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肾内科治疗药物的安全应用
- 李德爱 孙伟 王有森
- 4424字
- 2020-08-28 18:25:42
二、代谢性碱中毒
(一)概述
代谢性碱中毒(metabolic alkalosis)指细胞外液 相对过多,可由 产生过多,或者H +丢失过多引起。
(二)病因、发病机制
根据能否通过补充Cl -得到纠正,代谢性碱中毒可分为两类:对氯敏感型和对氯耐受型。
1.对氯敏感型代谢性碱中毒
(1)胃内容物丢失:
在幽门梗阻患者中常见。胃壁中的碳酸酐酶可以将CO 2和H 2O合成H +和 ,当幽门梗阻或者插入胃管后,H +和Cl -大量丢失,新生成的 使得血 过高。长期服用抗酸药氢氧化镁的患者,若同时有肾功能减退,也可能发生碱中毒。
(2)利尿药:
噻嗪类和袢利尿药应用后,可导致钾丢失及细胞外液减少、进而 形成和重吸收增多,造成碱血症。常在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等疾病时发生。
(3)不吸收性阴离子进入体内过多:
如羧苄西林钠盐等,会促进H +分泌增加造成碱中毒。
(4)Cl -从粪便中丢失:
通常胃以下的肠道分泌液为碱性,丢失后常为酸中毒,但先天性氯泻症患者则是Cl -重吸收及 分泌障碍,因此形成代谢性碱中毒。
(5)高碳酸血钙后碱中毒:
慢性呼吸性酸中毒时H +排出过多、尿Cl -丢失过多,但机械通气后3~4天内血 仍保持较高水平,补充Cl -后可好转。
2.对氯耐受型代谢性碱中毒
常见病因为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Bartter综合征、Gitelman综合征、糖皮质激素过多综合征、肾动脉狭窄及镁缺乏等。此类患者大多并无细胞外液量的减少,常伴有高血压(Bartter综合征除外)和盐皮质激素作用过强。Bartter综合征及缺镁造成的代谢性碱中毒常伴有低钾血症,Gitelman综合征常伴有低钙尿症和低镁血症。
(三)临床表现
轻度代谢性碱中毒患者常无症状,或被原发性疾病所掩盖。如细胞外液减少而引起的无力、肌痉挛、直立性眩晕,低钾血症引起的多尿、口渴等。
急性及严重代谢性碱中毒可逐步呈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改变,神经肌肉应激性增强,出现口周和四肢抽搐、腱反射亢进等。严重者可表现为意识模糊、谵妄甚至昏迷。血红蛋白氧离曲线左移,乳酸产生过多并与钙离子结合,加剧神经肌肉兴奋性。碱中毒常伴有低钾血症,使患者出现各种心律异常。碱中毒抑制呼吸中枢,使换气量减少,PCO 2上升,可能导致低氧血症。
(四)诊断与鉴别诊断
诊断主要依据血气分析和血、尿电解质检查结果。
在确定为代谢性碱中毒后,可根据尿Cl -浓度来确定是对氯敏感型或对氯耐受型。
(五)治疗原则与策略
在进行基础疾病治疗的同时、祛除代谢性碱中毒的维持因素。
1.对氯敏感型代谢性碱中毒
主要是补充Na +、K +、Cl -。多数患者在补充NaCl后碱中毒可被纠正,但少数伴有严重低钾血症的患者还需补钾。
2.对氯耐受型代谢性碱中毒
主要是针对病因进行如外科手术等治疗。补充NaCl一般无效,补钾及保钾利尿药常暂时有效。此外,吲哚美辛等环加氧酶抑制剂对Bartter综合征很有效;Gitelman综合征患者还需补镁。
合并严重肾衰竭的患者可采用血液透析,以醋酸钠透析液为好。
(六)常用药物的安全应用
吲哚美辛 Indometacin
【制剂】
(1)吲哚美辛片:
25mg。
(2)吲哚美辛肠溶片:
25mg。
(3)吲哚美辛缓释片:
①25mg;②75mg。
(4)吲哚美辛控释片:
①25mg(绿色);②50mg(红色);③75mg(黄色)。
(5)吲哚美辛胶囊:
25mg。
(6)吲哚美辛缓释胶囊:
75mg。
(7)吲哚美辛控释胶囊:
①25mg;②75mg。
(8)吲哚美辛胶丸:
25mg。
(9)吲哚美辛混悬液:
10ml:20mg。
(10)吲哚美辛贴片:
7.2cm×7.2cm:12.5mg。
(11)吲哚美辛乳膏:
10g:100mg。
(12)吲哚美辛搽剂:
①20ml:200mg;②50ml:50mg。
(13)吲哚美辛滴眼液:
8ml:40mg。
(14)吲哚美辛栓:
①25mg;②50mg;③100mg。
【药理作用】
(1)药效学:
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解热、镇痛作用。作用机制为抑制环氧酶近而减少前列腺素合成,抑制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形成及抑制炎症反应等;还可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出汗,从而产生退热作用。
(2)药动学:
