对自然规律缺乏本质性认识,所以只能顺应自然规律,依赖自然条件,但人们在进行农业生产时会根据自然规律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农业措施,提高农业生产力。
常规农业是在传统农业难以充分满足人类对粮食需求的情况下,对传统农业进行一定的改造,利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以机械化为农具,投入一定的农用化学制剂,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大量的农产品,属于高投入、高产出农业。
有机农业是在人类认识到常规农业对人类健康的潜在危害、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对生态环境破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有机农业的农业科学技术比较发达,农业技术人员对自然规律有本质性的了解,生产力水平较高,生产工具较先进,工业化水平较高,是在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环境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
(2)耕作规则不同
传统农业没有一定的生产规则,在工作过程中凭借农民长期积累的农耕经验,根据节气和地域因时、因地精耕细作,对耕种的土壤采取深耕,便于腐熟残留农作物的根以及秸秆;农作物可以根据季节轮作或间作;使用的肥料为作物秸秆腐熟肥、畜禽的粪尿;采取土农药或适宜节气种植防治病虫害。
常规农业虽然也按季节耕种,但会利用大棚生产部分反季节蔬菜、水果;利用化肥增加土壤肥力,利用农药防病除虫,用除草剂除草;利用膨大剂使部分农作物体积增加,使用其他化学制剂使农产品的外形美观,利用催熟剂使部分农作物快速成熟,利用化学保鲜剂使成熟的农作物在储存时不易腐烂。
有机农业虽然也可以不受季节限制,利用大棚种植蔬菜以及水果,但尽量避免耕种反季节蔬菜、水果。耕种时,采用浅耕或免耕,一般仅限于土壤表面松土,以维持耕地的土壤体系。有机农作物可以采用轮作方式培养土壤肥力、间作方式防病灭虫;使用的肥料为有机肥,如植物残骸、畜禽粪便、绿肥、堆肥等;以农作物间作、生物农药或物理方法防治病虫害。
(3)生产环境不同
传统农业的生产环境是农民根据经验选择肥沃的土地。高产量农田会被农民种植主粮,大部分中产农田会被农民种植一些杂粮,而低产农田一般会被农民放弃。低产农田遇到丰收年,农民也许会有些收获,但收获量不大;遇到自然灾害年,不但会使农民一年的劳动付之东流,而且也会使种子无法收回。
常规农业对生产环境没有太多限制,在国家允许的耕地范围内就可以耕种。因为,常规农业可以利用先进的水利设施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水,利用农用化学制剂增加土壤肥力、除草,利用机械耕种、收割。
有机农业对生产环境有严格要求,生产环境要远离污染,远离工业区,远离人口集中区域以及居民生活垃圾场。生产过程中所有的投入物质都要被监管,农家肥也要检测,要符合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标准。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检测还包括:种植者是否按标准操作,生产信息记录是否完整,生产废弃物是否按标准处理。
(4)种源不同
传统农业的种源一般是农户把收获后的部分优良粮食作为下一轮种植的种源,有时候农户之间会调配种子。
常规农业一般会通过市场购买或政府配发,选择优质高产的种源,或根据地域特点选择具有抗旱、抗洪涝、抗寒等特性的种源。
有机农业对种子有比较严格的规定,必须是未经化学处理,没有经过基因重组和辐射技术的有抗性的有机种子。没有有机种子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常规种子,但必须没有经过禁用物质处理。
(5)理念不同
传统农业方式下耕种的农户没有什么经营理念,基本是自给自足,自己解决生产资料,收获的农产品主要供农民自己消费,只有少量在市场上进行交换。
常规农业根据传统农业经验以及常规农业科学技术生产出大量农副产品,大部分进入市场进行交换,并取得较高的经济利益。
有机农业是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的基础上为人类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恢复土壤肥力,保护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的农业体系。
2. 有机农业与生态农业的比较
生态经济学是由生态学和经济学相结合而形成的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类的所有经济活动都是在生态经济系统中进行的。该系统是人类活动的载体,应该一直处于闭环生态循环平衡状态。该平衡状态可分为积极的生态平衡和消极的生态平衡。人类所生存的自然环境应该是积极的生态平衡环境,不应该是消极的生态平衡环境。
生态农业是在生态经济学理论指导下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农业,是现代化农业的可替代农业之一。生态农业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农业的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共同发展。生态农业的生态链中存在多重食物链、能值转换链以及产业链。该生态链具有较强的回弹性、抗害性以及稳定性,可以长久发展。生态农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与自然环境中的其他系统紧密联系,不断进行物质能、太阳能、生态能的转换与交换,在转换与交换过程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优化利用各环节、各层次、各系统的生态资源,可以提高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率,实现生态系统的高效率、高效益。
