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金瓶梅》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及其局限

从前面对《金瓶梅》的故事和人物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这部作品在我国小说史乃至整个文学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在我国小说史上是一部里程碑性质的作品,因为它显示出现实主义在我国小说创作中的进一步发展,标志着我国小说史的一个新阶段的开始。而就现实主义的严格定义来说,我国文学的现实主义传统首先是体现在小说里。《金瓶梅》在我国文学史上的重要性也就可想而知了。

作为现实主义在我国小说领域中的进一步发展,《金瓶梅》的第一个特点在于它对社会现实所作的清醒的描绘。

如上所述,读者从《金瓶梅》中可以看到:当时的政治黑暗和腐朽已经达到了顶点。西门庆一生的经历就是这种黑暗、腐朽的结晶。而且,《金瓶梅》是把西门庆的经历放在特定的政治背景下来描写的,它深刻地显示出:西门庆的飞黄腾达并不是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而是当时政治环境的必然产物。尤其有意思的是,据第七十八、八十七回所写,当地的一个想跟西门庆合作的富户张二官,在西门庆死后,立即采取跟西门庆同样的行贿手法,顶了西门庆的缺,做了提刑官;西门庆原拟利用其跟官府的关系包揽为朝廷购古器的买卖,已被张二官包揽去了;围绕在西门庆身边的帮闲已追随在张二官身后;连西门庆的小老婆李娇儿都成了张二官的妾。换言之,一个跟西门庆类似的人物已经继承了他的事业。在那个时代里,西门庆是死不绝的,西门庆式的罪行既不会停止,也不会间断。

应该说,在《金瓶梅》以前或同时的我国小说中,没有一部能够像它那样深切地揭示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败。就元、明两代的著名小说来看,《三国志通俗演义》虽有若干处所涉及人民的苦难,但那是在动乱时期发生的,并不能代表封建社会的一般情况;《封神演义》虽也揭露了纣王的残暴和昏乱,但同时又歌颂了周文王、武王的仁德,而且最后是周取代了殷,所以它并不是对于社会的批判;《西游记》是神魔小说,更属于别一范畴;在这方面唯一可资比较的,只有《水浒传》。《水浒传》里被害死而又毫无抵偿的,其实仅林冲娘子一人。宋江、卢俊义虽被害死,但死后成了神,皇帝又为他们建庙,四时享受祭祀,实在不能算是怎么不幸(今天看来,死后成神云云当然只是鬼话;但在那个迷信盛行的时代,这却是颇可安慰的结局)。除此以外,如解珍、解宝之被毛太公陷害,宋江、花荣之被刘、高陷害,柴进之被高廉陷害等等,其结局全都是被害者安然无恙,害人者遭受恶报,正义伸张,人心大快。自然,这是歌颂反抗,应该肯定。但另一方面,人们也不能不有点怀疑:在那样黑暗的社会残酷的统治下,正义能这样频繁地得到伸张,社会的蟊贼能如此经常地被歼除,善良的人们多数都能得到若是美满之反抗结果吗?王国维氏在《〈红楼梦〉评论》中说:“吾国之文学,以挟乐天的精神故,往往说诗歌的正义,善人必令其终,而恶人必罹其罚:此亦吾国戏曲、小说之特质也。”《水浒传》虽没有完全体现这种“乐天的精神”,但却不可否认地受有它的影响,给那个黑暗的现实涂上了若干理想的色彩。说得明白一些,在对现实的揭露上,《水浒传》并不是充分现实主义的。

在《金瓶梅》中,我们却看到了许多无告的沉冤、难雪的不平:武大被毒死了,首犯西门庆却逍遥法外,虽英雄如武松,也只不过杀死了两个从犯——王婆与潘金莲;宋惠莲被害死了,她的父亲想给她报仇,于是也被迫害而死;苗员外惨遭杀害,主犯苗青却因此成了富豪;冯淮被孙文相等打成重伤身死,但凶犯只出了十两烧埋银完事(第六十七回);来旺在其妻子成为西门庆的情妇后,自己还遭受酷刑,押回原籍……所有这一切,都使人深深感到那个社会的暗无天日。