口服吸收迅速且完全,4小时可达90%;直肠给药更易吸收。口服1~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99%。少量药物可透过血脑屏障和胎盘屏障。本药部分经肝脏代谢,代谢物又可水解为吲哚美辛重新吸收而再次循环。半衰期平均为4.5小时,早产儿半衰期明显延长。药物60%经肾排泄(10%~20%为原形);33%从胆汁排泄(1.5%为原形);也可经乳汁分泌;老年人排泄较少。本药不能被透析清除。
【适应证】
①用于缓解风湿、类风湿、骨性关节炎(包括幼年性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赖特(Reiter)综合征等的疼痛、红肿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②用于缓解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的疼痛和炎症。③用于滑囊炎、肌腱炎、腱鞘炎等非风湿性炎症。④用于手术及创伤后疼痛、痛经、牙痛、偏头痛、癌性疼痛等。⑤用于恶性肿瘤引起的发热或其他难以控制的发热。⑥用于治疗巴特综合征(Batter综合征)。⑦还可抗血小板聚集,防止血栓形成。⑧滴眼液用于眼部感染性炎症。⑨该药尚可用于肾性尿崩症的治疗,但在说明书中尚未列出,故使用时应遵循超说明书用药的规则,谨慎使用。
【用法用量】
成人:(1)口服给药
1)抗风湿:①普通剂型:起始剂量为一次25~50mg,一日2~3次。最大剂量为一日150mg,分3~4次服用。②缓释片:一次75mg,一日1次,整片吞服。必要时可增至一次75mg,一日2次。③控释片:通常为一次75mg,一日1次;或一次25mg,一日2次。用于类风湿关节炎时,起始剂量为一次50~75mg,一日1次;1周后逐渐增加25~50mg。最大剂量不超过一日200mg。④控释胶囊或混悬液:一次75mg,一日1次;或一次25mg,一日2次。必要时可增至一次75mg,一日2次。⑤缓释胶囊:一次75mg,一日1次。必要时可增至一次75mg,一日2次。
2)抗痛风:①普通剂型:首剂为25~50mg;以后一次25mg,一日3次,至疼痛缓解。②缓释片:同 “抗风湿”项。③控释片:起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1次;以后一次75mg,一日2次。疼痛控制后迅速减量至停药。④控释胶囊:同 “抗风湿”项。⑤缓释胶囊:同 “抗风湿”项。
3)镇痛:首剂为25~50mg;然后一次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
4)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
(2)外用:用于各类疼痛。①搽剂:以适量涂布患处,轻轻揉搓,一日3~4次。②乳膏:一次1.5~2g,涂于痛处,揉搓按摩,一日2~3次;可再热敷涂药处。③贴片:以适量用于受累关节或疼痛部位,一日1次。④贴膏:通常一次25~75mg,一日1次;用于类风湿关节炎时,一次75~150mg,一日1次,4周为一疗程。
5)肾性尿崩症参考剂量:一次25mg,一日3次。
(3)经眼给药
1)眼科手术前:一次1滴,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1次。
2)眼科手术后:一次1滴,一日1~4次。
3)其他非感染性炎症:一次1滴,一日4~6次。
(4)直肠给药:一次50~100mg。如发热或疼痛持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内不超过200mg。通常10日为一疗程。
儿童:(1)口服给药:一日1.5~2.5mg/kg,分3~4次服。待起效后减至最低量。
(2)直肠给药:用于12岁以下儿童。一次25mg,如发热或疼痛持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内不超过100mg。
【注意事项】
①老年人剂量不宜超过一日100mg。②应当检查或监测血常规及肝、肾功能。长期用药还应定期进行眼科检查(可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
【禁忌证】
①对本药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②支气管哮喘患者。③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痉挛患者。④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及其他上消化道疾病或病史者。⑤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⑥帕金森病患者。⑦肝肾功能不全者。
【慎用】
