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评约翰·梅斯菲尔德的《巴斯里萨》 巴希尔·伍恩的《眺望西方》 威廉·福克纳的《村庄》[423]

我们对吉本笔下的著名人物查士丁尼一世的妻子狄奥多拉皇后[424]的看法似乎是错误的。拜占庭的历史如此复杂,到了第三卷之后,对《罗马帝国衰亡史》的主要记忆就成了一团乱麻,关于狄奥多拉皇后的丑闻尽是一些离奇的事件,但它们好像全都不是真相。它们反映的并不是狄奥多拉本人,而是她的妹妹克蜜托,就连克蜜托在最后也嫁出去了,成了贤妻良母,而狄奥多拉本人从一开始就是虔诚的典范。

约翰·梅斯菲尔德爵士讲述的这个故事很平淡,由于拜占庭已经离我们非常遥远了,在它的争斗中你不会像在英国内战或法国大革命中那样偏袒某一方。故事的主要情节是一场阴谋——那种在吉本后来那几卷里每一页会出现两回的阴谋——推翻在位的皇帝,并阻止继承人查士丁尼一世登上帝位。在狄奥多拉的帮助下,这个阴谋被挫败了,她从导师圣提谟修斯身上学到了处世的智慧。它让我们从侧面了解到拜占庭政治的一些有趣事情,它的蓝绿党争和很有现代意味的伪造选举结果的手段。但大体上,这个故事并没有约翰·梅斯菲尔德爵士赋予其它遥远过去的异国故事的那种生命力和色彩。

伍恩先生是一个幸运儿,他的自传经过大量的压缩仍然填满了一本厚书。他出身一户体面的中产阶级家庭,十六岁的时候渴望移民加拿大,从那时起——那是1910年左右——他的冒险似乎从未中断。这本书所暗示的命运是他会最终成为一名记者,但他花了很长的时间,辞掉了许多份工作,最后才从事一份固定的工作。他当了几年流浪汉,像杰克·伦敦在《路》里面所描述的那样搭火车逃票。他从事过伐木工、水果采摘工、厨师、厨房洗碗工、淘金者、铜矿的矿工和许多其它工作。他报道了墨西哥革命,在1914年至1918年那场战争中加入美国空军,在和平谈判期间在巴黎当新闻记者。最后,他回到英国,打心眼里觉得它不如美国——直到战争爆发,他才发现自己真正热爱的是哪一个国家。这是一本生动的书,文风有点过分俏皮,但前半部分内容很能体现出时代的特征。

很难说对威廉·福克纳先生应该作何评论,他被视为当代最“重要”的美国作家之一。他提出一个作家应该光凭他是“知识分子”就被严肃对待,因为他的作品中体现了思考。下面的这个句子是信手选来的,体现了福克纳先生刻意为之的文风:

现在他得戴着眼镜读书了,迅速而费力地躲开光亮的地方,穿着他那身格格不入的衣服,穿过欢声笑语的年轻男女,他们身上穿的衣服比他来到这里之前见到过的任何衣服都要漂亮,他们不再盯着他看,而是全然无视他的存在,当他是灯柱一样,直到两年前他来到这里的时候他才见到过灯柱。

整本书就是以这种文风写成的,一个段落篇幅可以长达三页,读起来很累人。阅读的困难来自福克纳先生将他脑海里想到的事情都塞进一句话里,但那些想法与主题并没有紧密的联系。和卡莱尔之后的其他作家一样,他描写的是思想的过程而不是结果。我仔细阅读了《村庄》,我只能说我无法抓住它的故事情节。我只能肯定地说它是关于美国南部各州的人,那些人的名字很难听——什么弗雷姆·斯诺普斯和厄克·斯诺普斯——他们坐在乡村小店的台阶上,咀嚼烟草,互相小打小闹地诈骗,时不时会整出一起强奸案或谋杀案。读第二遍的时候——读一本这么长的书要花几天的工夫——或许我的理解会更加清晰,但我真的不认为值得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