有机农业比生态农业更进一步,是生态农业的高级阶段,是生态农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有机农业在遵循生态学原理的基础上,必须服从自然规律,限制使用对DNA重组的转基因工程和技术、化学肥料以及化学农药等其他化学制剂。有机农业的发展宗旨是在生产足够数量的美味、营养农产品的基础上,强调农业的生态效益。有机农业利用结合生态与环境的友好型技术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不断提高有机农业的生产力,满足当代以及未来市场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有机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需建立利益联盟机制,为了保证有机农业产业链一直处于生态经济学所提倡的积极的生态平衡状态,有机农业产业链必须减少外界物质的投入量,形成有效的闭环有机农业生态循环系统。有机农业产业链必须保证有机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产品品质,在品质安全的基础上扩大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规模,增加有机农产品的数量。
如果有机农业生产面积没有达到一定规模,产能不足,系统内物资之间的交换率、能量向能值的转换率比较低,则将使有机农业产业化各环节的生产力以及产能转换率降低,最终会降低有机农业在整个社会经济系统的作用,难以有效地促进农业结构优化与调整。
三、有机产品与有机食品
1. 有机产品
目前,对有机产品的定义有很多种,其中我国在《有机产品》(GB/T 19630—2005)的定义为:有机产品是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本部分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本部分”范围指农作物、食用菌、野生植物、畜禽、水产、蜜蜂等各种生物。有机产品是相对无污染、安全的生态产品。有机产品的原材料来自于有机生产基地,生产基地的选址要严格符合有机农业生产标准,采用间作或轮作耕种形式,原材料的生长过程采用自然生态系统管理措施,多种生物相互依存,植物残骸腐熟循环利用,物理方法或生物低毒农药防治病虫害。在对有机产品的原材料进行浅加工或深加工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技术必须符合有机产品的技术标准,不能使用添加剂、染色剂等化学制剂,不能采用基因工程技术或辐射技术,通过第三方合法有机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有机认证证书,允许使用特定有机标志的有机食品和其他各类产品。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必须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追踪体系。有机产品包括有机纺织品、有机化妆品、有机皮革、有机家具、有机林产品、有机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等。
2. 有机食品
20世纪80年代末,有机食品(Organic Food)这一概念进入我国并流传开来。有机食品如有机农业一样也有多种叫法,如生物食品、生态食品。我国对有机食品的定义为: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的规范生产加工,并经独立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等。
有机食品是指初级产品本身来自有机农业生产基地,也可以来源于有机采摘的纯天然野生产品,根据有机食品标准生产、加工、储运,而且在生产以及流通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有机食品的相关规定。有机食品从初始生产端到最终的销售端,整个链条中不可以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添加剂、色素、防腐剂等化学合成制剂,也不可以使用转基因技术和辐射技术。有机食品并不是绝对无污染的食品,只是有机食品的污染成分含量相对低许多,但营养成分比常规食品丰富,有机食品只是有机农产品的一部分。
四、有机农产品与绿色食品及无公害食品的比较
1. 绿色食品是我国在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形式下,从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营养”双重质量角度提出来的概念。它不仅强调“无污染”或无公害,更强调“优质和安全”以及“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其基本特征是:原料产地必须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即各种有害物质的残留水平符合允许标准;原料作物的栽培管理必须遵循一定的技术操作规范,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剂等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安全使用标准;为家畜、家禽提供的饲料必须符合规定的饲料标准。实行的是“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
2. 无公害食品是指长期食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食品。广义的无公害食品包括有机食品、自然食品、生态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无污染食品等。我国现在所称的无公害食品已经不是广义上的无公害食品,而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和规范,经过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标识的食品。这类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限品种、限时间地使用人工合成的安全的化学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这类食品标准比绿色食品宽,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解释是: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使用安全的投入品,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使用特有标志的安全农产品。
有机食品与绿色食品有相近的内涵,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都要求产地环境及其周边环境中不能存在污染源,确保产地环境中的空气、水和土壤的洁净;都必须采用安全可靠的生产储运技术以及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都要求不用或少用化肥、农药等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有效地防止生产对环境的污染。
