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冠肺炎疫情下用人单位的应急合规原则

新冠肺炎疫情对用人单位的应急合规管理能力是一次考验,建议用人单位应“在未来不确定的时候把现在做到最好”:

(1)不过分纠结眼前的“劳资利益分配”,应着眼于疫情期间的稳定以及疫情结束后的再生产;

(2)目前各地政策属于应急政策,不排除未来政策调整的可能;

(3)疫情灾难面前,各方均应面对和承受,在人的安全问题解决后,政府极可能关注企业的生存,毕竟这才是六稳之首“稳就业”的前提和基础;

(4)尽可能保证正常工资支付,同时考虑调休补假、年休假、弹性或灵活工作等,及时了解并观察政策动向,企业再作调整;

(5)充分重视企业民主管理平台,如职代会、工会等,以就劳动者的群体利益进行协商与沟通。