尤其令人感到压抑的是:这个作恶多端的西门庆,却在荣华富贵中度过了一生,享尽了福,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虽然他死时只有三十三岁,但那是因他纵欲过度,也即享受了过多的兽性的快乐,而并非“恶有恶报”的惨死。而且,他连在阴间也没有受到什么报应,在作品的最后一回,写他的鬼魂跟武大等人的鬼魂一起去投胎,同时说明他来世依旧做富户,被他害死的那些人也不会再对他报复——因为普静禅师已经告诫过这些鬼魂:“汝当各托生,再勿将冤结。”“改头换面轮回去,来世机缘莫再攀。”(第一百回)王国维氏所谓“诗歌的正义”,在这里连影子都找不到了;人们所看到的,只是封建社会里常见的、能反映本质的现象:凶狠残忍的剥削者、压迫者终身受用不尽,善良的人们一辈子在苦难中煎熬、悲惨地死亡。从这点来说,《金瓶梅》所显示的,乃是中国小说史上第一次出现、并未涂上理想主义色彩、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真实。这也就意味着:在中国小说领域中,现实主义向前跨进了一步。

《金瓶梅》在我国小说史上推动现实主义发展的第二个方面,是它在人物描写上所取得的成就以及由此所体现的原则。

如同恩格斯所指出的:“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因此,离开了典型人物,也就谈不上现实主义。

在《金瓶梅》以前的我国古代小说中,最以写人物擅长的是《水浒传》(百回本《西游记》的成书年代是否在《金瓶梅》之前,难以断言,姑不置论)。金圣叹甚至说:“《水浒传》写一百零八个人性格,真是一百零八样。”(《读第五才子书法》)虽不尽然,但其主要人物却确实各有性格。较之《水浒》,《金瓶梅》又有了新的特点和成就。

由于我国的通俗小说是从民间的“说话”发展而来(所谓“话”,即故事之意),它首先是以故事情节来吸引人的。相形之下,对于人物性格的描写就成了次要的事,在作品中没有独立的地位和价值。因此,即使是《水浒传》,也只是在那些根据情节需要而设计的事件中注意人物性格的描写,却没有仅仅为了显示人物性格而对情节发展并无多大意义的事件,这说明作者的主要着眼点还在于情节。例如,该书第三回写鲁达和史进同去酒楼,路上遇见李忠在使枪棒卖膏药,鲁达要李忠一起去喝酒,李忠想等膏药卖完了再去,鲁达就把围着李忠看热闹的人都赶跑,使李忠没了主顾,只得马上跟他们走。及至到了酒楼上,因周济金翠莲,鲁达向李忠借钱,李忠拿出二两来银子,鲁达嫌少,“把这二两银子丢还了李忠”。这都很能表现鲁达的性格。但作者之设计鲁达跟李忠见面的事件,其目的却不仅在此。其后鲁智深打周通,周通请李忠来报仇,李忠因与智深是旧日相识的朋友,遂和平解决了此一争端。若没有第三回鲁达与李忠见面的一幕,打周通以后的情节就不可能成为现在这种样子了。可见这一幕乃是为后来的情节发展准备条件的。但在《金瓶梅》中,却有不少仅仅为了显示人物性格而对情节发展并无什么意义的事件,说明作者的主要着眼点已在于人物的性格描写而不在于故事情节了。这在我国小说史上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进步。例如,《金瓶梅》第八回,写潘金莲因等西门庆不来,拿迎儿来出气:

……于是不由分说,把这小妮子跣剥去了身上衣服,拿马鞭子下手打了二三十下,打的妮子杀猪也似叫……打了一回,穿上小衣,放起她来,吩咐在旁打扇。打了一回扇,口中说道:“贼淫妇,你舒过脸来,等我掐你这皮脸两下子。”那迎儿真个舒着脸,被妇人尖指甲掐了两道血口子,才饶了她。

这个事件,对作品的情节发展毫无影响,但却深刻显示了潘金莲的凶残、暴戾。当然,在这以前,潘金莲已经毒死了武大,其狠毒的一面已经暴露出来,但那还可以说是由婚姻不如意所造成,跟虐待迎儿的性质有所不同。所以,为了充分揭示潘金莲的残忍,此等描写是不可或缺的。此外如五十四回写西门庆与应伯爵等游郊园,五十七回写道长老募缘,西门庆施银五百两,等等,也都很能表现人物性格,但对整部作品的情节发展来说,却都并无意义。

总之,在《金瓶梅》之前的我国古代小说,以情节为主,力争故事的曲折离奇、引人入胜,《金瓶梅》则以描写人物为主,故事情节也转为平淡无奇。从这点来说,《金瓶梅》在我国古代小说中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儒林外史》和《红楼梦》乃是它的后继。《石头记》的脂评说它“深得《金瓶》壶奥”(甲戌本十三回第五页眉批),实非无见。