但有机食品在其生产过程中有更高的要求,它严格禁止农用化学品和转基因繁殖体的使用,要求必须是独立的第三方有机认证机构组织检查认证,同时,有严格的标识使用规定,有机食品除强调食品安全风险外,更重视生产体系的健康可持续生产。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是我国特有的概念,绿色食品分A级和AA级。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评价项目的综合污染指数不超过1,生产加工过程中,允许限量、限品种、限时间地使用安全的人工合成的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以及食品添加剂,A级绿色食品生产不需要转换期;AA级绿色食品的环境质量要求评价项目的单项污染指数不得超过1,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任何人工合成的有害的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及食品添加剂的化学物质,AA级绿色食品生产需要转换期;无公害食品也不分等级,其生产加工过程中允许限品种、限量、限时间地使用安全的人工合成的化学物。有机食品是国际性概念,其标准并不分等级,但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有机食品生产需要有转换期(曹志平、乔玉辉,2009)。
五、有机农业产业化的内涵与特征
1. 有机农业产业化的内涵
有机农业产业化是在分工细化的基础上,将有机农业生产、加工、保鲜、储运、销售、配送等环节联结为一体,使有机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所有操作环节完全符合有机农产品标准。有机农业产业化是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不是政府强制推行所致,是经济快速发展引发的人类对健康饮食的追求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提高的内在动力所致。有机农业产业化联结农户与消费者,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使消费者获得安全、健康的真正有机农产品,减少了农业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有机农业产业化是以维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平衡为目的,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通过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以达到修复生态环境、提供质优味美的有机农产品。有机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揭示有机农业与其关联产业间的关系以及有机农业产业内部各企业之间的关系。从生产技术的角度看,有机农业与其关联产业间的关系是直接与间接的投入产出以及循环利用的关系,表现为各部门在资源配比和利益分配上的比例关系。有机农业产业化实质是有机农业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将两个系统的基本要素整合为一体,形成一个统一体。
2. 有机农业产业化的特征
(1)标准化
有机农业产业化的经营过程要严格按照有关有机农业标准执行,有机农业的生产环境必须远离工业区、垃圾场、居民聚集的生活区等可能对有机农产品的生长带来污染的源头;有机农产品的种子必须是有机种子或在难以获得有机种子的情况下没有经过转基因技术或辐射技术处理的优良种源;有机农业的生产过程中,投入的有机肥可以是腐熟的家禽粪便,以其他植物残骸为主要原料的堆肥,以绿色植物沤制的绿料等不含化学制剂的肥料;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可以采用间作或轮作方式,采用物理方式或低毒生物农药等。针对有机农业产业化的每个环节,各个国家都有严格的标准。
(2)市场化
有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国内外市场的推动,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收入的增加、消费层次的迈进、环保意识的提高,人们开始关注有机农业,开始消费有机食品。种养殖有机农业的小农户与有机农产品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使小农户难以顺利进入大市场,需要有机农业产业链中其他环节的中间商介入,如有机农业公司、有机农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有机农业组织的介入使有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环节相互结合,形成有机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以保证有机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整个过程中的质量。
(3)专业化
有机农业产业化要求农产品生产部门、加工部门、储运部门、销售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部门的分工专业化,以提高各部门的生产经营效率,使有机农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平衡,综合效益最大化。
(4)区域化
农业尤其是种植业受自然条件的制约性比较大,地域性比较强。根据每个区域的优势进行资源优化配置,设置不同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有原产地优势的有机农产品。
(5)一体化
有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每个环节的经营部门在分工的基础上相互合作,一体化经营,使外部交易内部化,降低了交易成本,杜绝了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寻租事件。有机农业产业化中的各个部门在利益联结机制下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