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康 复 流 程

康复是从伤病的早期进行,直至患者回归社会或家庭的连续性服务提供,它可以改善功能结局,提高生活质量。 急性期的康复一般需要1 ~2 周。 其后需要经过相对长时间的康复治疗,时间可能为数周至数月,使患者能达到生活、行动自理,进一步可以回归家庭或社区,直至恢复工作。 而在回归家庭或社区之前,往往还需要一个过渡阶段。

有些病伤者可能只经历某一阶段,即可恢复工作,而有些病伤残者虽经努力,仍不能生活自理,终生需要他人帮助。 所以在整个流程中的各种机构,均应设置良好的康复服务设施,以满足病伤者的需要。 从医疗和社会结构方面,也应该有相应的机构来解决他们的问题。 《世界残疾报告》提供的康复流程图(图1-1-1)如下:

图1-1-1 康复流程图

医疗机构需要有急性病医院、慢性病医院、日间医院或护理中心、社区医疗站等系列机构,形成对康复对象的相互联系、层层负责的网络体系(图1-1-2)。 2011 年,原卫生部在全国14 个省46 个试点城市(城区)启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三级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分层级、分阶段康复,立足于三级综合医院疾病急性期的早期康复介入、康复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提供疾病稳定期的专业康复治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疾病恢复期的康复指导。 在有些地区已经建立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病、伤、残者的康复由此得到保障,对本人、家庭、社会都十分有利。 对于需要终生护理的人,社会应建立相应的机构收护。 为了伤残人员的再就业,社会也建立相应的教育、培训机构。

图1-1-2 急慢分治分级分层医疗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