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喝香槟的人
- 装腔指南:如何显得有文化
- (英)托马斯·W. 霍奇金森 休伯特·范登伯格
- 1949字
- 2020-01-14 15:07:17
一般人都能想象作家痛饮啤酒或是烈酒的样子,不过其中几个的口味要更高档一些。
H.L.门肯
H.L.Mencken,1880—1956
报纸撰稿人
用法:今天大家觉得门肯了不起,更多的是记住了他的一句句简短的俏皮话,就像他说有厌女症的人是那些“像女人一样恨女人的人”。
嗜酒的美国报人H.L.门肯特别钟意香槟。他无数出版物中就包括上一条中提到的那篇题目繁复的长散文。他认为啤酒和红酒比烈酒更好,并指出,要是你还有活儿要干,最好保持清醒,干完了再喝。
就像所有好的报纸撰稿人一样,门肯什么题目都可以写,而且写得还很勤快。他文章的主调是机智而好斗,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是天生就该获得他尊重的。门肯最喜欢嘲讽的对象是宗教、政客和婚姻。然后,五十岁的门肯坠入爱河,并且娶了比他小十七岁的一位女士。“跟所有不信宗教的人一样,”他解释道,“我特别迷信,而且永远信任自己的直觉:这一回直觉告诉我是件大好事。”可惜这段婚姻结局不幸,因为妻子五年之后因为脑膜炎去世了,让门肯伤心欲绝。
门肯在世的时候,他的学术大作《美国语言》很受推崇,这本书分析了美国人是如何说英语的。现在这本书基本被遗忘了,而他的很多见解也似乎保守到让人震惊(他似乎很乐意对女人、犹太人和黑人表达不满)。他让后世记忆最深的还是他的警句,在这方面他的确有天赋。以下几句或可以让读者领略一下他的风采。“民主的道理,就是相信平头百姓知道自己要什么,而且应该足斤足两地把这些全给他们。”“我岁数越大,越怀疑那句俗话:人越老越有智慧。”“败坏的道德是那些过得更开心的人所拥有的道德。”
查尔斯·狄更斯
Charles Dickens,1812—1870
小说家
用法:“狄更斯式的”这个形容词可以用来描绘极度的穷苦,或怪异到好笑的人物。
他是最好的作家,也是最坏的作家。怎么会最坏呢?对于当代人的口味来说,有些狄更斯的故事读起来实在太故意煽情了。就像奥斯卡·王尔德颇为促狭地说:狄更斯对“小内尔”死状的冗长描述,谁读了都会忍不住要笑出来。他的情节也经常依靠一些荒唐的巧合。《荒凉山庄》中,有个角色没来由地就自燃了。
可为何又说他是最好的呢?狄更斯的写作充满了想象力和磅礴的文采,创造出了很多让人无法忘怀的人物,像《大卫·考坡菲》中那个油嘴滑舌的学徒乌利亚·希坡,像《圣诞颂歌》里那个讨厌圣诞节的商人埃伯尼泽·斯克掳奇。狄更斯的多产、独创性和他的悲天悯人,都是天才级别的。是他最早把孩童当做小说的主人公(比如《雾都孤儿》),也是他最早把小说放在报刊中连载(比如他的处女作《匹克威克外传》)。他也是最早直面当时社会问题的小说家之一,比如他写了很多穷人的困苦,而这也是他自己经历过的。
当他父亲因为无法偿还债务入狱,十二岁的狄更斯被迫离开学校,去了一个擦鞋厂工作。这段苦痛经历他始终无法忘怀,后来他会如此不知疲倦地奋斗,不仅为了帮助别人,也为了让自己的财政自由更稳固一些。尽管拥有了名望和财富,狄更斯依然不遗余力地干活,去全国巡演,给来见他的观众绘声绘色地读自己的作品。每次这样的演出之前,他会在下午茶的时候喝一品脱的香槟,作为热身。
布兰登·贝汉
Brendan Behan,1923—1964
剧作家
用法:贝汉的嗜酒和海量是传奇性的。如果你想表达一个人爱喝酒,不妨说“他可以把布兰登·贝汉喝倒”,倒也显得很别致。
爱尔兰剧作家布兰登·贝汉最喜欢喝香槟加雪利酒调成的鸡尾酒。不幸的是,这种喝法含糖量特别高,贝汉因此得了糖尿病,四十一岁就倒在都柏林的酒吧里死了。回头看,他的整个人生似乎就是围绕着酒精的。他曾经每天七点起床,就为了能在酒吧十二点开门之前好好干几个小时的活儿。只要酒吧一开门,他就搁下笔去喝酒了。贝汉对于喝酒这件事是如此的全力以赴,以至于他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是一个有写作问题的饮酒者。”
十六岁的时候,贝汉加入了爱尔兰共和军,怀着炸毁利物浦码头的目标前往英格兰。码头没炸成,他却被逮捕了,在监狱里待了三年。释放之后,他立马想去杀两个警察,结果就又被丢进大牢里,直到爱尔兰共和军大赦才被放出来。在那之后他在巴黎住了一段时间,靠写色情读物为生。终于他想到,应该写自己知道的事情——而他知道的基本就是怎么坐牢。他第一部戏的名称《定罪之人》其实是俚语,用来指已经被判了绞刑的人。第二部戏,《人质》也是写监狱的主题,它讲了一个英国士兵如何被爱尔兰共和军所擒,结果爱上了一个年轻的爱尔兰姑娘。
贝汉作为一个剧作家虽然也受到了一些关注,但直到他1956年上了电视节目《广角镜》才一举成名。他当时已经酩酊大醉,据说这是英国电视史上第一次有人说脏话,但实际情况就是你很难听清楚贝汉到底说了什么,因为所有字都是含混的。这也是很多人打电话给电视台投诉的原因:贝汉的都柏林口音本来就很重,再加上喝得那么醉,观众根本听不懂。贝汉喝酒是出了名地喜欢热闹,喜欢呼朋唤友地挑战烈酒——不像某位美国作家,更愿意带着一瓶雪利酒把自己锁在酒店房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