①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疾病患者(本药可使上述疾病加重)。②心功能不全、高血压患者。③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造血系统疾病患者。④感染疾病患者(包括感染已控制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药用于妊娠晚期,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而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国内资料建议孕妇禁用。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或D级(妊娠晚期使用超过24小时或在妊娠34周后使用)。本药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产生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对本药较敏感,有使用本药后因潜在性感染被激发而死亡者。本药在幼儿(尤其是早产儿)体内代谢缓慢,半衰期较长(18~28小时),对幼儿血小板聚集的抑制作用较强。应用本药诱导幼儿动脉导管闭锁时,会产生严重的全身性中毒反应,如肾毒性反应伴蛋白尿和血尿、腹胀、出血性肠炎和坏死性小肠结肠炎。早产儿大剂量使用本药非常危险,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使用本药易发生不良反应(如中枢神经系统、胃肠道不良反应),用药应谨慎。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
①恶心、呕吐、食欲缺乏、腹痛、腹泻。也可见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炎等。还可见胃、十二指肠消化性溃疡。②可引起肝功能损害。
(2)精神神经系统:
①十分常见头晕、头痛、焦虑及失眠。可见精神错乱、忧郁、惊厥、昏迷等。这些症状通常是一过性的。②可见困倦、癫痫和帕金森病加重,严重者可见抽搐等。③老年患者可罕见周围神经疾病(感觉异常)和肌无力,停药后可能恢复。
(3)心血管系统:
可引起高血压、脉管炎、轻度水肿。
(4)泌尿系统:
①可出现血尿。②能诱发低肾素型醛固酮减少症及高钾血症。
(5)血液:
①常见血小板功能抑制,少见血小板减少。②可见白细胞减少。③少见紫癜、骨髓抑制等。④罕见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
(6)眼:
①可出现瞳孔散大、畏光、复视、视物模糊、中毒性弱视和视觉丧失。最严重的是伴有视网膜敏感性下降的慢性视网膜病、角膜及视网膜色素沉着,停药后可缓慢恢复。②晶状体移植术后用本药点眼,会使伤口愈合延缓。
(7)皮肤:
可见瘙痒、荨麻疹、皮肤发热、毛发脱落及史-约综合征。
(8)肌肉骨骼系统:
长期使用可发生负重较大关节(如髋关节)的进行性破坏。
(9)代谢/内分泌系统:
可有高血糖、高钾血症。
(10)呼吸系统:
在有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史的患者中,可突发支气管痉挛。
(11)其他:
可见耳鸣、血管神经性水肿、休克。
【药物相互作用】
①与氨苯蝶啶合用可致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下降、氮质血症)。②避免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合用(两者毒性均增加)。③与胰岛素、口服降糖药、洋地黄类药物合用时需调整这些药物的剂量。④本药与抗凝药合用时,应观察患者凝血酶原时间的改变。⑤与硝苯地平、维拉帕米或锂盐合用时,使这些药物血药浓度增高,毒性增加。⑥与丙磺舒合用时会减少本药剂量。⑦可使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增高,并延长其高血药浓度持续时间。⑧含铝、镁的制酸药可使本药吸收稍减慢。⑨本药可致水钠潴留,对同时接受降压治疗者,应重新评估抗高血压治疗的效果。⑩可能降低噻嗪类利尿药、呋塞米、布美他尼等利尿和降压效果。 长期合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增加肾脏不良反应,与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皮质激素及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可增加消化性溃疡和出血的发生率。 与秋水仙碱、磺吡酮、乙醇合用,可增加发生胃肠道溃疡及出血危险。 进食可使本药吸收稍减慢。
【应急处理】
应先使用最小有效剂量,用量过大(尤其是超过150~200mg/d时)容易引起毒性反应,且治疗效果并不相应增加。中毒解救:①可洗胃,给予支持治疗,观察数日以监控胃肠道出血情况。②急性中毒者可洗胃或催吐,并服用活性炭,还可辅以输液及对症治疗。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