那么,《金瓶梅》的这种新的创作原则带来了什么结果呢?在《金瓶梅》以前,即使是像《水浒传》这样的优秀作品,其人物性格也是单一的:在坏人身上,除了恶德以外没有别的东西;在好人身上,纵有缺点,都无损于其作为好人的基本品质,如鲁达的性急、好酒等,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草莽英雄的本色。但实际生活当然并不如此简单。在阶级社会里,统治的思想就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虽是劳动人民中的英雄人物,也难免或多或少地染上剥削阶级的坏思想、坏作风,何况古代小说中的所谓好人,许多都是剥削阶级中的人物,岂能如此单纯、完美?至于所谓坏人,也都有其发展过程,其思想感情中也不会毫无矛盾,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因此,这种单一的人物性格至少是不完整的,有时甚至可说是没有说服力的、不真实的。而如上所述,《金瓶梅》中的人物性格却趋于复杂化,从而更为真实、生动和丰满,这不能不说是它在人物描写上的新原则所结出的硕果。

《金瓶梅》在我国小说史上推动现实主义发展的第三个方面,是它在语言运用上所取得的成功。

文字本是语言的艺术,现实主义的小说如果没有活生生的、能够体现高度的生活真实的语言,就不能认为是充分的现实主义的。

在《金瓶梅》以前,我国小说在语言运用方面最有成就的是《水浒传》。但《水浒传》的语言虽然明快、生动,却缺乏个性鲜明的对话。例如,林冲在被陷害而发配时,为了顾及妻子的安全和幸福,决心写下休书,对他岳父说道:

泰山在上,年灾月厄,撞了高衙内,吃了一场屈官司。今日有句话说,上禀泰山。自蒙泰山错爱,将令爱嫁事小人,已经三载,不曾有半些儿差池。虽不曾生半个儿女,未曾面红耳赤,半点相争。今小人遭这场横事,配去沧州,生死存亡未保。娘子在家,小人心去不稳,诚恐高衙内威逼这头亲事。况兼青春年少,休为林冲误了前程。却是林冲自行主张,非他人逼迫,小人今日就高邻在此,明白立纸休书,任从改嫁,并无争执。如此,林冲去的心稳,免得高衙内陷害。(《水浒传》第八回)

这实在只是一种事务性的交代,读者仅仅能从这件事情中看出林冲的品质,却不能从这些语言中感受到林冲的个性。再如鲁智深在野猪林救了林冲后,直送到将近沧州才分手,行前吩咐两个公人道:“你两个撮鸟,本是路上砍了你两个头,兄弟面上饶你两个鸟命。如今没多路了,休生歹心。”(同上第九回)这固然比上引林冲的那段话显得有个性一些,也是《水浒传》中最富于个性的对话之一,但其所以造成这样的效果,除了“撮鸟”之类的特殊用语外,就是语句简短,缺少修饰,甚至没有必要的连接词,从而显出说话人的粗犷直率。倒过来说,这样的语言可以适合于许多粗犷直率的人,因而也就不是充分个性化的语言。

然而,在《金瓶梅》里,语言的个性化却有了长足的进展。例如在上文中引用过的宋惠莲向来旺抵赖其与西门庆不正当关系的那段话,以攻为守,指鹿为马,于辩白中含炫耀,在责骂中有抚慰,充分显示出她的机智、泼辣、无耻、粗野,因而也就具有较鲜明的个性。再如西门庆得知来旺在咒骂自己后,本要对他加以惩罚,但又听信宋惠莲的话,准备派他去东京送礼,并捎带别人的一千两银子前去,潘金莲就对他说:

……我说的话儿你不依,倒听那奴才淫妇一面儿言。她随问怎的,只护她的汉子。那奴才有话在先,不是一日儿了。左右破着把老婆丢与你,坑了你这头子,拐的往那头里停停脱脱去了,看哥哥两眼儿哩!你的白丢了罢了,难为人家一千两银子,不怕你不赔他。我说在你心里,随你随你。老婆无故只是为你。这奴才发言不是一日了。不争你贪他这老婆,你留他在家里不好,你就打发他出去做买卖也不好。你留他在家里,早晚没这些眼防范他;你打发他外边去,他使了你本钱,头一件你先说不得他。你若要他这奴才老婆,不如先把奴才打发他离门离户。常言道:剪草不除根,萌芽依旧生;剪草若除根,萌芽再不生。就是你也不耽心,老婆他也死心塌地。(第二十五回)

