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健康中国”背景下认识术后自我康复行动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个人在健康中的责任”,《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委发〔2016〕36号)更进一步提出“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两个文件对于个人健康责任的论述表明,个人在健康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健康中国建设中必须发挥个人对健康的作用,发挥作用的方式是强化个人的健康责任。在个人对健康承担重要责任的前提下,社会要引导“个人形成自主自律,符合自身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最终以“共建共享”方式实现“全民健康”目标。对于术后患者来讲,有机构康复和自我康复两种康复方式。其中,机构康复负责康复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自我康复是由患者负责组织和实施。由术后患者主导确定康复路径,制定康复计划,自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康复活动,就是术后自我康复行动。康复活动行动的主体是患者,目标是健康,因此患者是术后康复的第一责任人。社区卫生服务和公立医院有保护全民健康的公共责任,对患者术后康复承担第二责任。商业服务机构则根据患者需求,为患者术后自我康复行动提供帮助。患者在术后自我康复行动的过程中需要多方支持和帮助,才能实现术后康复的终极目标——健康。术后自我康复行动在社会全面开展,是个人健康责任与全民健康责任的统一。在“健康中国”背景下,政府以全面健康为己任,发动全体术后患者开展自我康复行动,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力量支持术后自我康复行动,发挥领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