这段长篇大论的话,不仅全都是生动的口语,而且有埋怨,有讥嘲,有爱护,有分析,有建议,处处都显出对西门庆无微不至的关心,而把她的真实动机——书中已明白交代,她之这样做其实是通过陷害来旺而打击宋惠莲——掩盖得一丝不漏,这是怎样的深沉、狠毒、虚伪、奸诈!在这样的语言里,体现着多么鲜明的个性!可以说,《金瓶梅》是我国小说史上第一部具有鲜明的个性化语言的作品。

以上三个方面,就是《金瓶梅》在现实主义道路上的三项重大进展,也是它在我国小说史乃至文学史上的重大贡献。

在述说《金瓶梅》的现实主义成就时,有必要谈一谈书中那些关于性行为的描写。由于这些描写,此书被有的研究者视为自然主义;也就是说,不承认它为现实主义的作品。

首先必须指出,在今天的创作中完全不应该作这样的描写,但同时也要看到:此类描写在当时出现,有其复杂的历史背景。有一种意见:那个时代的统治者荒淫无耻,方士、文臣竟有进献房中术而得宠的,以致士大夫渐不以纵谈闺帏为耻,在文学创作中也带来了这样的风气。然而,哪个时代的封建统治者不荒淫无耻呢?南朝的皇帝在这方面即使不超过明朝,至少也不相上下;在《隋书·经籍志》中还著录着好几种房中术的书,可见它们在南朝是公开流行的,并未被认为是下流东西。那么,为什么在南朝的文学创作中就没有这样的风气呢?我们虽然骂南朝的宫体诗荒淫无耻,宫体诗中却没有性行为的描写。所以,这种文学风气恐怕并不仅仅是封建统治者荒淫无耻的反映,而且与当时以李贽为代表的、把“好货好色”作为人类自然要求加以肯定的进步思潮有关。如同欧洲早期文艺复兴时期曾大力提倡人的自然欲望以与中世纪道德相对抗,晚明时期的进步思想家李贽等人也以肯定“好货好色”的欲望来对抗封建道德。

正因把“好货好色”作为人类的自然要求,所以,就不会用封建教条把人一棍子打死,也才能显示人物性格的复杂性。例如,按照“万恶淫为首”的封建教条,李瓶儿这个人自然坏透了,应该彻底否定,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善良等等?但如把“好色”——男女之欲——作为人的正常要求,那么李瓶儿的某些行为就是可以理解的,就不会因这些问题而对她全盘否定了。然而,也正因把这作为自然要求来肯定,所以,在作品中描写性行为也就被认为无可厚非了。

金圣叹在《西厢记·酬简》总批中说:“有人谓《西厢》此篇最鄙秽者,此三家村中冬烘先生之言也。夫论此事(指《酬简》写及的性行为),则自从盘古至于今日,谁人家中无此事乎?……谁人家中无此事,而何鄙秽之与有?”这很能代表晚明接受这种思潮的人的一般看法。文学作品中的此一风气也就由此而形成。不但《金瓶梅》如此,《三言》《两拍》《牡丹亭》中都有这类描写,仅程度有别而已。可以说,这其实是那个进步思潮本身带来的历史局限。

还应该看到,《金瓶梅》之写这些,虽然是一种历史局限,但其中却也包含揭露的成分。有些描写显然是为了揭示西门庆等人的自私、丑恶,如上文提到的使李瓶儿“精冲血管”的那一幕,实际上揭露了西门庆是杀害李瓶儿的凶手。

那么,这是否妨碍《金瓶梅》成为现实主义的小说呢?第一,这类描写在作品中仅占很小的一部分,即使它们是自然主义的,也并不妨碍整部书的现实主义性质。第二,在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之间,本来并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朱光潜先生的《西方美学史》就曾指出:“法国的现实主义不但朝过去看没有和浪漫主义划清界线,朝未来看,也没有和自然主义划清界线。”在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中有些自然主义的描写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作品中的性描写虽然不能据以否定其现实主义的特性,但这部书到底是明代后期的小说,在现实主义方面也就不可能没有缺陷。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在某些重要环节上还缺乏对人物思想感情的交代。例如在潘金莲被张大户“收用”后的心理活动、在嫁给武大而又充当张大户外室时的感受,作品中都丝毫未提,而这对于形成潘金莲的残忍、冷酷的性格大概是有决定性的作用的吧!缺掉了这样的环节,也就不能完整地、富于说服力地展示出潘金莲性格的演变历程。但对于明代后期的作者,我们当然不能苛求,所以,这并不是作者的过错,而是历史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